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理解——伽达默尔理解观研究

存在与理解——伽达默尔理解观研究

王时中[1]2003年在《存在与理解——伽达默尔理解观研究》文中提出为应对实证主义与历史主义对人文科学的挑战,狄尔泰试图通过解释学为人文科学确立科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基础,但这种解释学在认识“历史”时却陷入了困境。伽达默尔解释学的理解观通过把现象学与解释学有机地契合在一起,使解释学从认识论层次上升到本体论层次,在某种意义上摆脱了传统解释学的困境。其理解观的主要内容为:一、理解不是主体认识客体的意识活动,而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二、对历史的主观理解同时也是历史造就的客观效果,“存在”与“理解”在“效果历史”中统一起来;叁、理解的真理是使“存在者”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四、理解的逻辑在本质上是一种“问答逻辑”,并且理解观、逻辑学与解释学的辩证法在解释学经验中统一起来。伽达默尔解释学的理解观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都面临着反叛传统认识论的公共问题,同时表达了对认知前结构与语言地位的共同关注,因此具有对话的共同基础。但是在具体解决这些问题时发生了分歧:理解的基础是解释学经验还是社会实践?理解的实质是效果历史还是意识的能动反映?理解的真理是通过对话还是实践来获得?语言符号是一种世界观还是一种认知的中介?最后,理解观可否代替认识论?

