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论文_记者,陈兵,通讯员,周辉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定继承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继承法,法定继承人,继承权,顺序,遗嘱,继承人,公积金。

法定继承人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陈兵,通讯员,周辉[1](2019)在《我市出台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周辉)如果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出现死亡等特殊情况,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在提供本人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并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本文来源于《连云港日报》期刊2019-12-20)

吴学安[2](2019)在《适时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继承人宽恕制度、亲属的定义、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遗产管理人制度等规定。对此,常委会委员们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对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9-07-16)

李涵[3](2019)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继承法已经实施多年且取得了很好的成就,与社会适应度基本吻合,并不断推动着中国财产继承制度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它有一些弊端逐渐显露。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法定继承制度中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问题,并对如何能使这一制度更好的适应新形势进行探究,提出见解。(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9期)

李祎璠,李恩民[4](2019)在《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家庭规模、人口及家庭成员关系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将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完善为符合我国国情、社会条件、人民情感和家庭情感的法律,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8期)

吴婉瑜[5](2018)在《浅析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是我国目前继承法修改的热点问题之一,慎重考量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是亲属法修改的重中之重。一部好的继承法应该与时俱进又尊重传统,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既要契合世界继承法立法潮流,又要符合国情与民情,仅38个条文的继承法急需进行立法修改与扩张。文章旨在通过综合分析各个学者的研究成果之后,就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进行思考,完善我国继承法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8年08期)

丁珈,徐鹏俐[6](2018)在《老伴去世留30万存款 九旬老翁取款遭拒》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 丁珈 通讯员 徐鹏俐)因老伴去世,其名下银行卡内存款无法取出,95岁高龄的王大爷将北京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老伴在该银行的存款30万元及利息归其所有。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4-10)

张卓娅[7](2018)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因其在整个制度当中起着基础性、理论性作用而占据着重要地位,其重要意义不可忽视,因而这一核心问题的设计备受关注。学界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已如火如荼,普遍认为我国现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的规定不尽合理,然而对于该如何调整的问题却莫衷一是。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理论性基础和实践性状况进行探究,从而为我国的制度选择提出自己的思考。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概念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方法阐释了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我国对其规定的修改建议。第一章,首先探究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制度根基,阐述的是其赖以存在的基础理论中概念性问题。因为相关的立法规定并非是来自于立法者凭空设计的的主观臆断,其立法设计需要追溯至继承的根据这一源头,围绕继承这一法律制度的目的实现来确定。本文通过简要分析继承根据的多种学说的合理性与弊端,介绍了我国现行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在制定时依据的要素,在扼要理清我国现行规定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历程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我国现行有关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条文规定,对其在立法之初的积极意义以充分肯定。第二章,从比较法角度出发对主要国家和地区范围及顺序立法条文以对比解读,以期从中收获可供借鉴之处。本文选取了英国和美国两个国家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国、日本叁个国家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再加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对这涵盖了世界绝大部分类型的八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进行比较。八个国家地区在相关的立法条文设计以及详细规定上存在一定相似之处,但最重要的差异之处是直系卑亲属有无限制亲等、旁系血亲的范围、孙子女和外孙子是享有本位继承还是代位继承、继承的具体顺序及数量、配偶以无固定的顺序参与继承的具体顺序和继承的份额。比较八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为分析我国的制度设计奠定了基础。第叁章,通过选取农村对象在我国民间法定继承习惯方面进行简单社会调查,说明现行的立法同与社会发展有不相适应之处,存在修改的现实必要性,并对其中的不足进行具体分析,包括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上存在的总体过窄、局部过宽以及代位继承制度性质的不足,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上表现出的顺序过少以及配偶固定顺序不合理的问题。第四章,理解相关继承原理,厘清依据要素并借鉴域外基本国家和地区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现实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其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如下建议: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取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法定继承权;取消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继兄弟姐妹的法定继承权;修正代位继承制度的法律性质及范围;增加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调整配偶顺序为零顺序。(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8-03-05)

冯彦[8](2018)在《中国与德国继承法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继承法制定颁布于改革开放之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继承法的有些规定已经不再适用。特别是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我国虽然和德国一样同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但是在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以及顺序上有诸多不同。比较借鉴德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比较两者的异同,对于我国继承法的发展以及修改都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6期)

杨震[9](2018)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一文中研究指出1985年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规定,同建国以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保持着连续性和一致性。在继承法未来修订中,应适当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增加四等亲为第叁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仍需保留。配偶与父母保留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具有合理性和妥当性,符合我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家情,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理精神,符合我国的家庭伦理观。(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曹帅[10](2017)在《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部分,在我国,由于民众普遍不习惯立遗嘱,因此继承以法定继承为主。在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是其核心内容。自我国《继承法》实施32年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遗产数量不断增加,遗产的种类也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我国家庭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养老压力增大,人们继承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行《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我国社会现实的需要,凸显出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及顺序不合理等诸多问题。故有必要对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进行科学合理地调整,以缓解我国社会养老压力,满足我国传统孝道的要求,并使公民的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通过比较研究日本、美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的相关立法,由此可知日本、美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都比较广泛,也都将直系血亲卑亲属的继承顺序优先于直系血亲尊亲属,并且除我国澳门地区外还都将配偶列为无固定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充分保护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可借鉴日本、美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相关立法的优点,对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可考虑采取以下举措:对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进行扩展,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至叁亲等的血亲,包括侄子女、外甥子女、叔伯姑舅姨。同时对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调整,将法定继承人分为五个顺序,并将配偶列为特殊顺序法定继承人,既保障了配偶了继承权,又能让后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能够参与继承。(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7-06-01)

法定继承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继承人宽恕制度、亲属的定义、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遗产管理人制度等规定。对此,常委会委员们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对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定继承人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陈兵,通讯员,周辉.我市出台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N].连云港日报.2019

[2].吴学安.适时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N].人民政协报.2019

[3].李涵.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探究[J].法制博览.2019

[4].李祎璠,李恩民.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之完善[J].法制博览.2019

[5].吴婉瑜.浅析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J].北方经贸.2018

[6].丁珈,徐鹏俐.老伴去世留30万存款九旬老翁取款遭拒[N].人民法院报.2018

[7].张卓娅.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研究[D].山东大学.2018

[8].冯彦.中国与德国继承法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比较研究[J].法制博览.2018

[9].杨震.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历史检视与当代修正[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10].曹帅.论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调整[D].湖南师范大学.2017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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