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赵磊[1]200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文中提出本文运用主流建构主义理论,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所提出的核心理论假设是: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实践形成了文化结构,即共有观念,特定的文化结构建构了中国的身份、利益和外交政策。研究过程中,论文将建构主义与层次分析方法结合,力图从“国际体系”、“行为体间”及“行为体内部”不同层面来全面分析影响中国外交政策的文化结构因素。此外,在静态理论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创立了研究中国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动态演进模型,以期提供分析、预测外交行为的简单量化方法。通过文本分析,本文将中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分为叁个时期:第一阶段是1949-1971年,中国将主权利益作为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出发点;第二阶段是1972-1989年,中国与联合国的互动走上正常轨道,发展利益成为中国考虑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重要指标;第叁阶段是1990-2004年,中国与联合国友好相处,以负责任的心态重视对联合国各方面行为的总体考量。在经验验证部分,文本指出,50、60年代,中国与联合国互动起点始于朝鲜战争。此后,双方互视为敌人。在“革命的社会主义国家”身份定位下,中国对联合国外交政策的突出特点是挑战;在美国间谍案、台湾问题、西藏问题、中国代表权等问题上与联合国针锋相对。70、80年代,各层次文化结构逐渐缓和,中国与联合国走上“正常化”道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以“工具性”视角审视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进入90年代,中国与联合国在“规范合作”基础上,形成了助益双方的“制度性环境”;在联合国“正面激励”作用下,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身份主动建构与联合国的“集体认同”。在案例验证部分,本文证实,观念性因素决定了中国对维和行动的行为特色。“稳步推进”由“参与者”上升为“引导者”是未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主要行为趋向。

陈琳[2]2009年在《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协调、解决国际争端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60多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经历了比较曲折和复杂的发展历程,既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非洲地区的维和行动,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以及对中国更好地参与非洲维和行动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和世界发生武装冲突最多的地区,因此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地区。在已经开展的63次维和行动中,非洲地区就有26次,目前正在进行的16项维和行动中,非洲地区有7项,均超过联合国同期维和行动的40%。冷战结束后,在非洲地区安全机制不健全以及自身维和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开始直接介入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多种因素、多股力量、多重利益在此汇聚和碰撞,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决策机构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对提交安理会讨论的实质性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因此大国一致特别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一致支持就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成功开展的必要条件。五大国态度积极、保持中立,矛盾分歧少,维和行动就会比较顺利,这是纳米比亚、莫桑比克、苏丹等非洲维和行动取得较好成效的重要原因;五大国态度消极、偏离中立,矛盾分歧大,联合国维和行动就举步维艰,安哥拉、索马里、卢旺达等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失败教训深刻说明了这一点。冷战后,由于五大常任理事国对是否介入、如何介入、多大程度上介入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等问题认识程度不尽一致,实践程度也参差不齐,导致常任理事国因素对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在期待联合国维和行动对非洲的总体稳定及地区安全机制的形成发挥更大作用的同时,也增添了对五大常任理事国介入非洲主权国家内部事务而影响维和行动未来发展的担忧。从后冷战时期联合国非洲维和实践来看,五大常任理事国直接参与非洲维和行动并发挥突出作用已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必须要重新思考诸如否决权、主导权、中立性、正当性等关键问题和核心环节,重新认识五大常任理事国在非洲维和行动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和所应承担的角色,从而进一步认清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内涵和未来发展方向。为此,必须持续改进和完善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方式和途径,以协调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间的关系为重点,以坚持维和行动的联合国性质和发挥安理会作用为关键,以坚持完善和丰富在长期维和实践中形成的“维和叁原则”为基础,以加强区域性维和机制建设为补充,确保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真正解决非洲地区冲突和维护非洲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对中国而言,在综合国力提升和国际地位提高后,要从大国走向强国,必须最大限度地展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最大限度地履行国际道义、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有选择地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并发挥积极作用,对中国进一步完善对维和行动的原则和立场,进一步找准在维和行动中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深化在维和行动中的行动作为,具有非常深远的战略意义。