王姗姗[2]2017年在《翻译与游戏》文中提出本论文旨在对翻译过程进行一种理论研究,探究将伽达默尔(并非用于研究翻译的)游戏理论作为一种奠基理论植入翻译过程,建构一种基于"关系主体"模式的翻译游戏过程论的可能性,并进一步尝试在该理论模型下,建立翻译在一般意义上具有的现象学与辩证法原则。"关系主体"模式下的翻译过程实现了由"译者"决定"过程"到"过程"带动"译者"的根本性转变,使翻译过程研究范式从基于"实证科学"思维之上的"译者主体"范式转型为基于"现象学-诠释学"思维之上的"关系主体"范式,向前推进了现有翻译过程理论研究范式。本论文提出的基本观点是,翻译游戏过程论是在伽达默尔诠释学的"游戏精神"引领下建构的一种处于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具有欧陆哲学色彩的翻译过程理论,它在叁个方面对前此翻译过程理论进行了变革:第一,关于翻译过程的主体。前此的翻译理论大都将翻译过程的主体理解为译者,翻译游戏过程论则以游戏"关系主体"取代"译者主体",即翻译游戏过程论所理解的主体是由译者、原文文本、目标语读者叁方构成的"关系主体",也就是说,译者、原文文本、目标语读者叁方在翻译过程中都是翻译意义能够实现出来的主导方,它们叁方形成一种博弈妥协的辩证"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译者、原文文本、目标语读者均以参与者的身份被卷入游戏之中,翻译过程不可避免地走向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完全主观操控的视域融合,由此导致翻译过程由"译者心理"决定"过程"到"关系主体"作用下的"过程"带动"译者"的根本性转变。第二,关于翻译过程的核心。前此的翻译理论从语言或文化的单一视角出发解读翻译过程,在具有现象学与辩证性特征的游戏精神引领下,翻译游戏过程主要体现为在"关系"制约下博弈妥协式的意义保留、舍弃与添加。保留、舍弃与添加在语言(语词和句法)以及"伪文本"(节律、韵脚等非语言性)要素两个层面展开,所以翻译游戏过程涵盖翻目标语言核心与文化核心,兼顾科学性与人文性。第叁,关于翻译的目的。较之前此的翻译过程论,翻译游戏过程更加突出强调翻译之原初目的——面向目标语群体开显原本负载于陌生文本中的意义,通过将陌生经验转化为熟悉经验而使目标语群体扩大对生存意义的感知与理解,进而扩大人际间的理解与交流。由此揭示出翻译的本体论意义:翻译映射出人在差异对话中找寻平衡的居间生存状态,翻译是一种有关意义诠释的实践智慧。基于上述观点,本研究的整体结构可以划分为四个相互关联、且具有内在演进逻辑的分论题:第一章构成了本研究的第一论题。该论题对伽达默尔游戏理论引入翻译过程研究之可行性进行了深入思考。首先,本论题得以展开的基点是对伽达默尔"广义翻译观"进行效用检视。我们必须承认,伽达默尔持有一种"广义"翻译观,其翻译思想具有一定的效用指向和理论阈限。伽达默尔探讨翻译问题的目的在于:以"语际翻译"作为"理解"的特例,从而检视作为人之生存方式的意义理解的普遍性和一般性。伽达默尔之追求"理解普遍性"的理论旨趣决定了他必然弱化语际翻译之"异质语言差异"问题,所以,伽达默尔的翻译思想缺乏关注"语言差异"及"差异语言转换"的问题意识,伽达默尔的"广义翻译观"具有特定的效用指向(指向普遍性的理解),从而致使其翻译思想形成了一定的理论阈限。其次,本论题继而找出用(伽达默尔不直接谈翻译问题的)"游戏理论"构建翻译过程的可能性——游戏中游戏者、游戏对象、观赏者的辩证精神完全可用于描述翻译过程中原文、译者和目标语读者博弈妥协"关系主体"下的语言游戏过程,并对翻译过程中"关系主体"游戏所关涉的核心观念——以间距为代表的时间性概念、文本概念等能否用于语际翻译研究——进行了批判性考察,初步回答了"能否在本体论意义上谈论翻译"这一问题,以便为后续研究的顺利进行扫清障碍。在证成伽达默尔游戏理可以被引入翻译过程研究之后,本研究进入第二个论题,即对伽达默尔游戏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这一考察由论文的第二章担承。考察从两个层面展开:对游戏理论的前史考察和对游戏理论本身的阐释。游戏前史考察从"伽达默尔对前人游戏概念的理解"以及"游戏概念的现象学与辩证法特征"两个侧度展开。其中,就辩证法向度来说,游戏精神离不可柏拉图以及黑格尔的影响。伽达默尔在吸纳了黑格尔辩证思想发展之关键动因——"他者"因素——的同时,摒弃了黑格尔对陈述语言的推崇,重新回到柏拉图早期的对话语言,找到了概念背后的问题结构,并以之为基础,构建本体论诠释学。就游戏概念的现象学限度说,海德格尔在游戏问题上对伽达默尔有着重要的综合性的影响。"关系先于理解者"的游戏正是对海德格尔"语言先于存在"思想的继承与超越。伽达默尔以海德格尔诗性语言为起点,超越黑格尔的逻辑概念,走向柏拉图对话语言,并以对话的"关系优先性"取代了海德格尔的"语言优先性",构建了"关系主体"模式下的游戏理论。对游戏理论本身的探究是本论题的另一核心内容。伽达默尔对游戏问题的思考并非一蹴而就。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只谈论了艺术的游戏特征,在论及历史科学以及语言问题时,"游戏"字眼甚至很少出现。然而在后《真理与方法》时期,伽达默尔愈发意识到他对游戏概念论述的不充分性,并指出游戏应该从艺术中延伸出去,艺术游戏的现象学与辩证法精神应该体现在历史科学的理解以及语言本身的结构之中,游戏概念理应贯穿伽达默尔诠释学体系始终且体现其诠释学基本精神。职是之故,本论题尝试对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详细谈论的艺术游戏概念,以及其在后《真理与方法》时期未能深入谈论的关于历史理解的对话游戏以及具有对话结构的语言游戏作出进一步深入分析。因此,本文中谈论的游戏概念涵盖艺术、历史和语言叁个方面,包含艺术游戏、对话游戏、语言游戏。其中,艺术游戏又可根据"是否面向观众敞开"之特性分为竞争游戏和表演游戏。这样,游戏可分为竞争游戏、表演游戏、对话游戏和语言游戏,它们之间相互区别又彼此关联,但在最根本意义上,它们都是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的指涉人际理解的动态性过程。本论题将在厘清彼此关联与区分的基础上,对四种游戏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和界定。需要指出的是,此四类游戏与本研究下一论题"翻译游戏过程构建"有着密切联系:竞争游戏与对话游戏可用于构建译者对原文文本的意义理解过程;向观众敞开意义的表演游戏则可用以构建翻译之语言转译过程;而具有辩证结构的语言游戏则是语言转译过程之可能性前提。依据上述对应关系,本研究进入到第叁个论题,也是本研究最为关键的核心论题——翻译游戏过程的构建。本论题包含第叁章和第四章内容。伽达默尔把翻译过程描述为一种"双重化的诠释学对话过程",笔者部分赞同伽达默尔的观点。翻译过程的第一步骤(译者对原文文本的理解过程),无疑可以用译者与原文文本的对话游戏来表征。但如果把其第二步骤(语言转译的解释过程)仅仅用"对话"来表征,无疑忽视了 "异质语言转译"过程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这一步骤故而可用"表演游戏"来表征则更为恰当。语言转译和表演都是"关系主体"下的辩证过程,均以向观众开放意义为目的;不同之处在于,表演需把文字语言转译成话语、情感等新媒介形式,而语言转换则需要把一种语言转译成另一种语言。于是,翻译发生过程应当被还原为游戏Spiel(game-play)的过程,翻译之表演游戏也是意义保留、舍弃与添加的语言过程。如此一来,可以把以"双重化的诠释学对话过程"方式呈现出来的翻译的游戏过程解析为以下两个更为具体的过程:过程一:翻译过程之对话游戏——译者对原文文本的理解过程。对这个过程的分析重点要解决这样两个问题:第一,翻译对话游戏的动态过程描述。第二,对话游戏何以体现现象学与辩证法特征。过程二:翻译过程之表演游戏——异质语言的转换过程。对这个过程的分析重点要解决这样四个问题:第一,翻译之语言转换过程为何是一种"关系主体"模式下表演游戏。第二,表演游戏过程为何是一种意义的保留、舍弃与添加的现象学与辩证法过程。第叁,从语言与文化二重视角,阐明保留、舍弃与添加的现象学与辩证法普适原则:a.保留原则:优先保留面向"事情本身"意义的现象学原则。b.舍弃原则:空间间距作用下,优先舍弃源语语词的震荡意义、句法结构、伪文本要素等。c.添加原则:添加符合目标语境特征的目标语语词的震荡意义、目标语句法结构以及伪文本要素等。第四,阐明上述保留、舍弃与添加过程何以体现现象学与辩证法特征。通过对翻译游戏过程的分析阐释,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整个翻译过程的两个步骤直接呈现了伽达默尔游戏(Spiel/game-play)叁重特征:首先,二步骤都是在"关系主体"引领下展开的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的游戏过程。第二,整个过程是语言过程,在对语言的保留、舍弃与添加的博弈中走向原文在目标语境中的意义再现。第叁,通过上述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的语言过程,翻译实现了其"向目标语群体开显陌生文本意义,增进人际理解与交流"的原初目的。综上可知,翻译必然表现为"关系主体"引领下的博弈妥协的辩证过程。翻译游戏过程论必然要求重新定义译者、目标语读者的身份,必然要求重新诠释翻译所以可能的条件,必然要求重新解读伽达默尔"广义翻译观"的价值与意义。本研究的第四个论题(第五章)就是要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回答。在游戏视域下,译者是传递意义的表演者,是驻留在文本之中的意义纽带,是隐与显之间的文本要素。在翻译游戏视域下,目标语读者成为翻译过程的参与者,成为翻译由动态"过程"转换为封闭意义"构成物"的中介,成为影响翻译进程的"共在"者。在游戏视域下,翻译是一种介于可译与不可译之间的活动。虽然我们意欲追求翻译的准确性,但完全的翻译却始终不可能。尽管如此,异质语言之间的可译度却可以随着世界的敞开、人际交流的增加而不断加深。由是观之,翻译介于可译与不可译之间。正是翻译具有可译度的差异,才成就了翻译存在的必要性。只有从理解的角度看待翻译,只有使狭义翻译走向广义的理解和解释,翻译的"不可译程度"才能降到最低,这便是伽达默尔"广义翻译观"的积极意义。在翻译游戏过程视域下,本研究最终走向对翻译本体论意义的再思考:翻译不仅是一种有关语言转译之技艺,翻译更是一种有关意义诠释的实践智慧。

