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变更论——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

利益变更论——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

陈波[1]2003年在《利益变更论——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经济利益问题凸现人们对经济利益关系问题也越 来越关注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 指出 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 益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统一和结合起来把最广大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 发挥好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 力量源泉 这说明时代的发展已经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 济利益问题的研究 理论界已经就经济利益问题展开了一定的分析包括对经济利益基本理论 经济利益分配差距对外开放中的经济利益问题房地产的经济利益问题股份 合作制经济中的经济利益问题可持续发展中的利益问题等专题进行了研究但 是 对于经济利益关系演变问题的研究却并不多见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 入分配等方面的利益矛盾日渐突出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 的过程中法制不健全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管理方式落后社会保障体 制不完善等原因使得矛盾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深层次的利益关系上来而社 会中群体性冲突对抗性冲突等的不断增多表明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已经成为当 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问题因此通过对经济利益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 究 探索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的规律性有利于我们寻找调节经济利益关系的适当 方法 从思想方法上指导我们调适经济利益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因此现实情况和理论发展都要求我们对经济利益演变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 研究 这就是本文选题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之所在 根据以上基本思路全文分为理论篇和实践篇共七章前四章为理论篇 分别阐述了经济利益关系变更的范畴影响经济利益关系变更的叁大制约因素 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制度变迁以及经济利益关系变更对上述叁者的反 馈影响实践篇针对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格局的演变进行了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 上 提出了协调中国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关对策 第一章由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主体和经济利益关系入手阐释了经济利益的 永恒性和经济利益关系的不断变化性分析了经济利益关系变化的必然性及其变 化运动的路径制约因素反馈效应并对中外经济思想史上关于经济利益关系 变更的思想渊源进行了梳理第二叁 四章分别分析了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 整 制度变迁与经济利益关系变更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五章第六章分别分析了

