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用电监察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用电监察工作

(1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751100;2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宁夏中卫755100)

摘要:从用电营销的业扩报装、计量管理、变更用电、电力防窃电措施管理等方面讨论用电监察工作。

关键词:电力营销;防窃电措施管理;用电监察

电力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用电监察工作是其中一重要环节。对树立企业形象、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起着无可替代作用。落实电力营销内外监察,杜绝各个环节“跑、冒、滴、漏”,是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教育用户知法守法的重要职责担当。本文就如何做好用电监察工作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业扩报装紧密结合用电监察

从受理客户的申请开始,到现场勘察、答复供电方案、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立户等工作要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公司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规定办理,每个环节由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对擅自越权批准客户进网用电、不签供用电合同而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业扩报装的监察力度,可以从客户开始申请时核对用户报装资料,避免一些易形成电费风险的不良用户接入电网。确保客户报装用电数据准确、详实,为以后的客户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对供用电合同进行及时签订、按章办事

供电企业依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合同》向客户收取电费、进行用电监察是法律赋予供电企业的权力。供电企业以供用电合同的形式与客户确立电力供应与使用关系,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些《供用电合同》到期后,应组织人员及时签订,电力企业对客户拒绝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可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供用电合同要实行会签制度,参加会签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在会签单上签署意见。随着客户法制观念的增强,电力企业在与客户签署合同(协议)过程中,应该主动地严格地依法办事,避免主观偏向电力企业导致工作失误。如在收取电费时,一定要注意做好各种记录,完善好相关单据,催收电费通知单也应要求客户签字备查。电力营销监察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营销单位的供用电合同签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察,并作为考核营销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合同会签程序,擅自越权与客户签订合同(协议)或在执行中随意调整电价、更改分类电费结算比例、或不与客户签约合同供电的,用电监察部门应该督促整改。针对具体问题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形成一种制度,达到减少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

三、以技术手段加强防窃电措施管理

1、计量设施的选定: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计量点尽可能装设在产权分界点,或用户工程电源接入点。但要综合考虑是否方便抄表和用电监察,要防止用户表前接线或改接进表线。对高压专变用户,在规程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采用高供高计,并采用专用计量柜(屏)、专用计量箱;对一些如砖厂、小冶炼厂等信誉度不高的高压用户和低压三相大用户,采用装设主、副两套计量装置提高窃电难度;对低压三相用户,尽量避免经互感器计量,而采用额定电流较大的三相电能表来计量。

2、防止利用隐蔽工程窃电:对高压供电用户在进行中间监察时,除了注意用户隐埋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外,还应防止用户预先做手脚。例如:在直埋电缆下面同时预埋电缆到隐蔽的地方,通过私自改接线方式实施窃电。对低压供电用户,表前线路有可能被用户广告牌或其它装置暗化的部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套管防护,避免用户在装修时故意暗化实施窃电;用户表前和表后的进出线应清晰明了,尽量减少迂回和避免交叉跨越。表前主线和主分支线应尽量采用电缆线路。

3、利用无线网等高新通讯技术措施,对计量箱(柜、屏)锁具统一安装可以远方(如GSM网通讯技术)控制及密码控制的电磁锁具,方便监察及维修人员通过授权或申请开启门锁,淘汰现用的种类繁多的钥匙锁具。建立后台解锁控制终端,以数据库形式将解锁信息归入用户档案,为日后分析用户用电变化,判断用户是否存在窃电行为,做到有目标查处窃电提供参考依据。由于这些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及相关软件运用,故可方便地加以实现。

4、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在按规程验收的同时,综合考虑装表位置、表箱及临近物件是否方便用电监察;计量装置外围防护是否完善,如表箱、封印等,是否还存在窃电可能,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加焊等。装表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察复核,对经互感器接入的计量装置,应特别注意根据设计图纸监察计量装置的接线是否正确,变比、极性、相序不能接错。在确认无误后及时加封上锁,最后送电带负荷监察计量运行情况,同时做好记录,办理用户签章认证留底等手续。

四、思想政治与业务技能教育缺一不可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一些用电客户为了少交基本电费、变损电费,更换变压器铭牌,大容量变压器挂小容量铭牌;有些用户为了不建设高压配电室,减少建厂初期投资,采用分次增容的办法脱逃高压配电设施建设。这些客户的主要是竣工检验不严格,业务流程无人监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或责任心差造成。因此对员工加强思想政治与业务技能教育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在用户新设备接入电网时,严格把住验收关,杜绝人情电、关系电。

五、督促用户电工持《入网电工作业许可证》上岗

电力企业不是政府执法部门,无权从行业管理角度,对用户进行电工推荐,考核工作业绩等工作。一些企业往往忽视电工管理,不按照《供用电合同》中要求聘请专业电工从事电工作作业。当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时,才想起电工培训。可在用电监察时邀请政府安监局等部门,对企业电工资质进行季度或不定期的专项监察,以提高企业电工的技术素质,减少用户电力事故的发生,增强电力企业的供电可靠性。从行业管理上杜绝窃电、违约用电的发生。

六、掌握好各种电力营销政策、制度法规尺度

供电企业首先要把握好电价政策。现行分类电价相继细分出了居民生活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以及各种优惠电价,这对准确执行电价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电力营销工作既不能违背上级政策,又要解决好执行的标准问题。把握好电力营销监察、用电监察工作,首先要懂得国家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供电公司的方针、政策、规定。严格规范用电营销监察工作,保证国家电力政策、法规的正确执行。及时进行电价监察,对电价执行错误,电价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汇报相关领导。电费回收难,欠费用户涉及各行各业,电力法规中规定的:电费"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面对电力市场中的个体户、民营企业、亏损企业不按期交费,给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留下一道难题。供电企业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取得社会各界人的理解和支持电力是商品,用电应缴费,另一方面以《供用电合同》、《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为准绳,依法对欠缴电费者才取必要措施回收电费。

加强用电监察工作,可以减少电力营销中的用电营业差错,可以提高电力企业的优质服务质量,可以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因此做好用电监察工作,是电力企业优质服务满足客户服务的需要,也是电力企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作者简介:

孟新国(1975年7月1日),男,高级工程师,吴忠供电公司,从事供电营销管理工作。

王丽华(1978年6月16日),女,工程师,吴忠供电公司,从事供电营销管理工作。

张志丽(1974年4月19日),女,高级工程师,吴忠供电公司,从事供电营销管理工作。

王占军(1974年4月8日),男,高级工程师,吴忠供电公司,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孟兆鹏(1983年11月1日),男,高级工程师,中卫供电公司,从事供电营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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