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全新的生命周期——工业废弃建筑的改造再利用

迈向全新的生命周期——工业废弃建筑的改造再利用

张向华[1]2003年在《迈向全新的生命周期》文中认为伴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向第叁产业的转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用地结构的调整,大量的工业建筑被废弃、闲置。这不仅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浪费,而且也制约了城市的有序发展。在当今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如何改造再利用这些工业废弃建筑,使其从消极状态转化为积极状态,变“废品”为“珍宝”,在不断更新的秩序中获得新生,是目前世界上众多国家城市建设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本文的主要思路。虽然工业废弃建筑不象历史文物建筑那样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保存价值,但它作为城市细胞的一部分,是城市的一种特殊语言;它记载了城市工业文明的发展历史,是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一部反映工业文明史的“石头的史书”①,还表现在由此而产生的“城市意向”(City Image)从而使人们获得对城市的集体认同感。因此,在面对早期城市更新运动的“大拆大建”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历史文脉的破坏所造成的永远无法挽回的遗憾这一残酷的现实,我们目前所能做的是采取积极的策略和态度,创造适宜的条件和手段,将城市产业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以实现其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的转移,并以此来带动城市街区的复兴和发展。这无疑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令我们遗憾的是目前工业废弃建筑的改造再利用还只是停留在实践活动的层面上,在具体的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上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尤其在中国工业废弃建筑的改造再利用由于缺乏政府部门的统一指导和管理还处于一种自发状态,改造设计的手法也较为单一,因此更需要一套系统的理论方法加以指导和参考。本文正是针对这种研究现状的不足,从工业废弃建筑的价值以及改造再利用的自身优势入手,总结现有与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指导思想;比较研究国内外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的背景条件、动力机制、实践内容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中的相关设计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的设计原则;结合国内外具体的改造设计实例,归纳总结工业废弃建筑改造再利用的空间形态、外部造型以及环境景观的设计方法;最后综合运用前文总结的改造设计方法对调研实例加以分析研究;总结认识,提出展望。

刘宇[2]2015年在《后工业时代我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属于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领域中以建筑类型为核心的专题研究,研究的主体是城市发展更新过程中大量出现的旧工业建筑,研究的目的是试图寻找出适应中国国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与后工业时代城市发展语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及再利用的途径,系统分析保护与改造过程中的策略与方法。目前,我国城市的整体状态还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是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主要城市在城市更新进程的冲击下,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已逐步进入到后工业时代。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如何使更多的工业建筑遗产得到妥善的保护与再利用、保留城市发展的印迹、延续城市发展的文脉,这已成为我国遗产保护事业中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研究课题。特别是伴随着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工业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意义与价值尚未形成普遍的共识,虽然已进行了大量的实践项目和操作经验的积累,但仍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对其进行指导。论文在对国外的相关经验进行数据统计和系统比对研究的基础上,以后工业时代发展为背景、建筑、环境和文化的综合理论作为支撑,从工业建筑遗产的综合价值体系为切入点展开系统的分析,通过国内外理论发展与实际项目的比较与研究,探讨我国工业建筑遗产现实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同时,从城市功能的调整与优化、建筑功能的调整与置换、综合利益因素的参与与平衡等方面阐述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基本原则,同时构建完整的可实施性的工业遗产评估体系以及普查、定位和管理的相关机制。文章针对工业建筑遗产的再利用模式展开探讨,从工业建筑自身的特点和建筑的内外部空间以及旧工业构件的艺术再造和再利用中的情感补偿五个方面来深入分析再利用的实施策略。通过多样化的技术手段,以实际改造案例为支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构筑全面系统的改造设计方法。文章立足于后工业时代的属性,从工业建筑遗产不同的核心价值和再利用导向为切入点,以实际案例的形式阐述了不同导向因素对改造方向及结果的影响。文章最后以天津和台北两个不同地域和不同历史背景的城市为研究目标,分别以城市中河道和铁路沿线两种不同的工业遗产廊道为对象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两种不同城市形态下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经验与问题,探讨对工业遗产廊道进行“活化”利用的不同路径,为未来中国主要城市的工业遗产再利用提供更具操作性和推广性的经验。

