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

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

石慧[1]2017年在《准公共物品的多元化供给研究》文中认为准公共物品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能增进社会福利,关系民生大计,在推动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就当前我国准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来看,仍存在供给总量不足、地区差异明显、效率低下等问题,所以研究准公共物品的多元化供给这一课题,调动社会不同组织的力量,发挥它们的自身优势,以提高准公共物品的供给数量、产品质量和整体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准公共物品自身的独特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对其可以进行多元化供给。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私人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逐渐参与到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或生产过程。在不断的探索和磨合中,政府、市场和非营利组织叁者之间逐渐形成了合作竞争式的伙伴关系,通过相互协作分工或相互替代互补,共同承担供给责任,共同完成供给任务。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以非营利性图书馆产品为切入点,旨在对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的理论依据、供给模式和现实困境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最终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提出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的一般对策。文章首先借助公共物品理论,通过对图书馆产品类型进行划分,分析图书馆产品的性质,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图书馆服务,即非营利性图书馆。随后文章以非营利性图书馆为例,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非营利组织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依据,同时借鉴国外多元化供给的实践成果,结合非营利性图书馆供给现状及行业环境,探讨准公共物品多元供给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基于对政府、市场与非营利组织各自组织特点与供给范围的分析,对比叁者的优势与不足,提出通过多元主体合作与分工以达到公益性与经济性的均衡。在认清我国准公共物品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文章深入探讨多元化供给的困境,包括叁种模式各自"失灵"现象,多元主体间合作模式僵化,多元化供给中的责任混乱,多元化供给的配套机制不完善。最后文章提出解决上述困境的对策,包括明确各供给主体所形成的多元化供给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供给方式选择依据,同时强化政府在多元化供给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政策规定、提供资源支持和有效引导监管,发挥其保障、激励、调控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建设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协调好各主体利益,维护好伙伴式关系,保证多元化供给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准公共物品各供给主体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充分对话互动,合理分工协作,和谐共存共处,保障准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解决公益性与经济性的矛盾。

彭伟[2]2006年在《强化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乡镇政府作用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状况直接决定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公共经济学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公共物品必须主要由政府提供,而农业与农村自身的特性则决定农村公共物品必须由与农村紧密接触的乡镇政府提供。如何强化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职责和作用,保障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不仅是我国当前解决叁农问题的重点工作,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面临着现实而强劲地挑战,乡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与作用更是面临巨大的压力。如何提升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中的现实作用,成为人们广泛探讨的主体。在这一背景下,本文的研究正选择了这一主体。文章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乡镇政府的作用作为研究对象。论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农村公共物品实际供给情况的调研,弄清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乡镇政府应承担的基本作用和职责,结合农村公共物品的特点和公共经济学的原理,重新认定作为中国政权体系中最末端的乡镇在农村公共物品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探讨了如何强化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能力与作用,并运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探讨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乡镇政府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以此为基础,文章着重提出了强化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所要采取的基本手段,同时提出了确保乡镇政府发挥相应作用的配套措施。

王惠娜[3]2007年在《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制度、财政制度、生产制度和监督制度为研究主线,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和公共经济学理论,系统地探讨了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构成、功能、现存问题和优化方式。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基于公共物品供应和生产的可分性,分析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中的决策制度、财政制度、生产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内涵,并说明这四项制度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重要地位。第二部分探讨农村公共物品的叁大基本功能,具体体现为满足农村公共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以此说明扩大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能推动农村进一步发展。第叁部分揭露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在现今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自上而下的决策制度扭曲了供给结构,使供需失去均衡;内在局限性的财政制度制约了供给能力,使农村公共物品长期供给不足;不健全的生产制度更是降低供给效率,以及匮乏的监督机制导致供给偏好误识,这些弊端降低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第四部分以多中心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多中心的决策制度、多渠道的筹资制度,以及完善多元化的生产制度,并辅以多层次的监督机制来优化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在该优化机制中,要发挥国家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的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供给,从而构建一个即重效率又重公平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新机制。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探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制度、财政制度、生产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内涵以及存在的困境,试图建立一个多元化供给模式来优化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

