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

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

彭志勇[1]2003年在《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的矛盾,表现为两个方面:体制创新先行与人性发展水平低下的矛盾;人性发展进步与制度创新滞后的矛盾。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以后,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相应的制度、体制与相关机制,但是权大于法、情大于理、“关系”大于能力等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独立、自主、个性、民主、人权、平等、利益、能力、理性、创新、竞争等观念已经潜入人心,但是相对滞后的制度创新给逐步走向成熟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极大的挫伤。在这两对矛盾中,主要矛盾是人性发展进步与制度创新滞后之间的矛盾,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建立多年,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们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以及教育制度等都还保留着浓厚的传统计划体制的痕迹,严重束缚了人的创造精神和聪明才智的发挥。因此,人性发展进步与制度创新滞后的矛盾就是本文所要着手解决的重点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内在要求本文确立以下几种研究方法: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价值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统一、逻辑分析与历史考察的一致、批判原则与建构原则并用、贯彻主客体统一的历史辩证法。 本文指出,要解决人性发展进步与制度创新滞后的矛盾,根本的出路在于制度创新。那么如何进行制度创新?当代中国制度创新的总体路向是什么?一般而言,制度创新的过程是这样的:理念创新先行,以理论创新为支撑,以人与制度的矛盾为动力,按照价值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对那些不适合人性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达到人与制度的和谐发展。就当代中国制度创新而言,应当确立“利益”、“能力”、“理性”、“自立”等理念,以“能力本位”理论为支撑平台,并根据当代中国人性发展的总体要求及其发展趋势,构建出当代中国制度创新的整体框架。我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人性发展的总体水平已经取得了很进步,但是还只是处在刚刚走出人的依赖、正在进入物的依赖的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与物的依赖关系的共时态存在状态。但是,其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追求利益、崇尚能力、提倡理性、主张自立。所以当代中国的制度创新就是从制度上确立“能力本位”核心理念的实现,在产权、用人、分配、管理、教育等制度上将责权利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从而在根本上能保证和鼓励人充分正确发挥各种能力。 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本文获得了以下几点学术创新。第一,关于马克思“人与制度”思想的整理研究。本文系统整理了马克思在各个时期研究“制度与人”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制度是个人交往的产物”、“制度为人而存在人是制度的目的”、“从人的交往活动的变迁理解制度变迁”是马克思关于“制度与人”研究的思想结晶。第二,关于人性发展的基本规律。本文从人的对象化这个命题出发,认为人性发展的过程就是人的对象化过程,并按照从个体到类的原则提出了人性发展的四个规律,即主客体相互建构规律、社会塑造与主体自觉建构相统一规律、类特性发展与个体人性发展辨证统一规律、人性发展在不同时期侧重于人性不同方面的规律。第叁,关于人性发展与制度安排、制度创新之间的辨证关系以及匹配性规律。本文提出人性发展与制度安排之间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辨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制度安排源自人的行为和实践活动,人是制度安排的主持者,制度安排表现为人的作品,没有人及其交往活动,也就没有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制度安排作为一种人的本质对象化的观念性存在,它的结构、规律以及它在历史中长期形成的各种关系和惯性等,又制约着人的活动,成为人的实践活动的构成机制。人性发展和制度安排之间存在着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可表述为制度安排一定要与人性发展状况(水平和发展要求)相匹配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内容就是:人性发展在相互作用中占据主导地位,制度安排是否应当进行创新以及创新的方向,取决于人性发展的状况;制度安排对人性发展具有反作用,制度安排之适合或不适合于人性发展,对于人性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 本文在行文的过程中主要思路如下:第一部分是历史考察,回顾了西方近代哲学家霍布斯、卢梭、黑格尔等人的观点,挖掘了马克思“制度与人”的思想,并分析了现代西方人本主义代表海德格尔、萨特。马尔库塞和弗洛姆等人对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发展状况的揭露。第二部分是理论研究,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分析了人的本质、人性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从人学的角度阐释了制度的本质、制度创新及其基本规律。在此基础上,重点剖析了人性发展与制度安排、制度创新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了“制度安排一定要与人性发展状况相匹配的规律”。第叁部分是实践分析,总结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度设计与人性发展的矛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人性发展的双重作用,考察了当前我国人性发展的现实状况及其发展要求,并提出了当代中国制