赵早[2]2010年在《劳资冲突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转型期中国的劳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转型前相对静止状态发展为“建立、变更、终止”的不断运动状态;由单一公有制劳动关系模式发展为多样化、复杂化的劳资关系体系;由固定工用工制度发展为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关系。在劳资关系转型过程中,双方的权利格局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强资弱劳”特征,劳资冲突逐渐趋向明显化与激烈化,突出表现在劳资冲突数量明显增多、冲突规模不断扩大、双方的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等方面。劳资冲突已成为转型期我国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研究劳资冲突协调机制具有现实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基于此,本文在前人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为基础,探讨了转型经济背景下中国劳资冲突的根源与性质,以及劳资冲突的演化机理,并就有中国特色的劳资冲突调节机制的建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第1章:绪论。阐明本文的研究意义,在对劳资关系及劳资冲突国内外研究进行回顾和评析的基础上,确定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以及研究难点和重点。第2章:劳资关系相关理论。研究劳资冲突首先要界定劳资关系的含义及其本质特征以作为分析的起点,本文所研究的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或组织与雇主或雇主组织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本质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这种关系天然存在着对立和矛盾:一方追求工资福利最大化,另一方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同时又存在一致性,双方的利益均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及其效率,社会财富的创造又源于劳动与资本这两大基本生产要素的结合。现代劳资关系无一例外都具有利益对立性与利益一致性两个方面,不同的只是两方所占的比重,若利益一致性占主导则形成合作型劳资关系,若利益对立性占主导则形成冲突型劳资关系。第3章:劳资冲突产生的根源。首先界定劳资冲突的含义及表现形式,冲突往往是指双方利益、目标与期望的分歧甚至背道而驰,其产生根源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的私有制造成了劳动与资本的分裂、西方主流经济学“经济人假设”以及社会学中的冲突论等不同视角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转型期特征,文章具体分析了中国劳资关系主体以及劳资冲突的形成。经济转型的本质是生产关系为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做的再调整,其核心是实现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点——劳动者及劳动力产权与物质资本及其产权的有机结合。在经济转型特别是国企改革的推动下,客观上造成了我国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经济关系的重大变化,伴随非公有性质的经济体如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的出现,打破了原国有企业行政式、一体化的劳动关系格局,转变为承认多元利益的存在。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在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上逐渐出现等级分化,产生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劳资矛盾与冲突逐渐浮出水面。第4章:中国经济转型期劳资冲突的演化机理。我国转型期最初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平等化发展阶段,之后进入利益结构调整期,劳资冲突也相应改变了原先个别化、简单化、隐性化特征,渐渐呈现出集体化、复杂化、显性化等特点,甚至出现了尖锐化与扩大化的趋势。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劳资冲突的产生与演化恰恰发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几乎与后者同步,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变迁视角探寻劳资冲突的演化机制。中国经济转型模式基本上属于“先易后难”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该方式尽可能地减少了改革对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冲击,但却导致转型过程中一些问题与矛盾的不断积累,这些矛盾和问题从不同方面影响与制约了转型过程中劳资利益关系的调整,成为我国劳资冲突演化过程的助推器。从总体上来看,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非协调性”与“非匀速性”的制度变迁所带来的“滞后效应”,即在转型初期,旧体制中的硬核部分虽有调整,但并未进行实质性重组,再加之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匮乏,致使之后的改革难度与改革成本逐步加大,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也随之发展。第5章:国外劳资冲突调节机制的演进及启示。首先介绍劳资冲突理论从对抗到合作的演进,为把握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冲突的演化规律奠定理论基础。之后对西方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劳资冲突的调节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与启示。第6章:中国经济转型期劳资冲突的调节目标、调节机制及政策建议。首先分析了我国劳资关系的改革目标——和谐劳资关系及其特征,并结合当前我国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背景:社会主义的优势以及转型期带来的挑战,提出对应转型期多元化、复杂化的劳资关系模式,劳资关系调节机制也应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调节体系。这一调节体系包括宏观、中观与微观叁个层次:宏观调节机制主要是指在政府层面上保障必要的劳动制度供给,通过制定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政策,组建劳资关系协调机构与组织,干预、调整、规范劳资关系运行;中观调节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职业培训、劳动力跨区自由流动以及行业与地区集体谈判等在一定的区域和行业范围内才能解决的相关问题;微观调节机制则主要从企业视角提出通过改革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树立新利润价值观以及改革企业工会组织结构等方式,构建劳资关系平等的博弈主体,实现劳资均衡的内在化机制。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构建转型期和谐劳资关系的政策建议:健全劳资关系法律体系;完善劳资冲突行政调解手段;构建劳资冲突宏观预警系统与政府规制监督体系;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改革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工会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完善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

陈志勇[3]2013年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物质利益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叁化”同步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依然很严重,无论是在人均收入、消费、生产效率、劳动力就业、价格、市场、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呈现出明显二元分割,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但这只是表面特征,真正原因是城乡物质利益发展的不均衡。本文主要从竞争、统制、变革叁个维度来分析二元经济结构中的物质利益问题。从竞争维度来分析城乡物质利益主体的市场交换关系,尤其是城乡间不平等的物质利益交换;从竞争性维度来分析政府物质利益偏好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以及政府政策对城乡物质利益分配的影响;从变革性维度分析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及城乡物质利益变更的逻辑及发展方向。同时运用SPSS、EViews等统计软件对城乡二元物质利益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主要分析城乡物质利益的竞争性关系和统制性关系对物质利益变革的影响。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城乡物质利益的竞争性关系和统制性关系都对城乡物质利益关系影响较大,其中城乡物质利益的竞争性关系影响最大,即城乡间不平等的物质利益交换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最大,因此本文的政策建议主要集中如何实现城乡间物质利益的平等交换。