张淑丽[4]2003年在《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文中认为公共物品理论是一个被国内外学者广为关注的研究领域。本文针对公共物品供给的相关问题,利用制度分析的方法,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尝试把经济学的概念工具引入政治学和行政学研究领域,试图从公共物品的基本概念、分类和供给模式叁个层面展开论述。 本研究的逻辑结构为:首先,提出问题,辨析概念,厘清研究的边界范围。本文针对公共物品理论中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以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为基本出发点,勾画出物品的一个基本序列,将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列于序列的两极,而绝大多数物品则位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文章尝试对公共物品进行新的横向、纵向二维度划分,这样做是为了探讨不同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并厘定相应供给主体的责任。以上这些内容主要体现在文章的第一部分。 其次,本文的重点是对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在实践中人们为了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设计了很多种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叁种:政府供给;私人供给和自主型供给。 私人供给强调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主张强制实行私有财产权制度,但是公共物品的特点以及市场正常运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难以完全满足会导致市场失灵;政府供给则强调政府在解决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中的作用,市场失灵为政府供给提供了机会和理由,政府将运用多种手段来发挥自身的优势。但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信息不完全,公共决策体制的缺陷等因素也会导致政府失灵;自主型供给是在私人供给和政府供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叁种供给模式的制度分析主要体现在文章的第二、叁、四部分。 文章的最后,讨论了公共物品供给对我国的一些启示,并小结全文的主要结论。

刘卫东[5]2013年在《当代中国公共产品供需选择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共产品包括了基础教育、社会医疗,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等基本社会福利,涉及到人们基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近年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产品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围绕着公共产品如何生产、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制度选择的研究由此而生。本文认为,中国的公共产品供需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选择”的历程,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公共选择过程,不是以个人主义为社会的中心,而是以一种集体主义的形式出现,这种集体选择,包括决策的形成,选择制度的构建,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原则上的一种选择,它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的累加,而是最优策略的集体决策方法和社会意志的表达。这种选择是中国政治体制中公民参政议政的方式。中国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不仅仅是改革现有的政府职能和政府管理模式,而且是改变一种集体的选择方式,这种方式的改革,是我国政府和全体人民在寻找适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政治制度的一次艰难选择,更是一次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尝试,这种制度选择,不仅影响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意味着我们在管理方法、方式和政府职能等方面的艰难转变,中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集中地体现了这一选择的过程,也反映了这种集体选择的改革与创新。本文以马克思理论为指导,以马克思对社会产品的分类和分配的思想为研究出发点,结合西方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福利经济学,财政学和政治学中的“治理”理论,考察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演进历程,分析了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产生原因、变迁诱因、发展中的路径依赖。本文通过比较国外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介绍了福利型、自由市场型,社会市场型叁种典型国家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问题和问题成因,在供给主体选择、主体激励、资金来源制度等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设计、制度选择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论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了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本文的视角和论文的框架,主要初步介绍了将公共产品选择制度置于国家和政权体系下研究的观点。第二部分分析了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概念,主要介绍了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公用选择和集体选择制度、公共产品供需中的个人行为分析、制度性公共产品和技术性公共产品的分类。分析了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者对公共产品选择制度的相关理论,同时,介绍了国内同行在这一领域研究的主要观点和方法。第叁部分介绍了中国公共产品供需选择制度的发展状况,首先梳理了中国公共产品选择制度的发展历程,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其次分析了“议行合一”的国家制度和政权体制下公共产品选择制度形成的机理;再次剖析了公共产品供给的方式,政府、社会和经济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扮演;最后回顾了中国集体选择制度的公共产品的发展状况。第四部分分析中国公共产品选择制度中的问题和成因,认为中国公共产品制度选择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的公平性、制度原则的协调、制度的执行、制度的自我调整机制几个方面。形成这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在于:制度的理想主义与非理想主义的制度实践、精英政治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人性矛盾、人格化的志愿主义和非人格化制度的设计困境、结构先于制度的被动性创新等几个方面。第五部分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产品公共选择制度和发展历程进行了比较,选取了叁个代表性的国家,一是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美国公共产品的公共选择制度和发展,二是高福利制度国家瑞典公共产品公共选择制度和发展,叁是市场社会型的德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和发展。这叁个国家在公共选择过程中分别体现了自身的特点。美国为市场主导、政府补救型,瑞典为一党独大普济式选择制度,德国为计划和市场综合的“共决制”。从这叁个国家公共选择制度来看,分别对应我国共产党与多党合作执政下市场和社会组织共同提供公共产品的制度研究。第六部分是中国公共产品供需选择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完善中国公共产品选择的决策制度,健全公民需求显示制度,使公民的需求偏好能够通过畅通渠道得到有效的表达,然后再研究投票规则对公民个人偏好表示的影响,完善个人偏好的社会转化机制,设计激励公民表达需求偏好的规则。其次,在政府的决策执行方面,重构中国公共产品的决策执行方式,改革中央和地方层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控。再次,健全完善公共产品选择制度的保障。