于冰沁[3]2012年在《寻踪—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中的产生、发展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对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领域产生的思想源流、发展历程、对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的影响、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分析与归纳,并对生态主义思想影响下的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理论、方法及实践案例进行了回顾和评价,目的在于认清生态危机影响下的生态主义设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明确风景园林师的责任与义务,明晰生态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预测生态主义设计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并希冀从中获得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和指导国内风景园林生态设计实践的启示。通过文献研究与案例研究的方法,本文对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通过类比分析的方法,研究不同学科、不同地域、不同风景园林师之间的思想差异性与相互渗透性,以探寻时代、社会、文化背景与生态主义设计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性,从而广泛地汲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并从多个角度来分析、论证本文的研究主题。基于上述研究方法,本文将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生态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划分为6个阶段,并分别就每个发展时期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设计思想、设计理论和技术进行了深入地剖析,以总结归纳出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现代风景园林中的发展框架,理清其发展脉络。同时,通过对国内一些地区进行的生态主义设计的实践情况的现场踏勘,了解我国在生态设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的优势和问题,认识生态主义的设计思想对我国可持续景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而使本文的研究对于国内的景观生态建设起到一定的现实作用。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3个部分:首先,介绍了生态主义思想和现代风景园林的相关概念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就其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伦理思考;其次,探究了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领域的发展历程,分为萌芽阶段(16至18世纪)、产生阶段(19世纪)、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80年代)、兴盛阶段(20世纪90年代)、成熟阶段(21世纪初至今)及后成熟阶段等6个时期,并就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时代背景、相关学科的影响及具有代表性的设计思想、研究理论、规划方法和相关实践进行了剖析,揭示了生态主义思想与风景园林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对生态主义思想引导下的现代风景园林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最后,总结并归纳生态主义思想对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的影响、生态主义设计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多样化倾向和实践过程中遵循的具体的实践原则。研究结果表明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领域起源于16、17世纪文艺复兴园林中的丛林和林园景观,萌芽于18世纪的自然风致园,产生于19世纪现代主义园林,因相关学科的渗透和分析技术的进步而迅猛发展于20世纪60、70年代,促进了设计师生态主义意识的嬗变和生态规划理论的完善,并于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生态设计原则、再生设计原理、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和生态材料与技术的创新逐步走向兴盛,21世纪初因景观及生态都市主义思潮的出现而日臻成熟。生态意识的出现曾一度造成了风景园林学科内部的分裂局面,而生态思想的发展与成熟逐渐融合了生态性、艺术性和社会性等属性,消解了审美与科学、设计与规划、艺术与生态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其发展与变化深深地影响了风景园林设计的自然观、价值观、研究范畴、设计思维、理论方法和实践技术。在生态主义思想的引导下,西方现代风景园林从单纯地美学设计逐渐走向了科学规划的道路,也将由科学走向伦理学的思考。纵观国内外关于风景园林学、生态学和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对生态主义思想的研究均呈现为局部的、片段式的、破碎化的状态,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对于生态主义思想在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产生缘由、发展轨迹、表达与实践均没有清晰的脉络呈现。因此,本文所做的研究和探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创新性,具体表现为以下5点:(1)尝试在风景园林设计领域对生态主义思想重新加以理解;(2)探寻了生态主义思想在风景园林领域的产生根源,构建了生态主义思想的发展框架,理清了生态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揭示了生态主义思想对风景园林的影响;(3)以客观性和辩证性的视角对风景园林先驱的设计思想、理论方法和实践作品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回顾风景园林生态设计的历史,并进行反思与再认识,以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现代风景园林生态设计的实践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4)总结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中的各个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归纳影响生态主义思想变化的主导因子,并在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划分了生态主义设计的5种主要倾向,明确了生态主义设计的实践原则;(5)提出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生态性、艺术性、科学性与社会性多元融合的生态设计理念,展望了风景园林学与生态伦理学和伦理美学相结合的未来发展趋势。

