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城市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刘儒通[1]2017年在《太原市城市化进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是人类的造物,也是我们现今的居所。其是人类聚落生活在现阶段的科技等级下最佳的解决方案。人类日常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城市功能也逐渐的丰富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就是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经济越来越繁荣,社会服务越来越全面,地区带动力也越来越强。而在这城市化的背后,是国家政策、经济投机、产业结构、人口聚集等等社会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制约的结果。可以说城市化影响着我们的方方面面,所以本文从城市化理论出发对太原市的城市化进程进行研究。梳理城市化历史,剖析国内外城市化案例,归结太原城市化发展历程,分析太原市城市化现状问题,并讨论太原市城市化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第一部分是历史研究。首先站在全世界的角度,去纵观城市化的发展历程,去构建基础的城市化进程。然后分析各大洲的典型代表国家(英国、美国、日韩、拉美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历程,去解读各种类型的城市化进程。而后开始从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去了解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之后是对于国内不同的几种城市化城市(深圳、成都、香港)来具体剖析借鉴。最后对应以上,按古代、近代、现代的时间顺序去分解太原市的城市化发展历程,期间穿插规划视角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视角的城市面貌,共同来分析解读每个时期太原市的城市化进程。第二部分是现状研究。就是从对历史的了解之后开始对现状展开研究,从城市的总体规划出发,分析经济方面产业变迁带来的后续问题,分析空间方面扩张与环境容量的矛盾,分析人口方面分布滞后带来的失衡,分析社会方面消费低下和市民质量低下。以及从城市要素出发来对道路交通、环境绿化、历史保护、城中村改造四个方面来行进进一步具体的现状分析研究。最后对照太原市具体的城区来以街道为核心具象化的分析现状问题。第叁部分是对策研究。相对应的从经济、空间、人口、社会方面去分析具体的发展对策。例如经济方面的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服务业升级,以及空间方面的空间整体的调整、交通问题的解决、生态环境的保护。其次是同样以太原市的六大城区为区分具体的针对现状来探讨发展对策。通过综合对策的研究,来为未来太原市城市化的发展而贡献微薄之力。最后总结太原市城市化进程中的方方面面,尤其对城市化过程中体现出的一些特点进行归纳和解读。我国城市化率(常住人口)首次突破百分之五十是在2011年(为51.3%)。然而同年户籍人口的城市化率却只有34.7%,在这种半城市化严重的情形之下,太原市作为一个在人们印象中落后地区的城市却以一种奇怪的现状独树一帜。那就是和经济面貌低落完全不同的,竟然在2009年就已然达到了81.5%这样一个较高的的城市化率。甚至太原在建国时就已经出现过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城市化率,如今2016年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其城市化率已为84.25%。太原市是因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区位划分以及历史原因造成了地少、人少、GDP少却依旧可以高城市化率的现象。这种低人口、低GDP水平下却出现高城市化率的独特数据现象,便是太原市的城市化进程里最大的特点。当然另一方面也是说明了,城市化率这种城市化指标的落后,逐渐被城市化水平评价体系所取代的现状。城市化就应该是全面的城市建设。从经济、人口、空间、社会全方位的提高和进步。这样的城市化才会带给我们更美好的明天。