程南[4]2011年在《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文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大量的经济法实践。在这样的形势下,即使是最保守的民法学者都不会否认经济法的存在。可经济法当前的理论建构本身,却无法从法学逻辑上有效论证经济法存在。本论文致力于经济法存在的法学论证,深入探讨植根于市场经济本体中的经济法存在。全文围绕经济法学界关注的与经济法存在密切相关的八个理论范畴展开,具体包括: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独立、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实现、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程序。不同于既有主要学说共识于将国家调整经济所形成的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本文论证了当代社会经济活动中社会需要和社会满足矛盾运动对法律调整的需要催生了经济法。社会需要和社会满足之间的辩证关系本身,也为可能的经济法调整确立了价值目标,即经济法所维护的正是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否定之否定过程展开的整体经济利益。对于维护整体经济利益的经济法来说,根本地切入点是及时、有效地监管资本集中。正因为以符合经济活动对的法律调整需要这样的方式来调整整体经济社会中的主要矛盾,所以经济法的独立存在既基础又重要。能够有效调整资本集中的方式决定了规范意义的经济法体系存在,于是为历史所检验的、有着畅通调整渠道的产业法、货币法、财政法、市场法成为经济法体系的四大基本构成。经济法实现正是经济法调整作用发挥的过程。在经济法有效链接整体经济社会的过程中,法主体、法关系、法组织、法秩序是一以贯之的,而范畴间起关键连接作用的就是有着规范意义的产业行为、货币行为、财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这四种经济法律行为。通过经济监管机关作用于货币财产和财政财产的具体经济法律行为,个体经济利益得以轨导而与整体经济利益统一,从而有效组织起整体经济的运行,实现经济法调整制度化,最终建构起经济法所追求的调整秩序。在轨导个体经济利益、组织整体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经济法律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调整手段,历史中大陆法系对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正是服务于经济法调整目标的实现。经济法律责任调整方法的适用,也就是根据经济本体的要求来确定责任主体,角色化个体经济利益使其服从于整体经济利益,这是组织整体经济所必要的调整方式。而角色化个体经济利益的过程,必须匹配一定的经济法律程序。其中,经济监管机关的监管程序旨在发现服务于整体经济利益的个体经济利益存在,立足于法制实践分析,经济机关监管程序的关键是引入当事人影响对程序的导向作用;而经济监管机关解决问题、强制轨导个体经济利益的过程,必须匹配诉讼程序,旨在为个体经济利益提供最完善的宪政保护。在经济法实现的过程中,经济法律关系建构依赖于个体经济利益主体的经济活动、经济法律责任定位无非是角色化个体经济利益、经济法律程序设置倚重乃至保护个体经济利益当事人,都充分说明了整体经济利益的存在本身是与个体经济利益辩证统一的存在。经济法的调整是顺应市场经济的调整,整体经济利益并非是外在于个体经济利益的,二者相辅相成而共同统一于市场经济本体。总之,本文旨在解决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本体论进路问题,通过对市场经济本体的发掘,探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法调整,以此推动学科理性建设。

陈微波[5]2010年在《利益分析视角下的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问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国有企业构成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它的劳动关系问题涉及到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所谓劳动关系,是指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有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它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具体表现形式,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而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则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人与雇主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与完全市场化的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佣关系相比较,其特点体现在:劳资双方利益的一体性;劳动关系的政治性;雇主角色的多元性;工人角色的二元性。从利益分析的视角来看,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利益形态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利益高度一体型的劳动关系模式到市场经济初期利益分化型劳动关系模式的演变。就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历史演变的背景来看,以市场化改革为内容的经济背景,以经济全球化为内容的国际背景,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为内容的理论背景,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劳动关系演变的背景体系。就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历史演变的路径来看,其实质上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转型过程与整个社会利益分化、利益结构调整的进程基本同步,它是整个中国社会利益关系的分化在劳动关系领域内的具体体现。社会利益关系的分化导致了劳资之间的利益分化,劳资之间的利益分化衍生出了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叁个主要问题:劳资利益主体的再形成;劳资利益冲突的产生;劳资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以上叁个问题构成了我们研究的主要框架。劳资利益主体的再形成,主要涉及到国有企业工人、企业经营者和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根据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国有企业工人的地位呈现下降的态势,这引发了我们对新时期工人阶级概念的重新认识和对转型期国有企业工人阶级意识的深入思考。从形式意义上的“主人翁”到实质意义上的“主人翁”应该是重塑国有企业工人地位的基本目标。国有企业经营者集国家干部、国有资本的代表、企业法人代表为一身,他同工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同一性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对抗性与互补性相结合的利益关系。政府在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往往会导致政府角色的错位。政府在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角色的合理定位应该是:工人利益的有力保护者;成熟的、科学的劳动政策的制定者;劳资利益的有效协调者;利益诉求受到合理约束的“雇主”。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表达的特点体现为:利益表达主体能力的差异性;利益表达机会的不均等性;利益表达效能的不平衡性;利益表达方式的复杂性。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在于:工人自身的局限性;“资强劳弱”的力量对比格局;工会组织的“制度性”弱势;政府角色的错位。因此,完善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表达的措施为:提高工人的利益表达能力;规范资方的利益表达行为;强化工会的利益表达载体功能;政府要完善相应的利益表达制度。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冲突的出现具有必然性,从性质上进行界定,它是一种人民内部矛盾,其具体表现为:利益冲突的演进性,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利益冲突的不平衡性,工人提起劳动争议的比例增大,胜诉率高;利益冲突趋于激化,群体性事件明显上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分析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从企业角度来看,一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严重,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公平,企业经营者的腐败行为是造成利益冲突产生的主要因素;从政府角度来看,市场转型期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损害了工人的利益和政府没有及时建立起有效的劳资利益冲突解决机制,是造成利益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从社会角度来看,整个社会的利益分化所形成的国有企业工人的“相对剥夺感”是产生冲突的重要原因。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冲突的解决主要依靠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公正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和政府主导原则是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协调的基本原则。以上述基本原则为指导,建立和完善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的利益协调机制的措施应当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利益分享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利益约束与监督机制。