李萍[4]2013年在《广州地区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建筑景观设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创意产业园是今天时代发展的代表产物之一,是领先事物的集中体现,我们身处广东地区,对于在广州地区快速发展起来的此项产业,也积极关注。这项新事物的发展也预示着广州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广州文化发展的体现,新而快速发展起来的一项事业,能够给予广州新的精神营养,新的活力。创意产业园给我们一种提示,一种思考。喜欢新事物,推动新事物的发展,是新时代人的追求,广州是一个拥有传统岭南文化的城市,我们既拥有美好的传统,又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迎上新世纪的发展的需求。针对广州地区现在发展比较成功、有特色及代表意义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区,进行调查研究对比,总结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建筑景观的设计特点以及思考如何去展现广州地区岭南地域特点的建筑景观设计。我们要把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和广东地区的岭南文化相结合,传承传统,发扬岭南文化。从工业厂房改造而来的创意产业园是一个新旧结合的事物,与之相匹配相吻合的文化内涵是一个更高层次的精神物质文明产品。我们在了解的过程之中,感受到后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在现有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中的展现和应用。从理论到实践,从艺术文化到设计手法,在广州现有建成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中都可以寻找到自己的特点,这也是岭南文化中包容接受的精神理念。我们也从技术数据上展开研究,研究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如何从参数的控制上去体现建筑景观设计的风格理念。旧有的废置的工业厂房与创意产业园的结合,使我们很好的保护了厂房建筑文化遗产,认识到厂房建筑文化的价值,通过了解和分析,也为我们在面对废置工业厂房的处理方式上找到新的方法,使我们在保护建筑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创造了一种新的建筑及景观艺术文化。以广州地区现有的具有代表性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作为研究的案例来展开了解和研究分析工作。例如,天河红砖厂创意产业园、TIT时尚创意产业园。我们做出具体的分析,观察了解废置的工业厂房是如何从空置的旧厂房转化成具有现代经济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创意产业园。从而,我们由此找到改造建设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有效途径和思考方式,在此基础上研究创新,找到新的思路和建议。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与旧有厂房建筑互相辉映,建筑景观的合理设计为人们建立一个优美的、愉快身心的生理和心理感受,从现实的实体展现去影响人们的精神世界,能够使人们获得更高的精神财富和感受。我们在进行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的同时,也是在设计我们的生活,也是在设计我们的精神感受世界。广东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岭南文化,也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一,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岭南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创新、接纳和包容。在我们进行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建筑景观设计的工作时,这已经是对传统岭南文化的一种体现。我们要合理的、有效的处理好旧有工业厂房和创意产业园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要根据广州地域气候的特色,融入岭南文化的设计元素。这样一来,广州地区的工业创意产业园就具有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是其他地域所不能拥有的。无论是从精神层面是,还是从实体建设上,都有岭南文化的内涵和元素。论文第一章对什么是工业化创意产业园进行了概念解释;第二章、第叁章对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的要求和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释;第四章对广州市地区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现有的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得出一定的研究结论;第五章综述研究和分析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建筑景观设计得出的结论。通过这篇论文的阐述,对广州地区的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的特点和设计理念得出总结,通过自己的理解和观察调研,找到新的思路和构想,为工业化创意产业园的建筑景观设计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万丰登[5]2017年在《基于共生理念的城市历史建筑再生研究》文中提出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历史建筑范畴的不断扩大,城市中的历史建筑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严峻问题,适应于当代的需求成为历史建筑长久存续的必经之路。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开发已开始由“规模扩张”逐步转向“品质提升”,作为文化载体之一的历史建筑的再生,不仅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更为我们将传统文化引向诗意的创造提供了契机。本文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历史遗产保护与更新的发展历程和国内实践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论述,总结出当前我国历史建筑的再生需要强化文化、功能、环境方面的适应性。互利共生是人类社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其强调个体之间通过建立起联系来消除矛盾从而实现系统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历史建筑作为城市文化、物质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上述叁方面的适应性必然需要以“共生”为新的坐标进行指引。其次,文章对“共生理念”进行溯源,对中国传统共生观及其影响下的营建特征和当代西方共生哲学及其影响下的设计思维进行研究和归纳总结,验证引入共生理念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建立起由哲学思想到理论方法的联系,为后续策略框架的搭建做好理论铺垫;再次,文章从历史建筑的多维价值出发,对影响其再生的共生关联因素进行剖析,结合共生理念提出整体开放、动态包容的共生设计观,指出历史建筑的再生实质上是一种“基于保护的有节制的再创造”。在此基础上,运用共生原理厘清历史建筑与其他关联因素之间的作用机制,构建起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再生的共生设计策略体系”;最后,文章结合大量实例的比较研究,对历史建筑再生的共生设计策略进行详细的论述,并阐释其操作要点,再通过笔者亲自参与的两个重点文化项目:广州五仙观建筑群和里斯本贝尔蒙特宫的再生进行实践验证,从而建构起完整的城市历史建筑再生的共生设计策略及实践应用体系。总体而言,本文以共生理念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从思想-理论-策略-实践应用逐层推导,主张将历史建筑的再生回归设计的本源,通过节制的创造让历史走向未来,为城市历史建筑再生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并构建其一套具体可行的策略体系。