富学新, 姚静辉[2]2007年在《人性发展与中国体育制度创新》文中研究说明文章解读新时期社会主义中国人性发展与体育制度创新的科学内涵,探索人性发展与中国体育制度创新之间的相关性规律,管窥人学视野下中国体育制度创新的未来景图。

古红梅[3]2007年在《人性与制度关系略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性”是人对自身追问中的一个始源性的问题,它在哲学中的地位是不可小视的,许多问题的解释和推演都离不开它,当然,时下学术界关注的“制度”问题,也不可避免地与人性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更多的优越性、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究其原因,其中从人性和制度的关系的角度来看,就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解决了人性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关于人性与制度关系的思想在思想史上源远流长,虽然各个时期、各个学科领域内的思想家没有明确提出过“人性与制度”,但在他们的理论中都蕴含着“人性与制度”的思想。例如,在政治学领域,霍布斯认为制度是人们出于自我利益保护的利己之性要求而出现的;在经济学领域,亚当·斯密构建经济制度的前提是人的自利本性,制度经济学派创始人凡勃伦认为制度起源于人类本能;而在哲学领域,从18世纪的法国唯物论者,到黑格尔、马克思主义者,都存在着丰富的有关“人性与制度”的思想。本论文通过考察思想史上关于“人性与制度”关系的研究,在对前人关于人性与制度关系的思想进行系统整理和总结的同时,旨在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为我们研究人性与制度之间的动态关系建立理论起点。笔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人性”、“制度”进行全面界定,并从实践的角度,分析论证了人性与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动态关系。笔者认为,作为制度主体的特性的人性和制度之间的互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一定社会实践活动和制度环境下形成的人性,转过来,又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对制度起一定影响作用,与此同时,在一定社会历史活动下形成的制度又影响着生活于其中的人的活动及其人性。论文最后通过联系实际,就人性与制度之间关系的现实意义进行阐述,对我国现阶段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路向提出总体构想,从而使理论切实服务于现实的制度建设和人性发展。

张卓[4]2016年在《基于西方人性假设的管理制度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西方人性假设引领下的管理制度观变革与演化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人性化制度构建实践资源,以文化人类学的方式对其进行分析和审视,能够获得人性假设与管理制度观之间合逻辑的解释体系,从而为人性化制度设计中彰显人的主体意义提供实践依据和理论参照。本文力图运用人类学关于人类自然缺陷与制度社会性弥补的分析框架,来解读管理思想史中的典型人性假设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观之间的逻辑关联和逻辑走向。本文首先详细阐释了人与制度的一般性关系,并建立了人性假设与制度观之间的逻辑分析框架。由于自然并没有赋予人像动物一样的能够赖以生存的专门性器官,这激发了人发展“精神器官”联合行动来确保生存,制度就是由于能够为人们提供稳定的交往基础来弥补生存本能匮乏而得以创生的。人也由于形成了“制度化思维”从自然状态过渡到了社会状态并获得了人之为人的特性。制度伴随着人的自我理解而产生,而且还“助力”了人的自我创生过程。因此,人性假设作为定型化的自我理解深刻的影响着制度的实存,人性假设的认知规定、价值规定、能力规定、目的规定影响了制度的起源与生成、意义与性质、形式与效用、存续与变迁。其次,本文深入到管理思想史中展开典型人性假设与制度观之间逻辑联动的内在机理分析。经济人假设将人的多维结构嵌入在“物化”价值取向的预先规定性中,形成了价值无涉、规范高效的科学化管理制度观,它经由一系列实践或实验“科学化”探索将传统的观念、习俗、常规等制度自然“扩展”因素遮蔽在明文格式表达的规则和规范结构的羽翼之下;社会人假设重新找回了人在工业社会丢失的情感、知觉、灵感等自然人性因素,形成了“情感-满足”、建立联结的人性化管理制度观,将情感约束表达为可利用的非正式制度弥补正式制度的“人性化”缺失;复杂人假设以复杂性思维的转向为基础预设了一个欲挣脱工业贵族和魅力领袖束缚的、向往自由独立的现代人形象,形成了多维取向、自由秩序的平衡性管理制度观,它以制度要素的综合治理和灵活转向来适应人们在动荡的时代下对管理弹性的新要求;文化人假设关注了人的深层动力的缺失,预设一个人格完善、理想崇高、热爱真理的“完整的人”,形成了关注价值观形成、制度“赋能”逻辑和文化共同体建设的建构性管理制度观,激励着人改变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走向和谐美好的未来。最后,从管理制度观的演进史中,我们实现了对人性与管理认识的不断深入,也窥探出人性假设的管理制度观将始终在发展的过程之中的命运,管理制度观与人“未完成性”的吻合注定了管理制度功能表达总体上的“未完成性”特征。西方人性假设管理制度观的研究为我国制度化建设带来诸多启示。通过对中国人性观的解读以及对当代社会心理变化的分析,我们看到,我们将需要建构一个能够为我国重建人文理性制度和改变传统权力化生存方式的基于价值整合的管理制度观。