韩翔宇[3]2007年在《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性质》文中研究指明针对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具有相对主义倾向的指责,本文试分析伽达默尔的理解观之性质。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前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主题及其分析现状。第一章首先分析绝对客观主义的内涵和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理解观及其困境。然后从叁个方面分析伽达默尔的理解观对绝对客观主义的超越。第一,传统认识论范畴的“理解”向本体论的转化,强调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传统认识论的理解范畴以主客二分为特征和前提,以追求对象化的“意义”为目标。伽达默尔的理解概念继承并发展海德格尔关于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的思想,与人的历史性存在息息相关,是一个本体论范畴。第二,伽达默尔对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之普遍性要求的批判和抵制。其目的就是坚决反对自然科学那种主客二分、对象化的思维方式对精神科学理解的侵袭,就是与认识论时代的主-客体二分、对象性之思维方式的决裂,就是放弃对确定性、客观性的追求。第叁,伽达默尔主张意义的“融合说”或“生成说”。在理解的目标上,伽达默尔追求文本作品的真理内容,反对重构作者原意;在理解的过程上,伽达默尔主张意义的融合和调解。伽氏认为,读者对文本的解读不是一种向作者原意的回溯运动,相反它是一种借助于文本而实现的此在的存在方式,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理解中实现过去真理与现时态生命的思维性沟通。理解的过程,实际上是读者从自己的历史性出发去解读文本,并在与文本的思维性沟通中产生视域融合而生成文本意义的过程。第二章首先分析相对主义的含义和特征,然后从叁个方面来分析论证伽达默尔的理解观对相对主义的超越。第一,肯定作为存在论要素的前理解或偏见是理解的生产性的积极因素。偏见作为理解的必要条件,并不包含任何主观任意性的成分,而是作为存在论本体论的要素而存在,它客观地描述了理解的真实过程,这是伽达默尔超越相主义的关键点之一。第二,理解是对话式的超主观的事件,它反对理解的主观性和非随意性。理解作为一种对话事件,其前提是正确地认识到历史流传物和解释者的关系不是主-客关系,不是认知与被认知的关系,而是“主-主”关系,即“我-你”关系,亦即问与答的平等对话关系。伽氏正确地指出了唯有效果历史意识关于“我-你”关系的认识才能保证真正对话的进行,从而避免主体的主观随意性,避免理解最终走向相对主义。伽氏对“游戏-对话”的现象学描述,更加强调了理解作为对话的非主观性和非随意性。第叁,作为一种本体论真理,诠释学真理的揭示和敞开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从始源意义上讲,真理即揭示和去蔽状态。诠释学真理是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认识论真理的本体论真理而存在,它不是事先存在于某处而有待于我们去发现、认识,而是在我们理解的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诠释学真理的揭示和敞开与人的实践相关联,与诠释学语境密不可分。本章最后指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相对性。相对性不等于相对主义。相对性与绝对性、多样性与统一性、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叁章主要分析了本体论诠释学的知识维度和客观性问题。转向存在的意义之真理,是伽达默尔本体论诠释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但是伽达默尔那种执着于真理的诠释向度,排斥真理的知识向度的思维方式是错误的。因此重视本体论诠释学的知识维度,能为伽达默尔的理解观超越相对主义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另外,传统的“客观性”概念之内涵也影响了人们对伽达默尔理解观性质的看法。因而,重构客观性的内涵至关重要,它能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非相对主义性质作辩护。