朱玉龙[2]2017年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叁农”经济的稳定与高效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和利用问题,从2004年至今已经连续14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和富农的新政策,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土地问题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速度加快,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由此出现了农村土地弃耕、撂荒和粗放经营等现象。为了更好地发挥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迫切需要改变我国当前农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现状,在稳定土地产权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解决土地“叁权分置”和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效率一直不高,在实践中面临着很多方面的阻碍因素。因此,进行中国土地流转问题和目标模式不仅有利于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土资源安全,而且有利于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本文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国内外土地流转中土地地租、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规模经营、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马克思土地地租理论及其土地产权效益的平衡化对我国土地流转的作用;总结了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论述及其对我国农业发展的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集体经济,农业发展的动力是科学技术;高度概括了习近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叁权分置”的重要论述及其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推动作用,发展现代农业和进行农村改革的关键在于进行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坚持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促使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和合作经营等经营方式的创新化,尽快建立新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叁化”带“叁农”,用产业发展的最新理念来经营农业。同时,运用西方土地产权的增效、激励、约束和匹配功能,农业经济学的土地级差地租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的创新农业技术、转变农业发展和增长方式等理论,并以这些理论为指导,以解决我国土地流转的问题,完善土地流转体系,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其次,研究了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在探讨了城市化发展、市场化发展、农业现代化、二叁产业发展、法律诚信规范化、社会保障完善等土地流转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土地流转的关系的基础上,剖析了市场化发展、农业经济效益低和经营者利益差是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城市发展、劳动力转移、规模经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土地交易市场的建立是土地流转的动力和前提,“两权分离”到“叁权分置”的多元化土地流转方式,从而推动了种粮大户、能人经营、集体经营、家庭农场、协会经营、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企业(企业带动型)、股份制经营、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等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揭示了土地流转对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资源配置和农业经济与社保体系建设的作用等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分析了影响土地流转的若干因素及其运行机制与发展趋势。第叁,首次系统剖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流转的成效与问题,剖析了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特点、功能与可持续能力。系统分析了1978年十一届叁中全会至2012年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演变、土地流转对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阐述了土地非粮化利用、市场中介和土地银行匮乏、土地利用监督机制缺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业补贴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欠缺、农民技能素质低等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分析了转包、出租、转让、抵押、互换、入股、信托等土地流转方式的优缺点及其对土地流转的作用,探讨和研究了种粮大户、能人经营、集体经营、家庭农场、协会经营、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经营和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综合型等9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特点、作用及前景,通过其缺点与长处、功能与作用、适应区域与范围、生命力与可持续能力的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种粮大户生命力与可持续能力较弱,更适宜近期的土地流转;集体经营、能人经营、协会经营型、企业带动型生命力可持续能力处于中等水平,更适宜中、近期的土地流转;而家庭经营、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和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综合型具有较高的生命力可持续能力,适宜中、远期的土地流转。第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土地流转的检验标准、基本原则和目标模式。通过借鉴美国、法国、日本、以色列等农业发达国家土地流转经营的成果经验,确定了我国土地流转是否有利于农业现代化与规模经营、是否有利于农民增收、是否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资源安全、是否有利于推动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等4项检验标准和坚持农民自愿、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土地农用、兼顾公平和效率、坚持适度推进等6项基本原则。研究提出了我国土地流转的近期、中期、远期和未来土地流转的总目标和目标模式,其中未来总目标模式为大规模、超大规模的公司+合作社+股份制+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甚至跨国现代农业集团经营模式,大规模或超大规模的股份制家庭经营模式、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将会占据一定的份额;总目标为职业农民约占总人口的10%,农村土地全面流转、规模经营面积5000-20000亩/个以上,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智能规模农业占全国农业生产总量的80%,农业gdp比重下降到5%,人均粮食产量500kg以上,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100%,粮食净出口量占5%以上,智能化生产覆盖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达80%以上、农民收入翻两番达到9万元。近期土地流转呈现多元化模式并存,家庭农场、专业化合作社、能人经营、企业带动型等模式将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其次为种粮大户、集体经营、协会经营型等模式,大规模的股份制经营、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经营模式则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标为农村土地流转达到40%~50%、规模经营面积平均500-1000亩/个以上,市场化水平达40%以上、信息化覆盖率50%以上、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3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提高30%以上、农民经济收入增加50%左右。中期目标模式为日益发展成熟的家庭经营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企业带动型模式、集体经营模式等中等规模以上的土地流转模式占绝对优势,大规模的家庭农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得以发展,所占的份额将逐步扩大,现代化农业跨国公司将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兴起和发展;发展目标为农村土地流转流转率达到65%以上。通过股份制或市场的有偿转让等将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规模平均2000-10000亩/个,市场化水平达到70%以上,信息化覆盖率80%,智能化覆盖率30%以上,形成以知识创造为中心的技术生产体系,实现科技化农业生产,使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50%左右、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到60%以上,农民经济收入翻一番,形成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远期目标模式为中等规模的家庭农场、企业带动型模式、集体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股份制经营等土地流转模式将升级换代,大规模的股份制家庭农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及其一体化模式、金融科技股份综合型模式所占的份额将首次超过中等规模以下土地流转模式的总和,出口创汇农业遍地开花,现代化农业跨国集团日趋成熟;发展目标为全面实现农村土地的自由流转,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85%以上,市场化水平达到90%以上,规模经营规模平均2000~5000亩/个,农业生产全面实现生态化、智能化的特色现代化农业,有机绿色食品保证率75%以上,信息化覆盖率100%,智能化农业60%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到65%以上,人均粮食产量480kg以上,农民经济收入增加150%以上,形成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良性生态循环的高效农业生产体系及现代化农业跨国集团群体。最后,提出了实现我国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和对策建议。针对我国土地流转的问题与目标模式,研究提出了深化改革、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城市反哺乡村、工业支援农业、发展规模经济与智慧农业等实现我国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路径,以及强化农民技能教育、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二叁产业、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资本化运作、完善城乡一体化土地产权流转市场与流转银行、拓展经营权实施保险制度、科教服务引领产业品牌化与标准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城镇化建设、创新土地流转法律诚信机制和推进“一带一路”跨国现代农业发展等11条实现我国未来土地流转目标模式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我国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促进和激发我国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与壮大。

