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袁春红[1]2008年在《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石油危机以后是什么?答案是:水危机。这已是人们的共识。随着世界人口的迅速增加,经济的快速增长,世界出现了水资源短缺,水的供求矛盾将在新的世纪里变得更为突出。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危机给世界政治与经济带来了动荡,水问题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中的首要问题。黄河是中国的第二长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国古老文明的象征。几千年来,黄河流域一直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但是在历史上,黄河在造福中华民族的同时,也给中华民族的发展带来一些严重的灾害,甚至是严重的水危机。进入新的世纪,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挑战,如水资源短缺、严重的断流威胁、洪水灾害和水环境污染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不是非常成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诸多原因中黄河流域管理制度未能适应流域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本文选取了一个不同于以往从水利工程、自然地理、公共管理等领域研究黄河问题的角度,而从法律的视角探讨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文中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黄河流域水资源概况,介绍黄河流域水资源的特点以及水资源管理的情况;第二部分是国外河流水资源管理概况,介绍美国、法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分析了这些国家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特点及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启示;第叁部分是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原因,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式、黄河流域立法、水权保护、水行政执法建设和水资源生态补偿等问题,重点研究分析产生这些缺陷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是完善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对策,在重新设置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行政机构的基础上,构建《黄河法》的立法框架,加强黄河水行政执法建设,并建立和完善黄河水权制度和黄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孙开岗[2]2013年在《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文中指出黄河水资源是山东沿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黄河水资源,离不开科学的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设计。本文对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现状做了剖析,提出立足黄河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研究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大势所趋。在对水资源管理相关概念、理论与制度进行综合阐述的基础上,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对比分析法,着重对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肯定现行制度体系的成效性,指出现行制度体系的局限性,并立足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的落实,提出在现行制度体系之上,构建山东最严格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新设计。新的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设计,立足黄河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有机结合,依托现有水资源管理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成果,有理有据地划定了山东黄河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构建起以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山东最严格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围绕新制度体系的执行与落实,明确提出政府主导、法律保证、经济调节、科技支撑等实现途径,为山东省全面实行最严格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水“瓶颈”问题提供了制度性设计。本文的见解之新,在于明确指出了现行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四大局限性,一是没有体现好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突出了供水管理,忽视了需水管理;叁是不适应转方式、调结构、可持续发展需要;四是配套制度亟需完善。创造性成果在于突破了黄河水资源管理是黄河河务部门一家之职的思维束缚,站位全局,立足长远,设计了一项制度、构建了二元体制、提出了叁个转变、明确了四项措施。“一项制度”就是以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山东最严格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二元体制”就是由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双方组建的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体制。“叁个转变”是力推黄河水资源从开发利用为主向节约保护为主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四项措施”是政府主导、法律保障、市场调节、科技支撑,其中政府主导部分提出了由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山东水行政管理机构联合组建“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调度委员会”的建议;法律保障部分明确了依法治河、依法管水的内容和重点;市场调节部分在研究水权、水价、水市场的基础上构建起了山东黄河一、二、叁级水市场;科技支撑部分从黄河水资源的管理、应用和保护叁个层面,提出了加大监控技术、节水技术和监测技术的推广应用。

姚杰宝[3]2005年在《流域水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实践角度对流域水权制度建设、流域水权配置与交易进行了研究与探索,从理论角度对防治水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 通过对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制度、水权配置制度、水权交易制度与水市场、法律准则和机构体系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得出了一些重要结论。 首次提出并系统研究了流域水权制度,对建立流域水权制度的目标与原则、流域水权制度体系与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习俗在水权分配中的作用。 首次对我国以用水目的为标准确定的初始水权配置优先位序予以重新界定,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初步研究确定了流域初始水权配置优先位序的规则。为实现水权初始配置的公平、环境与效率等目标,提出了采用两步合成法的初始水权配置方案。提出的流域水权配置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为:纵向分级、横向分类。 系统研究了流域水权交易与流域水市场,对临时水权交易下的竞价价格的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在流域水市场中的调控、水权交易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及其解决,尤其是对场内水权交易市场与市场组织方式、流域水权交易所的设立和会员制形式的治理结构等,进行了深入地研究。 对水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创新防治水污染进行了理论分析。通过分析我国水污染的严重性和成因,着重研究了可以有效地防治水污染的模式,即建立排他性的水环境资源的使用权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通过模型对该模式进行了博弈分析。 最后,本文针对黄河流域进行了案例分析。