张建岗[3]2008年在《国家利益视角下的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研究》文中提出在新中国发展史上,国家利益重心发生过叁次明显的转变,这叁次转变以1978年和1997年为分界点。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国家利益重心在维护自身生存安全的高位政治领域。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国家利益的重心在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低位政治领域。21世纪初期,海外利益成为中国新的关注点,中国更加强调综合安全。中国国家利益战略关注点的变化对中国与联合国关系有着极大的影响。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主持的一项重要的国际制度化安排,中国与这项安排的关系也深受国家利益变化的影响。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国际、国内局势的影响,新中国的外交任务主要是保证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的生存安全,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采取了超脱的态度,没有参加该项活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着重强调维护自己的经济安全。开展经济建设离不开改革开放,联合国为中国改革开放搭建了一个平台。其主持的维和行动是由诸多国家参加的多边安排,并且在世界各地开展活动,为加强世界各国的沟通和交往提供了机会。逐步认识到这一点后,中国改变了对维和行动的态度,开始审慎参加到维和行动中来。21世纪初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崛起速度加快,海外利益的范围和内容得到迅速充实和发展,而海外利益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中国适时提出新安全观的概念,注重通过国际合作来维护自身的安全。积极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有利于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国际影响,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决策地位和决策能力,也有利于保护我国的海外利益。在此推动下,新世纪初期中国全面参加到维和行动机制中。这种全面参加表现为参加人数明显增多,参加态度积极主动,参加方式多样化、立体化。但是新世纪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表现出了与传统维和行动不同的新特点。它为了适应变化了的世界形势而打破原有的维和行动原则,但是却未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新规则制度。它强调“缔造和平”、“预防外交”的重要性,但是又没能将这种做法与不干涉别国内政区别开来。这种情况给我国参加维和行动提出了新挑战,也赋予了我国为维和行动进行合理有效的改革作出更大贡献的新任务。

徐爱华[4]2010年在《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研究》文中指出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实现其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宗旨的重要手段和伟大创举。六十多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得到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认可和支持。当人类跨入二十一世纪,因国际安全形势威胁的多样化趋势使联合国维和行动“前景广阔”;同时,鉴于联合国维和行动自身的模糊性和制度化缺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参与维和行动中浓厚的“西方色彩”,以及受援国家或地区冲突方式的变化等,使联合国维和行动“任重道远”。但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所坦言:“尽管成功和失败兼而有之,维和行动应继续下去。”中国高度重视和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精神的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并在维持和平、解决争端以及消除战祸等领域中发挥了独特而有建设性的作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但是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应该承担的重要责任,而且也是顺应中国国际利益增多的必然要求,并为中国更深层次地融入到国际安全机制提供了一个重要而有效的平台。但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由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复杂性;中国在自身参与维和行动中可用资源的限制,以及当前国际安全形势的新变化与维和行动发展的新动向等,给中国参与维和行动提出了新的考验。面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严峻挑战,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以及联合国维和行动实践的“真知”,坚决维护联合国在维和行动中的统一指挥;维护行之有效的传统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改革维和机制;量力而行开展维和;确定任务授权以及制定和平战略等,以促进联合国维和行动不断发展。“前车之辙,后世之鉴。”面对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新的考验,我们必须坚持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指导,认真总结并吸取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以“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战略宗旨,以“实现中国的强国战略与和平崛起,”战略目标,并依维和行动的情势而定,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制定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战略路径,敢于在国际热点地区和热点问题等重大维和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和风范,从而推进“和谐世界”的建设。

苏东钰[5]2008年在《冷战后中国对联合国维和机制的支持态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参与多边安全合作活动的增加,中国与多边安全机制的关系也引起研究者越来越多的关注。线性发展说把中国参与多边安全合作的历程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5年)是慎重参与;第二阶段(1996年至1999年)是积极参与;第叁阶段(2000年至今)是主动促进。有条件的多边主义主张利益目标决定中国对地区多边安全机制的支持态度。中国对全球性多边合作机制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呢?换言之,中国对全球多边安全合作的历程是线性的,还是“有条件”的?笔者假设,如果中国对全球性多边安全机制态度的变化不是线性的,那跟中国对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机制的态度一样,中国维持有条件的多边主义。中国从1989年开始实际参与到2006年12月的将近20年的时间里,对联合国维和机制有几次比较明显的支持态度变化。1989年11月到1994年12月是标准支持时期。中国在发言上很重视联合国维和机制。但参与联合国维和实际行动上,派遣人数和参与项目的数量都很少;1995年1月到1998年7月是消极支持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几乎不参与维和实际行动。在发言上,中国提出联合国政策调整,维和不能解决冲突的根本原因,所以应该重视发展问题。第叁时期是1998年8月到2003年9月的恢复支持时期。中国重新提出对联合国维和的支持。而且重新参与维和新项目。但参与人数和项目数还是很有限的。第四时期是2003年10月到2006年12月的积极支持时期。实际参与的规模和次数都非常明显的超过前叁个时期。中国在发言中,不但自己支持维和机制,而且呼吁别的国家也重视联合国维和机制。本文把第一时期作为中国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支持态度的标准,第二时期是消极支持、第四时期是积极支持。冷战后中国对联合国维和机制的支持态度变化是:标准支持消极支持恢复支持积极支持本文在上述的结果看,中国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支持态度变化不是线性的。这个结论可以回答,中国对全球多边合作机制的态度是什么样的问题,即是“有条件”的。

