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性论文_陶秋林

导读:本文包含了犯罪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机会,表现型,量表,性犯罪,媒体,受贿罪,被害人。

犯罪性论文文献综述

陶秋林[1](2018)在《犯罪性中止行为处理路径新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行为人实施了实行行为之后,出于自动性实施的中止行为自身符合了犯罪构成要件,即为犯罪性中止行为。犯罪性中止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同时又造成了新的法益损害,正是由于其同时具备的有益性和损害性,导致了该行为定性与处理的困难。当犯罪性中止行为造成的损害是有效中止实行行为侵害结果发生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并且符合紧急避险条件时,可以认定为避险行为排除违法性。期待可能性理论不能适用于犯罪行中止案件,除此之外,其他情形应当按照所构成的相应犯罪定罪量刑。(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赵思琪[2](2016)在《浅析犯罪性新闻中媒体失范的成因与规范举措》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转型发展的社会态势中,媒介机关应起到稳定社会、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用,特别是在公众重点关注的犯罪性新闻报道中,媒体更应谨慎自律,积极在负面的新闻事件中寻求正面的社会效应。(本文来源于《新闻研究导刊》期刊2016年21期)

张兵兵[3](2015)在《对犯罪性新闻报道的框架性研究——以《北京晚报》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晚报类的犯罪性新闻报道,多年来历经发展已逐渐成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无论从版式上还是报道的内容上,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变化。整体上看,我国晚报中的犯罪性新闻报道架构相似,涉及事件的深度、广度都比刚刚兴起时要丰富很多,其版面占比也扩大了很多,案件类型由单一走向复杂、由简单走向精深,整体呈良性发展态势。整体特色体现在:法制新闻报道的版面占比很大,刑事案件占整个法制报道案件量的比例逐步上升;报道所使用的描述手法也与时代接轨,改变了过去一成不变的叙述方式,形成了多样性的风格。(本文来源于《新闻战线》期刊2015年20期)

宋胜尊,陈宥辛,傅小兰[4](2014)在《犯罪性水平指数与敌意和攻击性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探究犯罪性水平指数(Criminality Level Index,CLI;Reckless,1963)、敌意、攻击性的个体差异以及相关性。首先,以大学生为被试考察了犯罪性水平指数、敌意量表(Hostility Scale,HOS;Blackburn,1974)、攻击量表(Aggression Scale,AS;Blackburn,1974)的重测信度(间隔1个星期,n=94),结果表明:CLI重测的Pearson相关系数r=.77,p<0.01;敌意量表重测的Pearson相关系数r=.74,p<0.01;攻击量表重测的Pearson相关系数r=.73,p<0.01。然后,使用上述叁个量表对256名大二学生施测,检验CLI与敌意量表、攻击量表的相关性,结果表明:CLI与敌意量表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r=.416,p<0.01;CLI与攻击量表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r=.255,p<0.01。最后,基于大学生在攻击量表(M=12.91,SD=4.06)和敌意量表上(M=9.39,SD=4.07)的得分,以大于平均值加一个标准差和减去一个标准差,分为攻击性高分组(高于16.97)和低分组(低于8.84),以及敌意高分组(高于13.46)和低分组(低于5.32),再对高低分组的学生在CLI上的得分进行差异检验,结果表明:敌意高低分组的CLI的分数存在显着差异,F(71,1)=30.723,p<0.01;攻击高低分组的CLI分数存在显着差异,F(80,1)=11.829,p<0.01。上述结果提示,CLI与敌意分数和攻击分数有着显着相关,犯罪性水平指数也许是一个较好的预测敌意态度和攻击行为的指标,有待进一步考察。此外,在未来研究中,拟比较大学生与其他文化程度的人群以及罪犯人群在犯罪性水平指数、敌意和攻击性上的差异,进一步考察犯罪性水平指数与敌意和攻击性的关系。(本文来源于《第十七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期刊2014-10-10)

周丹露[5](2014)在《论被害人承诺排除犯罪性的条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害人承诺,是指被害人对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表示承诺。被害人承诺在刑法上承担着重要的意义,可以影响量刑,甚至可以影响定罪,阻却行为的违法性。目前各国刑法理论界普遍认可其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但是在立法实践中,除了少数国家明确将被害人承诺写入刑法外,大部分国家包括我国,并没有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学术界也是将其作为超法规事由进行研究和探讨。(本文来源于《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3期)

