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市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

网约车市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项目基金: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编号:201810200110304)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交通方式的产生、相关新闻的报道,人们开始聚焦共享经济下的新兴产业——网约车的发展问题。本文主要通过调研,立足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打造“共享、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政府、平台、顾客、司机多方主体考虑面临的治理难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致力于规范网约车市场,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建言献策,以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网约车;问题与对策;共享经济

一、研究目的

在互联网+引发的共享经济的背景下针对网约车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立足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打造“共享、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从政府、平台、顾客、司机多方主体探究网约车市场目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从各方主体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进一步丰富网约车的研究内容,拓宽研究视野,为网约车的市场机制的研究提供基础数据,为网约车未来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等问题助力。

二、研究意义

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下的一个新兴行业,逐步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市场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从政府、网约车平台、乘客、司机四方主体来看,存在着政府的监管不力、平台非法运营、安全隐患巨大、司机素质低下、乘客恶意投诉等问题,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成为网约车市场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本文主要针对获取的各方主体的信息分析问题,运用多中心、协同治理理论对网约车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调节网约车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网约车市场。

三、研究思路

本文根据所查文献,对网约车的相关背景进行了研究,由此分析现状,提出问题,确定选题。具体研究思路如下:

本研究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共享、共建、共治”视角下对长春市展开实地调查,根据回收的150份有效问卷整理以及实地的多主体访谈,我们从中总结得以下主体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而反映整个网约车市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处于两难境地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要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网约车由于紧贴群众的出行需求、价格透明、服务质量高、改善打车难等优势,在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可是由于市场失灵,网约车在现实发展中的确面临着种种问题,这也使得政府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一方面,网约车平台与政府监管脱节。由于网约车平台自我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相关安全事故频发,引起较大的社会舆论,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监管上的压力。虽然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且设定了三个行政许可,但是缺乏相关的上位法作为支撑,对其监管任重道远。另一方面,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兴产业,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一定城市就业问题以及带动相关产业的壮大。面对这一现实问题,政府则处在管还是不管、如何管、管到何种地步的困境中,这也给政府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二)平台发展缺乏动力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缓解“打车难”的问题的同时,也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城市就业。但对于这样一个新事物,以长春市政府为例,至今尚未出台任何相关鼓励性措施来推动其发展,相反对于出租车行业,政府每年都会有各种形式的针对司机的财政性补贴,而网约车平台发展缺乏相应的政策和财政支持。与此同时,网约车与传统出租汽车之间的利益博弈越发激化,由于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网约车平台为了立足市场而过度发放的福利和补贴,这给平台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网约车有别于传统的出租车,不少地区直接将其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内,由出租车行政管理部门直接进行管理,这显然是不科学也不利于网约车平台发展的。相关政府对于网约车的管理,仍然采用传统的行政管制的形式,通过出台相关细则法规,采取强制力手段进行管理,其中也不乏不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相关细则,这实质上是对网约车平台的一种限制,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三)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

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面积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与此同时公共交通却没有与其配套发展,加之城市的出租车数量比较固定,这就使得黑车在郊区或者没有公交车、出租车的时间段里大行其道。在共享经济以及“互联网+”的背景下催生出的网约车,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出行方式,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与此同时,立足于乘客这一主体,网约车仍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信息泄露风险:网约车是大数据发展的产物,体现了信息的交互共享,在网约车这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下,信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决定着交易的公平及车辆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约车中乘客个人注册的信息以及其他的隐私性信息,极易因为技术漏洞或其他不正当的使用而出现泄露。这对网约车用户的信息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支付安全问题:随着网约车市场的发展,该行业出现垄断。这就使得网约车平台开始提高打车价格,实行不合理的动态溢价,同时还存在恶意扣费以及长路程收费明细不透明等问题。其次,用户乘坐网约车出行的结算方式为手机支付,而手机支付的安全问题仍然是打车软件发展道路上必须跨越的一道鸿沟,快捷支付下的财物丢失隐患是用户普遍担忧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身安全:网约车平台对司机及车辆的监管把关不严,导致相关网约车安全事故频发。其类别主要为纠纷、打架斗殴,也存在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暴力案件。据相关调查显示,其中59%的案件网约车负主要责任,且网约车先后多次曝出人车不匹配、司机辱骂、殴打乘客、甚至车内不雅举动等事件,乘客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对乘客的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是乘客最为关心的问题。网约车平台的相关保险制度不健全,使得在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也使得乘客的利益受到损害。

投诉渠道不畅通:目前网约车平台的监督、投诉机制形同虚设,平台对注册司机管理松散以及监管滞后,乘客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相关诉求,同时由于其尚未建立起透明详细的投诉反馈机制,乘客相关利益诉求无法得到回应。