孟海玲[4]2010年在《论伽达默尔理解的客观性问题》文中提出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德国当代哲学家、美学家,现代哲学解释学和解释学美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其新颖的哲学解释学思想在当代引起了巨大反响,成为解释学的杰出代表。特别是自从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1960年出版以来,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已成为许多哲学家注意的焦点。他关于理解和解释的观点已经被应用于一系列相当广泛的讨论:如艺术与文学研究中的解释问题,社会科学中的知识和客观性争论;神学与法学诸学科中的有关争论,以及哲学本身设计的重新评价诸问题。而其中关于哲学解释学理解中的客观性问题成为一系列争论的重点。许多现代哲学家从不同问题的不同角度对伽达默尔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伽达默尔在申明观点,解释误解的立场上对这些批驳进行回应,形成了现代哲学界有名的争论。本文旨在对伽达默尔解释学中关于理解的客观性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述以及正确的理解和相对公正客观的评价。第一部分首先借助当前哲学界关于客观性问题的争论引出客观性问题及客观性在哲学中的重要性问题。引出客观性问题后再阐述一下客观性的叁种定义,并指出这叁种客观性所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及与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中关于理解的客观性的关系:伽达默尔理解的客观性问题虽然与传统哲学客观性不同,但是,伽达默尔的客观性思想还是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传统哲学的某些观点。第二大部分着重阐述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中理解的客观性思想。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理解的客观性问题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本体论特征。而最先实现解释学本体论转向的是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在继承海德格尔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观点。所以本部分首先是伽达默尔对海德格尔的本体论继承,其次分析其解释学思想中的客观性问题,分别从前见的客观性角度、效果历史意识和视域融合中关于客观性的分析、语言的本体论特性、问题结构及其与相对主义的区别中来探讨的。再次,探讨了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中理解的客观性思想对传统哲学的超越及其自己客观性思想的困难:伽达默尔用来证明其理解的客观性思想的概念或者说范畴还具有主观性的特征,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及夸大语言的作用等等。第叁大部分讲述了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中理解的客观性思想的当代遭遇及对后现代哲学的启示即现代哲学家对其思想的批判及肯定。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关于理解的客观性思想对后现代哲学的启示是其哲学解释学中的客观性思想对我们的积极影响,也是我们对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思想的反思,来促进哲学解释学的发展。