张志勇[5]2010年在《人与制度的哲学研究》文中认为人与制度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学术界持续关注的重大问题。从哲学的视野审视、研究人与制度的关系,既是哲学的使命所在,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是处于一定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中的社会人,人的生存发展不仅受到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且受到自身条件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社会制度的制约,人的价值、尊严、权利的保障与实现离不开制度。制度是人按照自己的本性和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建立起来的属人的存在,是人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等社会关系规范化的产物,是调整人与社会关系的中介手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关系到马克思主义的生命,这种创新是哲学对实践的自觉理论反思与超越,对制度进行哲学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结果。理论与实践的需要,迫切要求加强人与制度关系的研究。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是在一个压缩了时空的背景下进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所实现的社会变革不仅是经济制度的变迁,也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结构的调整必然带来社会深层次矛盾的凸显,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的解决靠的是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制度机制,制度对于解决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具有优先性。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意义重大。每一种制度都蕴涵着一定的价值取向与目标追求,制度价值观是制度的核心与灵魂,制度价值观要求中国当前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面对实践的要求,理应做出理论的回应,遗憾的是充斥学界的是西方学者特别是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牢牢掌握着话语权,马克思主义在这一领域处于尴尬与失语状态,还未能建立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理论。因此,这就构成了本文写作的目的与动机:一是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哲学的视角研究制度,以人的生存发展为逻辑起点,建立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理论的框架;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理论,审视、反思、求解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当代中国无论是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解决,还是社会的现代转型、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到底在于坚持制度创新,制度的创新与安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存与发展作为制度建构的根本出发点,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制度建构的终极价值目标。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制度比较分析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去安排论文的行文结构。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到第七部分为六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最后一部分是结论。本文首先确定论文的逻辑起点,即从人的生存发展的视角来审视和反思制度,从制度起源、本质、变迁机理、影响因素、价值原则、建构目标与评价尺度等方面来探讨制度与人的生存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制度建构的终极目标与最高价值。第一章,从人的生存发展角度讨论制度的起源与本质,把制度作为人的交往实践、社会关系的产物,把实践作为人与制度统一的基础。第二章,依据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理论,把制度的变迁看作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为中心的综合动力系统。第叁章,从人的利益、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形态与文化的角度探讨了制度变革的影响因素。第四章,从创新角度讨论了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以及推进制度创新的路径。第五章,从价值论的角度讨论制度建构的原则,并重点分析了发展、公正、自由、和谐等价值导向。第六章,提出制度评价的一般标准与最高标准,即生产力标准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标准。在深入研究人与制度关系的过程中,本文力图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第一,在人与制度的关系上,提出实践是人与制度关系相统一的基础,无论是人与制度的产生还是人与制度本质的确证,都是在实践的基础完成的,制度与人的异化与复归也离不开实践。第二,提出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理论中关于制度变迁动力既不是一元论,也不是多元论,而是综合动力论。第叁,提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这个概念,认为未来国际竞争的重点是制度创新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第四,提出制度的建构与创新应该以发展、公正、自由、和谐为价值原则,以促进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追求。

