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浅谈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对策措施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528200

摘要:建筑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周期长、范围广、系统性强,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多等特点,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可控因素,这些都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工程建设领域中管理混乱、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发等现象还很严重。质量和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话题,是百年大计的事,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结果笔者工作经历,指出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质量安全;问题;对策

既往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小部分是因为“天灾”(不可抗力),但大部分是因为“人祸”(人的行为)。在现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一个最普遍的现象就是——有章不循,屡禁不止,这都是人为因素。规章制度落实不到实处,各方责任主体执行不到位,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一种必然。所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当前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工程量巨大,监管力量薄弱。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步伐,各地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量非常巨大。据统计,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设工程近几年每年的报建工程量约1500万平方米,受监工程量约3000万平方米,而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在编人员不到100人,平均每个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机构按照受监工程每8-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或8千万元工程造价不少于1人配备”。如果算上在建需要监管的市政工程(佛山西站、市政道路等),监督人员的配置严重不足。

2、违法代价低,惩处力度小。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竞争的日渐剧烈和建筑行业的利润不断的降低,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追求“违法”利润的现象普遍,直接影响了整个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有的建筑业公司为了追求高利润不惜牺牲工程质量,想方设法的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上,能省就省、安全施工费专款不专用。这些明目张胆违法行为的存在,有一部分原因是违法代价低、惩处力度小。如工地现场搅拌砂浆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粤府铃第156号),“擅自现场搅拌砂浆的,按照每吨砂浆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使用砂浆数量无法计算的,按照建设项目砌筑面积或者抹灰作业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施工方往往抱有侥幸心理,现场搅拌砂浆,即使被查处,罚款总额也不过3万元。

3、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严格。

由于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够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使得目前建筑市场行为很不规范,各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1)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比如虚构企业规模、资产拥有量等,制造一些虚假信息,有很多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都参与投标,甚至低于成本价竞标,如果这类单位竞标成功,那么受到自身条件、技术水平、成本等的限制,施工质量、安全很难有保证。(2)建材市场也鱼龙混杂,劣质材料普遍存在,很容易被施工单位采购。(3)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社会上很多企业和个人视建筑市场是财富的沃土,从来没开发过房产的,也转行过来成立建设单位、开发公司,外行管内行。(4)“包工头”、班组长作为施工现场的实际指挥者,却无相应的准入、考核、培训机制,“包工头”、班组长可以是农民、商人、教师等等,专业知识缺乏,蛮干、硬来,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

4、行政处罚不够及时,无“时效性”。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于工程建设行业监管人员不足、行政处罚流程长等原因,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或即使被发现,也要经过较长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才能下达,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权威和效果。

5、监理单位“监而不理”或“不监不理”

监理单位的责任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控制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参建各方关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监理失控的原因,一方面是监理人员的素质;业务水平、责任心差,发现不了问题;另一方面是监理人员为利益和“饭碗”,对业主和施工方不规范行为姑息迁就。这也反映出目前我国对工程监理人员缺乏监督考评机制和监理人员、机构缺少应有的权威。

二、相应的对策措施

1、完善监督机构,建立强大监管力量。

硬件方面,根据当地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专业监管人员;软件方面,鉴于工程建设的专业性质,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和培训机制,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大监管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对监督机构的督查制度,真正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加大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管,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的作用,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核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逐步形成和完善自上而下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加大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建立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真正发挥好监理单位这一角色的作用。

3、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把住关口、管住源头。

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建设行业内实行“优胜劣汰”,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清出建设市场,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

4、建立和利用好市场诚信机制。

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5、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通过工程保险的引入可以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也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诚信建设。

6、充分利用施工总承包管理、“交钥匙”等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内涵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交钥匙”则要求承包商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这些承包模式可以避免很多没有项目管理知识和经验的工程"业主"盲人骑瞎马的管理方式,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一个专业的基础。

结束语:

对我国现阶段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管理进行改革是当前广为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所提出的一些对策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管理方法,但这些对策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规体系的健全和落实是当务之急。同时,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的水平亟待提高。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2]《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粤府铃第156号)

[3]聂五宏,毕彩霞.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原因探析及控制策略.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9月第3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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