陈先才[6]2004年在《联合国维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联合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持和平行动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方法之一。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展五十六年来,它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缓解地区冲突、提供人道主义救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世界总体和平的形势下,地区冲突仍然持续不断,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实施维和行动方面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研究和探讨联合国维和机制问题,对于继续发挥联合国在维和行动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二战后的国际形势及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尽管全球性战争已经结束,但局部战争、地区冲突仍不断发生,这些局部战争、地区冲突已构成了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联合国维和行动产生的直接原因。联合国在这两次冲突中派出了军事观察员,对冲突进行有效干预,从而宣告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诞生。联合国维和行动自诞生之日起,至今已有56年历史,它先后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即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停滞阶段、振兴阶段和维和新时期阶段。目前世界上有两种类型的维持和平行动。一种是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被称为是正统的维和行动,另外一种是20世纪90年以后出现的,由地区性国际组织组成的联合国家的军队,他们也自称为维和部队,近几年来开始活跃。联合国维和机制及其特点联合国维和机制是在冷战期间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它在长期的维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基本原则。如中立原则、同意原则和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原则等。冷战结束后,维和行动出现了不遵循传统维和行动所形成的基本原则的实例,在国际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决策机制。在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上,安理会掌握着最终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的决策权;大会拥有广泛的建议权,而秘书长可以主动地判断情势,向安理会提出相关建议,叁者构成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的决策机制。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基本特点。冷战时期的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基本特点有:一是冷战时期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基本上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二是维和行动具有临时的、非持久性的性质;叁是维和行动具有地区性特点;四是维和军事人员的特殊性。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呈现出以下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维和任务日益庞杂,规模日益扩大;二是维和行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积极参与;叁是维和行动由中立性向倾向性、由非强制性向强制性转变。叁、联合国维和机制的作用自从联合国建立第一支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起,联合国维和行动已有56年的历史,事实证明,它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在防止局部冲突的扩大和解决某种冲突问题上起了有益的作用。基于此,诺贝尔奖金委员会于1988年9月29日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这是基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和军事观察团在实现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停火的要求,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冲突等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29总的来说,联合国维和机制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二是缓和与制止地区冲突与战争;叁是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四、联合国维和机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联合国维和资源严重不足;二是大国对维和机制的冲击。冷战结束后,大国特别是西方大国积极参与到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来,这在一定程度对联合国维和机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叁是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对维和机制的冲击。冷战后一些区域性国际组织积极卷入到地区维和行动中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联合国大权旁落。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开展与实施造成某种牵制;四是维和行动面临着正当性与合法性的争议。冷战后联合国的多次维和行动中,联合国的作用受到质疑,而且陷入尴尬的境地,使得国际社会对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产生了争议。五、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发展与完善一是完善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制度建设。坚持严格依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坚持维和行动叁原则;坚持维护安理会的权威。明确区分安理会、大会及秘书处叁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联合国维和资源的及时有效供给。二是协调与大国、区域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联合国维和行动必须要取得大国的支持。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叁是加强对维和地区发展问题的关注。绝大多数维和行动是在那些经济落后的第叁世界国家进行的。在这些国家,由于经济的贫困化造成政治的不稳定,极易导致社会陷于无序和失控状态。所以在这些地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维和使命,不消除贫困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安全。四是积极推动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合理发展。回顾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历史,维和行动是不断发展的。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前提下,这种发展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六、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与联合国的关系。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被恢复后,中国对联合国及其维和作用方面的认识才开始有所改变。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世界局势的变化,联合国的地位不断上升?

