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完善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金渊[1]2004年在《完善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是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政府职能正常运转和巩固基层政权的迫切需要,是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地方政府根据中央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制定了各具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地区经济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着过渡性和不规范性,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和规范,使其成为一种科学、规范和统一的财政制度。 就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而言,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有:转移支付的规模过小;省与地市县政府间转移支付依据不清,造成转移支付责任模糊;转移支付目标不当,有效转移支付支出不足;转移支付的分配不规范,带有相当大的随意性;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滥,难以体现专项意图以及“以奖代补”政策的中一系列问题。 要完善贵州省的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的总量,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对象,并采用科学的转移支付测算方法测定转移支付数额,通过周期调整与加大因素法的使用范围来完善“以奖代补”制度。同时辅以配套措施的完善,如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等,逐步构建符合贵州省情的转移支付制度。

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2002年在《完善贵州省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转移支付制度是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从建立分税制的理论来说,必须同时建立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达到各级政府事权、财权基本统一和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水平(或能力),促进各地区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目前分税制改革已初见成效,但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处于过渡时期,不仅转移支付力度极弱,而且方式极不规范,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整体发展。从

赵卿[3]2017年在《财政支出视角下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贵州省“十叁五”规划提出,大力实施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立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包容发展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是缩小发展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需要,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贵州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着的提高,但贵州若想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有着更明显的进步与成就,就必须加强贵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让快速发展的经济成果为人民而服务,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贵州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从财政支出视角对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了研究探索。首先,本文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并对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其次,选取了13个指标利用实证分析从投入和产出两个角度分析了贵州省9个市(州)间与88个县(市、区、特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最后对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状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性地提出贵州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张鼎良[4]2011年在《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层级实行“省-市-县-乡”四级制。这种多层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常常导致行政机构臃肿、行政人员过多、行政成本大、行政效率低,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迅速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减少行政层级,改革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扩大县域权力。在行政管理理论、行政区划理论方面,国外学者、专家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这些理论对我国的省管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国外行政管理的实践为我国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提供了示范作用。我国的省管县体制改革,受到学术界、政府官员的高度重视。许多学者、专家从各自学科的角度,发表学术论文,阐述了市管县存在的弊端、探究了省管县体制。我国政府官员一方面及时出台了关于省管县的基本政策,另一方面在全国22个省级单位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这些试点省份,立足自身省情,根据我国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各具特色的省管县财政政策,扩大了县域权限,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形成了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独特模式,这些改革实践,为我国进一步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我国中部、东部省份,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们的文化素质高,省管县体制改革基本上都在中部、东部省份进行。我国西部地区多山地形,受自然条件限制,交通发展缓慢,经济发展不快,少数民族多,因此,在中部、东部省份实施省管县改革后的较长时间,西部省份仍然实行的是多层级的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技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在西部省份实施省管县体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贵州省位于西部,全省大部分是山地,少数民族分布广泛,贵州省实施省管县体制必须立足贵州省省情,借鉴我国实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经验,制定适宜的政策,通过合理划分省、县的行政权限、明确省、县的财政权限、适当扩大县的规模、实行市、县分治等路径,积极推进。贵州的少数民族分布广泛,民族自治机构自治州对于维护各少数民族权利、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挥了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条件下,贵州省必须继续完善自治州体制,等条件成熟以后,逐步实行省管县体制。贵州省的地级市对贵州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根据贵州实际情况,重新确立地级市的地位,寻求处理市县的正确关系。贵州省的地区行政公署在贵州的经济发展中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贵州经济发展,尤其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行政公署对县域经济的制约日益明显。因此,实施省直管县后,根据贵州省省情,地区行政公署应仍然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存在,地区行政公署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必须进行精简,提高行政公署的办事效能。探索贵州省实施省管县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方面,进一步丰富我国省直管县理论;另一方面,为我国西部其他省份实施省管县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康文峰[5]2008年在《贵州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其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村税费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县乡财政是基层政府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许多省市地方财政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目前,县乡财政困难已经成为困扰地方财政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成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仅影响了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而且影响了基层政权的稳定,农村干群关系的紧张。许多省市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广为关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部,经济发展水平低,是西部困难省份。县域经济发展落后、不平衡;财政体制不完善、财力配置和财政支出责任不对称、县乡财力增长缓慢、财政困难,是贵州县乡财政的现状表现。尽管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了很多转移支付。但是贵州省绝大多数县乡财政依然十分困难,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地方可用财力不足。刚性支出压力很大,历史债务包袱沉重。加快推进贵州省“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贵州县乡基层财政自我保障能力,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行所需经费,推动贵州城乡发展,发展和壮大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和福利水平,意义重大。是一个目前、今后一个时期贵州财政仍需解决的问题。