徐加根[6]2008年在《金融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作用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利益集团作用的视角来研究中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利益集团是指在一个社会中或某个具体变革过程中那些具有共同利益或利益倾向比较一致的人们组织起来以各种集体行动的方式来影响其他组织或公共部门决策的联合体。利益集团内涵可以抽象为叁个要素:共同利益、组织化、集体行动。成员的共同利益是利益集团存在的前提;组织化是利益集团形成和存在的保障;集体行动是利益集团的作用机制。利益集团的组织化程度有高低之分,它既可以呈现为显性的组织形态,也可以隐性的组织形态出现。我们可以把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法定正式组织;未经法定程序的契约型组织;没有固定的组织结构和名称的非正式组织;故意隐形的组织,主要是非法的犯罪组织或有意隐瞒自己利益倾向的组织。集体行动也有多种表现形式,或者是显性的集体行动,或者是默认的集体行动,还可以是内部协商一致之后的利益集团代表或代言人行动。从利益集团的视角分析金融领域的问题,属于金融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金融政治经济学是跨越金融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等多个领域的交叉性金融学科。该理论超越了主流金融学的理论框架,将法律、政府、利益集团等因素纳入金融分析之中,为金融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利益集团是金融政治经济学的最重要的分析视角之一,它取代单一个体成为金融决策或制度改革研究中的重要分析单位。本文内容主要包括叁个部分,除导论外,第一部分是利益集团的理论综述和利益集团作用机制分析的理论基础,包括第二章和第叁章;第二部分是金融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叁部分是对利益集团作用的价值分析及对策建议部分,即第六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选题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说明了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个人主义方法论以及学科交叉分析、数理逻辑实证和规范分析等叁种分析方法;阐述了本文写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观点;总结了本文创新之处、不足之处和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第二章是“利益集团理论的综述”,包括叁节内容。第一节从利益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利益关系变动导致利益集团形成的过程,即从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利益聚合,直至利益群体出现和利益集团形成的过程。第二节从国内研究和国外研究两个方面分析了利益集团概念的丰富内涵,在外延上从各个角度将利益集团进行分类,反映了利益集团多样化的形态。第叁节从政治学和经济学两个角度梳理了利益集团的有关理论,特别是经济学关于利益集团的理论对后续分析有很强的理论支撑作用,最后对中国学者关于利益集团的认识进行了综述。。第叁章是“中国利益集团作用机制与金融制度改革”,本章实际上是为分析中国金融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作用机制奠定理论基础,确立金融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本章包括叁节内容,第一节分析了中国改革进程中社会结构的演变,即从国家、中间阶层和民众叁层社会结构,向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叁元社会结构的演变,提出了平等的叁元社会结构更需要利益集团作为中间的决策层次的观点。本节还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利益集团的特征,旨在为后面的理论分析提供“中国背景”。第二节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各类利益表达机制,将其划分为制度性、组织性和行动性叁类利益表达机制。分析了利益集团的作用机制,其中涉及到的博弈论和最优规划的数理模型,为后面的理论分析提供了“技术准备”。第叁节首先对金融发展理论进行综述,引申出金融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法律、政策、非正式制度、利益集团等方面介绍金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接下来的理论分析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是“中国证券市场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作用机制分析”。证券市场制度主要包括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交易制度和证券监管制度,本章侧重分析证券发行制度。本章分叁节,第一节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中利益集团的特征,并初步解读了其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第二节研究利益集团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机制。在梳理新股发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监管者、发行企业和投资者叁方利益集团的两阶段博弈模型。第一阶段是监管者与发行企业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和投资者的博弈,两个利益集团就是否高利润发行进行博弈;第二阶段是监管者和发行企业的博弈,他们之间以造假与监管的或然率为基础进行博弈。第叁节研究利益集团在股权再融资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机制。在回顾股权再融资制度改革之后,建立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和投资者两方利益集团之间的信号博弈模型,选取的信号是再融资股权份额,监管者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通过制定资产收益率和再融资价格两类再融资条件发挥作用。第五章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的作用机制分析”。本章分叁节,第一节回顾和评价了国有银行制度改革的历程,分析了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中各类利益集团的类型与特征。第二节建立控制权竞争模型来分析国有银行制度改革中的利益集团作用机制。该数理模型是国内大股东、境外战略投资者和国内小股东叁方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其中银行价值和控制权收益是判断各类均衡结果的两个有效判据。第叁节是政治银行家模型,该模型反映的是国有银行大股东、政治银行家(有政治利益目标的银行家)和境外战略投资者叁方的两阶段博弈。第一阶段是大股东和政治银行家之间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模型揭示出双方的激励合约(即工资合约)与银行家努力程度之间靠政治利益来平衡;第二阶段是政治银行家与境外战略投资者之间的博弈,银行家作为谈判人可能因为政治利益而选择与境外战略者合谋,即低价出售银行股份。第六章是“利益集团的协调与金融和谐发展”。本章分叁节,第一节对利益集团的作用效应进行了正反两个方面的评价,提出应该从存在性和作用效果两方面对利益集团进行价值评判,指出利益集团具有存在性上的正当性,考察利益集团的性质应该主要看其发挥的作用。第二节探讨了利益集团协调机制,首先提出利益协调的原则,归结出叁类协调机制,然后重点分析了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协调。第叁节在评析中国金融改革的基础上,着重剖析了金融业特有的利益关系性质,金融业偏袒强势利益集团和忽视弱势利益集团的“嫌贫爱富”是金融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论文最后提出了协调利益集团促进金融和谐发展的建议。