高小丽[3]2009年在《上海郊区城市化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城市化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变革过程出现的,郊区城镇发展是城市化的重要阶段。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状况相对落后,人口基数过大,资源相对贫乏,加快郊区城镇建设,以实现城市化目标是较为现实的一种方案。由于我国长期农业社会形成的公共管理体系不能适应快速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公共管理缺失的现象。上海作为国内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在城市化过程中形成中心城区、郊区和农村城镇叁者相结合的方式。它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既具有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普遍特点,又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色。本文运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行政学和城市管理学等理论知识,对上海郊区城市化发展中行政管理沿革的变化、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影响上海郊区城市化发展的城镇管理与目标考核体制、建设标准、社会职能等做了深入探讨,同时借鉴了国内外类似上海郊区城市化发展之先进管理经验和理念,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提出上海在郊区城市化过程中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法制体系,改革户籍管理和城镇用地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市、区、镇协调,事、财、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叁是建立市场化为主导的城镇建设与全社会投资体系;四是规划全市统筹和提高城镇规划水平等。

金星彤[4]2003年在《我国城市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城市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并获得巨大发展的时空表现,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化滞后已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加快城市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城市化现状,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此为着眼点,在国情与经济原则的权衡中,探寻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在对现实水平状况分析的前提下,提出创造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经济条件的建议;在制度环境的比较中,研究清除进程中各梗阻性障碍因素的对策意见;在对城市质量进行量化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善的对策及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以期最终消除城市化障碍,推进我国城市化健康、积极的发展。

郭灵[5]2007年在《小城镇建设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小城镇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长远的规划作指导。在国家“小城镇、大战略”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在一定时期内,小城镇的数量和规模将得到较快的发展。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应有新的思路,不断总结和探索小城镇建设的科学思路与方法,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以指导小城镇建设。在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中,要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突出重点,优先发展条件成熟的小城镇。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小城镇的素质。农村的城镇化与工业化是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乡镇企业是小城镇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小城镇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可产生规模效应,带动商业、金融、交通、通讯、文化、教育的全面发展,从而带动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的小城镇普遍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普遍较弱。正确引导小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不断提升城镇的档次和品位,大力推进城镇现代化。一是要大力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逐步推进城镇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城镇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努力促使小城镇向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城镇的档次和品位,增强城镇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力。二是要营造独特的文化内涵。要赋予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以深厚的文化内涵。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历史文化景观的。保护和现代城市标志性景观的构筑,同时,切实增加投入,建设一批上档次的文化设施,繁荣群众文化,多出文化精品。叁是要推进人的现代化,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在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同时,要正确引导市民的文化消费,注重培养居民现代的思想意识、现代的行为道德、现代的知识技能、现代的生活方式,为小城镇走向现代化培育良好的主体因素。四是要坚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于人与自然、资源、环境的和谐协调,关键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严格控制人口,切实保护环境和资源。在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环境污染,通过绿化造林、植树栽花种草、治理河道,进一步绿化、美化环境,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吸引投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统筹规划,建设道路通畅、设施配套、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镇。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也是建设管理小城镇的依据。小城镇发展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体系,有序推进。在小城镇化建设和发展规划中,要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地进行城镇建设和管理,强化城镇的功能集聚、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的规模化、外向化和高级化。按照超前性、科学性和本土性的原则,统筹规划,把小城镇建设与县城建设、开发区建设结合起来,与旧村改造结合起来,与农村一、二、叁产业的合理布局结合起来,与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和休闲娱乐场所通盘考虑,建设道路通畅、设施配套、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镇,实现城乡的一体化。

