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审查论文_曹创威,张君蓉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诉审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公诉人,案件,报告,卷宗,刑事诉讼,司法,永济市。

公诉审查论文文献综述

曹创威,张君蓉[1](2019)在《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曹创威 张君蓉)11月13日从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9件692人,提起公诉98件515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本文来源于《运城日报》期刊2019-11-14)

周斌,王宇[2](2019)在《孙小果再审案件开庭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0-15)

陈鹿林,周耀凤[3](2019)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改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司法领域正在进行一系列深刻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带来巨大影响,而传统办案模式下批捕、公诉两个阶段的审查报告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在分析当前几项重大改革措施对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影响的基础上,梳理当前审查报告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审查报告改进的具体路径。一、司法改革对审查报告的主要影响(一)以员额制为基石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重新定位审查报告在叁级线性办案模式中,有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部门集体讨论、检委会决定,该模式下的(本文来源于《检察调研与指导》期刊2019年04期)

张峰,李越[4](2019)在《公诉视角下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市级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该类案件犯罪事实的认定相对来讲更侧重于客观性的证据,而不能仅凭言词证据予以认定。移送市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除了言词证据之外,证据体系还包括(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7-21)

陆锋[5](2019)在《从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公诉审查浅析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中的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谈到刑事案件证明,必然会讨论到排除合理怀疑。司法实践中,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认识和处理尚有很大的分歧和争议。本文以真实案例1为蓝本,以厘清合理怀疑的本来面目为基础,为排除合理怀疑提供实践思考。(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 总第5卷)》期刊2019-07-01)

陈鹿林,周耀凤[6](2019)在《完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彰显庭审预案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观念认为,审查报告是庭前审查工作的结晶,总结案件、分析案件、报告案件是审查报告的叁大基本功能。然而,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员额检察官被赋予更多职权,审查报告的报告功能明显弱化。与此同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庭审实质化,审查报告的庭审预案功(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6-16)

陈鹿林,周耀凤[7](2019)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主要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逻辑性不强、承办人办案思路、办案理念更新不足、制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结合当下司法改革对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可从整体结构和具体内容两方面完善审查报告。对主体内容结构进行调整,明确各部分的功能定位,并以附件形式补充完善主体内容。(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9年11期)

陈鹿林,周耀凤[8](2019)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须彰显庭审预案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环环紧扣、逐步拓深。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作为深化改革中的具体要素,是庭前审查工作的结晶,体现办案人员对证据的审查分析和对法律的实践运用,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审查报告的功能定位。首(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5-13)

梁崇[9](2019)在《公诉案件的庭前程序性审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将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模式定位于程序性审查,人民法院在庭前对证据的充分性不进行审查,仅审查公诉机关提交的材料达到形式要求与否。在庭前审查上作程序性限制的目的是区分庭前审查和法庭审理的功能,防止审判人员对案件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也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浪费。然而,就现有的规定而言,庭前审查中的诸多审查内容在设置上便属于实质性审查的范畴,例如管辖权问题:确定刑事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本身就需要对案件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而庭前审查阶段在法院上下级之间进行管辖权转移更是对刑事案件作出了实质性处理。除此之外,在庭前审查程序中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的判断以及是否属于自诉案件的分析也无一不是对案件在庭前便进行了实质性审查。因上述两种情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终止审理这一裁定也并非完全的程序性裁定,具有实体属性。另外,为了追求实体真实、确保审判结果的正确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操作中也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实质性审查,这些做法都与程序性审查的自身定位相违背。建议在庭前审查时贯彻程序性审查的原则,避免审判权对公诉权的过度限制,也避免对审判资源的浪费。在审查主体上,可参考域外国家先进的做法,设立专门的庭前审查法官;在审查内容上,应取消现有规定中涉及实质性审查与处理的事项;在审查后的处理方式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应准许交付正式审判;对于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则不准许交付正式审判,同时赋予检察机关一次申请复查的机会。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不能交付正式审判时,应通知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民事诉讼。案卷移送方式与庭前审查程序紧密相关,目前,我国仍坚持全案移送主义,这与程序性审查的定位不符,因此应该改变案卷材料的移送方式。(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9-05-01)

胡保钢,杨飞,王刚[10](2019)在《公诉环节DNA鉴定审查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诉环节DNA鉴定的审查应坚持程序法定、客观公正、及时有效、全面印证、链条完整等原则;应重视DNA鉴定在司法办案中的证明作用,加强检材提取、保存、送检、鉴定等全要素的审查把关,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补强在案证据;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应注意通过DNA鉴定的亲历性审查,做好证据转化、增强法庭采信效果等工作;应合理运用相关证据规则,审慎判断DNA鉴定的证明力。(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9年02期)

公诉审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诉审查论文参考文献

[1].曹创威,张君蓉.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工作[N].运城日报.2019

[2].周斌,王宇.孙小果再审案件开庭审理[N].法制日报.2019

[3].陈鹿林,周耀凤.司法改革背景下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改进研究[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

[4].张峰,李越.公诉视角下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N].检察日报.2019

[5].陆锋.从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公诉审查浅析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中的展开[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总第5卷).2019

[6].陈鹿林,周耀凤.完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彰显庭审预案功能[N].检察日报.2019

[7].陈鹿林,周耀凤.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国检察官.2019

[8].陈鹿林,周耀凤.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须彰显庭审预案功能[N].检察日报.2019

[9].梁崇.公诉案件的庭前程序性审查研究[D].辽宁大学.2019

[10].胡保钢,杨飞,王刚.公诉环节DNA鉴定审查问题探究[J].人民检察.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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