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记制度研究及我国的对策

船舶登记制度研究及我国的对策

艾亚钊[1]2004年在《船舶登记制度研究及我国的对策》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采用法理分析的方法对船舶国籍、船舶登记条件和“真正联系”的含义进行分析研究,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讨论封闭登记制度、开放登记制度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特点及其对世界航运的影响;比较借鉴美国、日本、欧洲诸国发展本国商船队和完善船舶登记制度的先进经验;最后,从法理和海运政策的角度探讨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措施。目的是结合国际国内船舶登记实践,研究船舶登记制度的基本问题,反思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探讨完善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对策,为我国海运决策提供参考。 本文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对船舶登记条件和“真正联系”的法理分析。包括对《1958年公海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院的案例判决、新的航运实践下的“真正联系”等的分析。(2)新的船舶登记制度在国际上的发展和特征,尤其是以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NIS)为代表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对我国的启示。(3)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我国商船队的对策以及完善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措施等。 本文全面分析了“真正联系”的内涵,得出结论:船舶与船旗国之间的“真正联系”没有单一的或强制的标准,一国自主决定如何确保其与船舶之间的联系是真正的。一般而言,可通过所有权、配员、管理或其他途径而达到。“真正联系”应是一种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可有可无的联系,登记这一事实在该国与其船舶之问建立了一种联系,该种联系被假定为是真正的,有效的管辖与控制是表明这种真正联系的主要途径。本文针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的航运实践,反驳了“在我国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观点,提出我国无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必要,而是应对原有的船舶登记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如船舶税费和融资体制改革,船舶登记的公信力建设,船舶异议登记的建立和船舶价值登记、技术登记和在建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改革等。

王世超[2]2008年在《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特别登记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远洋运输船队的总运力在世界商船队中的排名位居第五。然而,中国籍船舶的比重却急剧下降,越来越多的国内船东选择把远洋船舶注册到方便旗国家。这样船舶大量移籍海外的现象由来已久,致使国有资产大量外流以及国家外汇收入的减少,而且这些方便旗国家法律不健全,方便旗船舶老龄化严重,船员利益难以保障,这些都已经影响到了我国船队的扩大与航运业的发展与壮大,更重要的是使整个海运业体系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如何将这些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吸引回国,以及对这样的船舶如何登记,给予何种政策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从方便旗船舶登记制度和正确评估中国船舶大量移向海外登记入籍的由来、现状、发展趋势入手,深入分析其移籍的原因,充分认识其对我国国家利益及航运事业所带来的影响,在借鉴国内船舶登记法规、国际公约和国外船舶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论证了在保税港区建立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可行性,并从《船舶登记条例》、船舶融资租赁等方面大胆探索了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以期为第二船舶登记制度早日在保税港区、乃至在我国建立和运行提供有效借鉴。本文共分为3章:第1章是方便旗登记制度的由来和现状,包括船旗国对船舶管理的法律依据,方便旗船的产生、发展及其原因,以及方便旗船舶的弊端。第二部分是对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的介绍,包括其由来、现状以及对我国国际航运发展带来的影响。第3章是对解决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的管理和对策的分析,包括国际上对方便旗船舶的对策分析,国内的相关研究学术成果,介绍了“国际航运船舶保税登记制度”的内容和必要性研究,介绍了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并将其与第二登记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即制定《中国控制(资本)的境外入籍船舶的管理办法》和《第二船舶登记条例》,提出了《第二船舶登记条例》的主要内容设计并且阐述了其益处,最后是提出了政策上的建议。