张薇薇[6](2014)在《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证明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排除犯罪性事由在犯罪论中的体系地位不同,使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公诉事实的范围存在明显差异;而两大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却十分相似,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证明责任原则上都由控方承担,被告人只承担主张责任或提出证据的责任。这种趋势的出现具有深层次的原因,随着规范罪责理论和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刑事诉讼逐步从私法残余中摆脱,形成了契合自身特色的证明制度。相似的分配方案既能适用于德日叁阶层体系、英美两阶层体系,也就能适用于中国的犯罪构成体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犯罪论体系的选择没有必然关联,中国对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证明责任分配也应当建立在两大法系的共识之上,并进一步细化程序规则。(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4年08期)

荣晓红[7](2014)在《略论机会犯罪人格与机会犯罪性——兼谈机会犯罪刑事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机会犯罪是与惯犯、累犯相对应的犯罪学范畴,它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它包括初犯(偶犯)、除累犯以外的再犯。随着刑事法学研究由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转变,以机会犯罪人格、机会犯罪性为路径研究机会犯罪刑事政策比从机会犯罪行为本身研究机会犯罪刑事政策视野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更有说服力、更能促进犯罪的有效预防。(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4年06期)

刘金瑞[8](2013)在《论弗里德曼视角下的犯罪、性与个人选择——兼议中国语境下的“非法同居”及其立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弗里德曼在《选择的共和国》一书主要关注"现代西方法律与权威的特征"①,"个人选择"是其法律文化的核心概念,他指出"新型法律文化的核心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赋予了个人选择的观念以至上的地位"②,进而大笔勾勒出"选择的共和国"。然而,选择的共和国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并不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完成好塑造一个有意义的自我这一任务,"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精心设计出一条能带给个人满足和生命中美好事物的人生道路,"③失败的选择带来了极度不满并导致了社会的病态和犯罪,但对某些诸如无受害人之犯罪(victimless crime)控制手段的演变仍然体现了以个人选择为(本文来源于《清华法治论衡》期刊2013年03期)

荣晓红[9](2013)在《浅论犯罪性的变化性与犯罪化的阶段性——兼谈我国自然人一般受贿罪刑事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自然人一般受贿罪屡禁不止、多发易发、数额巨大,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司法机关处理有明显轻缓化表现,这些情况促使人们对行为的犯罪性和犯罪化问题进行深入而又现实的思考,从而揭示出犯罪性具有变化性、犯罪化具有阶段性这一相对应的刑事政策学命题,为我们预防和遏制自然人一般受贿罪提供积极的指导。(本文来源于《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4期)

刘海燕[10](2013)在《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一]刑满释放人员郑鲁在出狱后,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于2011年9月将盱眙县桂五镇居民王成献等7人杀死,其中1名妇女还怀有双胞胎。[案例二]2006年7月,陕西籍男子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杀死10人,其中1名被害人的双眼被割,心、肺被掏出。[案例叁]2009年11月26日晚,北京市大兴区发(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3年04期)

犯罪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当今转型发展的社会态势中,媒介机关应起到稳定社会、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用,特别是在公众重点关注的犯罪性新闻报道中,媒体更应谨慎自律,积极在负面的新闻事件中寻求正面的社会效应。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犯罪性论文参考文献

[1].陶秋林.犯罪性中止行为处理路径新探[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8

[2].赵思琪.浅析犯罪性新闻中媒体失范的成因与规范举措[J].新闻研究导刊.2016

[3].张兵兵.对犯罪性新闻报道的框架性研究——以《北京晚报》为例[J].新闻战线.2015

[4].宋胜尊,陈宥辛,傅小兰.犯罪性水平指数与敌意和攻击性的关系[C].第十七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2014

[5].周丹露.论被害人承诺排除犯罪性的条件分析[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

[6].张薇薇.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证明责任研究[J].政治与法律.2014

[7].荣晓红.略论机会犯罪人格与机会犯罪性——兼谈机会犯罪刑事政策[J].人民检察.2014

[8].刘金瑞.论弗里德曼视角下的犯罪、性与个人选择——兼议中国语境下的“非法同居”及其立法规制[J].清华法治论衡.2013

[9].荣晓红.浅论犯罪性的变化性与犯罪化的阶段性——兼谈我国自然人一般受贿罪刑事政策[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10].刘海燕.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J].中国检察官.2013

论文知识图

长春市犯罪总量及重心变化图长春市总犯罪率变化图长春市2001年暴力犯罪分布图长春市2008年暴力犯罪分布图年长春市财产犯罪率区位商分布图年长春市财产犯罪率立体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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