张文静[6]2015年在《对外开放对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关于中国城市化问题的研究是众多经济学和政策制定者所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说,21世纪对世界影响最大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产业,二是中国的城市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在十八届叁中全会、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政府不断强调,积极稳妥的新型城镇化是稳定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之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传统的城市化理论认为,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是国内经济系统发展的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对外开放对一个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因此,研究对外开放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并探索如何利用对外开放推进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是一个非常有现实意义的课题。鉴于此,本文以中国31个省市和284个地级城市面板数据为样本,基于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投资理论和城市化相关理论,研究对外开放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首先,对中国进出口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与新型城市化发展水平的现状进行分析。近年来,我国进出口的区域分布变化不大,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进出口市场的主要聚集地,其次是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虽然我国FDI大都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流入的FDI少一些,西部地区更少(重庆与成都除外),但是部分FDI开始向中部地区或西部地区转移。新型城市化水平比较高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城市群、长叁角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以及广东与福建的部分城市,然后中部地区的部分城市,最后是西部地区的城市。就全国层面而言,我国新型城市化水平呈倒“U”型的走势,整体城市化水平先是上升,然后又出现下降。其次,在二元经济模型的基础上构建理论框架和计量模型,以我国2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03~2013年的城市面板数据研究了进出口贸易对城市化的影响。其结果显示,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均显着有利于人口城市化水平提高,且二者的作用效果基本一致;进出口贸易总额对人口城市化的综合影响显着为正,且这一综合影响效果显着高于单纯出口与进口影响总和。分地区的研究结果显示,各地区出口额与进口额对人口城市化影响均显着为正,且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出口对城市化的作用大于进口,而在中部地区进口的作用则大于出口;进出口贸易对西部地区城市化的综合影响最大,东部次之,中部最小。进一步通过考察进出口贸易对人口城市化不同分位点的边际效应及其变化趋势发现,随着人口城市化分位数的提高,进口和出口贸易均呈现先增后降的发展趋势,且进口对城市化边际贡献的拐点出现在25%的分位点,而出口对城市化边际贡献在75%分位点处;进出口贸易对城市化的综合边际效应呈现先降后增的u型发展趋势。此外,本文还进一步研究进出口贸易对新型城市化指数的影响,结果显示:进出口贸易对城市化的综合作用比单纯出口和进口的影响效果更明显,且出口的作用效果明显大于进口,出口对新型城市化水平的影响由东向西依次递减,进口的作用在中部地区最大、东部次之、西部最小。进出口贸易综合作用由东向西依次递减。进一步的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随新型城市化指数分位点提高,出口贸易的参数估计均显着为正且基本呈递增趋势;进口贸易对各分位点新型城市化水平的影响先增后减,且仅在25%、50%及75%分位点显着;进出口贸易对各分位点新型城市化水平的综合促进作用均大于出口或进口时的情况,且随分位点增加,其边际贡献不断提高。然后,根据我国省际数据,采用动态面板模型研究对外贸易结构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其结果显示,无论是静态还是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均得出对外贸易结构的改善能显着的促进我国总体、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的人口城市化进程。此外,以新型城市化指标为被解释变量时,其实证结果显示,对外贸易结构的改善有利于促进新型城市化、经济城市化、空间城市化以及社会城市化的发展,尤其在东部地区最为显着。而在中部地区对外贸易结构只有在10%的显着性水平下对空间城市化产生显着的影响,对社会城市化的影响不显着。在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结构对新型城市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的促进作用上,而对空间城市和社会城市化的影响不显着。接着,分析FDI影响城市化进程的作用机理,并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实证研究FDI流入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其实证结果显示:在全国样本下,FDI流入会对城市化水平产生显着的正向作用。在分地区样本下,在东、中、西部地区,FDI流入都会显着性推动城市化进程,就影响效果而言,东部地区的系数大于中部地区的,而中部地区的系数又大于西部地区的。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随城市化分位点增加,FDI对城市化的边际贡献由低分位数向高分位数不断降低,这说明与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相比,城市化率较低的城市其FDI流入对它的城市化进程具有更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城市化率的提高,FDI的这种正向作用在下降。此外,本文也进一步研究FDI对新型城市化指数的影响,结果显示:在全国样本下,FDI流入会对新型城市化水平产生显着的正向作用。在分地区样本下,在东、中、西部地区,FDI流入都会显着性推动城市化进程,就影响效果而言,也是由东向西逐渐下降的。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各分位点上,FDI的参数估计均显着为正且较为稳定。最后,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本文从进出口在城市化推进中的互补性、进出口贸易质量、提高外资综合优势和利用效益、优化进出口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对外开放和城市化政策等方面提出对策。