刘家君[4]2014年在《中国水权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对世界水资源危机和中国水资源紧缺的现实矛盾的概述入手,分析了水资源的利害两重性与稀缺性等基本特性,继而引出水资源及其权属管理的论题。文章概述了国内外关于水权制度的研究情况,总结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理论和水权制度,研究分析了国外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及水价体系的构建,剖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现状,并对中国水权初始分配与再分配即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对国内外水权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与基本思路。在水权基本理论研究分析方面,基于用水库兹涅茨曲线和用水经济增长弹性规律对中国水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基于公共物品理论对水资源特性进行了分析,基于现代产权理论对水权的内涵和特性进行了分析,为水权制度研究分析打下了基础。在国外水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总结分析方面,着重从初始水权的界定和使用权获取的角度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制度,剖析了国外水权交易与水市场建设,研究了国外水价体系,总结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重点总结了可供中国借鉴的叁个方面的经验,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探索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建立健全水法规,其中对美国、法国、以色列、墨西哥等一些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分别进行了总结;思考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经验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叁点启示,即因时因地制宜是建立切合实际的水权制度的首要理念,明晰水权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根本措施,水权交易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在中国水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总结分析方面,阐述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概况,分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水权交易和水价实践,剖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和水权交易方面的典型案例,总结分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中国水权分配与交易的实证研究方面,以湖北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为典型案例,对水权初始分配中的水价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的对策建议;对跨区域水权交易案例南水北调的水权与水市场进行了分析,并采用基于水资源生产函数的水资源贡献度和水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定量分析了南水北调前后水资源对郑州市区域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对跨行业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农业水权向工业水权转让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以武汉市为例,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武汉市被转让挤占的农业水权及其补偿额度进行了测算。在建立和完善中国水权制度的对策研究方面,借鉴国外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水资源配置的均衡分析,提出了水资源配置的制度优化方案,即把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民主协商、水市场调节和用水户参与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和运行管理模式,同时从宏观角度分析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优化政府管制的重要途径,提出应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区域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提出了水权初始分配必须坚持的原则、水权初始分配体系建设及关键环节;叁是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体系,剖析了水权交易的动因及效应,分析了可交易水权,提出了水市场建设思路;四是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分析了水价的科学内涵和影响水价形成的关键因子,提出了水价体系构建建议;五是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重点是明确界定水权概念,建立水权界定和交易法规体系,尝试建立水资源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等。

唐伟群[5]2004年在《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石油危机以后是什么?答案是:水危机。这已是人们的共识。 随着世界人口的迅速增加,经济的快速增长,世界出现了水资源短缺,水的供求矛盾将在新的世纪里变得更为突出。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危机给世界政治与经济带来了动荡,水问题是可持续发展中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西北和华北正遭受着缺水的困扰。而作为中华民族摇篮之一的黄河,近年间常有断流之虞。显然,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当务之急。带着这个问题开始了本课题的研究工作。 本文是一篇有关水资源管理制度分析的论文,论文的主题是探讨黄河流域管理制度创新思路和制度安排。文中首先引入了世界水资源短缺的状况,进而针对中国黄河水资源短缺问题进行了分析。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五十多年来,黄河流域管理不能算为成功,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的境况令人堪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诸多原因中黄河流域管理制度未能适应流域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黄河流域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起初的任务是为了防洪、开发黄河水资源,忽视了流域管理的其他方面,因此形成了今日的黄河问题。黄河问题在公众眼里一般总认为是黄河断流或水资源短缺,而比这些问题更为要紧的是黄河下游河道的淤积,即黄河下游的环境问题。20世纪90年代黄河断流更加频繁与严重化引起了公众对黄河问题的关注,国务院通过水量统一调度解决。而如今一般公众对黄河下游的环境问题尚了解的并不多,这个问题是涉及整个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现在还不认识,不采取果断措施着手解决而任其发展那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个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黄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洪水对下游的威胁、下游河道淤积、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水资源短缺。五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每一方面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实施全流域的管理,而目前黄河流域管理体制不具备这些能力,如1999年为了解决黄河断流问题,是由国务院授权流域机构才得以实施黄河水量调度。而面对着黄河流域的诸多问题,流域机构的职能已不相适应。一句话,即流域管理制度的需求与供给失衡。实质上流域机构行使的不是流域管理,而是以水行政管理代替流域管理。成功的流域管理包括水行政管理,但这仅仅是