王晓东[6]2012年在《老工业区搬迁后原有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评价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生态可持续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对建筑及设施进行改造再利用被认为是一种更加可持续的处理方式。通过功能转换对失去生产功能的老工业区遗留下的工业建筑进行改造再利用的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效果也比较好,但是对于能源基础设施比较多的还是采用拆除重建的方式。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工业建筑改造经验的基础上对能源基础设施的改造再利用进行研究。供热管网是能源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对其改造再利用评价方法进行研究。本文在比较当前常用的六种综合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根据老工业区搬迁后,原有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的特点,选择了价值工程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基于价值工程建立了评价模型,结合现场调研与资料调研,建立了功能评价指标体系,采用10分制评分方法建立了各级指标的具体评分规则,利用层次分析法在确定权重方面的优势,采用5级定量法进行专家评分,确定了各级指标的权重,进而确定功能得分;采用折现法从全寿命周期角度计算成本;通过价值的大小来衡量各个方案的优劣。为使指标评分更加准确,归纳总结出相应的功能检测方法。由于要进行多种方案对比,需要处理大量数据,若单纯依靠人来计算,必然费时费力,而且计算容易出错,为使评价更加快速以及保证计算的准确性,基于所建立的评价模型,使用VB编程语言编制了“原有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评价”程序。本文以天津某老工业厂区改造再利用为工程实例进行分析,对厂区进行了详细调研,获取了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评价方面的相关资料。考虑当前的技术水平,建立了叁个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对比方案,利用“原有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价值评价”程序进行评价,得出最优方案。结果表明,本研究所选择的评价方法及建立的评价模型是合理的,对原有的供热管网改造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刘骁[7]2017年在《湿热地区绿色大学校园整体设计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生态环境与能源问题日益突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与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是我国新型城市化,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要问题。选择集人才、科研、技术于一身的绿色大学校园作为研究的对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绝大部分高校资源消耗偏大、能耗水平偏高、环境负面影响显着、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有待改善;同时,绿色大学校园建设中出现了绿色技术堆砌,标准过于笼统,只重形式不讲效果等急待深化和解决的问题。本论文空间维度上分别针对规划、建筑与景观叁个层面,时间维度上注重新建校园与既有校园的差异性,对夏热冬暖地区(岭南地区)及新加坡绿色大学校园现状及设计策略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可以填补该领域的研究空白;进而可用于解决夏热冬暖地区(岭南地区)绿色校园建设实践中的问题,提升绿色校园设计成果的环境性能,充分发挥绿色大学校园具有的人才培养和微气候调节作用,凸显其在全社会范围内具有的示范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引领特征。本文从建筑师积极参与的角度,以“两观叁性”设计理论、建筑创作系统论、景观生态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建筑气候学及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为基础,建构湿热地区绿色校园设计理论框架,确立绿色校园设计概念,对夏热冬暖地区(岭南地区)及新加坡绿色校园建设的原则、模式与内容、步骤,以及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做出总结。基于湿热地区绿色校园设计理论和夏热冬暖地区(岭南地区)及新加坡的绿色校园建设现状的系统统计分析,注重新建校园与既有校园的差异性,从规划、建筑与景观叁个设计层面,建构湿热地区绿色校园设计理论和设计策略,系统性地整合成湿热地区绿色校园设计方法,并通过方法指导下的新校园建设及老校园改造更新的绿色校园建设实践的应用反馈,来验证和逐步完善理论。第一章绪论是对研究的总体概括,第二章是对湿热地区绿色校园的建设现状进行了统计和地区的比较分析。第叁章总结了湿热地区绿色校园设计的理论基础。以整体设计的方法论为指导,将整体设计理念引入绿色大学校园设计。基于绿色校园整体设计的基本特点,提出绿色校园整体设计应当努力创建融合“绿色”与“人文”,汇聚规划、建筑、景观叁位一体,体现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和谐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校园。建立协同整体的设计视角,从设计内容的整体性、设计程序的整体性与设计策略的整体性等方面建构规划、建筑、景观多层面整合的湿热地区绿色校园整体设计理论。第四章以“整体观”与“可持续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从土地空间布局、能源系统、水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系统、绿色交通系统、景观生态系统、历史风貌、物理环境、绿色建筑系统和智慧校园十方面,建构系统性的绿色大学校园规划设计策略方法。第五章以“两观叁性”设计理论为基础,整合地域文化的展示、时代精神的彰显、绿色技术的应用等各设计要素,建构体现“地域性”、“文化性”和“时代性”的绿色校园建筑设计策略。针对湿热地区的大学校园建筑,以“校园建筑环境性能”作为重点指标,结合岭南传统建筑经验、既有建筑改造需求、校园建筑类型特点、湿热地区气候特点等方面,进行设计策略的逻辑构建;从现行设计分工和习惯出发,按照设计团队专业划分进行逻辑组织,并与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良好衔接。从建筑师积极参与、设计团队多专业协同的角度,以建筑师可控或者可影响的因素来指导设计实践,从建筑空间布局、遮阳隔热、通风与空调、采光照明、基地保水与非传统水源、立体绿化、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建筑工业化与装配式建筑、Green BIM应用、智慧绿色建筑11个方面进行设计策略综合。第六章以“两观叁性”的设计理念为指导,根据绿色大学校园景观设计要素的自然景观要素和人文环境要素,一方面建构了生态绿网、生态多样性设计、生态恢复、雨水适应性景观、校园朴门永续设计等基于自然生态的湿热地区绿色校园景观设计策略,另一方面建构了传承大学独特精神文化、延续和发展校园历史文脉、以人为本与体现校园场所精神、绿色校园文化与景观教育等基于人文生态的湿热地区绿色校园景观设计策略,最后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科技支撑形成一体化整合设计策略。第七章是对本研究的总结和对后续相关研究的展望。