王晓丹[7]2008年在《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模式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社会进步、工业化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对于生态脆弱地区,该地区的城市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很滞后,大城市发展动力不足,小城镇难以拓展。因此,加快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的步伐迫在眉睫。本文试图从城市化模式选择的角度研究城市化问题,总结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未来城市化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第一章先对城市化原理进行了概述,提出了地域城市化、产业城市化、人口城市化等城市化的多层涵义;其次对城市化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总结;最后论述了城市化模式的含义和类型,城市化模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实现城市化而采取的发展方式,即城市化道路,从城市化的不同角度介绍了城市化模式的种类;并探讨了区位因素、人口密度、产业结构、城市职能、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化模式选择的决定作用。第二章与第叁章着重分析了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的制约因素,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和实际资料说明了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的特征,并从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城镇体系布局、人口布局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适合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发展的模式;而后又针对该地区城市化的现状、目标,提出了促进城市化发展的对策。第四章与第五章,主要是针对吉林西部地区的研究,基于前叁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吉林西部地区特色的城市化模式。重点发展生态产业,培育中心城市,即发展“增长极”,加大城市的集聚效应,从而带动周围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最后针对具体的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保证吉林西部城市化模式顺利进行。

喻强[8]2014年在《我国失地农民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将近6.8亿。因此,社会是否和谐,人民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生活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不断被征收,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大部分农民因此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陷入十分危险境地。由于我国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的经验不足,对农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呈现出粗放型的特征,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并没有得有效利用,造成了大量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由此引发的失地农民问题越演愈烈。顷刻之间失地农民的身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农民变成了市民,但是他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有的家庭甚至失去了最稳定、最可靠的生活来源。失地农民的发展路径应该是尽快从第一产业向第二、叁产业转移并最终融入城市,实现农民市民化本质上的飞跃。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失地农民必然会伴着这一个过程而产生,作为发展中的中国来说,也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因此,全面深入认识我们失地农民问题,正确处理与失地农民相关的问题,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确保我国城市化稳步发展,实现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本文将湖北省黄冈市陈策楼镇失地农民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该地区失地农民产生原因、生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英国、日本、美国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失地农民所处的社会环境及失地农民的自身特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该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文化程度的失地农民进行具体分析。最后综合分析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为解决陈策楼镇失地农民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本文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明确指出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使失地农民不要成为一种社会问题是政府在一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政府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

何雪飞[9]2011年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却受到严重侵害,由于工资拖欠数额大、人数多、时间长,形式多样,受损害的不仅是农民工的生存权益和社会秩序,还包括法律尊严、政府威信和社会公平,开展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课题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实证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成因阐释的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和救济程序制度。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他们职业身份发生了转换,户籍身份却未同步改变,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影响广泛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农民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建筑业也迅速发展,建筑业生产活动的内在特征和我国农民工的特征共同决定了庞大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产生,但2500万进入城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却无法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企业逐渐剥离劳动关系,包工头承担用人单位的角色,负责招工、管理、监督和工资发放,农民工无法成为建筑企业的劳动者。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复杂。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主义务,但由于建筑业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缺位是拖欠工资的首要原因。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超财力搞建设,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和垫资,引发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导致资金链条上拖欠资金的恶性传导,必然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身份模糊、亦工亦农,从事有偿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同时,在农村依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工资和土地对农民工生存的二元保障竟使拖欠变得“合情合理”。法律设定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救济程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欠薪问题更多是通过政策渠道解决,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形成对企业的有效制约。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在比较分析香港、台湾地区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构建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及欠薪逃匿入罪。在完善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方面提出了劳动监察应理性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综合治理政府及其部门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由工会代言和代行及构建简捷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审判机制。