孔德帅[6]2017年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我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多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并因生态建设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成本。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生态产品难以实现市场化交易,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是保障主体功能区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代表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已初步建立,"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也成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的重要任务。本研究尝试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或生态服务付费)的相关理论,结合贵州省的实地调研,对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中的实践进展、空间选择、考核激励以及社会参与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优化我国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本研究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研究进展和政策实践进展的基础上,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为重点,通过核算贵州省各区县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分析了该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空间选择问题。然后,通过分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机制,运用空间计量方法实证研究了贵州省各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的空间效应及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中央与区县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现有激励机制的效率损失和可能的改进路径。最后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为例,对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公私合作模式进行了探讨。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1)贵州省2015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约为9222.36亿元。通过聚类分析划分了贵州省88个区县的区域生态补偿优先级,其中优先补偿区主要集中于贵州省的南部和东部地区,次级补偿区主要集中于东北部地区,也包括西部地区的部分区县,潜在补偿区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由于区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倾向,现有的补偿资金分配格局与区域生态补偿优先级之间产生了较大偏差,将影响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瞄准"效率。(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所采用的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的绩效考核方式,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指标(EI)是该考核机制的核心依据。贵州省各区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存在明显的空间效应,并受到自然气候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改善过程中所面临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的生态建设积极性下降。(3)中央与区县政府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表明,现有激励机制因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了效率损失。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产出和活动类型的考核激励机制相结合,并把能够反映地方政府努力程度或风险因素的相关指标纳入激励合同,将有助于提高激励效率。此外,建立基于相对绩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过滤掉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有助于降低激励机制的代理成本。(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生态补偿的关键在于提高社会资本的收益水平,需要构建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生态补偿的利益共享机制,以调和生态补偿公益性与社会资本逐利性之间的矛盾。将公私合作等模式应用于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时,应将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在提高社会资本收益的同时惠及区域生态补偿的其他利益主体。

黑龙江省、安徽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历史室长春市财政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研室联合课题组[7]2002年在《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总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课题是由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会牵头,由安徽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会,长春市财政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研室参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历史室参加并全面指导的大型协作课题。该课题在深入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付转移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许多具有较好参考价值的观点和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李梦[8]2017年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升3.5个百分点达到90%。所以,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必将扩大,相应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直以来,政府财政重点扶持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处于被忽略的“非重点”的位置,教育经费的匮乏导致普通高中在发展过程中问题重重。贵州省普十五教育的短期目标是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结合贵州省经济不发达的现状,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问题成为制约高中教育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的关键。根据实地调研结果,贵州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隐形分担了大量成本,学校负债累累,学生因负担不起教育成本,辍学现象频发。如今,政府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后,对中职教育实行了免费政策,而普通高中教育仍然缺乏足够的财力保障。所以,新的时代背景下,普通高中的教育成本应该如何分担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普通高中教育经费问题,将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尤其是对贫困地区而言,意义更加重大。本研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确定了研究思路,首先明确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的四方主体: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然后,针对贵州省贫困地区的四所高中展开实地调研,涉及的调查对象有学校行政人员、专任教师、家长和学生,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以及实地观察,依据公共产品理论、成本分担理论以及第叁部门理论分析得出,贵州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并不合理,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分担比例较小,家庭负担较重,社会投资比例过小以及学校隐形负担、负债严重等问题,进而分析造成这种不合理的成本分担现状的原因。最后,根据成本分担现存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学校、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针对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的对策建议,如探索政府经费投入改革新路径,健全教育资助制度体系和教育经费监管体制等。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就要做到全面发展,不能够厚此薄彼。实际上,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水平将会影响我国整个普及化进程,所以探索合理的成本分担模式意义重大。