魏强[5]2014年在《历史与构境:从解释学走向出场学之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解释学最初是关于文本意义理解的理论,但由于对意义与真理问题、理解与语言问题的探讨使其本身赢得了普遍性,并在20世纪上升为西方的一种哲学流派。在这期间,伽达默尔无疑是最着名的代表之一。他通过对近代以来审美意识和历史意识的异化的批判,对艺术作品的游戏的存在方式和理解的“效果历史意识”的建构,使解释学在语言论的普遍维度中提升为一种哲学。因此,只有伽达默尔走向了解释学本身,即走向了由语言构成的前后关系和生活方式。但他的哲学解释学理论在为解释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他在审美经验中抛弃艺术家与观赏者的个人情感和内心感受,主张艺术作品是“构成物”之存在的观点过分强调了对艺术内容的重视而忽略了对艺术形式的研究,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嫌疑;在精神科学中,他把解释者的理解归于前见基础上的过去视域与现在视域的融合过程,这种效果历史原则其实是单一“主—客”模式之在场形而上学的跷跷板游戏,解释者被笼罩在由效果历史影响和制约的单一文化交往场中,历史作为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一种非批判的自发在场;在语言本体论中,对对话双方之平等对话、自由交流的语境的设定以及把人与艺术经验、历史乃至整个世界的关系归结为语言问题的观点有理想化、抽象化的倾向,难逃“语言唯心主义”的指责。在我们看来,历史或历史场域并不是一种现成的在场,而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交往实践活动所不断构境的动态结构体。交往实践是历史场域的实践论基础,它派生并制约着人们的认知、理解、语言等一系列精神交往活动。思想或文本只不过是对一定的交往实践活动和在此基础上构境的历史语境在精神形态上的反映,是历史语境的意识形态化。由此,不管是对作为思想出场的表征之一的艺术作品的审美还是对思想出场方式的语言符号系统的理解,都应该追溯至人类的交往实践活动中去找寻它们之所以产生和发展的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基于此,以交往实践为核心建制,以历史语境、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来考察对文本理解的出场学视域就必然超越解释学而成为文本理解理论的新范式。在出场学看来,对文本意义的理解首先依赖于对“原初语境”与当代重新出场的新语境的考察,这是文本意义出场的条件,也是构成文本意义的历史结构。其次,对文本意义的理解也依赖于对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的考察。出场学坚持“一体两翼”的原则,从不同的历史语境和不断变迁的出场路径中把握不断创新、不断出场的文本意义的新形态,成为与时俱进的理解范式。所以,与客体论解释学、主体论解释学、主体际解释学相比,出场学成为文本理解理论的更具科学性、预见性与解释力的新范式。

何华[6]2006年在《论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普遍性》文中提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普遍性主要体现在他的理解观和语言观中。 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事实上就是理解观的发展过程。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认为理解是本文解释的基础和精神科学的方法,这使得他们的解释学成为一种方法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人的生存方式。具体地说,理解是有限的。理解者和被理解的对象具有历史性,总是在“处境”中。理解的过程,是“视域融合”和“自我理解”的过程,具有时间性。因此,理解是事件,是一种实践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应用”作为理解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理解的合理性是在具体的生活世界中来证实的,并不依赖于普遍的规则。理解的实践性要求解释学关注生活世界,从而解释学具有了普遍性。 作为实践活动的理解是一种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之间的交流活动,是一种主体间活动,是会话。伽达默尔把它描述为“问一答”模式。会话是一种追问方式。它总是在旅途中,是一个不断超越和不断转换的过程,是意义不断呈现的过程;与会话相伴随的是形成于会话中并保证会话进行的“修辞理性”,实际上是实践理性。意义之所以能不断呈现,是因为解释对象总是处于呈现与隐蔽的张力中。探讨意义是思的本质。不仅思在场的,而且要思不在场的。不思就只说一种独白式的语言。“问题一解决”模式预设被追问的实在永远在场。问题存在于与实在相对的现象世界中。这种追问活动是一种在封闭的视域中具有无时间性的认识能力的主体针对静止客体的可控制的活动。会话与之相反。而且,会话是一个“再语境化”过程,是使潜在的意义现实化的过程。会话这种模式事实上比“问题一解决”模式更根本。我们从库恩的范式理论和波普尔的知识进化理论中也可以看到这种模式。会话追问的结果是知识。这种知识不同于过去的那种“合理的知识”;它是靠主体的能动性来保证获得的关于实在本身的知识,但是康德说主体只能认识自己构建的世界,物自体不可知。通过会话获得的知识是摆脱了本质束缚的自由知识。 会话说明理解具有语言性。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有明显的“语言转向”。伽达默尔的语言观与“语言工具主义”相对。后者在其发展过

