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应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应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辽宁沈阳110167

摘要:现如今,中国正经历着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规模空前。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文化遗产尤其是古建筑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一些古建筑被破坏和重建,违反规定。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是地方政府、文化遗产管理者乃至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考虑的问题。如何协调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在此问题上,阐述了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建设的重要价值,提出了城市建设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并找到了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

关键词:城市建设;文化遗产;协调发展

1文化遗产对于城市的价值

在每座城市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都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如北京故宫、胡同、上海外滩胡同、苏州园林等。这些空间的形象深深地烙印在公众的心中,唤起公众对过去的记忆和归属。文化遗产诠释了城市的文化内涵,突出了城市的个性,对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个性价值和经济价值。

1.1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留存下众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存。中国古建筑对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半个亚洲尤其是日本的寺院建筑,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建筑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我国古代人民智慧的成果和劳动的结晶,代表着我国古代的建筑艺术和建筑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人类艺术创作、审美趣味、特定时代典型风格的实物见证。他们像是历史洪流的见证者,反映着一座城市的发展、变迁。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文化是特色的基础。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文化遗产就是它的品牌和魅力所在。

1.2文化遗产的个性价值

城市的魅力在于其特征,其特征的基础在于它的文化。所谓的特征就是个性。城市特征是指一个城市在内涵和外部表现上明显不同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危机在于同化和个性的丧失。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特色内涵的重要集中体现。它可以表现出独特的城市民俗、传统文化痕迹和创造性的个性特征。它超越国界和民族,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保护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已成为共识,也是一部法律。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不允许拆除内瓦街上的建筑物。虽然内部可以现代化,但外观绝对不能改变。现在看涅瓦街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白夜》中描述的涅瓦街,甚至是旧的灯柱,仍然没有什么不同。德国规定所有超过80-100年的建筑必须无条件保存。相比之下,我国一些城市和地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足。

1.3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中国近五千年的文化传承,不仅体现在古籍中,而且深深地刻在至今保存下来的各种文化遗产中。文化遗产作为古代人智慧的结晶,尤其是许多优秀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实物见证,经过多年的磨砺,是不可再生的。古建筑的破坏是不可弥补的,也是不可弥补的。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文化旅游。文化的追求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对古建筑的热情,特别是对古建筑社区的热情,是前所未有的。浙江省乌镇、南浔、溪口等地旅游业的空前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浙江绍兴还有神园,它是一个非常小的花园。亭台楼阁并不突出,但800多年来吸引了无数文人和墨客。只要合理使用,古建筑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品牌效应将成为吸引游客的法宝。在城市发展中,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矛盾,能够实现和谐共赢。

2城市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

2.1建设性的破坏

有的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搞大手笔、大气魄,进行大拆大建,过度开发。实质是打着建设开发的旗号,进行的历史大破坏,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城市要发展,旧城要更新,势必要拆迁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但是不能为了开发商的需要,为了出卖土地,筹集资金,把一些古建筑和一些有历史意义的遗迹,一些珍贵的历史街区,统统毁掉。如被列为浙江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舟山,由于改造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文物保护问题,其中定海古城在2000年就已不复原貌。这类事例在全国绝非个别。有些历史名城、名街正在遭受被推土机铲掉、被大铁锤毁掉的悲惨命运。一个历史名城如果失去了历史文化遗产,像一顶美丽的皇冠,失去了光彩夺目的珠宝,就不可能再闪光。

2.2文物保护缺乏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建筑物不可避免地受到岁月的侵蚀。虽然政府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对古建筑进行修复和改造,以改善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但其中一些已被改造和利用,发展成为文化旅游胜地,吸引了众多的中国人和外国游客。每年对外旅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但这只适用于一些古建筑。其中许多严重受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政府自己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此外,许多著名的古建筑被盗严重,造成古建筑构件的丢失,以及许多珍贵的木材和木雕构件的丢失。除了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不强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机制不健全,也造成了一系列问题。

2.3城市建设失调

一些城市领导在任职期间,努力使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他们热衷于实施“政绩工程”,强调小城镇盲目模仿大中型城市,片面追求大广场、草坪、水面、景观大道等。为了实现这一势头,他们把高层和超高层建筑视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抛弃了文化。财产是城市建设的负担和障碍。希望在短时间内拥有更多“新、奇、奇”的建筑,为了迅速改变城市的形象,其结果是城市景观变得僵硬而单调。

3解决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措施

3.1提高政府和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在文物保护中,地方政府作为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各级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应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定期在小区或广场以及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等地以传单发放、板报设计和文物保护成果展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宣传活动,还可以派遣出专门的文化工作者不定期开展宣讲活动或文物保护调查活动。

3.2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使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齐头并进

文化遗产可以给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绘画赋予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为城市增添色彩。因此,使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紧密结合,对城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块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既要保护和保护建筑本身,又要充分考虑有关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每栋建筑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单元。同时,在保护和改造工作中,必须坚持不改变原有状态,最小限度地干扰原有状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古建筑历史人文信息的不完整或丢失,以保护大量的历史人文信息。古代建筑本身所包含的信息。

3.3培养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增强专业队伍建设。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领域广泛,要求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环境的变化也使文物保护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然而,由于文物保护队伍缺乏专业人才,培训机制不健全,极大地限制了文物的发展。因此,文物保护必须与时俱进。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更好地迎接文物保护的压力和挑战,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4结束语

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化价值。它也是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良好的“调解人”。我们要重视它,合理利用它,在发展中有机地更新它,保持它的活力,让城市的特色因其历史气质而完美地展现出来,这必将是一个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组长曹保明.非遗保护,我们在实践[N].吉林日报,2019-06-22(005).

【基金项目】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编号:SYSK2019-25-05课题名称:沈阳建筑文化遗产价值评价体系研究--以太原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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