刘铁[7]2010年在《对口支援的运行及法制化研究》文中提出对口支援早就产生,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对口支援所取得的显着成效却令人深受鼓舞并充满期待。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工地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场面。来自祖国19个省市的对口支援建设者们发出南腔北调的吆喝声,他们把灾区当作第二故乡,他们发明了“5+2”、“白加黑”工作法,他们建设了比自己家乡的还要好的学校、医院并为之而骄傲……。援建者们的到来温暖着灾区人民的心。他们的生活热情鼓舞着灾区人民的信心,他们的辛勤劳作日新月异地改变着灾区的面貌。灾区人民正在和援建者们一起,用智慧和勤劳建设着更加美好的家园。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成功运行,打破了人们的种种疑虑。援建初期,曾有人质问凭什么要别的省市无偿帮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援建期间,不少人心存疑虑,追求本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地方政府对另一地方的无偿援助能持续多久?然而,对口支援出乎意料的成功不仅打消了人们的疑虑,而且受到社会的持续关注。官员们在探讨如何把它建立为一种以强扶弱的长效机制,商人们在挖掘这样的区域合作所隐藏的巨大商机,学者们则在探索这种对口支援方式成功背后的运行机制及其动力。的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对口支援是怎样运行的?它为什么能够取得这样丰硕的成效?它的运行还存在什么问题?这是人们高兴之余希望明白的问题。探讨这些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为如果我们能够在理论上揭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成功运行的秘密,总结提炼出对口支援运行的一般理论,并据此在实践中让这种成功持续,那么就会提高我们伟大祖国抵抗包括地震、洪水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让一些地方先发展起来、然后带动欠发达地方共同发展的“两步走”战略就可能由此找到一条新的、符合实际的路径。团结互助、共克时艰的民族精神就会在支援与合作中得到凝聚和升华。基于此,探索“对口支援为何能成功运行以及如何持续运行”这个问题就成为本文的主要研究任务。对于这个问题,既有研究注重总结对口支援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其中也曾提出对口支援的制度化问题,但却没有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本文拟突破学界对对口支援的总结经验式研究以及对其制度化的浮光掠影式的探讨,拟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对口支援为个案,尝试综合运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规范分析等法学研究方法,对对口支援的运行机制进行考察,并对其法制化提出初步构想。本文力图弄清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从启动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及其运行机制,然后从事实中提炼出对口支援的一般理论,据此提出构建相应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围绕“对口支援为何能成功运行以及如何持续运行”这个问题,我们拟分别探讨如下几个具体问题:1、对口支援是如何启动的?2、对口支援是如何运行的?3、对口支援运行规则的法律属性是什么?4、如何将对口支援的运行规则法制化?按照上述设想,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论以外,共分5章。导论在于提出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回顾已有研究状况,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第1章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目的在于考察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启动过程及其推动机制。巨大的灾难令灾区难堪重建重负,国家投入在那个特定的时候遇到财政制度的障碍。金融危机冲击、奥运会期临近、灾区稳定压力又对加大灾后恢复重建力度、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提出更加紧迫的要求。这是灾后恢复重建的现实背景和制度缺憾。于是,举全国之力、动员一切资源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既是基于现实政治体制下惯常的有效举措,也是中央政府的理性选择。对口支援就成为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在那个特殊的时空背景下的应急之作。