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堕距——羊城村个案的再解读.

城中村的堕距——羊城村个案的再解读.

内容

关键词:城中村;经济;文化;权力;社会关系

ThevillageLagofthecity

——furtherexplainthecaseoftheYangchengvillage

Wangpengfei

Summary:TheVillageofthecityistheinevitableresultofthehigh-speedurbanization.Toexplainthedeep-seatedcausesofthisphenomenonnotonlyhasdeepsignificancetosolvesocialproblems,butalsohasdrawonRoletoconstructnewrural.Thisarticleexplainsthephenomenononceagainfromtheperspectiveofthe"culturallag"theoryaboutthevillageofYangchengthatiswrithedbyLiPeilin.Thearticlehasexplainedthevillage'shigh-speedchangesofeconomicstructure,therapidchangesofculturalstructure,theslowchangesofthepowerstructure,themarktimechangesofthesocialrelationsandtheimpactofsuchchanges.

Keywords:Village;economy;culture;power;socialrelation

李培林在《村落的终结》一书中提到高速城市化环境下的羊城村现象,阐述农民经济身份、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变化,但是由于其经济结构镶嵌了依地缘和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致使城中村的经济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的不同步,文化共同体和行政共同体的不同步。当然这种不同步引发了诸如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矛盾,治安问题、环境问题、黑恶势力问题等。李培林针对此种现象,谓之曰:“村落的终结”,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若是采用“城中村的堕距”应该更为合适。威廉•奥格本在《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中提到“文化堕距”理论,该理论认为,有相互依赖各部分所组成的文化在发生变迁时,各部分变迁的速度是不一致的,有的部分变化快,有的部分变化慢,结果就会造成各部分之间的不平衡、差距、错位,由此造成社会问题。所以若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文化的话,用“城中村的堕距”来解读羊城村现象将是更为合理、准确、贴切。本文就是从“文化堕距”理论的视角对李培林笔下的羊城村再次解读,解释这种现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透过这些不仅对解决这种现象产生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意义,而且对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也有着借鉴的作用。

羊城村的“堕距”可以更形象的描述是经济结构变迁的高速,文化变迁的快速(这里是狭义的文化),权力结构变迁的慢速,社会关系变迁的原地踏步。

一、经济结构变迁的高速

(一)地处东南沿海的羊城村,一直是人口密集,土地稀缺。人们的保农→保土→保根等观念根深蒂固,但是依然没有阻挡住因生存的本能逼拍到土地之外去寻求生路,这就是李培林所言的“倒逼机制”。但是这种“工商精神”没有转化为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精神,而是在重农主义、保农、均贫富意识占主流的时期往往夭折。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变得更加经济理性,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剧变,究其原因,应该是如下几个方面:

1、城市化的超常是外在原因

城市化是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但是考究一下西方的城市化过程就不难发现,西方的城市化是在工业化的带动下,乡村的改造是由下到上的逐渐推进过程,他是自发慢慢的发育的,这一点在孟德拉斯的《农民的终结》中已经得到验证。而我国是后发现代化国家,有着不同于西方的城市化道路,是依靠行政作为外力强制推进的城市化,这种道路一方面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但是另一方面也带来像羊城村这样的城中村问题。显然,催生的孩子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健康问题。

2、土地的贫瘠和稀缺是内部的原因

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Maslow)的层次需求理论把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等生理需求作为人的第一需求,这一需求的级别最低,人们在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之前,总是尽力满足这类需求。作为城中村的羊城,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人口就达近5000人,而土地只有4000多亩,人均不到一亩。这样贫瘠的土地资源在不能满足人们生理需求的情况下,必然促使人们离开土地,要么是迁移,要么寻求其他的谋生手段。所以当70年代改革的浪潮洗礼这个村庄时,羊城村一扫过去的信条……征地盖起一栋栋酒楼、宾馆、商场,形成20多万平方米的集体物业,为村里带来丰厚的租金。就是这种生理需求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刺激了人们经济理性——谋利的功能。

3、宅基地和可耕地所有权的作用

宅基地和可耕地所有权的异样也是各种问题现象的重要因子。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可耕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当国家的力量参与城市化时,国家可以理直气壮的从村民哪里征收耕地,但国家在征收宅基地时就不能不考虑村集体的要求,所以会出现市政府和村委会的谈判,最后经过政府层层做工作,特别是村委会的从中凯旋,达成村民们能够接受的妥协方案。征用造成没有土地的村民只有融入城市,守着自己唯一的宅基地,或靠着房屋出租来生存,或寻求新的生活方式,即使这样,她们有时还要为了城市化不得不把自己的一点空间——宅基地“奉献”给城市。