雷玉桃[6]2004年在《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命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旅游服务业的蓬勃兴起,对水质、水环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对水资源进行高效的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水资源是以流域为单元的自然特性,本研究着眼于“流域水资源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用系统论的思想来研究流域水资源的管理问题,提出了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制度构想。 本研究试图运用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博弈论等相关理论解析目前严重的水资源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用经济学原理对目前水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剖析,探寻以流域为单位管理水资源的对策。本研究从我国流域水资源的产权管理、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环境管理等角度详细分析了存在的制度障碍,构建了相应的制度框架,以期达到流域水资源的高效管理,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研究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本研究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研究动态进行了评述,提出了“以流域为单位统一管理水资源”这一基本命题。 第二部分:第二章。主要对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外部性理论、制度经济理论、产权经济理论、水价理论等理论进行了阐述,为后续研究打下理论基础。 第叁部分:第叁章、第四章。这一部分是对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国内外现状的分析。首先陈述了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历史演变与现状,接着分析了法国、英国、加拿大、埃及等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以及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意大利波河流域和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河流域等典型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状况,为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提供了经验借鉴。 第四部分: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该部分是本研究的主体,分别从流域水资源的产权管理、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环境管理等角度分析了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制度障碍,提出了我国流域两阶段水权配置模式,分析了流域水权交易的内在动力和水价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杠杆作用,以及流域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第五部分:第九章。这一部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黄河流域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从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与诱因出发,提出了构建新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构想。 第六部分:第十章。针对本研究中分析的制度障碍,提出了创建新型的流域水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流城水资派苦理侧度研究资源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在研究方法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自由状态、市场机制以及政府管制下流域水环境污染与保护的博弈格局。第二,更为合理和系统地构建了我国流域水资源市场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运作模式和组织体系。第叁,对比分析了水资源行政管制分配、用水户参与分配以及市场交易分配模式的优缺点及其适应范围,构建了我国流域两阶段水权配置模式。第四,比较分析了优先权制与比例分享制的经济效率,构建了我国流域水权初始分配中的优先制度。第五,采用经济学方法剖析了流域水权交易的内在动力,提出了该内在驱动力是来源于用水的边际效益,以及水权交易的市场潜在效益与交易成本是决定水资源重新分配的关键。

张格铖[7]2005年在《水权理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水权理论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研究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水利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实现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必由之路。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制度对短缺资源的配置具有决定性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解决水资源短缺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建立完善的水权交易市场,将水资源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以价格来真实反映水的供求关系,从而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本文针对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异常突出的现状,在学习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和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论文研究了水权、水权制度以及水资源价值,重点研究了水权理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与影响,同时论文选择水资源稀缺比较严重的黄河流域进行初步分析。对黄河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提出了建立取水权体系的目标及基本架构。对黄河基本水权和丰余水权的确定进行了研究。