李增元[6]2013年在《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文中研究说明自由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不过,个体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个体的自由并不是超然于社会的绝对自由。各种社会制度创造着人类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同时,它也可能成为阻碍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因素。以自由人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是人类自由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以自由、融合为基础的人类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基础构成部分,广大农民的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在开放、流动社会中,广大农民的不自由性更加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它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化诸多方面。就当前来看,社会流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常态。不过,农民外在的自由流动难掩内在的不自由,流动中的各种公民权利及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开放、流动难以掩盖城乡分割、乡村社会封闭、排外的事实。建基于农村社区之上的诸多社会制度既是民众行为的社会规范,同时也往往成为约束个体自由发展的根本因素,致使社会分割、社会融合难以实现。广大农民离土难以真正离乡,城乡居民有流动自由发展不足,有流入难融入,这一矛盾在转变社会中更为突出。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解放农民,扩展农民自由发展权利,破除社会分割、封闭与排外的弊端,创造有机融合、和谐发展的社会,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命题,也是农民面临的历史性新命运。本文以温州市作为研究样本,对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社会融合诸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本文研究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的一个引子。本文首先以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对建国以来温州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在改革开放前,基层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都直接地影响着农民的自由,农村基层社会发展过程正是一个广大农民为争取自由发展与国家互动的过程,也是广大农民扩展生存与发展权利与自由空间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城乡社会逐步走向开放、流动,经济政治体制开始变迁,广大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层面的自主发展权利及发展空间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农民独立意识的增长。在现代化发展中,农民从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蜕变,逐步走向新的社会发展大舞台。然而,僵化的经济社会制度却内嵌于日渐转变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中,构造出了外在流动、开放背景下的内在封闭社会,广大农民无法从封闭性社会结构中脱离出来,无法自由自主发展,乡村外部人员也无法自由进入与融入,整个社会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流动与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时期温州所实施的“叁分叁改”与“社区重建”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以“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股改”、“地改”、“户改”为主要内容的“叁分叁改”破除了传统社区的封闭、排外及束缚性,破除了封闭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并保障了流动中的各项权利、权益,为外来人员的自由进入与融入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城乡社会从分割走向融合,改革实践是农民自由解放的新里程碑。在此基础上,温州市进行了农村社区重建,通过社区空间重组、组织体系重建、治理机构再造、治理机制改革,构造“城乡一体型”新社区,推动城乡基层社会对接,努力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具备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社区社会自我治理功能,能够为居住在社区内的不同性质居民提供平等服务、保障不同性质居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公民待遇、社区成员权利,为社区居民提供情感归属及精神认同,具有开放性、容纳性的新型基层社会单元。基于上述考察分析,本文继而对建国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进行了总结性分析,对当前开放性、流动性社会发展中,温州农村新社区的社会融合状况进行了定量、定性考察,并对温州社会转型发展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社会融合影响因素进行了判断分析。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一个大的历史背景,而流动中的农民自由及生存发展权利与权益才是农民流动背后的实质与根本性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建基于温州样本的实证研究,对转变社会中农民流动背景下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这一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本文首先指出了“自由与融合”是社会流动、开放背景中农民的历史性新命题,并对国内外历史进程中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问题进行回顾与分析,探讨国内外农民自由的构成内容,及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关键影响因素。此基础上,本文对所研究的核心内容,何为农民自由、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实现途径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提炼;自由的个体何去何从、融合性社会及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等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自由、人性、社会制度等抽象问题进行了余论探讨。基于温州样本的微观考察,及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农民自由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呈现出层次与差异性。个体是历史的、实践的、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呈现出不同的自由状况,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不同层面。第二,人性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及个体自由的根本内涵。个体自由,外在体现为不同历史时期个体维持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需求,这些仅仅是个体自由的外化,人性解放与发展才是人类自由的根本内涵所在。第叁,社会制度是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关键影响因素。在现实中,存在于特定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及外化的社会关系,都受到嵌入到该经济社会的各种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一旦制度规约偏离促进人性自由方向发展,它对人的束缚性就潜在地体现了出来。第四,在解构中构建开放性、容纳性新制度是保障当前农民自由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强制嵌入到经济社会中的一系列封闭、排外社会制度,打破经济社会结构的封闭性、束缚性,建构新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各类要素自由流通、个体自由自主流动的新型融合性城乡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个体权利权益平等,是实现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五,“自由”的个体内嵌于一个群体性、融合性社会。个体自由的实现是以他人的自由为基础,个体存在的社会是一个群体性社会,只有群体性社会实现了自由与融合发展,个体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由发展。第六,开放制度体系是实现社区及社会有机融合的重要基础。不同层次融洽和谐社会的形成,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由社区制度、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及人类社会制度等诸多制度构成的开放、容纳性的制度体系,能够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个体社会认同与归属,促进融合性社会的形成与人的自由发展。自由全面发展与人性绽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体现,不过,实践中的个体自由发展与融合性社会的形成,都需要建立在相应的社会制度基础之上。