(二)经济高速变迁产生的影响

这种经济结构的高速变迁产生了深厚的影响,一面是是经济共同体外延对外的扩张,形成了很好的竞争力,达到了规模化、集体化、科学化的经营、运作,于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羊城村就建立了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出台了《羊城村合作经济股份制章程》。但是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村民企业的利益,“1994年—1995年,羊城村实行了“一刀切”的产权制度,实行‘生不减、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这种经济结构排除了产权结构改变的可能性,带来的会是村落集体经济的更加封闭。

二、文化变迁的快速

(一)“文化堕距”理论认为:“一般情况下,物质的变化总是先于其他的变化”,羊城村也是这样,其文化变迁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迁。但由于外来文化的传播、人口的变迁等影响,其乡土性外膜被一层一层的剥掉,且其文化变迁还呈不断加速趋势。

1、外来文化的传播是文化变迁外在“催化剂”

地处珠江三角洲的羊城,既是首先受到改革机遇的地方,也是首先受到外来文化冲击的地方,各种强势广告、商业大片等,不断向村落输入异质的文化,特别是电视的普及,互联网的快速传播,给予羊城村能够了解外来文化提供了技术条件。这些外来文化给予一直很封闭的村落文化变迁起到了“催化”作用,正如李培林在东南沿海一些发达村落调查时,“经常会碰到一些乡下的精英人士,她们对天下时局、现实机理、发展大势的深刻见识、精辟分析和优雅谈吐,远胜于其在北京各种理论研讨会上听到的发言。”人们就是在这样直接或间接互动中不断的学习、内化、整合,最终形成自己新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2、人口的变迁是文化变迁内在“要素”。

若外来文化的传播是村落文化变迁外在“催化剂”,那么人口结构的变迁是村落文化变迁的内在“要素”。首先是大量外来人口的融入,“大约在1996以后,外商投资建厂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打工者,人口已达上万人。”这些租赁房屋的外来打工者具有各自的文化特质,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在互动中逐渐形成共同的互动行为模式,于是新的文化也就塑造成了。

(二)文化变迁快速的影响

当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变迁的过程中,不仅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功能也发生了变化,直接于个体上的显现就是心里的和行为的变化。从浓厚的乡土性向城市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同样给人们带来了心理上和行为上的变化。羊城村的文化变迁一方面带来的是文化震惊,外来文化给一直生长在乡土文化的人们心里上和思想上很大的压力,安土重迁的文化使他们视迁居是一件很难的问题,特别是不能忍受“提寡妇的门、挖祖宗的坟”最悖人理的罪行。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文化和观念,特别是在经济观念领域,对金钱的追求叹为观止。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为维护共同的价值观,她们走向了内部的团结,甚至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池氏后裔自发联名向政府上书《请求保留“池族墓道”报告》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

三、权力结构变迁的慢速

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中村的权力结构也在发生变迁,一面是村委会权力结构的解体,一面是居委会权力结构的形成,然而这种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相反是缓慢的过程,究其原因,应该是如下几个方面:

1传统权威的影响

既然羊城村还抱有乡土性,那么在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和信用必然是一个人立身之本,人们在处理日常矛盾还是靠“礼制”来调节,费孝通在《乡村中国》从长老制度提到了熟人社会中的传统权威,他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韦伯认为这种权力合法性是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实际上就是有村落中有权威和声望的家族领袖人物组成的能够对内对外把各种利益关系“摆平”的代表。即使组织形式和组织章程的改变,都改变不了羊城村深层的村落权力运作方式和游戏规则。用池支书的话说:“村外千条线,村内一根针”。

2、国家权力末梢的基层“乏力”

传统村落是中国社会长久存在的自治单位,在自治单位里,宗族和家族担负着重要的功能,对上起到缓冲的作用,避免国家政权的直接冲击,对内可以起到调节矛盾、救济抚养等公益性活动。作为国家政权也乐于这样的自治,一是可以达到社会的稳定,二是可以通过这些组织征费、收粮。然而这样的权力也会产生很多的弊端,所以每当政府着力去整治税吏的时候,“内卷化”也会随之而来,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城市化的推进,对羊城村提出了村委会向居委会转变的要求,“2000年,地方政府出台了“‘整治见识计划方案”,要求原村委会及其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由街道委员会替代。然而……羊城村的这种管理形式的转变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变化……其他一切社会事物仍然是有村里负责……因为政府很难,并且也并不急于拿出巨额财政来替代原村委会管理社会事务的公共支出。”所以“村落”变“街道”的体制转变也不了了之。政府靠强力的推行,带来的只是名不副实罢了。