(四)网约车司机工作热情弱化

在现行的网约车市场中,网约车司机的相关利益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他们的工作热情。首先,司机在入驻网约车平台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网约车平台也没有提供相应的保险,出现任何事故都要求司机自己赔付。其次,网约车市场的垄断使得网约车平台在价格机制上缺乏监管与竞争,对司机每单收入抽成高达20%,还通过补贴使得司机以低价向乘客提供服务,司机便成为成为其中的牺牲者。最后,网约车平台为了赢得乘客,不考虑实际情况,仅遵循“顾客是上帝”这一原则随意派单。违约乘客基本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恶意不给钱等情况,都由司机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立足于十九大报告中打造“共享、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网约车市场要发展,统筹兼顾才能相得益彰。解决网约车市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共享经济本身克服自己的弊端,也需要我们打破原有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现状,合理利用协同治理理论打造多中心治理格局。

政府:

建立完善的网约车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对于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信息有效性作出合理安排。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注重对用户隐私信息的保护,对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的行为进行有力惩罚,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在社会中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准确发布防范利用“网约车”犯罪的预警信息,发布案例及防范措施。积极引导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鼓励市场竞争,通过一些积极的政策鼓励其他平台进入网约车市场,打破行业垄断的格局,维护消费者权益。创新监管方式。对于市场监管方面,制定或者监督制定标准和要求,采取合作监管,减轻政府的监管成本,给网络平台较大的自主空间。[1]同时,又通过市场竞争和法律责任促使网络平台将各种监管目标落实到位。建立“网约车”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和投诉及时反馈机制。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分为几个等级,每一级的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平台进行激励,发挥信誉评价机制作用,提高服务质量。

平台:

网约车平台首先在注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3]明确车辆条件,应统一要求安装监控等监督措施,对不履行该要求的车辆拒绝上路运营。其次在司机注册网约车平台时,应加强对其资格的审核等程序,保证乘客安全,制约司机的不法、不良行为。在网约车市场中平台应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护乘客的隐私,提升乘客与平台、司机之间的信任度,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在其运行过程共要严格调查乘客投诉信息,对于乘客的投诉不能只是走程序,做表面文章,及时进行调查、反馈,并明确提出解决乘客所投诉问题的方案。采用惩奖并重的方式既可赢得消费者的心,也可规范平台的健康发展,如在调查中发现乘客提供信息属实的,可对乘客进行优惠卷等奖励并及时反馈对司机的解决方案,赢得消费者的信任。针对司机方面,网约车平台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与注册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应该从源头上重视软件的完善,软件与当地的路政和气象部门合作,将修路与天气因素考虑进去,从而优化合理的配单结构。软件还应在司机端,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权,完善相关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互评诚信记录,让乘客与司机在交易发生之前就知晓对方的信誉记录,并且可以双向选择,而不是依靠平台随机派单。在以上的基础之上,完善GPS跟踪系统,与公安系统联网,一旦发现司机异常退出及时与乘客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在联系不上乘客的状况下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做好自我监管的重要环节。

乘客: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自身素质。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可以采取提前向家人报备、记录车牌号等方式降低危险的发生。同时乘客也应当提高自己的素质,常常换位思考,避免无理取闹或是故意惹怒司机,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约车司机:

树立自己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面对侵权行为应该积极的举报,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机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自己的责任意识,司机作为网约车这一服务行业的服务主体,要以良好的心态和素质面对乘客。同时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与完善自己的法律知识,避免做出不理性的行为;加强自己的行业意识与行业自信。网约车行业逐渐规范发展与壮大起来,司机应将自己视为行业中的一员,树立提高行业的信誉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信念,维护和促进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发展,不断增强自己的行业自信。

建立行业协会: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不同于传统的出租车,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确实有失偏僻,因此应该积极发展属于网约车的行业协会,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网约车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可以向政府传达企业的要求,同时可以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等;[2]网约车行业协会对网约车市场进行调查,随时掌握网约车发展动态,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更有针对性;网约车行业协会应建立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不良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同时通过网约车业行协会关注网约车行业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积极主动的化解矛盾冲突。在平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相应的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结束语】

在“共享、共建、共治”的角度下网约车发展现状问题亟待得到我们的关注和思考。本文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了解目前长春市网约车市场发展困境并形成数据材料,从而探索促进网约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方法,同时为其他地区网约车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以促进网约车市场乃至共享经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军.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之合宪性分析[J].行政法学研究,2016(02):36-48.

[2]石洁.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0.

[3]何鹏.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网约车管理对策研究[D].广西大学,2016

作者简介:张丽娇,女,东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

李风帆,女,东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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