宋增伟[7]2006年在《制度公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制度与人的相互关系是一个既古老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制度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与人自身具有密切的内在关联。从根本的意义上说,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因此,社会经济关系是制度的终极根源,而人则是制度的直接的主体基础。人发展什么、怎样发展、人的发展程度如何,根本上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而直接的则是由社会关系即社会制度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公正问题日益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如何从制度上实现社会公正,正在成为一个日益迫切的问题。人们对由人类自身设计的制度寄予越来越高的期望,对制度的评价由原来的道德诉求转向对制度的公正追问,即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评价和审视制度,这就是制度公正问题。所谓制度公正就是当公正被确认为制度的首要价值时,现实的制度设计所体现出来的符合公正要求的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就是社会在进行制度设计、制度选择、制度创新和制度评价过程中要遵循社会公正原则。 制度公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制度本身的公正和制度运行的公正。前者是指内容的公正,后者是指形式的公正。制度公正的基本内容:政治公正、经济公正和法律公正等。制度公正的基本属性:①科学与价值的统一;②法治与德治的统一;③道德与幸福的统一;④效率与公平的统一;⑤自由与秩序的统一。制度公正是符合人的发展要求的产物,同时按照公正要求设计的制度又会有效地促进人的发展。制度对人的反作用表现在:或者促进人的发展或者限制人的发展。制度公正对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相反,制度不公对人的发展却有着消极的影响,制度不公导致人的异化。制度公正的评价有两个尺度:一个是生产力标准,就是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方面;一个是人的发展标准,就是从人的健康和谐的发展方面。人是目的,制度是手段,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和根本目的,社会制度是为人而存在的,应该以人为价值尺度来构建和变革,而不是相反。制度公正是人类社会制度文明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是由人类社会所有美好先进的理念所组成的价值体系。制度的首要美德和价值是公正,因此,制度设计的首要原则是公正原则。制度公正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为需要原则、利益原则、平等原则、民主原则和自由原则,这些原则直接关系着制度设计的价值趋向,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要注意各种价值的均衡、各种价值的排序和各种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 制度公正的实现不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它需要物质条件、理论条件和人的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从客观上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冲突是制度公正问题