权力结构慢速变迁并不表明其没有任何影响,相反伴随这种结构的缓慢变化,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是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功能错位。村委会包揽了村里的治安巡逻、养老金、村民的医疗补贴等,成了“全能冠军”,而改造后的居委会则要求政企分开,集体经济应当是公司化管理,社会事务有街道管理委员会管理。所以分工明确的街道居委会和实质上全能的“村委会”存在功能错位就难免的了。

其次,结构变化对传统乡村精英权威的挑战。过去的农业社会是一种超稳定结构,老人的生存经验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那些德高望重、又有家族势力的长者容易成为社会地位的较高者,而现代社会里,评价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一些新的要素——创业能力、经营业绩、视野等越来越成为人们看重,如赢得500万元补偿官司的潘老师,原本不在上级推荐的村落领导班子候选人名单中,被村民们联名推荐参加竞选选,结果以高票当选。简言之,尽管深层的血缘、亲缘、宗族等社会关系网络还在村落权力配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向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就是对传统权威挑战的过程。

再次,权力结变迁带来社会分层的多元化。传统社会是一个刚性结构的社会,各种评价标准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官本位”是其主要特征,若依韦伯把权力、荣誉、财富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则个人拥有权力的同时会有荣誉和财富,社会分层结构是“龙生龙、凤生凤”的社会分层结构。而现代社会是一个弹性结构的社会,各个标准的相关性不强,依据不同的标准则会有不同的分层结果。

四、社会关系变迁的原地踏步

羊城村因为“身”融入城市而发生很大变化,但是其“村落单位制”却依然顽强继续,关键还在于其“心不变”,这个“心”就是村落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与之配套的共同价值观。换言之就是社会关系变迁的原地踏步。这种“形”变而“质”不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一)社会变迁变迁原地踏步的原因。

1、对外界剧烈变化的反应

传统社会既是熟人社会又是常态社会,人们按照先前的经验就可以应对一切问题,基本上不需要再社会化,也不会产生文化震惊,他是一个在农业文明孕育下温情脉脉田园诗般的社会。当这一切为城镇化超常推进时,人们面对外界剧烈变化且充满未知的风险就会不知所措,尤其是是市场经济的不稳定,于是她们觉得有维持原有社会关系的必要,在这种社会关系共同体内,大家都是知根知底,或有着血缘的、地缘的关系,彼此有着更强的认同感、安全感,通过这种社会关系共同体能够共同应对外界压力。

2、融资、集资的需要

融资、集资的需要也是这种社会关系稳定的重要原因,因为传统社会关系有着得天独厚的信用,彼此间靠着这种信用、人情关系网络的相互帮助为缺少原始积累的村民们提供了重要的社会资本和货币资本。如有一个做牛仔服装批发生意的村民,干了十几年,从未向银行贷过一分钱,做生意全靠自由资金和向亲戚、朋友临时借,最多时曾借了100多万元。他说,借钱一般由他写张私人借据即可……我对人家心里也是感激的。简言之,维持这种社会关系的稳定也是从中获得资源的重要途径。

(二)社会变迁原地踏步的影响

社会变迁的原地踏步一方面形成了企业化的村落和内部市场,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正功能。同时也维护了村落的稳定、和睦,但是另一面也压抑了个体的个人意识。迪尔凯姆提到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机械团结社会中,个人隐没在集体之中。社会关系变迁的原地踏步是乡土性依然存在的表明,也是机械团结的社会。个人意识是压抑在集体意识之中,如“作会”是一种类似“连坐制”的社团,当个别社团成员出现不当行为时,就会损害每个社团成员的个人利益,这样社团成员就有实施集体惩罚的权力。

结束语

羊城村现象是中国高速城市化的特有现象,是在外力高度挤压之下自我保护应急反映的结果,对城中村的城市化起到了缓冲、过度的作用。由于传统与现代、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市、经济理性与情感价值和国家权力与乡村权力等共同作用下产生了“城中村的堕距”,其影响是深刻的,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李培林的《村落的终结》一书,尽管用名外延和内涵有些出入之嫌,但他看到了城中村结构变化的不同步带来的社会问题。正如黑格尔所言“存在就是合理”的一样,我们也应该是看到其合理的一面,若是发挥其正功能,规避其负功能对我们当前农村城镇化不是很有益吗?

参考书:

[1]杜赞奇(P.Duara).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1994.

[2]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M].欧阳景根译.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

[3]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

作者简介:王鹏飞,男,汉,(1982-05-),安大硕士在读,现为安徽乡村建设研究院研究人员。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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