林晓希[7]2010年在《解释与存在——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理解本体论研究》文中指出在西方哲学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这一概念贯穿始终。从哲学的开端古希腊哲学开始,人类就没有停止过追寻存在的步伐。对存在认识的拓展与哲学史的发展甚至是人类思想史的向前发展是同步进行的。从古代本体论实体的存在,到近代认识论转向的存在,再从现代哲学语言转向中的存在到解释学理解中的存在,哲学思考因为存在而开始,又因为存在而陷入困境,还因存在而开辟出新道路,从而走向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的被丰富和扩展着,相应的本体论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向前发展,由传统的实体本体论发展为精神本体论。伽达默尔从理解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存在一个崭新的内涵。在伽达默尔看来,人类的基本生存经验就是理解,世界的存在意义正是通过理解来展现的。理解并不是存在意义的外在表现形式,相反,理解本身就是存在的意义,“理解是属于被理解东西的存在”。从哲学本体意义上来讨论人类的理解经验,从人的基本经验出发,通过回答“理解何以可能”建构起了理解本体论,他一再强调,哲学解释学并不是一种精神科学方法论,也不是一种为了避免误解的艺术,而是首要的或者根本上说是一种本体论。这种本体论要探究的是我们世界经验总体的关系,证实理解是存在的基本特性。后期的伽达默尔哲学为实现解释学的普遍性,以理解本体论为基础转向了实践哲学,为理论上的存在找到了现实世界的落脚点。本文力图从理解这一赋予存在新意义的本体论层面,对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进行分析,以存在作为切入点分析伽达默尔的思想。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选取存在作为视角,梳理哲学史上存在的发展,从古代本体论的存在到近代认识论转向中的存在,到现代语言转向中的存在,再到解释学理解中的存在,通过对历史的梳理明晰存在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分析解释学理解本体论的建构逻辑、理论框架以及伽达默尔理解本体论内容,首先分析解释学的起源和叁次转向,明确解释学的历史发展,进而梳理哲学史上较有代表性的两种本体论思想,将黑格尔的概念本体论和海德格尔的在者本体论与伽达默尔的理解本体论作对比,进而引出伽达默尔理解本体论的理论框架,最后阐明理解本体论的主要理论内容,即从艺术经验、历史经验和语言经验叁方面分别阐述;文章的第叁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之上,对伽达默尔的理论特点进行总结概括;最后一个部分则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理解本体论的现实意义。伽达默尔的理论对现实世界和社会,对人类生活本身进行的思考与探索,对们人类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与危机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本文也正是希望通过分析伽达默尔的理解本体论发掘其解释学思想中蕴涵的现实意义,启示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重拾对理性的反思,直面现代科学技术文明所造成的问题,为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达到人与人的理解和团结,为人类能拥有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梅景辉[8]2008年在《生存与理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无论在传统解释学还是经历了存在论转变的哲学解释学思想中,语言、文本(Text)、理解和解释都是基础性的概念范畴,它们之间的理论关联建构起解释学思想的大厦。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对于语言、理解与解释的生存论分析,使解释学与生存论之间的内在勾连得以彰显。在解释学思想的生存论阐明中,语言不再是为人所操纵的交流工具,而是存在的自行道说和能够被理解的存在,它在人的生命存在中展现为语言世界经验和生命的精神化。语言与生存论的叁维——生成的存在(Becoming-onto)、生命的存在(Life-being)和生活世界的存在(Lifeworld-being)——相互关联。在第一个维度上,语言是大道之道说;在第二个维度上,语言是生命的内在语词(Inner word);在第叁个维度上,语言是世界经验对象化的生命表现和客观精神。语言世界经验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就成为可供人们阅读的文本。在更深层的意义上,一切生命表现的客观化都是语言世界经验在社会历史中的澄明,如哲学思想、艺术作品、法律和道德的规章等;而历史事件(Event)作为生成的存在在时空中的展延,它本身即是历史性的本文(Event-text)。从书写的文本到历史本文的探究,就使理解从人的行为方式提升为一种存在方式。对理解的概念史和思想脉络的追踪表明,“理解”在“逻各斯”与“努斯”的相互纠缠中就已具有生存论的向度,近代认识论的突显使理解沉沦为知性的活动而与观念、概念相勾连,但它经由实践的理解与生命的体验而通达了生存论的境域,人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前理解才能够领会存在,并在沉沦中向着将在而筹划自身本己的能在。理解的生存论阐明使与之一体共在的“解释”也超出了方法论的意谓,它不是一般所谓的“说明”和“诠释”,而是“生存”的敞开、解蔽与澄明,它与庄子所说的“解心释神”内在相通。在此意义上,作为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生命表现和交往实践都是生存论解释的一种表现方式,传统的解释与实践的对立及实践优先于解释的观念被予以解构,生存解释学从根本而言也是一种实践哲学。生存解释学的“实践”不是具体的生产和交往的行为方式,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所生发的人与自身生命及社会历史世界的内在关联,这种原初的实践作为人之存在方式使人的本质在社会关系的交往中得以展现与自我确证。海德格尔超越解释与实践的二元对立,认为“操心”与“思”乃是对于此在在世的解释与敞开,它们是人的一种基本存在方式和原初实践方式,而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实践智慧”与“创制之知”则是原初实践的衍生物。实践因之成为此在解释存在的一个根本环节,它通过语言经验在生活世界的交往中将人的本质力量充分表现出来,从而在自我的对象化中理解社会历史并确证自身的生命存在。