中央政府制定具体方案、召开最高级别会议作出专门部署。各对口支援省市高度重视,以超乎常规的迅速行动表现出对中央政府决策部署的坚决拥护和积极响应。可以发现,救助灾区人民的道德合法性和提升灾区发展水平的政治追求是中央政府发动对口支援的原动力。威权政治体制在对口支援中发挥了极大功效。政治动员成为对口支援的直接动力。第2章探讨对口支援是如何运行的,重点分析对口支援运行模式的演变。在政治动员的强大功效下,对口支援省市承担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援的巨大责任。从援建关乎民生的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到开展智力支援和产业帮扶等单边支援,对口支援省市的积极作为表明对口支援省市全面准确地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但当受灾地区民生得到基本保障以后,对口支援由单边支援逐渐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引进企业入园、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方式走向双向互动的对口合作。伴随运行模式的演变,对口支援在运行机制上由政治动员、行政指令演变为对等协商、市场运行,在行为动机上由无偿支援演变为互利共赢,在行为依据上由行政文件演变为合作协议。这表明地方政府以自身实践,推动对口支援的运行从执行政治任务向履行法律义务的转变。第3章同样探讨对口支援是如何运行的,但重心在于探讨对口支援运行模式演变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影响。对于地方政府在对口支援运行中变通执行中央决策的行为,中央政府由宽容、默认转向支持,使对口合作成为整个对口支援政策的一部分。而且,地方政府开展对口合作的行为方式还促成中央政府部门改变自己的行政方式,主动展开与地方政府的对口合作。部省协议的出现,使中央政府部门对于地方政府的业务指导由行政指令方式转变为对等协商方式。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行政合作在中央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悄然展开。第4章追问对口支援运行模式演变后的运行规则的法律属性。本章在梳理行政契约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对口支援中出现的政府之间签订的各种协议。提出对口支援中政府之间签订的各种协议乃是不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达成的追求互利共赢利益的协议,所约定的事项超越了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能,是对其法定行政职能以外事项的另行约定,体现了意思自治的私法精神。政府间协议模式的出现开启了政府间契约式协作的时代,表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命令与服从的行政关系演变为既有行政服从、又有对等协商的关系。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由区域竞争关系走向互利合作关系。政府间法律关系的变化,是政府及其部门追求和实现利益的途径,以及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特性和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现状双重因素作用的必然选择,阐释了行政法领域贯注私法精神的现实必要性。第5章探讨对口支援机制如何法制化的问题。在促进东部地区扶持西部地区发展、内地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引导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合作,以及深化生态效益补偿等领域,对口支援机制具有宽泛的适用价值。但对口支援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实践背后,其机制的运行还存在诸如行政指令明显、对口结对不平衡等问题。因此,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矫正和固化就显得十分必要。本章在从社会学和伦理学角度论证了对口支援的正当性后,遵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运行模式演变和运行的规律、及其带来的政府间行为关系的演变,提出了对口支援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当采用公法和私法交融的方式,即将私法的契约精神和制度引入政府之间的合作协议的协商之中,完善如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官员激励机制等行政法律制度,使对口支援法制化、常态化等设想。结论部分是对“对口支援为何能成功运行以及如何持续运行”这个问题的总结性回答。通过全文的分析和提炼,笔者最后的结论是,政府间契约式协作机制及其法制化是对口支援能够成功运行以及持续运行的深层次推动力和保障。