罗应光[10]2012年在《云南特色城镇化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化是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主题之一,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本世纪中国最大的变化特征。纵观人类城镇化历程,由于城镇化理念不同、选择道路不同,大多数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走了不少的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的到现在还深受“城市病”折磨。城镇化也是云南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重大主题,由于种种原因,建国以来云南的城镇化推进比较滞后,甚至成为了制约云南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短板。当前以统筹城乡、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为特征的城镇化浪潮在全国推进,云南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实现又好又快的城镇化,不可能照搬发达地区模式,更不能坐井观天、自我满足,关键是找到一条适合云南省情的城镇化道路。本论文立足云南城镇化进入加速期、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探索不断深入的大背景,立足于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环境友好的价值判断,对未来城镇化目标进行理论定位,在厘清城市、城市化、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世界和中国两个空间维度中城市化历史进程的得失成败、前沿研究、基本模式等问题,阐述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理论内涵。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对未来城市和城市化的总体要求和发展趋势做出了判断,提出了“经济、人文、生态和社会效应”综合考量的标准,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城镇化对经济支撑、空间结构、文化灵魂、社会和环境和谐的要求。论文从遵从一般到特殊的研究方法,把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城镇化趋势和要求作为研究云南城镇化进程的前提,结合云南城镇化历史形成、自然条件和未来可能,提出了云南城镇化必须体现边疆、山区、民族、生态现实省情的观点。并把上述基本观点具化为“六位一体”的云南特色城镇化道路基本理论框架,即:贯穿边疆山区民族生态的多极化布局与多体系发展是云南城镇化路径选择;山地城镇是云南未来城镇建设的主要类型;以人为本住有所居是云南城镇化的核心理念;以“区、带、群、廊”为主要特征的云南城镇空间布局;发展特色小城镇是云南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是云南城镇化的保障。可以说“六位一体”的云南特色城镇化道路理论构建,既是对进入21世纪以来云南城镇化研究成果的深度总结和汲取,同时也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对云南特色城镇化道路比较具体、系统地阐明。作为欠发达地区,云南的城镇化道路不能立即摆脱传统化的色彩,同时又必须摆脱传统的色彩,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取向,正确处理这一关系十分艰难;支撑“六位一体”理论框架的方法工具并不现成,而且涉及学科门类众多,需要做大量的借鉴和创新研究。因此“六位一体”的理论架构、方法与工具的选择是本论文研究主要的亮点。总之,本论文通过对不同范围城市化历史梳理和实践总结,定位了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城市化的基本内涵,明晰了云南特色城镇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包括路径、城镇主要类型、空间布局、重要战略节点、住有所居和综合配套改革等在内的具体理论框架,并选择或创新方法工具,对每个重大理论观点进行了具体的理论构建使理论体系完整、丰富,体现了理论的系统性和实践指导性。

参考文献:

[1]. 太原市城市化进程研究[D]. 刘儒通. 太原理工大学. 2017

[2].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 朱玉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3]. 上海郊区城市化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高小丽. 浙江大学. 2009

[4]. 我国城市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D]. 金星彤. 辽宁师范大学. 2003

[5]. 小城镇建设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 郭灵. 四川大学. 2007

[6]. 对外开放对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研究[D]. 张文静. 湖南大学. 2015

[7]. 生态脆弱地区城市化模式与对策研究[D]. 王晓丹. 东北师范大学. 2008

[8]. 我国失地农民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喻强.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9]. 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D]. 何雪飞.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10]. 云南特色城镇化发展研究[D]. 罗应光. 云南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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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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