• 农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农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刘广明[1]2014年在《农地抵押融资功能实现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的农地功能,农地融资功能是农地基于其经济属性特质而具有的能够充当资金融通工具进而为农地权利人或其他民事主体融得所需资金的有利效能。农地融资功能的提出,既是由农地本身所固有的经济属性和农地之于农民的特殊意义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