胡传顺[9]2011年在《伽达默尔伦理学的释义学意义探究》文中提出伽达默尔的释义学是整体性的哲学,探究其伦理学实际上就是探究释义学的伦理学或者伦理学的释义学意义。也就必然涉及到伦理学与释义学的关系问题。对他来说,伦理学实际上是他存在论释义学结构的一部分。那么,我们的探究实际上也就同时是探究释义学的结构问题。伽达默尔以语言为主线实现了释义学转向存在论释义学,对释义学结构的探究在本文中就表现为对伽达默尔释义学的形而上学机制的探究。这样,我们可以把伽达默尔与对其影响深远的老师海德格尔的思想区别开来,而突出伽达默尔哲学的创造性。文章首先从伽达默尔释义学的角度分析其对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的一般性考察。我们把这些考察概括为哲学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的对立、存在论与价值论的对立、伦理之知与伦理之行的对立以及反思与ethos的对立,并最终表现为真理与方法的对立。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得我们能够摆脱各种关于伦理学的规定,从而可以直接面对原初的伦理学或ethos。这就为探究释义学的伦理学提供了基础即存在论释义学的伦理学或哲学伦理学的可能性。同时,这也为我们进一步探究释义学的伦理学提供了所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域。谈到原初伦理学,首先进入我们视线的就是苏格拉底的哲学。伽达默尔在研究苏格拉底的两个哲学命题即“认识你自己”和“美德即知识”中,发现柏拉图完成了把苏格拉底的哲学转向逻各斯哲学的过程,而亚里士多德延续了他们的过程确立了逻各斯与伦理学(ethos)的共存。这样,原初的伦理学实际上就是自识的知识,这种知识的实现只有在逻各斯(言说)中实现。在伽达默尔看来,这条线索延伸到黑格尔的哲学。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到理性、绝对的环节实际上就是希腊人的逻各斯-努斯(logos-nous)哲学结构的延伸。亚里士多德的动力因即nous,柏拉图《菲莱布篇》中原因或理由即为nous。这样,伽达默尔所理解的形而上学的机制就具有了初步的形式即logos-nous-ethos的哲学,而这与海德格尔对西方形而上学机制的判定即存在-神-逻辑学机制在内容上已经明显不同。当然,也正是黑格尔逻各斯的逻辑学引起了伽达默尔的质疑。逻各斯之为语言即言说是自然语言,而不是黑格尔的逻辑学的概念体系或抽象语言。黑格尔的抽象语言辩证法也就成为伽达默尔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而语言成为伽达默尔存在论释义学的主导问题就得以理解。语言的内在结构在释义学中成为意义与语词的结构即逻各斯与努斯的结构,辩证法在释义学中则成为问答逻辑辩证法,ethos或生存(Existenz)在伽达默尔的释义学中成为海德格尔的事实性释义学之“事实”以及现象学之“面向事实本身”之事实,释义学形而上学机制也就具有了初步的logos-nous-ethos形式,我们这里只能先称之为形式上的、逻辑上的形而上学机制。要在实质意义或本质意义上解决伽达默尔形而上学机制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究存在论之存在本身的意义、ethos之本质及其目标善的问题、对话辩证法的本质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等等问题。文章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理念和善的批判着手,揭示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间的根本性分歧在于善自身与实践之善的关系。伽达默尔对他们的哲学进行意向性分析,最终认为在实践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上两者是一致的即形而上学始终需要在实践哲学中得以实现。伽达默尔是通过柏拉图的最高学说辩证法化解了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根本性批判即善的理念无实践性。对柏拉图哲学的解读也成为伽达默尔与海德格尔之间的根本性分歧。伽达默尔对柏拉图《菲莱布篇》的现象学分析则进一步论证了辩证法就是伦理学以及存在与善之基础结构的内在统一性。由此,ethos就不仅仅在形式上与逻各斯共存,ethos更进一步成为存在的生成论根源即自我的行为举止。ethos在实质意义上就是原初的伦理学,而辩证法之所以是伦理学则在于它与把握ethos的phronesis具有相同的能力,辩证法的学说也就是ethos的学说。存在的显现和善的创造只有在ethos之运动中才得以实现。伽达默尔的释义学形而上学机制即logos-nous-ethos最终成为统一体。这种统一结构实际上就是光的形而上学与善的形而上学的结合,在伽达默尔的哲学释义学中就表现为语言与伦理学的统一结构。伦理学的释义学意义由此得以彰显。伽达默尔提出的释义学是实践哲学也就有了基础,释义学就是事实性释义学或ethos这种事实释义学,它是形而上学与实践哲学的结合。实践理性把释义学与传统实践哲学的结构模式联系起来,但是也与传统实践哲学有着本质的不同。康德的形式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的结合是伽达默尔的必然选择。这种结合的释义学的实践哲学在伽达默尔看来是精神科学的基本模式。当然,释义学的实践哲学也必然需要面临当今世界的ethos现象。伽达默尔由此对当今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当今的实践是自我异化的实践,唯有恢复希腊人所重视的友谊方能真正实现人类的共在,即在以友谊为基础的团结中活动。最后,作为中国学人,思考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的ethos现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这里并不是提出一种恰当的“中国模式”,而是期望中国哲学的实践模式能够得以恢复。友谊政治哲学的提出还只是一种理想主义者的理想。

