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问题及改进

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问题及改进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

摘要:本文对危化品道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安全管理解决办法。

关键词: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一、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部门主体不明,监管没有形成合力。目前涉及到危化品运输的管理部门有安监、交通、质检、公安等部门。多头管理一方面导致管理交叉重复,另一方面又导致管理部门之间的脱节,易产生监管盲区。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缺乏协调、沟通,信息衔接不到位,基础信息数据无法共享。因此使得各部门监管能力下降,执法能力不足。就公安部门内部而言,目前公安治安部门、交管部门仅对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行驶的具体路线予以审批,而对运输其它化学品车辆行驶路线审批上存在管理盲区,只是在中心城区周边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对于危化品车辆违法运输,路面交警执法缺少技术手段,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必要的卸载设施和专门停车场地,面临现场查获违法车辆处置难、转运难、返厂难、卸货难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愿接收等尴尬,加之办案程序复杂,执勤民警有畏难情绪,导致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超载现象治理、执法难度大。

(二)运输企业内部不规范,主体责任未落实。一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没有相对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手段落后,疏于事前的安全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事故的防范;二是承运人、托运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全市虽没有未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就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但不排除个别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等情形;三是托运企业、运输企业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不到位,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虽安装使用了行驶记录仪和GPS监控系统,但未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特别是夜间值守形同虚设,致使驾驶人员和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脱离监管,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现象严重。

(三)源头管理措施不足,非法运输现象突出。危化品运输企业中普遍存在挂靠现象,对挂靠单位或车主只顾收取管理费却不加强监管,致使车辆源头管理得不到有效监督。一是凭借资质证置人民生命财产、公共利益于不顾,或明或暗的从事未经审批的或小量的危化品道路运输;二是挂靠企业对车辆驾驶人、押运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很多危化品运输车辆私拉乱跑,违规承接危化品运输业务,造成车辆监管困难;三是危化品运输的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往往无法保证在一个检验周期内时时正常,挂靠企业出车前的临时检验有走过场现象,长途运输途中的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得不到保证,一些运输车辆按线路运输的自觉性降低,不受禁行区、路线的约束,穿梭于监管薄弱的乡镇道路等危险路段;四是运输车辆超装现象时有发生,危化品发货销售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认真核对承运车辆核载质量,致使运输车辆严重超装,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四)从业人员资质不全,专业水平良莠不齐。路面检查中经常发现,从事危化品运输驾驶人、押运人的守法意识差,安全责任意识差,部分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有的驾驶人、押运人即使已取得上岗资格证书,但专业知识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危化品运输知识,对所拉运或押运货物特性不清楚,运输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置事项不了解,遇到问题惊慌失措,处置的方式方法不当,安全隐患突出。

(五)运输车辆性能监管存在问题,管理不到位。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是采取分段式的管理模式,也就是在车辆注册、检验、报废等环节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但是在车辆行驶过程及年检之间的时间里,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型、拼装、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就缺少有效监管,从而造成路面上违法运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数量居高不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军,但现行的法律却没有赋予交管部门足够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职权,即使是已有的一些规定也十分抽象,缺乏操作性。而相关部门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不到位,缺少完善信息管理体系。

二、加强和改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解决办法

1、解决认识上“该不该管”问题。如果行业部门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工作自然无法做好。因此,要明确运管机构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职责和作用,使运管机构明确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职责,使企业知道运管机构的安全管理合理合法,并督促企业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职责。

2、明确思想上“管什么”问题。要从根本上明确运管机构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内容。行业安全管理的实质是依托“三关一监督”职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把关。道路运输企业实施行政许可时,只有交通运管部门规定了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把关。按此规定,运管机构对运输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应当是动态的、持续的安全监管,运管部门对企业安全机构设置运作、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经费的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岗位责任、安全装备设施、安全运行机制建立等情况都应作为常规工作长期跟踪管理。

3、理清思路上“怎样管”问题。要从现行安全管理现状出发,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次要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运管机构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次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要让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明白其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落实岗位上“做什么”问题。要明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一是要加强考核力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无断层、无死角,坚持年终考评和动态考评相结合,对发生的运输生产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特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从根本上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健全落实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对运输安全管理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评价,是推动和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如尽快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使运管部门在行业安全管理有检查、考核、评价的标准和指南;三是要利用经济手段,增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效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不仅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应要注重经济手段的应用,以提高运输经营业主抗安全风险经济能力,同时有效杜绝一些不法经营业主有意逃避责任情况发生;四是要创新安全监管模式。针对挂靠经营现象普遍,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等问题,要实现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必须创新运输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创新企业安全管理方式和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三、结语

由以上对于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待改善,相信在进行专门独立的统一设置管理,以及招进大量新鲜高素质人才后,不仅能够有效的对安全工作进行更好的管理,也能够使得进行更好的交通运输工作发展。

参考文献:

[1]田玉国.基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研究[D].天津大学,2012.

[2]王喆.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点整合优化与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0.

[3]王静.基于TOC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瓶颈识别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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