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分析和选择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分析和选择

潘道荣

(身份证件号:413027196704040024)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分析和选择,以此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我国从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政府既是投资主体,同时也是被融资的对象,在认识到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之后,我国开始大力落实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城市建设投资融资体制也在不断变化,但是,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政府几乎包揽了城市建设的所有投资,显然这种投融资模式也是不合理的,因此有必要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探索新的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发展

1997年,我国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和城市中,开始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了进一步鼓励市场投资,2004年我国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明确了改革方向,并对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进行了划分,这意味着政府不再包揽城市建设的所有资金,而是通过金融机构等方式进行资产的集聚、重组和运营,为城市建设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解决了城市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多渠道进行融资,释放了财政压力,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西方国家城市建设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西方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开创了很多投融资模式,其中的一些模式具有鲜明的特征,适用范围十分明确,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投融资模式都实现了多手段引导资本,包括各种贷款、外资、民间资本以及各类企业的资金,西方国家较为常用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有3种,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资产证劵化”模式以及“转让-运营-转让”模式。

2.1“建设-运营-转让”模式

“建设-运营-转让”模式也可以称作为BOT模式,这种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的十分普遍,并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是由项目投资人和政府共同签订协议,政府部门将运营市场以及基础设施开放,对项目公司授权,从而吸收资金,同时项目的建设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并且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在项目建成以后,项目公司对该项目具有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到期之后,项目公司要无偿的将该项目归还政府。

2.2“资产证券化”模式

“资产证券化”模式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也称之为ABS模式,“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特点在于,它可以安排融资结构,同时通过一定的法律措施,将流动性差、但是现金净流量稳定、可预见的资产,转换成证券,并且证卷可以在金融市场中流通以及出售。在“资产证券化”模式下,原始权益人需要拥有自己的项目资产,并且该项目资产在未来一定的时期内需要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收入,之后便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将这些收入转给专业公司,这样一来,专业公司就可以把该项目资产作为基础,将其未来收益作为保证,申请信用担保,然后将债券发行到国内外的资本市场中,实现筹融资,最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可以使用这些资金,当项目建成营运后,项目所得的收益用来偿还债券本息。

2.3“转让-运营-转让”模式

所谓的“转让-运营-转让”模式,又称为TOT模式,指的是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将已经投产运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投资人,并以该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作为标的,从投资方一次性获得相应的资金,并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之后投资人通过合理经营项目,收回全部的资金,获取一定的回报,当待经营权到期之后,政府则将该项目的所有权收回。

3.现阶段投资融资模式实践案例分析比较

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也应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目前根据我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多种模式可以供我们尝试和借鉴,城市建设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投资融资、财政力量与社会资本结合以及经营管理与保值增值等,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城市资金短缺难题,因此下面通过实践案例的分析和比较,探讨一些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分析和选择。

3.1“云南城投”模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委托云南城投对环湖沿线土地实施开发,土地面积共计27.88平方公里,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开发期限共计5年,由2008年5月30号开始,直到2013年5月30号结束,土地开发所需的资金全部由云南城投来垫付或者筹措,在开发范围内,政府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益,云南城投从该收益中获取分成,对于合同项目下的所有可出让地块,以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来出让,所有可出让土地的出让总价款减掉相关金额之后,就是土地出让纯收益,云南城投在土地出让纯收益中获取50%的利润。

另一方面,筹集到的资金在20亿元以下,云南城投拟非公开发行在1.32亿股以下,发行价格在15.17元以上,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的开发,土地面积共计30000平方公里左右,一期项目投入资金共计32.25亿元,投资中不仅包含自有资金,同时通过新农村建设配套贷款、城市基础设施贷款等方式来融资,云南城投属于上市公司,已经公告过许多细节,很多环节都初步操作成功。

3.2“宁波城投”模式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在2005年与宁波城投签署了《宁波市“五路四桥”项目BT(建设-转让)协议》,按照该协议,宁波市人民政府将“五路四桥”项目授权给宁波城投,由宁波城投负责建设及运作,另外根据协议的规定,政府分7年进行回购,在“五路四桥”项目的特许期即将到期时,宁波城投需要将项目资产移交给相关部门。

另一方面,根据《宁波市“五路四桥”项目BT(建设-转让)协议》,通过初步设计概算包干的方式来确定项目投资总额,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38%的形式来确定项目计算期财务内部收益率,由于该项目的回报率比较合理,并且采取了初步设计概算包干的方式,盈利空间较大,这样一来,有利于宁波城投向信托公司借款到期偿还。

3.3“温州城投”模式

温州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提出,要整合现有资源,依托杨府山以及瓯江区域的环境优势,以“533城市提升计划”作为载体,全面打造滨江商务区,并且滨江商务区主要是以商务功能为主,以居住功能为辅,将商业金融、商务会展、生活居住、休闲旅游等功能融为一体。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十分巨大,因此必须要多形式、多渠道融资,温州城投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方面来筹集资金,首先在直接融资方面,温州城投主要通过信托融资(半公募)、资本市场融资(公募)、私募股权融资(私募)三种方式来筹集资金,而在间接融资方面,温州城投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商业银行贷款、国开行贷款三种方式来融资。笔者认为,“温州城投”模式融合了“宁波城投”模式以及“云南城投”模式,在资金筹措方面,类似于“宁波城投”模式,在还款来源方面,类似于“云南城投”模式,目前温州市滨江商务区项目已经初步操作成功。

总结:

传统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财政投资、国内外贷款、土地储备制度融资以及证券市场融资四种形式,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逐渐加大了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力度,投入大量成本支持城市建设,在这种背景下,城市建设需求与政府财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的需求逐渐扩大,政府财力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城市建设开始面临资金不足的局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投资公司成为投融资的载体和重要平台,本文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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