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法论文_蔚罗蓝

导读:本文包含了船员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船员,劳动合同,所有人,海员,丝绸之路,劳动法,适用范围。

船员法论文文献综述

蔚罗蓝[1](2018)在《中印度船员法律保障问题比较之研究——兼论中国《船员法》立法必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市场对高质量船员的大量需求。然而,在实践中,中国船员在世界船员市场中的占有率并不显着,同时因为缺乏充分的保障制度,他们在职业发展中面临许多待遇问题。与之相比,印度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福利制度来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以印度为例,通过研究印度船员社保福利与人身损害赔偿两方面的法律规定,探究其中优缺点,最后,根据我国的发展状况,提出对建立完善地船员保障制度的可行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3期)

韩冬[2](2015)在《论我国船员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的船员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叁章的规定为主体,以《船员条例》《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法律构成。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船员法,对现今船员法的修改尤为重要。基本原则和思路是法律的修改先行,我国船员法修改应坚持中改与小改相结合,协调统一处理好船员法与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关系,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同时借鉴国外和地区的船员法的先进经验。(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梁士斌[3](2014)在《我国逾57万海员权益亟待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今年7月11日是我国第10个航海日。作为我国涉海领域唯一的国家法定节日,航海日自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对弘扬郑和精神、传承航海文化、提升全民航海与海洋意识、促进睦邻友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航运国家之一(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4-07-12)

张爱丽[4](2009)在《外国船员法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世界上如果没有船员,将有一半的人挨饿,将有一半的人受冻!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船员对世界的伟大贡献,因此必须保障船员的权益,促进航运业的健康繁荣发展。为此世界上各航运国家都十分重视船员立法。2006年国家海事劳工公约是保护船员权益最高标准的国际公约。美国、菲律宾、韩国、日本等航运发达的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船员法,船员法的内容和制度相当的完善。我国是航运大国,拥有40多万海员,100多万内河船员,但是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船员法》来保护这一特殊主体的利益,使得现有船员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2007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也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船员的立法工作,从法律制度上保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本文认真分析了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航运发达国家船员法中相关制度的规定,希望对我国船员法的制定起到帮助作用。本文首先介绍船员立法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船员的定义、船员职业资格、船员法的部门属性和船员法的立法结构。第二章重点介绍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外国国家船员劳动合同制度的具体内容,借鉴国际公约和外国国家船员法劳动合同制度的优秀之处,建议我国将来制定船员法应该建立标准劳动合同制度。并介绍了外国船员法中劳动条件和船员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对我国船员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有指导意义。第叁章重点介绍韩国船员灾害赔偿制度,指出其存在的重要意义,建议我国将来制定船员法时也应该增设此制度。第四章重点介绍船员社会保障制度,分析社会保障立法的各种类型及其优缺点。建议我国应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五章重点介绍船员中介机构及船员派遣制度,本章理清了船员机构和船员中介机构的关系,对美国船员派遣制度作了介绍,并建议我国应借鉴美国的劳动派遣制度,维护外派船员的利益。第六章全面评价了我国刚刚出台的船员条例,指出其积极意义,但同时存在很多不足。简单叙述了我国船员的立法现状,综观上述中外船员立法希望能对我国将来制定船员法起到帮助作用,并对将来船员法的框架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09-03-01)

裴勇真[5](2008)在《韩国船员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船员在海运业中的重要作用,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都对船员立法给与了高度重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旨在给船员以体面工作。德国、日本、韩国等海运发达国家都制定了船员法典,以保护船员的权利和保护船舶和海运安全。中国是海运大国,其船员拥有量155万,居世界第一位。但中国尚未制定船员法,现有的法规也大多是船员管理方面的规定,而船员劳动保护方面的立法相当薄弱。船员工资待遇较低,权利保障不完善,削弱了人们从事船员职业的积极性,制约了海运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因此,完善船员劳动保护立法是亟待解决的任务。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主要采用实证法、比较法和历史分析法的方法,对韩国船员法的相关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及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并与我国相关法律政策、管理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并提出问题,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结症;试图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在制定兼具船员管理和劳动保护内容的统一的船员法典、改革船员劳动中介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既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立法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期对中国船员法典的制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08-02-01)