王俊燕[8]2017年在《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参与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过去的30多年,我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较快的经济体之一,并在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高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由于绝大多的贫困人口生活在自然资源匮乏、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社区、小流域和流域生态功能区,使资源环境压力和资源权属、生计、贫困等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不仅拉大了地区之间收入水平差距,而且导致了不同群体在资源分配、社会参与和利益表达上的不平衡。制度性的障碍是流域内社区和农户不能参与资源管理决策的主要因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将研究关注点放在了流域资源和生态管理中农村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环境和支撑制度运转的机制、存在障碍和可能的参与路径方面。研究首先梳理评价了我国过去和当前流域管理的范式及存在问题;剖析了当前的制度环境下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障碍(资源产权和法律法规),制度障碍的具体体现和影响贯穿于第四、五章的实证调查和案例分析中;通过实证调查呈现了在现有流域管理体制下的社区和农户的参与现状、存在问题和进行了原因分析;在利益界面的视角下,以漳河流域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为例,对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可能性进行分析;以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了社区和农P在小流域资源管理"利益冲突典型事件"的参与行为特点、与小流域资源管理其他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以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了"中国小流域管理项目"的参与机制以及现有制度环境对参与机制的制约。在此基础上,为建立包括社区和农户及其利益代表在内的多利益群体参与的流域管理机制提出构想。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制度环境分析发现,我国现有的产权制度、法律法规,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限制社区和农户参与流域管理制度性障碍。社区和农户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和小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分别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研究具体得出如下结论:(1)产权制度。在流域现有的产权制度安排下,社区和农户的产权主体地位不清晰,权利界定不完整,国家所有权对集体所有权的强势和控制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相配置的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的惯性越位和对农村集体和农民用益物权的挤压。(2)法律法规框架。在现有的流域资源法律法规框架下,表现为行政权的强势与社区和农户资源物权的弱势。在社区和农户缺乏参与机制的条件下,政府行使的资源使用和保护的公权力对小流域内社区和农户资源使用权利造成过度限制,使资源使用者难以获得合理的补偿。研究还发现,现有流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不同用水者的取水权、用水的优先顺序和补偿等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农户和社区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3)流域管理体制。现行的流域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设置上,难以充分保障社区和农户的利益;在权力配置结构上,表现为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和职能交叉重迭,缺乏包括社区和农户在内的多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流域管理协商机制,排斥了他们在流域资源管理中的参与。(4)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实证研究。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以流域资源管理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为例发现,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限,参与程度相对最低。在流域资源管理现有参与中,公众缺乏组织化的利益表达主体和有效的参与渠道;流域政策制定过程中以政府和专家决策为主导;公众参与形式单一和公众参与结果反馈不完善等问题。我国流域资源管理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不同层次的资源使用者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微妙的利益界面。以漳河流域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为例,以利益界面为分析视角,分析社区和农户参与的可能性。总体而言,农村社区和农民的利益被各方忽视。需要在社区和小流域层面建立相应的民主机制,给予社区和农户参与社区和小流域公共资源管理、使用和分配的权利,使博弈双方通过谈判的方式合作解决争端。建立流域区域内、小流域内的社区和农户参与是解决流域跨行政区外部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还需要建立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博弈机制,确保各级政府都能够从流域的公共利益出发行使公权力。在社区和农户参与条件下,流域不同区位间利益主体间的磋商谈判机制,是克服"外部性"矛盾冲突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实现上述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建立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参与式治理机制。尤其是代表流域周边民众和公共利益的组织参与流域资源管理的决策过程,在利益博弈中确保社区利益的最优化。(5)案例分析。从社区和农户在小流域的资源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典型事件分析得出,产权制度不明确影响了对受影响社区和农户水土资源的补偿,案例呈现的是对农户的自然资源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基层缺乏有效的民主参与机制,使农民有效地参与到社区集体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中。案例中社区和农户在资源使用和管理中的参与方式更多以各种抗争和冲突的群体事件呈现出来。在这些事件中,案例中涉及的那些社区组织,在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博弈中,并没有在帮助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的规划和分配、表达和争取自身的利益诉求发挥积极作用。社区和社区内的农户参与也缺乏外部社会力量的支持。农民参与的程序性权利的缺失。农民参与的渠道还十分缺乏,基本上仅限于行政村这一基层社区。对于对于更高层次的参与,很多时候采取上访或者群体抗争的方式。类似的事件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各级政府并没有制度化的公共协商机制和程序规则,应有法律性或者政策性的制度化参与规定,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参与渠道。从"中国小流域管理项目"的个案分析得出,该项目以"项目为载体",为社区和农户提供了一个利益博弈机制和平台,展示了农户和社区代表在社区、小流域管理中的参与。但是,以"项目为载体"搭建的社区和农户参与存在制度困境,现有制度安排对项目参与的运行存在制约。从社区和农户的角度而言,外部发展资源自上而下的输入,决定了项目资源的争取和使用过程,嵌套在现有的流域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内。在从社区和小流域的资源管理进阶到高层次的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缺乏相应的组织实体或者机制实现与国家高层政府的互动和沟通。因此,需要构建一个良性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包括社区和农户利益代表在内的流域管理协商机制。总之,根据制度分析、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发现,本文对社区和农户制度化参与进行了制度设计。社区和农户制度化参与流域管理的整个制度设计构想包括制度建构、机制设计、启动条件和动力机制。在参与的机制设计方面,根据流域管理公共事务的空间范围,分别从流域层面、中小流域层面、社区层面这叁个层次,从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参与程序、参与渠道和工具进行了系统的设计。按照辅助原则由低到高逐步推行,并据此选择最应当承担该项责任的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来执行和处理对应于不同流域尺度的事务。

