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模式论文_李丽

导读:本文包含了税制模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税制,所得,模式,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遗产税,分税制。

税制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李丽[1](2019)在《公平与效率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改革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是转换税制模式,由分类税制转为分类综合税制。研究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加以分析,得出该模式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能够兼顾税收收入与社会公平。为推进分类综合税制的实施,需要完善个人纳税申报及个人收入监控机制。(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9年11期)

陈雪莲[2](2019)在《我国遗产税的立法原则及税制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近二十年来,遗产税开征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政策选择和制度准备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财税部门、立法部门也对遗产税的纳税人、税基、税率和征收管理等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设想。文章拟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税制模式及税制原则进行探讨,以便为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帮助。(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9年19期)

洪钒嘉[3](2019)在《新税制模式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改革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人所得税与民生息息相关,同时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合理制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成为重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税制简化、推动税赋公平,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发展大有裨益。想要达成新税制模式稳定高效运行,发挥个税应有的功能,仍需要制度配套实施和以稳定经济社会为目标的改革,其中就包括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的改革。(本文来源于《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期刊2019年04期)

武晓芬,耿溪谣[4](2019)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收公平原则是构建个人所得税制度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原分类所得税制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难以充分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既兼顾了税收效率,又能较好地体现税收公平,且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导向。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为我国的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构建了初始框架,并向着税收公平性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需要从纳税主体、税基、费用扣除制度、税率、税收征管等方面入手,对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下的具体制度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税务与经济》期刊2019年01期)

张天姣[5](2018)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分类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以及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等方面确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影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外部环境也悄然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已经无法满足中国现阶段的实际需求,改革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呼声愈来愈高,可以说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性、整体性的变革阶段,其中税制模式的转变是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前提,也是重中之重,更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暴露出诸多弊端,比如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设计不合理、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导致其在实现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存在严重缺失。尽管中国政府做了很多尝试和努力,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至2018年3月召开的两会,都明确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转变列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术界也对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在理论转化为实践方面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其核心问题在于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虽方向明确,但存在概念解释模糊且缺乏实际操作层面的指导等缺陷。鉴于此,加快转变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更确切地说,是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以进一步优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与征收管理制度就显得非常迫切。本文在系统学习国内外专家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实际,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入手,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制基本模式的理论分析,总结了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发展变化产生影响的因素,同时结合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利用计量经济模型的分析方法,探索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此得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是最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现实选择。具体如下:第一章:导论。从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角度出发,强调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理论、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与设计叁方面,总结归纳了国内外的已有研究成果,进而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分析方法,并说明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要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首要任务是明确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基于这样的判断,本章首先分别从“所得来源”说与“净增值”说理论角度入手,对应税所得的课税范围予以界定。随后,在学说理论的基础上,将应税所得定义为分类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与综合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并详细阐述了两种方法下应税所得的具体类型。在基本理论的铺垫下,由此探讨了应税所得的性质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既不能认为“所得来源”说的所得概念是分类所得税制的基础,也不能认为“净增值”说的所得概念是综合所得税制的基础,不过,从理论上和历史发展来看,这两对组合中的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也是不可否认的。第叁章: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探讨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类型。基于要素报酬的税收型式的崭新视角,作者认为应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类型划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与复合所得税制叁种,并分别详细阐述了叁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通过对资料的搜集、摘译及整理,本章分别以欧洲、拉丁美洲、非洲、亚洲、大洋洲和北美洲作为划分区域,研究了世界各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现状及演变历史。第四章: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章着重探讨了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因素,其中,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税收征收管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随后,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税收征收管理叁大因素入手,详细分析了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从经济发展水平看,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要素报酬由单向流动演变为多向流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分类所得税制演变为综合所得税制;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资本流动性与劳动流动性差异增大,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纯综合所得税制回调为准综合所得税制。从税收政策目标看,若以保持税收的政治效力或实现经济增长效应作为税收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若以实现收入分配效应作为税收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更确切地讲,是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从税收征收管理看,对于税收征管的各方面要求较为宽松时,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对于税收征管的各方面要求较为严格时,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现状及演变历史的考察,总结概括出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轨迹,即较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一般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较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一般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或复合所得税制模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国家开始向复合所得税制或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转变,而已演变为复合所得税制模式的部分国家又开始纷纷向综合所得税模式转变。基于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轨迹的认识,本文将以此作为判断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选择的标准与经验。第五章: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本章主要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和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首先,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分析,主要从工业化水平与国际化水平角度考察,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综合所得税制。其次,从中国税收政策目标的角度分析,主要从税收的政治效力目标与经济效应目标角度考察,实证分析了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结果表明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有利于保持税收的政治效力目标,有利于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也即社会总产出水平),但在发挥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方面能力有限,相比于财政支出工具或财政支出政策来说,其调节能力与之相差甚远。由此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再次,从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分析,主要从收入支付方、收入所得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济社会环境四大方面探讨了中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征管现状与其模式的选择问题。由于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支付方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得方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不强以及经济社会环境不完善等缺陷,亟待需要税制模式的转变,而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又需要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条件,这些条件都是中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所无法完全满足的。由此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综合所得税制。基于上述分析,结合中国的国情、地区等因素,作者认为中国目前应先行实行适合中国国情的二元所得税制模式,以弥补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不足,待今后再逐步将综合所得范围扩大,最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模式(即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第六章:中国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设计。本章主要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探讨了准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设计问题。首先,从税基角度考察,也即个人的应税所得。从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看,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主要包括:就业所得、经营所得、投资所得、再分配所得以及资本利得,并对各项应税所得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设计。中国在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下,应将绝大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只将少数个别所得纳入分类征税范围。即主要将纳税人的就业所得、经营所得、投资所得叁大类所得相合并,采用相同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同时对于退休金(年金)、股息、红利、储蓄存款利息等个别所得实施单独征税。其次,从税率角度考察,为实现与税基的确定原则相对应,在税率的设计上,分别探讨了综合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与分类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两方面。对于综合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作者建议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分类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作者建议依据纳入分类征收范围的所得类别不同,采用不同的税率设计办法,即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设计办法。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研究视角上创新。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本类型的划分,是基于要素报酬的税收型式,而非全部所得的税收型式。这一研究视角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追本溯源的研究意义。二是在研究思路上创新。从经济发展水平的工业化与国际化角度,分析了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本类型演进的一般规律。这一研究思路突破了西尔文所认为的“一个国家选择哪种类型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必然联系”的论断。叁是在研究视域上创新。在检验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时,将经济与财政支出因素一并纳入到计量分析模型中予以考虑,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在更宏观的分析框架下,探讨影响收入分配的经济和财政支出因素,突破了就税收论税收的思维壁垒。四是在搜集与分析数据上创新。通过查找《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等文献,并利用官方的统计、财政和税务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指标数据的趋势分析及计算方法,推导出部分年份缺失的计量模型变量数据,以期得到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回归结果。(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18-06-01)