刘湘顺[8]2010年在《马克思利益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实质,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即为此意。利益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基础理论,因此,研究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是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进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实质是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利益关系格局的重新调整。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利益关系及其利益矛盾,事关改革开放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前,理论界围绕利益和利益关系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不少新的成果,但是尚缺乏对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及其中国化发展的系统研究。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从以下方面对马克思利益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研究。首先,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方法与逻辑分析方法,概述了马克思利益理论发展的历史,系统梳理了马克思利益思想的基本内容,分析说明了马克思利益理论的主要特点,阐明其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马克思利益观认为,“现实的个人”是研究利益范畴的出发点,利益的基本内容是物质生活条件,而利益的本质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利益是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原动力,生产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关系,利益是阶级斗争的物质根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因素。利益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利益共同体是马克思利益观的最高价值目标。马克思的利益分析方法是社会历史领域的科学研究方法。马克思利益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利益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持,对于调整与完善我国目前利益关系格局具有借鉴意义。其次,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维度探讨了建国以来马克思利益理论在中国的历史演进,归纳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进而提炼出规律性认识。从制度分析的角度,勾勒出新中国60年来中国利益分配制度和利益分配政策变迁的轮廓和轨迹。从实证角度对这种制度安排下的社会利益关系格局作出具体详实的分析和评价。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把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利益关系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课题,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利益观,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毛泽东的“叁兼顾”原则、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江泽民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论、胡锦涛以人为本论等系列思想,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中国利益关系格局经历了由改革开放前的利益均等化、以国家利益为中心到改革开放以后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差距扩大化的转变。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后,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为指导,以我国新时期利益关系的重大变化为背景,对我国当前的利益矛盾与问题进行了剖析,对实现利益和谐总体原则、具体路径和工作机制作了探讨。本文提出,利益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整合利益关系必须从经济、制度、社会、党建、观念五方面综合考量,尤其是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地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机制。希望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利益关系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杨馥源[9]2010年在《政府间关系与城市治理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市化是中国未来二十年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市治理水平决定着城市化的水平和城市的繁荣发展,直接影响到中国城市今后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在中国,长期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中心的权力主导型治理格局,这就决定了城市治理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首要任务是府际权力的适当转移与合理配置。因此,城市治理研究不宜一味强调“没有政府的多中心治理”,而应该立足国情,重视府际关系与城市治理内在互动机理的研究。本文采用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将城市治理研究聚焦于政府间关系,从城市治理的视角探索政府间关系的新思路、新途径。研究对府际互动和城市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内在机理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揭示了政府间关系运行的基本理论范式,分析了中国城市府际关系的演变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考察了中国城市府际关系变革的实践,总结了世界各国城市府际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律和经验,最后从宏观战略层面提出了完善府际关系、创新中国城市体制的建议,并对中国城市治理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展望。研究表明,一方面,府际关系的调整、完善是政府自身转型的核心和关键,政府自身的治理转型决定了城市治理的方式、深度和成效,中国的城市治理必须首先解决各级政府间权力的合理配置问题;另一方面,城市治理的理念又为中国调整传统的政府间关系模式、创新城市体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因此,优化城市府际关系、促进城市发展,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和城市政府再造工程,科学划分城市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能,合理配置政府间的权力,创新城市宏观管理体制,使城市政府的责权利有机统一,从而依托政府的自身转型推进城市有限自治,促进城市治理的转型和发展,激发城市治理多元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最终实现城市的善治。