李浩[9]2012年在《水权转换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权转换是在水资源严重稀缺和水权制度改革的双重背景下,应用水权理论对缺水地区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新实践,它的顺利实施能有效促进农业节水,有助于解决工业发展中的水资源短缺难题,有利于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水权转换在黄河流域等地区的初步探索虽然已经产生了良好的效益,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不形成稳定的市场机制,将不利于水权转换的推广应用和水资源问题的解决。本文以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理论为指导,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具体研究了水权转换市场产生与发展的背景、水权转换市场理论基础、水权转换市场建设、水权转换市场管理以及黄河水权转换市场建设完善与管理优化。论文的撰写沿着两条逻辑主线展开:一是以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理论为指导,具体分析水权转换市场作为我国两级叁类水权市场体系中的一种形式的特殊性,设计了符合水权转换市场特殊性的市场架构;归纳了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微观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二是以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为指导,具体分析了水权转换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以降低水权转换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为目标,设计水权转换市场的核心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优化水权转换市场的管理,从而使这一市场设计能有效运转。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水权转换相关概念:水权转换是指在水权总量固定、初始水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新增水权需求者投资建设(改造)节水工程,减少水资源在输送和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并向固有水权持有者购买节余水权的市场行为。广义上讲水权转换市场是水权转换过程中各种关系的总和。狭义的水权转换市场是指水权转换发生的场所。(2)水权转换市场的特殊性:水权转换市场具有工程依赖性和交易方向性,即在两级叁类水权市场体系中,以来节水工程将节余水权在两部门之间进行转换交易。(3)水权转换市场的建设:以降低交易费用为目标,建设水权转换所为核心组织载体,配套建设水权转换市场文化、法制和技术体系,从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4)水权转换市场的管理:以水权转换市场的特殊性为基础,进行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综合运用价格杠杆、水权储备、公开市场业务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微观管理依托水权转换所得内部机构设置,吸纳普通用水户和用水者协会进行民主管理。(5)黄河水权转换市场的建设完善与管理优化:黄河水权转换的初步探索证明了水权转换这一市场行为可以有效调节稀缺水资源在工农业两部门之间的分配,黄河水权转换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是以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最终目的的。建设完善黄河水权转换所和外围法律、文化、技术体系和优化黄河水权转换市场宏观与微观管理将促进黄河水权转换市场的健康发展。

刘敏[10]2016年在《“准市场”与区域水资源问题治理——内蒙古清水区水权转换的社会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准市场"机制的影响下引进水权与水市场制度来改革原有的政府主导的水资源配置绩效成为西部民族地区水资源问题治理的主要策略。通过农业节水和水权转换,地方政府将稀缺的水资源从农业配置到工业领域,从而实现工业落户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工业发展与水资源市场价值的提高,工业反哺农业推动了农民转产增收,并形成了农业节水自我强化的正反馈过程。基于"准市场"机制,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农业灌溉用水的水权转换发展出一种"以水生财、以财治水"的区域水资源问题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律问题研究[D]. 袁春红. 昆明理工大学. 2008

[2]. 山东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D]. 孙开岗. 山东师范大学. 2013

[3]. 流域水权制度研究[D]. 姚杰宝. 河海大学. 2005

[4]. 中国水权制度研究[D]. 刘家君. 武汉大学. 2014

[5]. 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D]. 唐伟群. 武汉大学. 2004

[6]. 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D]. 雷玉桃. 华中农业大学. 2004

[7]. 水权理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研究[D]. 张格铖. 河海大学. 2005

[8]. 流域管理中社区和农户参与机制研究[D]. 王俊燕. 中国农业大学. 2017

[9]. 水权转换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研究[D]. 李浩. 山东农业大学. 2012

[10]. “准市场”与区域水资源问题治理——内蒙古清水区水权转换的社会学分析[J]. 刘敏. 农业经济问题.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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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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