李蕾[8]2006年在《建筑与城市的本土观》文中研究指明论文从自然观、文化观以及城市观的角度对现代本土建筑进行全面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索一种基于本土意义的现代建筑理论,特别是建构本土理论的现代人文模式,以寻求对现代本土建筑的性质、意义及发展方向的进行根本性阐释,并从哲学大众批判的角度分析了“本土精神”现代社会学意义及在当代全球语境中的特征。 以文明的本土性这一宏观背景为前提,本文分为叁个部分对现代本土建筑的理论体系与设计实践进行阐述和分析: 上篇“理论基础与历史轨迹”包括第1、2章。第1章“本土建筑的理论基础”主要从地理差异与地区文明的角度,对本土建筑作为特殊的人类人文景观进行探讨,包括建筑本土性的内涵、基本特征以及与同类概念之间的辨析,论述由相关学科(建筑地区学、建筑比较学、人文地理学、现象学存在论)所建立起的本土建筑的立论背景。并进一步对本论文的“本土性”进行时空特征的分析,确立了本土建筑研究的两个视角:建筑单体观与建筑人居观。第2章“本土建筑的发展历程”是具有历史回顾性与文献性的一章。历史线索部分在文化生态学的大视野下,综观东西方建筑文明的黎明与发展,注重每一个发展阶段所体现出的建筑缘地性的本土差异,以及文化传播现象所带来的异质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总结了几点关于传统聚落由建筑单体到聚落群体形成的一般性规律,揭示了本土建筑中所蕴涵的突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人文的重大意义,这一部分构成了现代建筑本土理论的历史蓝本。理论线索部分主要对现代建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地区主义”与“批判的地区主义”理论思潮进行了历史发展的梳理,认为批判的地区主义建筑在本质上是对现代建筑与传统地区建筑进行了一体两面的分析与综合,其理论的进步意义在今天是显而易见的。本论文在对其发展过程进行深入分析的同时,也成为对现代本土建筑进行再阐释的借鉴,第2章为本土建筑框架体系的理论确立正本清源。 中篇“理论体系与设计解析”部分,包括第3、4、5章,即进入本文的论述重点,与理论核心。第3章“本土建筑的自然观”,论述了建筑与自然互动机制的主要方面,后着重分析了适宜技术作为实现建筑本土自然体系的中间环节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既而提出了本土建筑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第4章“本土建筑的文化观”是本篇的重点。首先在确立本土建筑的基本文化体系的基础上,以文化的时空运动为主脉,探讨并演绎了建筑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主要针对我国)。继而认为本土建筑文化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进行整合是必要而可行的,时空整合的最终维度是现代性。为了拓展现代本土建筑创作多方面的文化形态,在本章本土建筑的文化美学表述部分,从建筑形式的语言性、艺术性、事件性叁个方面,深化了本土建筑丰富的现代人文内涵,纠正了长期以来认为本土性就等同于“乡土论”、“形式论”的谬误,认为现代建筑的本土观念是完全能够适应现代人居需求的一种现代创作理念,是今后可持续建筑发展的重要人文趋向。本章最后讨论了本土建筑的社会价值重建问题,认为在现代快速城

