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浅析

建筑内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浅析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新疆8311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人们已悄然进入了电气时代,电跟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整个社会,却处处存在电气火灾隐患。为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经济和生命上的危害,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十分必要。因此,文章就建筑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筑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分析

剩余电流通常就是指在低压配电线路运行的过程中各相出现的电流矢量和一些电流值不为零的电流,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剩余电流不会对电力设备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就一定要在实际的工作中设置相应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因为这对于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我国还出台了很多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条文中对剩余电流保护都进行了一定的规范。

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指电路中带电导线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包括各类带剩余电流保护功能的断路器、移动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剩余电流继电器及其组合器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简称RCD,几十毫安的接地短路电流就能使它瞬时或延时动作,RCD对接地故障的动作灵敏度完全可以满足要求,用RCD防止接地故障引起的短路起火是非常简单有效的。

在具体设计中,当RCD用于插座回路和末端线路,并侧重防间接电击时,应选择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高灵敏度RCD,分支线首端其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对配电干线不大于500mA,其动作应有延时。对于住宅建筑其总电源进线RCD动作电流应根据建筑规模面积确定,一般为300mA-500mA。

在建筑物低压侧电源进线处安装带RCD功能的断路器是一项重要的防电气短路火灾措施,其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对全建筑物的电弧性接地故障引起火灾进行防护。从90年代至今的住宅建筑中,在进线电表箱处多为设置RCD作为防电气火灾的基本措施。在实践中已得到充分证明,并在实际应用中,不仅多次防止了电气火灾的危险,而且在防止剩余电流引起电能损耗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

二、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

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系统设计规范来进行报警系统场所的设置,在我国高层建筑修建规定中对于中层或者是高层建筑内火灾发生率较高的场所都设置了相应的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但是具体并没有规定在哪些场所设置,因此在面对不同的环境条件、火灾危险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地方选择过程中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设置场所。在我国部分省市的建筑物修建规定中,对一些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进行了具体的定义,比如要求建筑物的高度超过计划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业建筑物等,这些都作为了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在这些建筑物内部设置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时需要严格的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科学设置。

三、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一)监控装置的分级保护

在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用剩余电流火灾监控装置进行火灾的实时监控,这样监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防止电气火灾事故,通过装置的分级保护设置能够有效的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率。同时在对建筑物内的防火区域进行规划设计时,可以科学的确定保护范围,同时在配电系统中能够准确的寻找到接地故障和人身电击事故的切断电源引发的停电情况,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大范围内的停电故障。

通常如果在配电线路的某一路中设置了电流监控装置,则此路上的配电线路就得到了有效的监控和保护,但是如果发生了接地故障后,报警系统就会将电源切断,从而可能会引发大面积的停电状况。因此在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监控装置设置过程中,需要采用一级、二级保护,而只有对于一些建筑面积比较广的建筑物才需要根据用电情况和具体的线路情况进行三级装置的保护,这样能够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对配电线路起到有效的保护效果。

(二)低压配电线路的正常剩余电流计算情况

在低压配电线路中,都会存在一定的剩余电流,通常情况下剩余电流就是带电导体对地的正常泄漏电流,因此这也被称为是泄漏剩余电流。一般情况下这种剩余电流的电流量是非常小的,不会引发火灾事故,但是如果配电线路比较长而且在整个配电线路上连接了一定的电气设备时,就会使得连接的监控装置达到报警范围值,而长时间的剩余电流就会使得整个配电线路的老化情况加重,从而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在对低压配电线路设计和规划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的观察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以及电气设备的正常剩余电流,这样才能够保证配电线路及其相连接的电气设备都按照正常的剩余电流量进行计算。

(三)各级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动作时间的取值

剩余电流设置保护装置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防止出现电气故障,达到对电气故障的有效防护。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当前已经对很多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电流参数大小进行了标准设计,要求在对其取值选择的过程中需要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取值。在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场所,要避免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必须要在整个线路中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通过对其进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设置或者是安装一些绝缘观察装置,从而能够保证系统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进行报警,在配电线路引发故障的过程中,剩余电流的保护装置能够通过及时的切断电源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这样就能够通过获取的报警信号及时的寻找故障引发原因所在,及时的展开防护工作,从而实现对电气故障的有效防护,当然在标准取值选择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的考虑到配电线路、电气设备的正常剩余电流等大小情况,因为当配电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大小低于正常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大小时,就会使得其保护装置不能够正常的工作甚至会产生一定错误动作,从而影响了整个供电系统的可靠运行,在剩余电流因为天气等周围环境发生改变后,对其进行科学准确的测量和估算就会变得更难,因此在选取标准取值的过程中,一定要参考有关的标准取值,同时结合实际的配电线路剩余电流大小进行合适取值,这样才能够保证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的良好运行。

(四)切断剩余电流线路的电源问题

在我国有关的规定标准中明确对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的切断线路电源问题进行了科学分析,一旦切断电源装置后,如果因为停电而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者是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经济,甚至对人身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一定要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就能够将报警信号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从而准确的寻找到故障线路地址,然后有关的工作人员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故障和隐患。

(五)过电流信号问题

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对剩余电流进行探测过程中,利用声光信号报警后,能够准确的寻找到故障线路地址,通过对其故障位置进行科学监视,对其故障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能够准确的识别配电线路的运行情况,通常当其过负荷电流达到一定的整定值时,熔断器就会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利用现场的监控装置进行科学监测,因此在设置保护和监测电流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短路分断能力以及上下级的互相配合问题。

在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的结合其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方面问题加以考虑,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分级设置和保护,通过有效的施工、调试等工序加强监测保护,提高用电安全性。

参考文献

[1]范琛琛.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的发展与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15

[2]张晓山.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电气火灾防范中的应用[J].福建建筑,2014,07

[3]盛小伟.论剩余电流火灾报警系统动作值[J].电气应用,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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