秦小云[8]2005年在《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人性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人性化问题是一个已经开始受到理论工作者和各级高教管理者重视的问题,本文在建构大学教学管理制度人性价值观的基础上,着重对教学管理制度人性化问题进行了历史审视,并以制度文本为依据,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存在的人性缺失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与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相关的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管理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构人性化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理念和制度创新的设想。什么是人性?无论从中国古代哲学的人性论、西方哲学的人性观对人性进行的哲学层面的阐释,还是从人性的心理学描述和管理学的人性假设来的理解,它都离不开人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完整的有机的统一体这一命题。认识人性、人性化与人性化管理及其制度的真正意义,科学地建构以人性为主题的价值观,是确立人性化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化管理是以科学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的基本约束机制,是依靠理性权威实行管理,并建立在“物本”管理思想的基础上,因此,它在客观上存在着只讲科学和理性而忽视人性的缺陷。大学教学管理过于重视制度化管理,然而,教学管理的核心是人,教学管理的终极目的在于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的实现。故而,教学管理及其制度规范必须高度重视人性化要求。我国教育和大学教育的教学管理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体现不同特点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仁爱”教学管理思想,使当时的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具有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 太学或私学的教学管理制度重视学术自由; 书院制度中“学规”所包含的人文关怀和道德完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化的要求。我国近代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是在“中体西用”的思想指导下建立的,选课制、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等的实施是基于对受教育者自由发展的尊重。新中国建立以后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泛政治化,其出发点在于满足政治的需要,政治直接影响到大学教育,教学管理的人性化特点弱化。1978年恢复高考招生后,学年制、学分制等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在宏观层次上我国逐步制定了一些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对开始

薛娟[9]2008年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性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开始,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哲学家对于人的研究就从没有间断过,这一斯芬克斯之谜至今也没有得到完全的破解。没有人的社会不成其社会,不研究社会中的人是空洞的,而人性的不断发展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日益完善。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性的发展状态从根本上制约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是怎样一种存在方式,人性发展到什么样的状态才能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和谐,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考虑的现实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社会主体之间的和谐的内在统一。由于人的具体存在方式是不同的,与和谐社会状态对应的应是和谐的人性。本文紧扣和谐社会中人性的发展状态,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理论基础,以人性与制度的关系为切入点,致力于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人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政治制度、精神文化制度的关系分析,提出了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发展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础,民主和法制是促使和谐社会运行的有效机制,公平正义是人性核心价值原则,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营造诚信友爱的道德环境,实现产权的明晰、摆脱物化、提升主体性,最终落脚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以人为本为价值目标,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人性的自我发展完善,达到人性真善美的内在和谐。简言之,就是回答了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人性发展状态,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这叁大主题,体现出和谐社会内在地蕴含着的基本人性规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性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当前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在构建和探索之中,已经走向实践层面,我们不能不重视,更不能否认人性的内在发展要求。研究和谐社会的人性发展状态不仅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人性基础,而且为人性发展研究提供新思路。