乔刚[9]2010年在《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任务:“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着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经济立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2008年,我国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这标志着我国调整循环经济领域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已经诞生。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首的循环经济法律,自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形势日益发展,循环经济法律仍然存在或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到其实施效果。社会发展对循环经济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发展趋势表明,当今世界正处于巨大变革和转型时期,主要表现为“叁重转变”,即:人类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世界经济形态由资本经济和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转变,社会发展道路由非持续发展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上述“叁重转变”中,“生态文明”是核心范畴,“循环经济”是基本形式,“可持续发展”是根本目标。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通过跟踪和把握社会发展的最新趋势,把生态文明理念与循环经济立法结合起来进行专门研究,提取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经验,考察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并检讨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在理论、结构、制度和责任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理论上提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理念进步、结构完备、制度完善和责任重塑的若干建议,以期推动立法不断发展,使之更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促进和保障社会永续发展。这是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明显的实践意义。就理论价值而言,体现在叁个方面:一是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研究,注重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有机融合,充分吸收技术、经济和制度等各方面的理论成果,从而拓展生态文明研究的理论宽度,延伸生态文明的研究视野,优化生态文明理论的研究方法;二是把生态文明、循环经济与依法治国叁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架设了与科学发展观联系的桥梁,又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使科学发展观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路径,即从文明、经济和法治相互融合贯通的角度认识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叁是借助生态文明这样一种强大的理论工具和厚重的价值理念来研究循环经济立法,提升了循环经济立法研究的思想高度,夯实了循环经济立法研究的理论基础。就实践意义而言,包括叁个方面:一是对循环经济立法的意义,有助于完善循环经济立法,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对经济社会的意义,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叁是对环境立法的意义,有助于促进我国环境立法的转型和完善,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一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本体论,主要论述生态文明、循环经济和循环经济立法叁个核心范畴及其相互关系。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环境问题及由此引发的生态危机是生态文明兴起的现实基础;人们在反思生态危机过程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省与变革是生态文明兴起的思想渊源;生态保护运动的发展是生态文明兴起的重要推动力量。生态文明具有整体性、平等性和多样性。作为一种高级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大大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内涵,有力地推动了人类自然观的变革、生态伦理观的形成和人类发展观的转向,对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类社会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循环经济具有系统性、循环性和环境友好性。在我国,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我国传统的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低产出的经济增长模式带来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为背景提出来的。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缓解资源危机的必然选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方式,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就关系而言,生态文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追求,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途径和具体实践。从本质上看,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是一致的,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都内含可持续发展因素,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共同追求。循环经济法不只包括形式意义上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还包括实质意义上的体现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各项要求的所有立法。在内容上,它涉及与资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废物回收利用、生态产业等领域的相关立法;在形式上,它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循环经济立法。在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可以划分为叁个时期:2002年之前的萌芽阶段、2002年到2007年的成长阶段和2008年以后的定型阶段。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调整循环经济领域社会关系的基本法龙头法已经诞生。第二章为借鉴论,主要介绍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发展循环经济领先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在国外,德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积极开展了循环经济立法。在考察发展循环经济领先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循环经济立法的背景和现状,分析其立法内容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一些有益的做法和实践:循环经济法的理念不断进化,法的目标不断进步,法的体系逐渐完备,结构日趋合理,制度日益健全,内容日臻完善。其中一些具体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作为参考和借鉴。第叁章为原理论,主要论证我国循环经济法的理念、价值、定位和原则。本章认为,循环经济法的理念应当坚持生态化取向,实现法理念的生态化,即在立法中将法律的价值取向由人与人的社会秩序向人与自然的生态秩序扩展,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这要求循环经济法由传统法的“人类中心主义”转向“生态中心主义”,以“生态利益优先”为价值理念。作为该理念的具体要求,循环经济法优先追求社会义务的承担。同时,就调整手段而言,循环经济法是“管制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的有机融合。