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论文_记者,吴帅帅

导读:本文包含了网络侵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网络,着作,责任,提供者,个人信息,权利人,网络服务。

网络侵权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吴帅帅[1](2020)在《新型网络侵权频发呼唤立体“过滤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勃兴,网络空间已成为人类活动的又一重要维度。与此同时,网络侵权行为呈现出不断蔓延滋长的趋势,具有侵权类型多样、侵权案件频发的特点。业内专家建议,相关治理应该在纵向流程上,形成司法兜底的“滤网”;在横向机制上,完善各方参与的协同共治。(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20-01-02)

朱宁宁[2](2019)在《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距离“双十一”电商大战,不到一个月了。不少消费者开始把自己的心仪之物装进购物车。与此同时,不少电商卖家变得格外小心翼翼。因为,如果在这个时候被别有用心之人盯上,被恶意投诉,那就意味着,卖家很有可能会错过“双十一”这一轮黄金商机。吸收电商法规定网络(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9-10-22)

朱宁宁[3](2019)在《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距离“双十一”电商大战,不到一个月了。不少消费者开始把自己的心仪之物装进购物车。与此同时,不少电商卖家变得格外小心翼翼。因为,如果在这个时候被别有用心之人盯上,被恶意投诉,那就意味着,卖家很有可能会错过“双十一”这一轮黄金商机。这种担心并(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0-15)

冉春玲[4](2019)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司法救济的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时代,网络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使得个人信息在不同层面被收集、加工和使用,面临重大的信息安全隐患。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特殊性和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公民个人信息遭受网络侵权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为了从司法层面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应明确具体侵权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引入集体诉讼并完善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救济的司法路径。(本文来源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侯睿[5](2019)在《由《侵权责任法》第36条看网络侵权责任——以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的急速发展,网络侵权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国家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中就对网络侵权责任作了专条规定,这也是国家为了人们能在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下发展所设定的专业手段。然而该条文中的一些关键用词模糊,给实物中的操作带来了不便。例如"知道"含义不清,"通知"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等,都是我们法律所应完善的地方。此外,在保护被侵权者的个人利益的同时,还应兼顾他方利益,过分苛责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盲目禁止网络用户言论等,会对有关产业发展和网络言论自由产生不利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尤梦瑜,林品慧[6](2019)在《严禁抄袭剽窃主流媒体新闻作品》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海口7月31日讯 (记者尤梦瑜 实习生林品慧)近日,省版权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自查自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省内互联网企业开展网络侵权盗版自查自纠活动。根据《通知》,省版权局组织省内网站、应用(本文来源于《海南日报》期刊2019-08-01)

李黎明[7](2019)在《论网络侵权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以及消费方式已经在慢慢发生了改变,从青少年到老年人都有,这就给发生网络侵权的概率增加了许多可能性。文章主要探讨了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侵权纠纷以及出现这种纠纷对应的解决办法。文章介绍了当下网络的发展现状,其次,对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的解决办法,最后,通过提出的对策以期达到预期效果。(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9年17期)

智倚桐[8](2019)在《论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民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已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的高速传播固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威胁着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反映个人特征,与个人密切相关。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所反映的人格往往在互动中起决定性作用,不当地收集、处理和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会导致个人信息权利人的自由意志受到限制、财产利益被减损、甚至产生个人安全隐患,因此,侵害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受到法律规制。但是由于我国缺乏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使得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步履维艰。面对社会大众对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的担忧,我国相关法律部门必须尽快将相关立法提上日程,为保护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提供法律支持。从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含义、认定出发,首先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一般理论进行剖析,概括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具体表现,并结合《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进行梳理。而后,针对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保护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运用文献研究、归纳总结、比较分析等方法,汲取国内学者研究成果并借鉴发达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最后在立足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之现实的基础上,寻找解决办法,从完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分担模式、完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以及完善其他法律救济机制这叁个角度出发,尝试提出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保护的制度建议,以加强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9-06-03)

李想[9](2019)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归责原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深入发展,借助互联网信息处理手段,使得侵害个人信息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科技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挑战。无论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还是普通网民都可能利用互联网对个人信息非法收集、买卖或披露,这给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面对多元化的侵权主体和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侵权问题,我国已经逐步开始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无论是《邮政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网络安全法》和《民法总则》111条,都印证了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决心。但不能否认的是,这些法律大都为原则性和框架性的规定,而且内容较为分散,对于与个人信息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大都集中于我国应当建立何种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以及个人信息的性质认定和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方面。因此,在当前这样的背景下,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仍然是我国法律亟待解决的难题。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多采用保护隐私权的方式来解决侵害个人信息的案件,在归责原则方面也采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但是由于个人信息侵权的特殊性,适用这样的归责原则很难使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合理的救济。再加上互联网的特殊性,使得个人信息的网络侵权问题显得尤为特殊。因此,面对目前的社会实际,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对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应当采用针对不同侵权主体适用不同归责原则的多元归责模式:对普通网民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9-06-01)

叶世武[10](2019)在《论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中的“通知”和“必要措施”——“汇百伦公司与雷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的评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行为,并规定被侵权人通知移除的权利,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性质。但《侵权责任法》中无"通知"的具体规定,并且在必要措施的界定上也很模糊,使被侵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采取或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产生争议,直接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分配,文章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强化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促使其主动处理用户侵权行为,以期对法律实务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5期)

网络侵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距离“双十一”电商大战,不到一个月了。不少消费者开始把自己的心仪之物装进购物车。与此同时,不少电商卖家变得格外小心翼翼。因为,如果在这个时候被别有用心之人盯上,被恶意投诉,那就意味着,卖家很有可能会错过“双十一”这一轮黄金商机。吸收电商法规定网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网络侵权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吴帅帅.新型网络侵权频发呼唤立体“过滤体系”[N].经济参考报.2020

[2].朱宁宁.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N].人民代表报.2019

[3].朱宁宁.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N].法制日报.2019

[4].冉春玲.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司法救济的实现路径[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5].侯睿.由《侵权责任法》第36条看网络侵权责任——以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6].尤梦瑜,林品慧.严禁抄袭剽窃主流媒体新闻作品[N].海南日报.2019

[7].李黎明.论网络侵权责任[J].中国集体经济.2019

[8].智倚桐.论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民法规制[D].沈阳工业大学.2019

[9].李想.个人信息网络侵权归责原则研究[D].西北大学.2019

[10].叶世武.论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中的“通知”和“必要措施”——“汇百伦公司与雷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的评释[J].法制与经济.2019

论文知识图

:网络侵权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网络侵权行为过程:网络侵权案例数量及年代分布图年-2018年网络侵权行为主要...2003年以来台湾地区网络侵权案件...1-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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