郑青[10]2010年在《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刚刚经历叁十年改革开放,积累了大量利益矛盾;正在进行社会转型,社会失范容易导致利益关系分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承受巨大利益发展风险。崛起的中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剧变、大发展,其实质就是诸多利益关系的大调整。这一社会变迁的深刻性、广泛性、复杂性,直接影响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获取执政的合法性、突破改革发展瓶颈的动力支撑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等。所以,协调好社会利益关系,既是社会利益和谐的体现,又是当代中国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当代中国利益关系的和谐,要解答叁个基本问题:一要明确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基本内涵;二要探索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发展理念;叁要寻求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实践路径。探究这些问题具有多视角、宽领域的特点,目前多学科都在研究。经济学着力论证经济利益分配过程的合理性、社会学侧重探究社会利益关系发展结果的效应性,政治学倾向认知社会利益关系实现动态均衡的发展性。其中广义政治学对政治关系进行了社会化分析,其理论实质“就是研究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关于人的社会利益全局关系的协调与控制的科学”。这一研究视角契合本文立足利益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的理论基点。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主要运用了广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的利益关系分析、政治的历史整体分析、政治的社会生活整合分析、政治的功能结构体系分析,同时还运用了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及制度分析的研究方法。论文主体部分的研究思路:第二、叁章是提出问题部分,列举了影响利益和谐的主要社会矛盾,探讨了当代中国诉求利益和谐的实践成因,提出实现利益和谐是当代中国社会实践的核心问题;第四、五章是分析问题部分,解析了当代中国推进利益和谐的思想依据,明确了利益和谐的发展理念,获得实现利益和谐的理论支撑;第六、七章是解决问题部分,构建了解决国内突出利益矛盾问题的具体机制,对现代国际社会主要利益和谐的实践模式进行了考察,取得一定启示,并结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形成中国利益和谐实践模式的发展举措。通过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其一,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叁个方面,即促进社会利益矛盾可控;保持社会利益格局动态均衡;实现社会最大利益目标;其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是今后中国利益和谐的发展理念;其叁,推进当代中国实践利益和谐,除了进行具体的机制安排,还应着力四个方面的实践举措:以发展经济奠定利益和谐的物质基础;以维护公正引导利益和谐的社会认同;以体制改革形成利益和谐的发展动力;以政府廉治营造利益和谐的实践环境。总之,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立足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发展理念,寻求可行的实践路径,以此推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利益政治理论的发展,并认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规律。

参考文献:

[1]. 利益变更论——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D]. 陈波. 复旦大学. 2003

[2]. 劳资冲突的经济学分析[D]. 赵早. 中共中央党校. 2010

[3].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物质利益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陈志勇. 西北大学. 2013

[4]. 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D]. 程南.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5]. 利益分析视角下的转型期国有企业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研究[D]. 陈微波. 山东大学. 2010

[6]. 金融制度改革中利益集团作用机制研究[D]. 徐加根.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7]. 对口支援的运行及法制化研究[D]. 刘铁.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8]. 马克思利益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D]. 刘湘顺. 武汉大学. 2010

[9]. 政府间关系与城市治理的研究[D]. 杨馥源. 浙江大学. 2010

[10]. 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研究[D]. 郑青. 华东理工大学. 2010

标签:;  ;  ;  ;  ;  ;  ;  ;  ;  ;  ;  ;  ;  ;  ;  

利益变更论——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中国经济利益关系演变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