李岷, 林宏, 帅牧, 罗纬玲[9]2010年在《“十二五”推进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十二五"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各项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财政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如何适应新形势,科学合理地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对于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

龚晓宽[10]2006年在《中国农村扶贫模式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一个伟大的民族,必须站在世界前沿思考问题,一个没有思想的民族是没有光辉灿烂明天的民族。贫困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的一个战略性课题,也是世界各国发展中的一大问题,因此对于贫困问题的研究其意义如何评价也不过分。正因为如此,世界银行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的“前言”中,第一句话就是“富裕中的贫困是我们这个世界中最大的挑战”。同样,如何推进扶贫开发,也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正如我国国务院温家宝总理2004年5月26日在全球扶贫大会开幕式上说,我国“努力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人民大众所分享,达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在全球消除贫困、实现富裕,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人类追求正义、公平和平等的永续实践,与贫困作斗争,是所有国家和国际社会的神圣责任。中国农村扶贫模式的提炼,其理论与实践背景是中国农村多年波澜壮阔的扶贫开发历程。扶贫开发模式的提出标志着扶贫实践的成熟,研究扶贫模式是总结中国农村几十年扶贫实践最恰当的切入点,有可能成为有中国特色扶贫理论突破性发展的重要标志。从理论角度来看,中国扶贫在世界范围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中国扶贫的模式也得到了国际组织和国内学术界肯定。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究竟有哪些主要的模式,这些扶贫开发模式各有什么特点,在扶贫开发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从发展的角度应当如何创新?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研究这些问题,不但可以丰富农村扶贫开发理论,还可以完善发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于深入研究二十多年的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轨迹,进一步在新形势下创新扶贫思路很有启示,对于全世界范围内的扶贫理论研究也是重要的贡献。从实践角度来看,研究农村扶贫开发模式,有利于推动我国扶贫开发工作,扩大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世界范围内的扶贫事业作出中国应有的贡献。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至目前的2365万人。但是,扶贫事业依然面临着新的和长期性的挑战,本世纪初中国农村扶贫的步伐反而放慢,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在一些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处于边缘性的区域和群体中,这都需要扶贫思路的战略性创新,特别是扶贫模式的战略性创新。本论文正是围绕中国扶贫模式创新这一主题展开论述,力求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有所突破,为贫困经济学的发展添砖加瓦。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站在更高、更大的角度来研究此问题,从时间视角,对扶贫模式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研究;从空间视角,不仅从西部贫困地区的角度、中国的角度、还从世界的角度进行研究,运用科学发展观对于扶贫模式的创新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方法上,采用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宏观研究与微观剖析相结合的方法。总之,本论文采用发展经济学、经济社会学、计量经济学等多学科进行综合研究,并通过重点模式的全面的分析,把握其精华、归纳出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战略思路,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战略决策作参考。本文主要围绕四个层次进行研究:第一,关于扶贫模式创新的背景研究,包括理论背景和实践背景;第二,关于扶贫模式创新总体思路的研究,主要分析如何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扶贫模式的创新;第叁,关于扶贫思路创新的主要模式研究,包括财政扶贫模式、“一体两翼”扶贫模式、科技模式、文化模式等;第四,关于扶贫模式创新的主要对策研究,包括扶贫模式选择的条件、扶贫绩效的评估、扶贫模式效益的巩固等等。本论文首先对于贫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出贫困既是一个普通而常见的经济现象,又是一个内涵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探究贫困的本质属性及其深层原因,比较不同类型的反贫困模式,对于全面、深刻地认识贫困问题、解决贫困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进一步指出,从扶贫行为的逻辑过程来看,一个完整的广义的扶贫模式应该包括扶贫决策、扶贫资源传递、贫困人口或贫困地区的具体受益方式以及对整个扶贫过程和结果的监测评估四个基本环节,具体可概括为决策、传递、接受、监控四个系统。并对于我国扶贫开发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初步评估,为进一步的全面分析奠定基础。