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假承诺的议论文

关于虚假承诺的议论文

问:我要写一篇关于诚信的议论文,各位提供点诚信和不诚信的故事例子呗!
  1. 答:是聚合物的一种精华,一种力量。然而,欲聚合人心,更应有诚信之风相伴。
    诚信之风,累积人生的道德底线。
    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不小心砍倒了父亲心爱的樱桃树,但他并没有担心被责罚而欺瞒父亲,而是坦诚地向父亲承认错误。可见,诚信之风早已吹入幼时的华盛顿心中,让他为成为总统而拥有优良的道德,并在他的总统生涯中深得民心。
    诚信之风,弥合人与人之间的缝隙。
    曾看过这样一句话:“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和内心的安全感于尊严感,”这句话可见其诚信的重要性,然而,在人际交往中,诚信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人无信而不立。”失去了诚信便不能再这个社会上立足。
    秦朝末年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很讲信用,是一位诚信的人。人们都说:“的黄金千斤,不如德季布一诺。”因此,正因诚信,季布才有好的人际关系,之后得到了朋友的帮助才幸免于难。由此可见,诚信在生活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为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诚信之风,取得美满的仕途。
    通往顺畅的事业之路,必不可少的便是这诚信。北宋词人晏殊即是如此。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他后,让他和一千多名进士一同考试。由于考题是晏殊曾做过的,他把实情告诉给皇上,并要求皇上重新出题。皇帝与大臣共同商议了一道难度更大的题目,
问: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1. 答:虚假承诺,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对于虚假承诺来说,虚假承诺会导致消费者的一些正当权益受到损失,那么对于虚假承诺来说,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等。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虚假承诺的议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