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思考丁仕礼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思考丁仕礼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重庆401420

摘要: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八小时内被置于阳光之下,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可能是空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至关重要,是构建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重要环节和必要补充,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是新形势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彻底消灭监督盲区,最大程度地关心和爱护干部,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高度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1.提高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重要措施

在新形势下,个别领导干部置党性原则于不顾,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严重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说,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密切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对端正党风,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

2.全面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

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任何一个人都有其“两面性”,领导干部在单位的表现往往无可挑剔,而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却常常是干部人品道德的真实体现。如果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其灰暗的另一面就会凸显。所以说,选拔任用干部不仅要对干部在工作岗位的表现进行考察,更要对其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的表现进行延伸考察,从细微处了解评价干部。

3.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障

“八小时以内”重在考其“能”和“绩”,“八小时以外”则重在察其“德”和“廉”。在全方位的监督和考察中,那些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八小时以内”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又一个样的“两面人”在这种考察中必然会露馅,这样使我们能更加准确的判断干部的整体表现,也为选准人、用好人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1.着力解决“监督谁”、“监督什么”的问题

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加上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做到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及时有效监督,要抓住了三个重点环节,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一是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比如: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二是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违纪行为的发生时间,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其发生地也多半是在领导干部的家中。因此,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比如: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

2.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

聘请一定数量的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社区干部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现实表现。对聘请的义务监督员集中进行培训,重点宣传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大家明白,接受群众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充分体现。还可以制定《义务监督员职责及监督内容》,让监督员熟记在心,认真履行。监督员按照确定的监督内容,对领导干部在社区中的生活、服务社区建设等情况,进行积极主动地监督,确保不留“死角”,掌握真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3.着力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现行干部监督工作在方法上的拓展和延伸,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干部社区表现档案。通过社区党组织和义务监督员的定期反馈,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社区的人际交往、个人生活、家庭观念、经济收支、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记入档案,统一管理,分类处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品德的重要依据。二是统一印制《领导干部社区情况联系卡》。这是社区党组织与组织部门之间联系通报干部表现情况的主要渠道,把被监督人的基本情况、监督内容、举报电话填入联系卡,便于监督员监督和汇报,真正实现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有人管、有人问。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情况,畅通监督信息渠道。听取社区群众对领导干部在社区表现的反映,搜集和掌握对领导干部举报的线索,使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始终处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构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体系

1.强化组织监督

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纳入到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的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通过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量化考核的方法,在《领导干部社区情况联系卡》中增加了综合评价栏目,评价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了解五个档次。通过日常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在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起到了提醒和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

2.健全监督渠道

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立体的监督网络,对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多渠道监督。一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在聘请义务监督员的基础上,设置了监督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增强了群众的监督意识,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三是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关于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的报道,特别是对媒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高度重视,迅速调查了解,问题属实的,及时纠正,严肃追究责任。

3.完善配套制度

通过完善一系列的配套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监督信息员的职责,增强监督的自觉性,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信访、计生、综治、人大、公安、检法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定期通报案例、沟通信息。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谈心活动本着平等互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坦诚沟通,促膝交心。主要采取了分级谈话制度。即书记负责各部门一把手的谈话,组织部长负责与部门副职领导谈话,干部科同志与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谈话。要求谈话对象通报自己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消除误解、激发热情,提出建议、表达心声。三是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对那些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及掌握人、财、物等重要权利的领导干部,通过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使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够阳光操作,使权利运行有序,减少八小时之外的暗箱操作。在议事内容上,突出细化到位、量化准确的原则。结合实际,逐条细化、逐项量化、逐步深化,使议事内容更加明确具体,便于科学准确地进行决策。在议事程序上,突出严密规范、运行有序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提出议案、议题论证、会议表决等关键环节,都做出了更加严格和明确的规定,使议事程序更加严密规范,保证了程序对决策的服务质量。

作者简介:

丁仕礼(1962-),男,重庆綦江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副处级干部,研究方向:公务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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