马姗[6](2007)在《船员权利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航运业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行业。为保障航海业的发展,各国及国际组织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来调整这个行业的特殊社会关系。船员是航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航运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有关各国也制定了大量法规来调整与船员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来管理船员,并对船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我国是航运大国,航运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调整船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大都散见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制定专门的《船员法》来保护这一特殊主体的利益,使得现有关于船员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为了提高船员的素质,履行国际公约,保障航运事业健康发展,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船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船员法》很有必要。本文将从船员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对我国船员立法的几点拙见:第一章:介绍了《船员法》的性质,船员劳动的特点,及国际船员立法状况和趋势表明了我国迫切需要制定我们自己的船员法,通过保护海上劳动者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促进航运业的发展。第二章:由于船员劳务合同的订立对船员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本章论述了劳务合同的特殊性,并且对《船员法》中船员劳务合同的内容、形式等做出了立法建议。使船员劳务合同的订立有法可依,船员劳务市场走上正轨。第叁章:船员应通过培训来满足航运业的不断发展,本章主要论述了船员培训的必要性,分析了其他国家的培训特点,提出了我国船员培训立法的建议。第四章:针对我国船员的特点提出不同种类船员的社保问题,由于我国缺乏船员社保方面的规定,本章分析了国际船员的社保立法,建议通过借鉴国际立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来完善我国的船员法。第五章:通过前面几章的总结对我国,从船员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船长的职责权限、船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未来《船员法》的立法框架做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海事大学》期刊2007-06-01)

杜登彬[7](2000)在《《船员法》制定提上议事日程》一文中研究指出记者杜登彬北京报道:交通部有关官员近日透露说,我国将制定《船员法》,以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船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早在1995年,交通部就已将《船员法》列入立法计划。交通部有关官员说,当时,(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期刊2000-10-10)

王秀芬[8](1999)在《船员法的部门属性及其主要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分析了船员法的部门属性及其主要制度的特殊性 ,从而得出船员法为海上劳动法的结论。希望对以后我国船员法的立法工作起到理论上的指导作用。(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年刊》期刊1999年00期)

郑寿德[9](1997)在《(韩国)船员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法于1984年8月7日制定,1987年]1冈?8日修订,1990年8月1日修订,1993年3月10日修订,1995年1月5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维持船舶秩序、保障船员的基本生活、提高船员的素质、特制定本法,包括船员的职务、服务、劳动条件标准及船员(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年刊》期刊1997年00期)

全贤淑,金涛[10](1994)在《从一起案例谈日本船员法的适用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一起案例谈日本船员法的适用范围全贤淑,金涛编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992年12月5日判决了一起涉及船员保险金领受资格的案件,该案是以日本船员法的适用为中心进行的。本案起因如下:服务于8丸的一等航海士X在船负伤,本应向舯东请求得到伤害补偿,但他却向都...(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1994年04期)

船员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我国的船员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叁章的规定为主体,以《船员条例》《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法律构成。但是我国却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船员法,对现今船员法的修改尤为重要。基本原则和思路是法律的修改先行,我国船员法修改应坚持中改与小改相结合,协调统一处理好船员法与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关系,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同时借鉴国外和地区的船员法的先进经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船员法论文参考文献

[1].蔚罗蓝.中印度船员法律保障问题比较之研究——兼论中国《船员法》立法必要性[J].法制博览.2018

[2].韩冬.论我国船员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和思路[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5

[3].梁士斌.我国逾57万海员权益亟待保护[N].法制日报.2014

[4].张爱丽.外国船员法的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D].中国海洋大学.2009

[5].裴勇真.韩国船员法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8

[6].马姗.船员权利保障研究[D].上海海事大学.2007

[7].杜登彬.《船员法》制定提上议事日程[N].中国经济时报.2000

[8].王秀芬.船员法的部门属性及其主要制度研究[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9

[9].郑寿德.(韩国)船员法[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7

[10].全贤淑,金涛.从一起案例谈日本船员法的适用范围[J].世界海运.1994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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