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死亡法医鉴定要点分析

溺水死亡法医鉴定要点分析

(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福建永安366000)

【摘要】溺水死亡是法医鉴定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在基层法医鉴定工作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中南沿海地区,溺水死亡的现象更为常见。所以,做好法医学检验鉴定对于溺水死亡的防范和鉴定都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多年来对于溺水死亡的法医鉴定积累的一些经验,本文对溺水死亡法医鉴定要点进行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溺水死亡;法医学;鉴定

[中图分类号]R2[文献标号]A[文章编号]2095-7165(2018)24-0315-01

前言

溺水死亡俗称淹死,是指因为吸入大量液体进入呼吸道和肺泡,影响了呼吸道和肺泡进行气体交换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在泥水死亡现象中,有淡水溺死者和海水溺死者,淡水溺死者是吸收大量的水进入血液,稀释了血液,增加了血容量和心脏负担,出现肺水肿伴随心率不规则现象,最终导致心力衰竭死亡。在海水中的溺死者是由于较高的渗透压,海水不但不会进入血液,反而从肺泡壁的毛细血管中吸收水分,造成肺水肿,血液出现一定的浓缩现象,导致血液粘稠度增高,最终因为心力和呼吸衰竭而死亡。溺水死亡在非故意伤害死亡率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在溺水死亡者中多以儿童、男性以及接触水机会比较堵的人容易发生,所以,溺水死亡在法医学尸检中是比较常见的。在溺水死亡中,大部分为意外溺水,但也不能排除自杀或者他杀的可能性,故只有全面细致的进行法医学鉴定,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对溺水死亡的现场勘查

在对溺死者进行尸检之前,要对对溺水死亡现场进行仔细全面的搜索,现场勘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这个过程当中,法医首先需要进行基本的勘查来对溺水死亡者的性别以及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确定,然后对溺水死亡者的现场进行搜索,对现场附近的建筑物等都要进行勘查和了解,还要对可疑物品进行收集,包括死者的衣物、鞋袜等其它随身可能携带的物品,这对于确定死者身份信息以及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法医也需要也需要对溺水死亡者现场水的流向以及水深等进行勘查,以便确定溺水死亡者是否出现漂移等情况。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有局部浸水尸体的溺水死亡现象,这类死亡方式一般也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疾病发作、醉酒、吸毒、触电等原因,可能导致意外溺水死亡,当然,这也并不是绝对说就一定是意外溺水,所以,法医除了在溺死者尸体上寻找诱因以外,还要注意现场是否有无打斗痕迹、溺水死亡者的窒息过程以及死亡时间长短多方面因素相结合进行鉴定。当然,也会遇到个别案例,例如,当法医通过对溺水死亡者的尸体进行鉴定时,没有十足的把握或者没有可以明确判断尸体为溺水死亡的证据时,法医则可以从案情调查为主进行解决,通过尸检结果以及现场案情来得出全面系统的鉴定报告。

2、对溺水死亡者检验

2.1尸表检验

新鲜溺死尸体的一个溺死表象就是在口鼻会有大量的气泡出现。如果人在活着的状态下坠入水中,溺液会进入呼吸道,冷水刺激呼吸道黏膜会分泌大量的粘液,分泌的粘液与溺液以及空气在呼吸运动的作用下产生大量的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而且这种泡沫不易消失,抹去之后还会再次溢出,压迫尸体的胸腹部或者翻动尸体会溢出更多的泡沫,这是一种生活反应,是判断溺死较为准确的征象之一,对确认溺死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也仅是针对溺死时间较短情况,对于溺死时间较长或者是死后抛入水中的情况来说,在尸体的口鼻周围是很少出现细小而均匀的泡沫的,这时可通过死者手中是否抓有水草、泥沙等异物,如果死者手中抓有水草或者泥沙或者其它异物,这也可以说明,死者在进入水中的时候还活着,并曾进行过挣扎,这也可以作为生前溺水的证据之一。另外,溺水时间较长如若尸体腐败,也会有一些典型的特征。首先,尸体长期在水中浸泡,加之自溶腐败的作用,死者的手足皮肤的表皮会与真皮层脱离,指(趾)甲脱落,随后会出现全身皮肤脱落的现象,这对于判定死亡时间具有一定的价值。其次,尸体在水中长期浸泡会不断的产生腐败气体,过后,如果一旦离开水,会加剧腐败速度,如果尸检不及时的话,会由于尸体征象受到破坏而影响鉴定结果。

2.2溺水死亡的尸体检验

因为会受外界因素以及个体的影响,鉴定溺水死亡不能单靠尸表检查,还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检验。

2.2.1身体损伤

溺水死亡后,在对尸体进行打捞过程中或者由于江河湖海等水流的冲击作用,经常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身体上的损伤,虽如此,但一般只属于人体表皮的擦伤,边缘不是很整齐。另外,溺水死亡者溺水前多数会在水中进行剧烈挣扎,会导致身体骨骼收缩和痉挛,容易造成缔肌组织间的血管断裂出血,所以,在部分尸检过程中,法医也会发现溺死者颈部肌肉出血的现象。

2.2.2内脏器官有浮游生物

溺死者在溺水过程中肺泡中会吸入大量溺液,然后通过体内循环分布到全身,导致溺死者的内脏器官中会出现浮游生物,这些浮游生物主要是指在水中生活的一些微小的动物和植物,所以,法医在对溺死者尸检鉴定过程中,会发现溺死者的内脏器官中有浮游生物的出现。

2.2.3溺死者血清中氯离子与钾离子的浓度变化

溺水死亡现象在海水与淡水中都有可能发生,由于海水与淡水中氯离子浓度的不同,这就会造成溺死者左右心血液中氯离子浓度的不同,可以将溺死者血清中氯离子浓度的变化作为溺死者鉴定标准之一。此外,溺死者在溺水过程中,会吸入大量液体进入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甚至肺泡当中,造成溺水者呼吸道堵塞,死者机体内严重缺氧并存在大量的二氧化碳,导致溺死者急性呼吸性酸中毒,而后碳酸解离为氢离子和碳酸氢根,氢离子与细胞中的钾离子进行交换,导致血液中的酸碱度发生变化,溺死者体内血浆中钾离子浓度增高,也可以作为衡量溺死的一个标准。

3、溺死尸体检验技术

鉴定尸体是否为溺水死亡的重要检验方法之一是硅藻检验技术,这种技术主要是通过检出尸体内脏器官中的硅藻,并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当人发生溺水时,吸入的溺液中的硅藻会突破肺泡,进入人体血液中进行循环,随着血液循环分布到大脑和哥哥器脏中,所以,现今的硅藻检验技术主要是鉴定溺死者的体内是否含有硅藻,并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如果硅藻检验技术的分析鉴定结果为阳性,并且硅藻种类与尸体打捞地点的水样保持一致,则可以确定为溺水死亡。但是,如果只是从溺死者尸体的肺中检出少量的硅藻,则不能确定为溺水死亡。硅藻检验技术是一种简单易行、稳定可靠的鉴定方法,在技术操作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对于判定死者是否为溺水死亡还是比较准确的。

4、结语

总体来说,溺水死亡的法医学鉴定时一项常见且难度较高的鉴定之一,尤其是对高度腐败的溺死尸体,所以,在实际工作当中就需要我们法医工作者认真、全面、细致的做好鉴定工作,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结合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这样才能保障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参考文献:

[1]马开军,李棨.上海地区水域中硅藻的基本分布调查[J].鉴定实践,2012:83.

[2]赵子琴.法医病理学(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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