陈喜红[6]2005年在《我国环境公共物品供给缺陷与改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论文采用规范研究为主辅以其他方法,提出了中国环境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及优化对策。 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论文探讨了环境公共物品的特征,对环境公共物品进行了分类,而且对确定环境公共物品的最优产量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 环境外部性也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论文基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出应结合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为促进环境外部性内在化在理论上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论文分析了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环境经济问题及其产业的经济根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提出了解决我国经济市场化中的环境问题的具体对策。针对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环境管理体制不灵活、企业行为市场化、企业环保部门作用弱化、市场机制滞后性等环境管理新问题,提出了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实行环境管理市场化的基本对策和利用环境经济手段,实行治污集约化等具体措施。 基于建立复合多样的环境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理论基础,借鉴国内外环境管理和环境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针对当前我国环境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弊端以及环境公共物品的供需状况探讨了我国环境公共物品的产权安排和供给模式。对于任何公共服务,都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提供和生产模式,环境保护也莫能例外,应建立起政府提供、政府生产,政府提供、法人生产,政府管制或监督下的民间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安排。同时还提出了实现有效供给的措施。

蔡冬冬[7]2007年在《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中后期,西方财政学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收支”向“公共经济”的转化,在转化的过程中,公共物品理论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同时,上世纪五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财政分权理论为地方政府有效供给地方性公共物品提供了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财政体制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变化,到目前已基本上建立起了财政分权体制,并且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转变,政府已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转向为全社会提供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同时随着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地方财政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居于主体地位,从而地方公共物品在公共物品中占有绝对多的比重。然而目前学术界对地方公共物品问题关注较少,更是缺乏这方面的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以地方公共物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应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博弈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1)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地方公共物品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2)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中国目前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对中国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与财政分权体制的相关性进行计量检验;(3)从地方公共物品的筹资、低效供给、地区差异等几个方面阐述地方公共物品存在的问题;(4)在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框架内,探寻地方公共物品问题存在的原因,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包括六章内容。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不足,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同时对本文中的主要概念作出了界定。第二章对地方公共物品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为后续的研究作理论上和实证上的铺垫。首先阐述了公共物品的涵义及其特征,继而研究了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条件;其次,对地方公共物品的涵义、特征及其分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地方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帕累托效率条件。第叁章主要阐述了财政分权理论与地方公共物品有效供给问题,为多级政府国家如何有效的供给地方公共物品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本文研究地方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理论框架。该部分主要对传统及新一代的财政分权理论的含义及其内容进行了阐述,并对财政分权体制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中央政府在分权式财政体制中的职能定位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对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在对中国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环境即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革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中国财政分权体制进行了评价,对现有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中国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与财政分权体制的相关性进行了计量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还处于初级阶段,与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还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支出责任;中国地方公共物品的规模呈不断增长趋势,但地方财政支出的GDP弹性并不稳定;地方政府供给的地方公共物品的结构不尽合理;1994年以后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与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呈显着的负相关关系。第五章对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中国地方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地方公共物品的筹资问题、低效供给问题以及地区差异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地方公共物品筹资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供给地方公共物品的资金缺乏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较差,地方财政缺口与中央财政缺口成此消彼长的负相关关系,并且地方财政缺口与财政分权正相关,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不利于地方财政状况的改善,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过多的依靠非正式财政收入,导致非正式财政收入的膨胀;地方公共物品的低效供给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显性地方公共物品过剩与隐性地方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并存,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的行政成本过高、效益低下,供给上存在缺位与错位等问题;地区差异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国叁大区域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存在较大差距,并且研究表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差异是导致地方公共物品供给差距的主要原因,同时,中国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对缩小各地财力差异作用甚微。