从利益角度分析,循环经济法是环境利益本位法,在部门法的定位上属于环境法而不是经济法。根据基本原则的价值性、特征性和普遍性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由两个构成:一是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原则,二是共同责任原则。这两个基本原则最能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循环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追求。第四章为结构论,主要分析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及其内部结构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本章认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依一定的原则与规律组合而成的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它既包括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也包括宪法和其他体现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不同效力等级法律规范当中的具体条文。我国建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理念与生态文明理念还存在距离;宪法中缺乏循环经济条款的根本指导;能源、生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消费等专门领域的配套立法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空白;地方立法明显不足;环境保护、资源、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法律与《循环经济促进法》之间的相互重合和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某些方面的规定甚至相互矛盾和冲突。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思想,坚持生态法学方法论,破除行政管理型和部门立法型法律体系,构建科学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突出“促进”型和参与式的法律体系,建立以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为主,必要的行政手段为辅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在宪法中增加发展循环经济的条款;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地方立法;加快其他法律的“生态化”;协调好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立法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关系问题,适时修订相关立法,使各项立法相互协调配套,发挥整体合力。第五章为制度论,主要评估现行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并对重点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本章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有科学合理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构建和完善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并适应循环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法律制度,是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在循环经济法中的地位、作用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制度(基本制度)和专项法律制度(专项制度)。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总量调控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重点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循环经济统计、标准体系和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等构成了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制度;而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名录制度,生态设计制度,拆解再利用制度等,属于循环经济法的专项制度。分析评估现行循环经济法律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的立法现状,发现各项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当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从制度的具体内容、法律效力和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对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进行完善。第六章为责任论,主要检讨我国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现状并提出以生态文明理念重塑循环经济法律责任体系。本章认为,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而言,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应作广义理解,它既包括结果意义上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也包括行为意义上的积极性法律要求。强调政府、企业、其他组织和公民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责任以及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必将更好地促使各个主体履行其发展循环经济的职责或义务,从而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规定了各个主体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有的循环经济法律责任规定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强制性行为缺乏责任机制,部分违法责任规定偏轻,对地方政府的责任约束不足,责任激励机制难以落实,责任内容不全面,责任社会化程度不足,责任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为此,建议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从各个方面重塑循环经济法律责任:完善强制性行为的责任约束机制,强化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激励机制,充实责任内容,积极发展保险、基金、社会保障等责任社会化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的责任保障机制和人大、司法、执法和公众参与保障机制。为实现上述研究内容和目标,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利益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等。比较分析方法贯穿于全文始终。文章对中外不同典型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对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进行了类比分析,对循环经济法与经济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等等。在分析循环经济立法的定位时,运用了利益分析的方法,阐述了循环经济法是环境利益本位法而不是经济利益本位法。这有别于传统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的分析标准。历史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也在论文中得到充分体现。必须承认的是,由于循环经济立法的发展时间不长,特别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不久,有关循环经济法的理念、原则、体系、制度和责任的内容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形势不断发展,我国循环经济法还需要不断完善体系结构、具体制度和法律责任等规定,以更好地保障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总之,生态文明是指导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价值理念,是判断循环经济立法优劣的重要标准。循环经济法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循环经济法代表了环境法发展的新趋势。