其次,对于扶贫模式创新的背景进行了研究,主要有叁个要点:一是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二是我国的扶贫开发对于世界范围减贫事业是巨大的贡献,叁是我国的扶贫开发还面临严峻的挑战,扶贫的效益出现下降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完善和创新扶贫模式。再次,本论文选择我国一些有代表性的扶贫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开展扶贫以来我国扶贫模式的特点,分析了这些模式的成功之处与不足,并分析了完善与创新的方面。选择的这些模式包括:作为“一体两翼”扶贫模式的整村推进模式、产业化扶贫模式、劳动力转移模式;科技扶贫模式、文化扶贫模式等。尽管还有些其它的模式由于篇幅所限未进行分析,但是这些模式已代表了完善与创新的主要方向。最后,本论文对于扶贫模式创新的主要对策进行了研究,包括扶贫模式选择的依据、扶贫模式的绩效评估、扶贫模式的效果监控等。本论文与相关的研究成果比较,力求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一是研究的视角有所创新,从我国扶贫开发几个大的发展阶段透视扶贫模式的变迁;将中国的扶贫模式放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和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环境中进行研究;并通过扶贫模式若干成功的经验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创新,研究的视角有时间的跨度和空间的广度。二是运用计量模型分析了我国近些年来扶贫效益下降的问题,指出,1978年至今中国扶贫进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但是,扶贫投入增长较快的是1986年—1996年,并且,从扶贫投入与贫困人口、农民家庭纯收入等数量关系分析,其投入效益的拐点是1996年。扶贫投入总额每增长1%,在1986-1996年能使农业增加值增长1.26%,而在1997-2004仅能使农业增加值增长0.29%。从边际分析看,无论是用当年价格计算还是用可比价格计算,每增加1亿元国家扶贫资金投入的脱贫人口从1996年以来是迅速下降的趋势。叁是指出扶贫模式创新,最根本的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将以人为本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核心理念;将素质提高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战略要素;将市场机制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重要杠杆;将农户参与扶贫作为模式创新的内在动力;将农民身份转变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重要途径。四是提出了创新扶贫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扶贫的内涵要拓展、扶贫主体要多元、扶贫的对象要拓宽、扶贫的方法要改进、扶贫的效果要监控、扶贫的机制要完善等等。五是对于我国有代表性的扶贫模式的完善与创新的主要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特别是对“一体两翼”扶贫模式的整村推进模式、产业化扶贫模式、劳动力转移模式;科技扶贫模式、文化扶贫模式、乡村旅游扶贫模式等。在新形势下探索贫困地区行之有效的扶贫模式,建立一套高效运转的组织机构,对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论文尚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关于我国扶贫模式与国外扶贫模式的比较、关于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与扶贫模式创新的相互关系等都有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笔者将在今后的学术生涯中对于这些问题向相关专家学者学习,深化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

参考文献:

[1]. 完善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D]. 金渊. 浙江大学. 2004

[2]. 完善贵州省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研究[J]. 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 2002

[3]. 财政支出视角下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D]. 赵卿. 贵州大学. 2017

[4]. 我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D]. 张鼎良. 南京大学. 2011

[5]. 贵州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研究[D]. 康文峰. 贵州大学. 2008

[6]. 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孔德帅. 中国农业大学. 2017

[7]. 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总报告)[J]. 黑龙江省、安徽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历史室长春市财政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研室联合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 2002

[8]. 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研究[D]. 李梦. 贵州财经大学. 2017

[9]. “十二五”推进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C]. 李岷, 林宏, 帅牧, 罗纬玲. 中国财政学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八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交流材料汇编(二). 2010

[10]. 中国农村扶贫模式创新研究[D]. 龚晓宽. 四川大学. 2006

标签:;  ;  ;  ;  ;  ;  ;  ;  ;  ;  ;  ;  ;  ;  ;  ;  

完善贵州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