第六章对中国地方公共物品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地方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财政体制实践与理论上的偏差即财政分权体制的制度缺陷、不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地方官员行为的扭曲及现有的考核机制、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问题、顺畅的偏好表露机制的缺乏是导致目前地方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而要实现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就必须对上述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邸焕双[8]2014年在《创新与重构: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叁农”问题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关键所在,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而村庄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不仅直接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而且直接关联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现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是“国家财政+社区自助”的模式。一方面,沿袭原有的“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由国家相关部门向农村划拨各种专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无法有效表达农民的公共产品需求偏好,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同时,国家无力也不可能包揽下农村所有的公共产品供给;另一方面,村社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进行村庄的公共事业建设,但这种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而设计的制度外筹资的“一事一议”制度又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虽有国家财政补助,仍难以有效实施。这种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需要对现有的制度安排进行创新,重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本研究以此为逻辑起点,以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与重构为主题,分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明确研究对象和研究的理论依据。主要阐明研究的问题、目的、意义、方法、内容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及述评,为研究的深入进行提供经验借鉴。同时,总结和梳理本研究所需的理论工具——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理论,建立研究的分析框架。认为,来自宪法秩序层面上的家庭承包制和来自制度安排层面上的农业税的取消将引发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与重构。这一创新与重构应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创新和民间参与的“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创新的有机协同;第二部分分别从纵向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轨迹和现实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两个层面入手,揭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机理、现实影响,以及供给制度变迁的环境,从而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提供现实依据。首先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脉络进行梳理,重点分析了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呈现的特点、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微观层面上考察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探讨其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影响因素;第叁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分别从决策制度、筹资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叁个层面分析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可行性,探究不同层面制度创新的理论依据、路径选择和实施机制。首先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制度创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建立农村社区居民需求表达机制,激励社区居民真实显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偏好,从而实现供需对接、供求平衡。然后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筹资制度创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以动员机制为实施保障,动员民间力量,针对性质不同的公共产品,有针对性地提供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最后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监管制度创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引入自主监督机制,以实现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监管;第四部分综合前面的论证分析,归纳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并对值得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本研究从农村社区角度探讨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探讨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现状,以及制度创新的可行性和路径选择。研究认为,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已有很大改善,但总体上仍显供给不足,一些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仍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呈现出供给低效和结构失衡等特点。说明税费改革后,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农村社区参与的“自下而上”的“自助”式供给制度还没有达到有机协同的状态,还有进一步创新的空间和必要。需要在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筹资机制、监管机制等不同层面上进行创新。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需以“政府主导”为主,并动员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来,构建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的“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应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通过构建公共产品消费偏好真实显示机制,建立由农村社区内部需求与政府决策互动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新机制。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筹资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应在坚持政府主导地位情况下,通过建立组织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多方力量,形成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监管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应是引入自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区公共资源使用、管理的监督。