杨海涛[3]2013年在《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船舶国籍登记既是我国海事行政机关担负的一项重要的海事行政管理职能,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重要的船舶登记管理方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对船舶国籍登记的各项要求与相关监管都很严格,这虽有利于维护我国航运市场的稳定,但也导致了大量中资远洋轮出籍海外而严重削弱我国的国际航运实力与国际航运地位的问题。曾经面临类似问题的挪威、丹麦等传统海运强国通过建立、实施兼具严格型与灵活性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而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有鉴于此,我国已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立起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试点,准备今后在全国范围内适时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但相关研究还较为薄弱,国内在此方面的立法也属空白,为此本文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以求探索出符合我国航运发展实情与需要的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基本立法与司法制度,从而为今后相关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论文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叁大部分。引言主要就论文的研究范畴与价值、相关研究状况、研究方法以及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作简要介绍。正文按照从总到分、由外到内、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顺序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是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概述,通过厘清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后文的深入剖析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相关船舶国籍登记制度进行全面和系统的比较分析,由此揭示出该法律制度的优势与缺陷;第叁章是对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全面地比较分析,以此为我国今后建立、实施该法律制度提供重要的制度参考;第四章是从多个角度对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第五章是从多方面来论证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可行性;第六章是结合我国海运的发展情况与我国的法律环境,提出今后构建我国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建议,重点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提出详细的立法建议。最后,本论文的结论部分在对全文加以概括、整合的基础上,系统归纳了本论文的主要观点。

王倩楠[4]2016年在《船舶登记制度下中资方便旗船回归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资方便旗船问题的存在一直制约着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我国实现向海运强国角色的转变。由于方便旗制度较我国传统登记制度而言有着诸多的优惠与便利,因而实现中资方便旗船回归的工作开展起来并不十分顺利。为了保证我国航运秩序的稳定有序,为了促进我国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推动我国航运强国的建设之路,我国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祖国,壮大五星红旗船队之力量。本文以船舶登记制度的理论为支撑,充分分析了方便旗船的产生背景与原因,并在论证中资方便旗船问题对我国航运事业的冲击与影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现状和基本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主张从立法、制度和政策叁个方面解决中资方便旗船问题。我们要完善《船舶登记条例》,制定《国际船舶登记条例》和《中资境外入籍船舶管理办法》等;我们要优化船舶登记制度,确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引入船舶吨税制;我们要优化相关政策,推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融资政策,为我国航运企业的发展提供优厚的环境与平台。

袁雪, 王倩楠[5]2015年在《中资方便旗船回归的困境突破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方便旗问题是国际航运界存在的普遍问题,船舶悬挂方便旗运营虽然给船东带来了诸多方便和利益,但从总体上对国际航运安全来说弊大于利。中资方便旗船也一直是困扰我国航运业发展、影响我国航运大国形象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决中资方便旗船问题,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但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可知,我国过于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较高的税费征收以及单一、欠发达的融资环境都严重影响了航运业的发展以及船舶运营的效益,促使大量船东在船舶国籍与经济利益之间选择后者。而要想真正解决我国船舶移籍现象、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使我国方便旗船回归的努力走出困境,就必须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设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完善配套税制、改善融资环境,吸引中资方便旗船回归祖国。

陈继红, 刘巽良, 万征, 何新华[6]2014年在《中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制约因素及未来的对策》文中认为中资船舶海外移籍问题给我国国际航运业带来负面影响,政府及业界均在探索解决这一问题。在分析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政策背景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从工商管理、政府行业监管和服务、税务制度以及船舶融资与法律环境等问题对我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面临的制约因素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未来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对策,这对我国未来的船舶管理政策走向有重要借鉴意义。

王淑敏, 杨欣, 李瑞康[7]2015年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范围内现行的船舶登记制度对于处于开放前沿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并不适用。究其原因,这种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不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繁荣和发展。因此借鉴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以及上海洋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对于船舶登记制度的探索经验,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摒弃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和开放船舶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特点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对策,具体包括对登记条件实行有条件的开放、解除单船融资租赁公司资本限制、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简化登记手续和降低船舶登记税费,为上海自由贸易区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其他申请自由贸易区的地区提供示范作用。