孟楠[10]2017年在《大学立德树人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首次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完成和实现这样宏伟而神圣的使命,事关国家文明富强,人民幸福安康,民族强大崛起,教育振兴,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的大事。搞好大学立德树人文化研究,意义重大。对大学教育而言,立德树人方向的校准、目标的确立、模式的创新、制度的设计决定大学前途与命运,决定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文化实力,更标明价值取向,精神追求和终极关怀。研究大学立德树人文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指导下,研究如何通过文化建构,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大学立德树人文化的研究置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视野,首先是基于依据更科学更权威的理论支撑和方法论的指导,从学理上确保研究的价值方向;其次是基于大学过往教育中的“人学空场”现实,特别是人才培养中的经验教训。中国大学自诞生的那一天起,传统教育中就一直被取“仕”思想惯性束缚;建国后形势的胁迫、政治及政治运动对大学教育的异化;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有的地方和学校,育人被冷落,树人被遮蔽,人被“工具”异化,道德不仅丧失了崇高,而且也失去了根基。最后,基于国家崛起对有德性有理想的新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没有高素质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大业难以为继。立足人学视域、研究问题,力求大学教育回到它的原点——人,回归它的本真——育人,完成根本任务——树人,这是本研究的核心价值追求。研究大学立德树人从文化切入,依据和思路是,首先是因为有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为指导。它的核心精神和价值追求,是一种把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类精神的丰富与超越,文化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有机统一起来的社会历史理论,是我们认识、把握当今人类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抵制技术理性过分膨胀而导致的各种社会发展问题和价值冷漠状态,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迈进,积极培育和增强社会主义制度和文化价值的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其次是研究大学立德树人,依据文化的逻辑,会超越各种认知的局限,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对于理解把握立德树人的理论价值、当代的重大意义和实施过程中对策的提出,都具有方法论的作用。为此,大学立德树人文化研究,首先从马克思主义人学、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价值诉求和研究成果、发展脉络梳理开始,紧密结合立德树人中现实问题的分析,形成研究思路和框架。前后两大部分。前四章紧紧围绕“立什么德”、“树什么人”的问题即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展开论述。基于马克思人学中的主要观点,将视角放在了指向人性、生命、主体、生活、公民等领域,从立德的范畴论域和树人的内在本质内涵及其二者的关系入手,确立了大学立德树人生命文化、德育文化和智育文化等主体要素,涵盖了党的教育方针德育体美诸方面。人学的指向和文化的视角,保证了文化建构中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高度,系统地回答了何为立德、何为树人以及立什么德、树什么人的问题。后半部分,围绕大学“怎样立德”、“怎样树人”的问题即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展开论述。文化的视角,使“怎样立德”、“怎样树人”的研究,超越了过去技术性、程式化的方式、方法的层面,透过具体对策背后的价值、理念、精神、策略等更深层次更本质的方面去挖掘。为此,确定了大学立德树人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共叁章的内容。精神文化中包括了大学的办学理念、精神、宗旨,并从人学和文化的维度,给出了学理上的依据,并没有停留在一般性的举措和技术方案的层面。制度文化在分析大学从管制、管理到治理的制度变迁的过程基础上,超越了一般制度制定、制度范围、结构和实施等范畴,重点论述了制度背后的文化问题,从制度的价值追求、作用功效、管理方式、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及大学章程等层面,回答了大学制度及制度文化在立德树人上的方向把握、体系和能力提高与完善等问题。大学物质文化一章,依据国内学术界的共识,在界定范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在物质文化中怎样立德树人的主要文化要素进行论述,明确了课程、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和环境技术文化的内涵、统领的理念、价值追求、建设方向、建构策略、基本路径,突出强调了服务于学生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宗旨,侧重阐述了实施中资源的统筹、协同、整合,尤其注意到了信息技术发展的态势及对大学物质文化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对策。本研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民族复兴依靠大学造就培养有道德能创新的一代新人;新人造就要“以文化人”,德在文化濡养中而立,人在化人环境中而树!

参考文献:

[1]. 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D]. 彭志勇. 中共中央党校. 2003

[2]. 人性发展与中国体育制度创新[J]. 富学新, 姚静辉. 体育文化导刊. 2007

[3]. 人性与制度关系略论[D]. 古红梅. 华东师范大学. 2007

[4]. 基于西方人性假设的管理制度观研究[D]. 张卓. 黑龙江大学. 2016

[5]. 人与制度的哲学研究[D]. 张志勇. 中共中央党校. 2010

[6]. 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D]. 李增元. 华中师范大学. 2013

[7]. 制度公正问题研究[D]. 宋增伟. 山东大学. 2006

[8]. 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的人性化问题研究[D]. 秦小云. 华中科技大学. 2005

[9].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性探析[D]. 薛娟. 西安理工大学. 2008

[10]. 大学立德树人文化研究[D]. 孟楠.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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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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