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监督权论文_陈丽

导读:本文包含了抗诉监督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监督权,民事,审判权,制度,司法机关,民事诉讼,法院。

抗诉监督权论文文献综述

陈丽[1](2009)在《民事抗诉案件再审中检察监督权的完整行使》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及启动再审程序,其目的是对存在错误的已生效的民事裁判加以纠正以保障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但是,对于抗诉后的再审审理如何进行法律上的检察监督,民诉法只笼统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派员出席法庭,没有在法律上对此作出具体可操作的监督办法。(本文来源于《科技风》期刊2009年03期)

赖德贵,郑蒨[2](2008)在《民事抗诉案件检察实务若干问题研究以监督权与审判权之平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抗诉制度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机制,其权力来源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于其发动主体为检察院——一个行使公权力的部门,主动地介入以私权为主导的领域——民事诉讼,使得(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08年12期)

陈斯[3](2007)在《检察监督权之检讨——以民事抗诉权之运行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抗诉是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启动制度,其在制度设计理念上的失误以及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民事抗诉权的行使与审判权的运行似乎越来越处于一种对抗的状态,其间产生的种种弊端也无不昭示现行抗诉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本文就民事抗诉制度在理念上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民事抗诉之现状及现行法律的缺陷作一简单的分析,并对如何加强对民事抗诉的程序制约以及对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提出设想。(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07年10期)

王利军[4](1997)在《论检察监督权中的抗诉权和起诉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由我国的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的。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形同虚设,这严重影响我国司法体制的完善。目前,有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削弱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体现审判机关的中心地位。笔者认为,这种观(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1997年06期)

抗诉监督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民事抗诉制度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机制,其权力来源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于其发动主体为检察院——一个行使公权力的部门,主动地介入以私权为主导的领域——民事诉讼,使得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抗诉监督权论文参考文献

[1].陈丽.民事抗诉案件再审中检察监督权的完整行使[J].科技风.2009

[2].赖德贵,郑蒨.民事抗诉案件检察实务若干问题研究以监督权与审判权之平衡为视角[J].法律适用.2008

[3].陈斯.检察监督权之检讨——以民事抗诉权之运行为例[J].法学.2007

[4].王利军.论检察监督权中的抗诉权和起诉权[J].河北法学.1997

论文知识图

审判监督权移位下的检察监督抗诉模式不...我国现有的民事再审启动主体顺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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