张泠文[8]2007年在《船舶登记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在中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港上海港,你会发现许多悬挂外国旗的船舶映入眼帘。中国巨幅增长的进出口贸易背后,面临的却是超过半数的中国船队不挂中国旗的窘境,我国船队移籍海外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家形象和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家先后批准成立了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和大连大窑湾叁大保税港区,并同意在该叁地试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来吸引我国国轮回归。对船舶登记制度的研究主要有公法和私法两个层面。从公法的层面,即船舶有权利悬挂登记国国旗,受登记国管辖并取得国籍;从私法的层面,公示船舶所有权、抵押债务及光船租赁权等。因此各国均从这两个层面就船舶登记制度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关于船舶登记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船舶名称管理办法》、《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等。本文主要从公法的层面研究船舶登记制度的问题。通过对目前国际上船舶登记制度的理论和发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介绍来剖析我国船舶登记的现状,并结合国家在上海试行第二船籍制度这一创举,对我国整个船舶登记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从概念,法律性质和历史演进叁个方面概述船舶登记。第二章以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基础为切入口,对目前国际上现有的船舶登记制度的种类做了归纳并对各自的利弊做了评析,着重探讨了开放登记制度的有关问题。第叁章介绍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现状,重点分析了我国船舶海外移籍的政治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和由此带来的危害。第四章研究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起源和发展,并对各国采取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了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第五章通过对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和大连大窑湾叁大保税港区的基本情况和政策环境的介绍,探索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并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刘玉[9]2010年在《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由于开放登记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国轮移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传统海运国家的登记制度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许多国家在原有的船舶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设立了新型船舶登记制度,即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它是在不改变原有的传统船舶登记制度的前提下,由船旗国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与方便旗类似但又有区别的一种船舶登记制度。建立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利于维护和壮大我国航运大国的地位,扩大中国船队影响力,增加国家各项税费收入,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船舶营运成本。目前,我国也已经开始研究制定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现已在上海、大连、天津开设试点,本文在分析传统船舶登记制度的基础理论之上,以不同国家第二船舶登记制度为借鉴,结合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实践,以大连保税港区为切入点,分析在我国建立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可行性,分别在船舶登记法规方面、船员配备方面、税金政策方面,对未来船舶登记制度的建立提出相关建议

彭鹏[10]2014年在《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船舶融资租赁是新型的集融资与融物一体的特殊融资方式。由于船舶融资租赁客体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船舶融资租赁同时受海商事立法和融资租赁立法的约束,因此更具复杂性。我国海商事立法并没有对船舶融资租赁的登记方式作出规定,只是以通知的方式参照光船租赁登记,金融法领域对融资租赁的登记方式规定的也较为混乱,缺乏统一立法。本文拟从船舶融资租赁的概述、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存在的问题和对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对策等进行初步探讨。本文第一章从广义狭义两方面叙述了船舶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船舶融资租赁的优点,并比较了船舶融资租赁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的特殊性,对于船舶融资租赁的相关情况作了大致的介绍。本文第二章概述了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包括船舶融资租赁登记概念,阐述了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公示作用、对出租方权利法保护和承租人的船舶融资租赁权的保护;最后一节介绍了我国船舶登记机构的设置。本文第叁章阐述了我国船舶在这里登记的实践。包括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的立法和现行的登记程序和要求,并结合光租租赁登记制度提出登记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本文第四章介绍了国际公约及国外关于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相关规定,并结合公约和各国的规定,提出对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立法的可鉴之处。本文第五章分别从保障交易安全、登记成本和效率方面对建立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融资租赁登记活动的探索对我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提出改进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船舶登记制度研究及我国的对策[D]. 艾亚钊. 武汉理工大学. 2004

[2]. 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特别登记问题研究[D]. 王世超. 大连海事大学. 2008

[3]. 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研究[D]. 杨海涛. 大连海事大学. 2013

[4]. 船舶登记制度下中资方便旗船回归法律问题研究[D]. 王倩楠.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6

[5]. 中资方便旗船回归的困境突破与对策[J]. 袁雪, 王倩楠. 知与行. 2015

[6]. 中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制约因素及未来的对策[J]. 陈继红, 刘巽良, 万征, 何新华. 未来与发展. 2014

[7]. 上海自由贸易区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J]. 王淑敏, 杨欣, 李瑞康.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5

[8]. 船舶登记制度研究[D]. 张泠文. 上海海事大学. 2007

[9]. 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 刘玉.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0

[10]. 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研究[D]. 彭鹏. 大连海事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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