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侦查行为论文-花蔚,赵一平

秘密侦查行为论文-花蔚,赵一平

导读:本文包含了秘密侦查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秘密侦查,人权,内部控制,司法审查

秘密侦查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花蔚,赵一平[1](2019)在《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秘密侦查的范围与原则进行了相关立法,初步实现了秘密侦查的合法化,但依旧存在内部审查流于形式、启用标准过低、外部监督不足与人权保障缺位等问题。通过借鉴域外经验,总结出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秘密侦查的规制,并在我国现实国情之下,对秘密侦查引进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内部审查等提出相关建议,从而在合理范围内对警察权在秘密侦查行为上的适用进行完善,进而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本文来源于《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陈昊哲[2](2015)在《秘密侦查行为类型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秘密侦查行为的研究呈现经验化的趋势。根据当前我国法律变动和现实中犯罪形式嬗变的需要,秘密侦查行为亟需深入研究。以期适应理论变革和现实立法的要求。面对现有的秘密侦查行为理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类型化思维成为变革这一理论的强有力工具。本研究以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针对域内外研究者所依据的不同标准而对秘密侦查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为着力点,细致分析域内外秘密侦查行为的现有分类,继而提出标准化的问题。而后,面对标准难以界定的现状,主张引入社会科学方法中的类型化思维,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理论类型的界定,由标准化迈向类型化。之后,通过阐释类型化的应有之义,并重点以卡尔·拉伦茨的类型化观点为主,辅以亚图·考夫曼的类型化解释学说和马克思·韦伯的理想类型学说,总结出适合秘密侦查行为的类型化方法。继而用此方法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逻辑上的涵摄和体系上的展开,提出实质接触型秘密侦查和非实质接触型秘密侦查的类型观点以及捕获客体、价值关涉的叁位一体的研究体系。最后,通过对域外秘密侦查行为操作层面上的借鉴,为之后秘密侦查行为类型化研究予以启迪。研究过程中力图摆脱侦查学传统研究的经验总结思路,以社会科学方法中的类型化方法为指导,并实际考察秘密侦查行为的属性和现实情况,提出侦查学的新概念和理论。并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借鉴域内外的观点,对研究内容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考虑。(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5-04-01)

他代丽,陈巍[3](2011)在《秘密拍摄侦查行为的正当性控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秘密拍摄作为一种重要的秘密侦查措施,其所取得证据具有优势性,但其具有易受侵权性,既有正当性又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体现了刑事诉讼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内在价值冲突。秘密拍摄侦查行为的正当性既有其法理基础,也是社会的现实需要。其负面影响体现在对公民隐私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的侵犯,以及对司法伦理的挑战。作为"必要的恶"其正当性应严格控制,超越必要限度的"恶"具有可罚性。(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1年22期)

刘志强[4](2007)在《秘密侦查行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有效的控制和打击犯罪,世界各国在借助传统的公开侦查行为的同时,还大量使用监听、秘密拍照录像、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等秘密侦查行为。而秘密侦查行为的运用,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带来了对公民隐私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住宅权等宪法性权利的侵犯,引发了刑事诉讼领域犯罪控制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尤其在我国,秘密侦查行为尚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近年来,基于对侦查机关权力制约和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双重关注,法学界对于秘密侦查行为的研究逐步深入。但是对于秘密侦查行为的研究多集中于对监听、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等问题的研究,尚未实现系统化;对于秘密侦查行为的概念、分类、特征、秘密侦查行为的适用原则、正当性问题、秘密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等重要理论问题,尚存有争议和不同看法。有鉴于此,本文对上述重要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同时对于秘密侦查行为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刑事特情的权利保护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构想。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秘密侦查行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秘密侦查行为的类型、分类以及秘密侦查行为的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从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两个方面对秘密侦查行为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证,并对秘密侦查行为的应用对于刑事司法制度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论证;第叁部分通过对国外立法例的考察,对秘密侦查行为的适用原则进行了论证;第四部分通过对我国目前侦查行为监督体系的现状分析,对秘密侦查行为司法审查制度和违法秘密侦查行为的程序性制裁体系在我国的构建提出了建议和构想;第五部分则对国外在秘密侦查行为实施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进行了考察,并提出了我国相关制度确立的建议,同时对刑事特情的权利保护问题进行了论证。(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07-03-20)

秘密侦查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长期以来,秘密侦查行为的研究呈现经验化的趋势。根据当前我国法律变动和现实中犯罪形式嬗变的需要,秘密侦查行为亟需深入研究。以期适应理论变革和现实立法的要求。面对现有的秘密侦查行为理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类型化思维成为变革这一理论的强有力工具。本研究以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针对域内外研究者所依据的不同标准而对秘密侦查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为着力点,细致分析域内外秘密侦查行为的现有分类,继而提出标准化的问题。而后,面对标准难以界定的现状,主张引入社会科学方法中的类型化思维,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理论类型的界定,由标准化迈向类型化。之后,通过阐释类型化的应有之义,并重点以卡尔·拉伦茨的类型化观点为主,辅以亚图·考夫曼的类型化解释学说和马克思·韦伯的理想类型学说,总结出适合秘密侦查行为的类型化方法。继而用此方法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逻辑上的涵摄和体系上的展开,提出实质接触型秘密侦查和非实质接触型秘密侦查的类型观点以及捕获客体、价值关涉的叁位一体的研究体系。最后,通过对域外秘密侦查行为操作层面上的借鉴,为之后秘密侦查行为类型化研究予以启迪。研究过程中力图摆脱侦查学传统研究的经验总结思路,以社会科学方法中的类型化方法为指导,并实际考察秘密侦查行为的属性和现实情况,提出侦查学的新概念和理论。并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借鉴域内外的观点,对研究内容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考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秘密侦查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花蔚,赵一平.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陈昊哲.秘密侦查行为类型化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5

[3].他代丽,陈巍.秘密拍摄侦查行为的正当性控制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

[4].刘志强.秘密侦查行为研究[D].山东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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