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

试论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

李木琼

广州荣庆林业发展有限公司510520

摘要:森林生态旅游属于目前新开发的旅游项目,由于这种旅游项目始终遵循“保护生态环境,突出林内景观”的原则,使其最大化的体现出了生态森林的特点,因此得到了广大民众认可和欢迎。然而这样的旅游项目在发展进行中,还是存在着诸多利益方面的问题,影响了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将对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对森林生态注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森林生态旅游业;利益冲突;利益协调机制;原因分析

引言

近几年来,人们生活质量在有了明显的增强,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于精神上追求。人们在工作学习之余大多是选择外出游玩、亲近自然。这样不仅能够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而且还能够促进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所以对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进行探讨是非常重要的。

1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中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表现

1.1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表现

森林天然的生态资源属于生态旅游模式中项目,所以在进行旅游项目开发进行中,必须要遵循“保持生态环境,突出林内景观”的发展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森林生态资源切实成为旅游项目的核心项目,并且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但是还有一些生态旅游业人员往往都是将工作着重点落于实际的经济效益,不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其深远影响,造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无人重视的局面。如,一些生态旅游项目在开发初期严重缺乏保护环境方面的资金投入,使得大多数景观在众多旅游者浏览后出现较多废弃物,如果在这方面不具备完的监管对策,长此以往,就势必会对林内整体造成严重的破坏。这样不仅会使生态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保护环境的作用,而且更会影响生态旅游项目的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得不到保障,就会造成以上现象更加严重的恶性循环的局面。

1.2态旅游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二者之间的冲突

由于森林区域具有面积宽广的特点,旅游部门就可以在其中科学合理的增设游乐设施。诸如,秋千、马术、拍照、小憩设施等,广大旅游者在其中放松心情,得到快乐,然而从生态的层面来讲,众多旅游的出入,会不可避免的对林内生物带来较大的干扰。如,一些生物会由于旅游者的频繁观光的原因,而无法再回复到从前的肆意活动的状态,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到生物群整体的身体素质和数量。一旦林内有生物数量骤减的情况,就会波及林内整体生态链条的平衡,长期下去不仅会严重消弱生态资源的功能,而且还会对旅游业的各方而效益带来很大影响。除此之外,还因为旅游者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呈现较大的差异,一些旅游者在林内发现特殊生物种群会表现出获取、恐惧的状态,进而产生打猎的现象。如果有生物种群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对象,这样的打错现象就会造成物种量的降低。

1.3利益主体间的矛盾

旅游业中的利益主体包括投资商、开发商、供应商、旅游中介公司、游客、当地政府和居民等。森林生态旅游其它旅游项目来说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广泛,就政府部门来说可能还涉及林业部门等。森林生态旅游就景区的规模以及旅游开发的项目来说,不同的利益主体所获得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但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又容易产生利益分割的矛盾。如果利益主体中某一方的利益被其他方严重侵害,那么受侵害的这一方主体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法行为,甚至阻碍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2致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机制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2.1游景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二者脱节严重

一些旅游行业部门为了达到招揽游客的目的,往往都是借助完善、突出林内景观来实现。这相对于林内的基本设施的完善来说,其发展通常要当地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经济扶持。这主要归因于当地相关部门以往的经济条件有限,并且生态旅游项目的产权也体现出不明确和投资项目分配不合理等情况,造成林内景观项目与基本设施项目的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甚至有明显脱节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林内各个项目独立发展的后果,导致林内所有设施无法实现共享,整体建设无法实现最佳状态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森林生态旅游业更科学化、规范化层面的有序发展,影响了旅游业各方面效益。

2.2森林生态旅游的季节依赖性比较强

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因其中的各类动植物及其景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导致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存在热销和冷淡的两个期段,导致旅游热销期段的旅游者数量猛增的情况。旅游者数量的增加就会对林内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其污染程度可能会高出森林本身的承受能力,使森林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要想解决这样的情况,就会涉及到财力的投入,这样的局面会妨碍森林生态旅游来的持续稳定发展。另外,在生态旅游项目的冷淡季节,旅游者数量会比正常时期明显减少。这样的情况会带来林内景观维护费用与经济效益不协调的不良后果,进一步影响了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

3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利益协调机制的措施

3.1建立清晰产权结构,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要想在长期中保持生态旅游项目自身良好优势,就需要通过对林内整体项目的评估,来构建完善明朗化的产权结构。即参与投资的主体以投资的规模为依据进行产权分配,将产权结构明朗化。具体程序可借助成立经营股份制公司,将生态旅游项目的归属权、销售权及其监督管理权等实行分立。充分掌握植物景观与基本设施发展的资金投入量,之后再将植物景观与基本设施发展根据股份大小实行招商引资开发。这样的处理程序能够防止经济利益不清晰导致的林内基本设施发展滞后的状态。调动民间资本不仅可以保障林内景观充足的发展资金。而且还能够有效对林内基本设施的投资风险实现分散,保障生态旅游的科学开发。

3.2调节森林生态旅游的投入分配,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国内相关部门可借助整体的调节控制,还实现生态旅游项目的的投资分配,保障林内景区在生态资源和环境维护资金的合理投入。最大限度的保障林内环境受外界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这样就可对以对林内各个项目修整进提供便利,促进林内生物链条的平衡性,从而为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进一步保障。

3.3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淡季特色活动

在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冷淡经营时期,需要借助增强具有独特个性的娱乐活动,比如摄影比赛、大型野餐会活动、相亲活动等让旅游者将关注点过完全落于这些娱乐活动上,这样的发展方法能够切实保障生态旅游项目淡季时期的正常量。从而保障其淡季时期的正常经济效益,以此更好的对生态景观进行维护。

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切实保障森林生态旅游业长期良好的发展态势,就需要将对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协调机制施以充分完善,具体通过建立清晰产权结构,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调节森林生态旅游的投入分配,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淡季特色活动、加强森林生态旅游的宣传,增强各方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措施进行实施。

参考文献:

[1]曹文,李德荃,秦婷婷.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08):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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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红.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业耦合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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