李秀雯[7]2011年在《冷战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究》文中指出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60多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新情况。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状况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议题。自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由冷战时期态度上的表示发展为冷战后实践性的参与,并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曲折的发展过程。冷战结束后国际体系的剧烈变化,中国国内改革开放后国内形势的变化是中国在冷战后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发生巨大转变的主要原因。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不仅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塑造了良好的国际形象,提升了中国软实力,促进了中国军队建设的发展,还对国际和平与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也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进入21世纪,中国崛起成为世界政治的焦点,中国对国际体系的参与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成为研究中国与国际体系互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解释,引出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进程。在总结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特点的基础上,对冷战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发生变化的原因进行了解释。然后通过对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意义的分析,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视角探讨了中国对国际体系的参与特点,发现中国对国际体系的融入是一个循序渐进,从消极适应到积极实践的过程。

黎红梅[8]2006年在《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机制的战略选择》文中研究表明联合国维和机制作为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一个重要机制,在战后尤其是冷战后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对待联合国维和的政策经历了一个从逐步认识到积极参与的过程。随着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事务力度的加大,中国对待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会越来越积极和务实,发挥的作用也将日益重要。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职权、规模、范围迅速扩大,人道主义日益成为维和行动的理由,维持和平行动的叁项原则不断被突破,维和行动介入国内冲突引发了维和行动与国家主权的矛盾,这些问题增强了维和行动自身定位的模糊性和影响的多面性,再加上受自身发展水平的限制,这就同时在实践和认知两个领域对中国提出了挑战。在当前的维和行动中,世界主要大国和主要政治力量都积极介入维持和平行动,多种力量和多重利益在这里汇聚和碰撞,是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中国如何在维和行动中趋利避害,并达到维和世界和平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中国迅速提高应对复杂问题和突发危机的能力。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联合国维和机制中是既现实又符合中国长远利益的外交战略,因为这不仅是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地区性大国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中国更加深入融入国际安全机制的一个重要和有效的途径。

李东燕[9]2018年在《中国国际维和行动:概念与模式》文中指出自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一直沿用"维持和平行动"这一概念,并以参与联合国主持下的维和行动为基本模式。从国际和平行动研究视角看,联合国主持或授权的维和行动只是国际和平行动的一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集团主持的维和行动或和平行动,包括在联合国框架之外且未经联合国授权的行动。无论是与多样化的国际和平行动相比,还是与联合国全方位、综合性、混合型的维和行动相比,中国所沿用的维和行动概念都是相对狭义的。随着中国在联合国维和领域地位和角色的变化,联合国现有维和体制对中国建设性作用的局限也日益显现。因此,有必要从更广泛、多元的视角探讨新时期中国国际维和行动的概念和模式。建立自主、兼容的中国国际维和行动新概念与新框架,可为中国在国际维和领域实践中国方案并发挥建设性作用提供更大的空间,同时也有助于中国以更灵活、有效的方式参与和支持联合国框架内的国际和平行动。

张慧玉[10]2009年在《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述评》文中研究表明自1981年中国在联合国表示原则上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以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的范围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中国维和人员的足迹几乎遍及世界上所有的热点地区。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展示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为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国家利益,中国必须在推进维和机制完善、扩展维和任务领域及优化维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有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的外交政策[D]. 赵磊. 外交学院. 2006

[2]. 冷战后五大常任理事国参与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研究[D]. 陈琳. 复旦大学. 2009

[3]. 国家利益视角下的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研究[D]. 张建岗. 湘潭大学. 2008

[4].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研究[D]. 徐爱华. 中南大学. 2010

[5]. 冷战后中国对联合国维和机制的支持态度研究[D]. 苏东钰. 清华大学. 2008

[6]. 联合国维和机制研究[D]. 陈先才. 吉林大学. 2004

[7]. 冷战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究[D]. 李秀雯. 外交学院. 2011

[8].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机制的战略选择[D]. 黎红梅. 湘潭大学. 2006

[9]. 中国国际维和行动:概念与模式[J]. 李东燕.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8

[10].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述评[J]. 张慧玉. 现代国际关系.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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