赵海英[10]2010年在《走向他者之途》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绝对化的主体理性的自我完成,理性主体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和主人。理性主体在自身的封闭、孤独、独白式的抽象极端化中走到了尽头,从而力图消解和突破自身而进入到与他者的共在与对话之中。哲学家们分别从现象学、存在论、语言理解、语言交往等等不同的道路和途径去论说他者的存在,并在其中揭示了他者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彰显了他者在人类存在中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尽管不同的哲学家在走向他者的道路上都有所建树,但是,他们往往都夸大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某个侧面、某个环节,从而从绝对化的理性主体陷入到其他的绝对抽象的原则之中。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论立场为他者现象指明了现实的前提和基础,为说明他者现象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因而,本文力图对各大哲学流派中的代表人物的他者理论进行系统的反思、研究和批判。通过比较和研究,揭示并梳理出现代西方欧陆人文哲学家在“他者”问题上的融合与分歧,建构与解构的发展理路;揭示并阐发他们在各自不同的理论基点上出发而建构起来的他者所具有的突破和局限;最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出发,说明他者现象的实践论基础,揭示并分析马克思的实践中的他者对于其他哲学流派的他者概念的奠基和超越。

参考文献:

[1]. 存在与理解——伽达默尔理解观研究[D]. 王时中. 湘潭大学. 2003

[2]. 翻译与游戏[D]. 王姗姗. 山东大学. 2017

[3]. 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性质[D]. 韩翔宇. 华东师范大学. 2007

[4]. 论伽达默尔理解的客观性问题[D]. 孟海玲. 山东师范大学. 2010

[5]. 历史与构境:从解释学走向出场学之路[D]. 魏强. 苏州大学. 2014

[6]. 论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普遍性[D]. 何华. 山西大学. 2006

[7]. 解释与存在——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理解本体论研究[D]. 林晓希. 广西师范大学. 2010

[8]. 生存与理解[D]. 梅景辉. 华中科技大学. 2008

[9]. 伽达默尔伦理学的释义学意义探究[D]. 胡传顺. 复旦大学. 2011

[10]. 走向他者之途[D]. 赵海英. 吉林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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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理解——伽达默尔理解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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