龙秋羽[6](2018)在《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优选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分类所得税制的确立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现行的税制模式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亟待进行变革。在明确我国个人所得税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组织财政收入为辅的功能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内环境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方向应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模式,并对其具体方案进行了探讨。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制度的协同配合,因而,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逐步建立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的配套措施即个人所得税实体要素和征管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2期)

张天姣[7](2017)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上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有叁种,即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它们在经济效率、公平效应及征收管理方面存在差异,就此对叁种税制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以探索我国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之路。(本文来源于《财贸研究》期刊2017年04期)

尹丽梅[8](2017)在《我国大陆遗产税开征条件及税制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课征的一种税,因此在英国曾被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遗产税。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在现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国普遍开征了遗产税。据统计,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我国关于遗产税的开征问题也经历了长期的讨论,早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遗产税就已成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关注对象。近年来,我国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立法上,均对遗产税的开征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但时至今日,我国大陆地区仍然没有实现遗产税的开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贫富差距也日益扩大,而在理论上具备调解贫富差距功能的遗产税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背景之下,是否有必要开征遗产税,以及遗产税的开征条件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对中国大陆地区遗产税的开征条件问题展开研究。在分析遗产税制度的起源及其对社会的作用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在我国开征遗产税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我国开征遗产税,有利于抑制贫富悬殊,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刺激纳税人生前消费,加快资金流转,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有利于完善我国税制体系;有利于按照国际惯例处理涉外遗产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同时,遗产税的开征削弱了非劳动收入在收入总额中的比率,鼓励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代际公平,同时可提升富裕阶层的社会捐赠责任,分担政府的社会公共福利职能工作,对于社会和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进而本文采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域外关于遗产税制度的税制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探索适合我国遗产税构建的税制模式。同时,在对域外遗产税的开征条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分析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并为我国大陆地区遗产税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2017-05-01)

冯元[9](2017)在《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选择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模式,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采用的分类所得税模式,由于其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征纳需求。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进行建立,已经成为现在税务体系的共同认知,其紧迫性、必要性刻不容缓。为走出当前的困境,我们对国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进行相关研究,尤其是对国外个人所得税的模式的认识,对不同阶段的职能进行合理定位。但就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而言,我国国民之间的收入逐渐扩大,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是当务之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及管理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采取综合所得税模式还是分类所得税模式,或者混合所得税模式是当前税制模式面对的重大选择。基于上述分析,本论文主要结合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国外发展经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型,模拟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促进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进步与发展。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数据分析法、建模法逐步展开。首先,查阅大量关于个人所得税模式的资料,包括国外的税制模式,形成论文的理论基础;其次,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知识提出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混合制个人所得税制模型;最后,结合相关数据分析模型的可行性。具体来说,论文的引言部分,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实施的背景展开分析,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模式的必要性。理论研究部分,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理论展开阐述。问题提出部分,主要运用数据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现状,包括费率、费用扣除标准、优惠政策等。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成功的经验根据我国国情,提出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模型。提出完善综合税制模式的保障措施,包括纳税主体、税收管理制度、征缴制度等。最后得出结论,总结不足与展望。(本文来源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期刊2017-05-01)

张天姣[10](2017)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国在开征个人所得税之前,首先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做出选择,并在这个税制模式下,确定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管理等税制要素。本文首先对个人所得税的叁种税制模式做以简要概述,随后分别就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政策目标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决定作用进行分析,最后针对现阶段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是中国的现实选择进行论证。(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税制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近二十年来,遗产税开征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政策选择和制度准备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财税部门、立法部门也对遗产税的纳税人、税基、税率和征收管理等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设想。文章拟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税制模式及税制原则进行探讨,以便为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帮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税制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1].李丽.公平与效率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改革分析[J].北方经贸.2019

[2].陈雪莲.我国遗产税的立法原则及税制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

[3].洪钒嘉.新税制模式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改革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9

[4].武晓芬,耿溪谣.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J].税务与经济.2019

[5].张天姣.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8

[6].龙秋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优选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8

[7].张天姣.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比较分析[J].财贸研究.2017

[8].尹丽梅.我国大陆遗产税开征条件及税制模式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

[9].冯元.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模式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

[10].张天姣.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7

论文知识图

一、理论探讨降低税收成本的途径油气生产价值链绩效考核体系的关键指标...税制结构对物价水平的影晌机制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人文社...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人文社...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人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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