张瑶[10]2016年在《乡村传统产业建筑改造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全球化和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特色正在逐渐消失。乡村作为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与保育地,正面临着逐渐衰落破败的风险。通过对乡村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的研究,探讨保护乡村自然朴素的乡土文化和环境、延续乡村的特色风貌、建设美丽乡村的问题。部分乡村作坊式产业被淘汰,传统产业建筑逐渐被废弃;同时,交通日益便利使农产品在乡村储藏的需求降低,粮仓、棉仓等建筑在乡村逐渐被闲置。乡村中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建筑构成了广博的人文景观和一定的场所内涵,其中,乡村传统产业建筑是乡村不可缺少的建筑形制,也是现代乡村社会中更新发展最频繁的建筑类型。结合乡村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实现传统产业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具有文化、环境、空间上的积极意义。全文共分五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阐述了研究缘起,确定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第二章是结合乡村规划与建设背景,研究乡村传统产业建筑的存在现状,总结其特征与不足,提出改造要求。第叁章分析建筑地域性理论和建构理论,在两个理论的视角下分析相关案例的具体设计。第四章在前两章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乡村传统产业建筑改造设计策略与设计手法。第五章为通过对祝家甸村砖窑厂改造项目的具体分析,体现设计策略与手法在实际项目中的系统应用。

参考文献:

[1]. 迈向全新的生命周期[D]. 张向华. 重庆大学. 2003

[2]. 后工业时代我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策略研究[D]. 刘宇. 天津大学. 2015

[3]. 寻踪—生态主义思想在西方近现代风景园林中的产生、发展与实践[D]. 于冰沁. 北京林业大学. 2012

[4]. 广州地区工业化创意产业园建筑景观设计研究[D]. 李萍. 华南理工大学. 2013

[5]. 基于共生理念的城市历史建筑再生研究[D]. 万丰登. 华南理工大学. 2017

[6]. 老工业区搬迁后原有供热管网改造再利用评价方法研究[D]. 王晓东. 天津大学. 2012

[7]. 湿热地区绿色大学校园整体设计策略研究[D]. 刘骁. 华南理工大学. 2017

[8]. 建筑与城市的本土观[D]. 李蕾. 同济大学. 2006

[9].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研究[D]. 乔刚. 西南政法大学. 2010

[10]. 乡村传统产业建筑改造设计研究[D]. 张瑶. 西南交通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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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全新的生命周期——工业废弃建筑的改造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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