张超[9]2010年在《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供给的质量和数量也成为衡量一个城市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但对于大多数城市公共物品而言,从其性质来看是属于准公共物品,而且城市准公共物品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传统理论认为,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是政府的职责之一,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影响下,准公共物品供给开始了市场化运作,城市准公共物品原本单一的由政府供给的体制逐渐演变为多元化供给主体的格局。而现实当中,我们在关注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的经济性的同时,往往将其公益性的一面削弱,再加之准公共物品边界的动态性以及其本身的特性使得城市准公共物品的多元化供给陷入困境。本文以城市准公共物品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阐述的方法,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多中心供给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等理论,分析城市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的基本问题。采用案例分析法,以具有公益性的城市图书馆的多元化供给为例,较详细地分析了我国城市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分析了困境形成的原因,为此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对策:解决公益性与经济性矛盾,需要政府加强立法和提供政策保障;引入竞争机制,是提高准公共物品供给效率和质量的保证;引导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对话和利益协调,构建合理的交流合作机制;对供给过程进行监督,厘清多元化供给中各供给主体之间的关系;做好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配套改革等。本文分六个部分,主要包括:(1)导论;(2)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文献综述;(3)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理论借鉴;(4)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转变的必要性;(5)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困境——基于图书馆产品的分析;(6)完善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对策;

王亚晶[10]2008年在《温州模式下政府公共供给的困境与新机制探索》文中提出温州的公共供给一直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随着温州私人领域的扩张和市场半径的扩大,富裕阶层开始追求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基数庞大的农村中低收入人群和近年涌入的外来务工人口对公共服务数量提出了要求,温州公共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严重制约了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相对于公共需求的扩大,政府的供给能力却十分有限。在温州“小政府、大社会”的独特经济社会格局下,财政拮据且缺乏弹性,加之公共服务需求目标的分化和政府失灵的存在,公共产品供给中产生了分配的不平衡与逆向选择、政府部门的自利性与寻租、政策过程的非科学性等现象。如果延续“政府是公共产品和服务唯一供给者”的福利经济学思想,温州政府不仅在经济上无力承担,也无法动员起充足的社会资源以实现完全供给。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是政府不是唯一供给者。通过对公共物品的细分,本文提出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治组织机制也是公共供给的可行之道,他们在各自的作用边界内,都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同性质的公共物品应该通过不同的机制供给。温州的民营经济蕴藏了充裕的资本,当地的社会组织蕴藏了丰富人力资源。本文从理论的可能性和温州的现实情况分别对温州模式下公共物品的市场机制供给和社会组织机制供给作了可行性探索,引出了多中心互动机制的概念,提出通过市场、政府、社会自治组织的分散决策与自治、叁者相互之间的合作与竞争,才是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福利最大化与效率最大化。有温州特点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能否建立的关键在于,温州政府是否能通过一定的激励和制度安排,引导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物品供给,建立一个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互动机制。本文是从政府视角出发,在温州模式的大背景下因地制宜地寻找公共事务治理之道,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垄断概念,提倡市场机制、社会组织机制和政府的多中心互动,最后又回归政府,反省政府的定位,并为政府治理模式的改变和自身执政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改革方向。

参考文献:

[1]. 准公共物品的多元化供给研究[D]. 石慧. 山东大学. 2017

[2]. 强化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乡镇政府作用研究[D]. 彭伟. 华中科技大学. 2006

[3]. 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研究[D]. 王惠娜. 厦门大学. 2007

[4]. 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D]. 张淑丽. 郑州大学. 2003

[5]. 当代中国公共产品供需选择制度研究[D]. 刘卫东. 吉林大学. 2013

[6]. 我国环境公共物品供给缺陷与改善对策研究[D]. 陈喜红. 中南大学. 2005

[7]. 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物品供给研究[D]. 蔡冬冬. 辽宁大学. 2007

[8]. 创新与重构: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分析[D]. 邸焕双. 吉林大学. 2014

[9]. 城市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研究[D]. 张超. 重庆大学. 2010

[10]. 温州模式下政府公共供给的困境与新机制探索[D]. 王亚晶. 浙江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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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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