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

刘姣[1]2006年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文中认为计划经济阶段,会计信息使用主体单一,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高度重合,适应当时时代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使用主体多元化,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对信息需求的目的存在分歧,也就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矛盾增加。如何处理这些差异,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否分离、如何分离,各国税务界和会计界对此探讨颇多。近年来,我国对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原则和税法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相分离的原则,从政策上肯定了“分离型”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笔者认为,尽管在新的税收法规中体现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原则,但我们还应研究现行政策选择的适当性,从理论上充分比较、借鉴国际上较成熟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结合我国会计和税务的现实环境,探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通过本文的研究,希冀对企业处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问题有一定帮助。本文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前言。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动机、研究现状及代表人物、主体结构和文章的特色。第二章: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基本描述。首先叙述了两者的含义,其次介绍了两者的联系,最后从根本目的、基本前提、遵循的原则和核算四个方面阐述两者的区别。第叁章: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理论分析。本章围绕成本效益原则展开论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问题,通过介绍国际间模式比较,引入成本效益原则分析两者的关系,而后又利用该原则对各国的模式选择进行解释说明。第四章: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的现实选择。通过对我国历史演变及现状的概述,从社会环境角度和成本效益角度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问题,许多前人都做了深入的研究和综述,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使用成本效益原则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是文章的一大特色,该原则不仅解释了国际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模式和分离模式的成因,而且笔者将它运用到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的选择上,区分不同的企业分情况考虑采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模式。

佟玲[2]2014年在《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研究》文中指出当今世界,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经济格局不可逆转。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会计信息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为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提供基本保障,也是经济监管的基础信息源。会计目标是通过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集团在财务报告传递会计信息的引导下产生或改变经济决策行为,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实现的,因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供给是保障会计目标实现的基本前提。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国际社会认识到了构建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规则以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意义。会计规则建立在会计概念结构基础上,具有很强专业独立性和客观性,危机后的G20峰会也要求在独立的会计规则制定程序框架内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规则。随着世界和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监管的范围不断扩大。鉴于经济监管行为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监管规则对会计规则的影响程度不断提升:一方面,监管当局积极关注会计规则的发展完善并参与其中,促进提升会计规则质量,全力支持、推动会计规则实施,这是监管活动对会计规则发展完善产生的正面效应;然而,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监管部门促使会计规则片面朝着有利于监管目标实现的方向变迁,对会计规则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会计规则相对独立性受损、背离会计概念框架要求,进而使得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会计目标的实现难以确保,具有负面效应,譬如,后危机时代,IASB征求采纳的“预期损失模型”就是金融监管诉求对会计规则产生不利影响的产物。因此,为了维护会计规则的相对独立性,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进而促进会计目标的实现并助于监管目标顺利达成,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应选择分离与协调的存在模式,以使两者能够适当分离、相对独立以实现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互动、有效协调两者关系,使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能够共同致力于为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转和繁荣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论文站在会计立场,基于保障会计目标实现视角,以问题为导向展开研究。在诠释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内在机理的基础上,首先揭示了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现状及问题,进而分析了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最后设计了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实现路径。鉴于论文探讨的是一项会计管理体制问题,可以为会计规则制定部门发展完善会计规则、监管部门探求监管手段和方式变革以改进监管规则提供政策性建议,以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同时,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系统深入研究将为我国全面推进会计规则相对独立发展的制度实践提供较为坚实的理论支撑,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内在机理、两者分离与协调的必要性诠释可以丰富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存在模式的理论研究,具有较好的理论补充价值。本文综合运用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税收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采用文献研究、归纳演绎、比较研究、历史分析、案例分析的规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对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进行较为系统深入探究:(1)利用文献研究法对选题相关领域文献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以准确把握选题,拟定研究框架,全面展开研究;(2)大量运用归纳演绎分析方法,准确分析、把握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剖析监管诉求对会计规则产生的不利影响,分析论证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必要性与现实可行性,提出两者分离与协调的实现路径;(3)运用比较研究法对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的差异性和共性进行了具体剖析,以寻求两者发展的共同规律与特殊性,为阐释两者分离与协调的关系机理提供理论支持;(4)运用历史分析法厘清了金融工具减值、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历史演进脉络,以追根溯源,把握会计规则应受监管规则不当影响,在发展变迁中的矛盾冲突,进而找到和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路径;(5)运用案例分析法支持、佐证理论分析得出的研究结论。如选取西班牙银行动态拨备案例进行分析,为诠释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必要性提供支撑。(6)实证研究法。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的统计方法,对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以支持理论分析的结论。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1)研究视角创新。本文站在会计立场,基于保障会计目标实现的全新视角,将金融监管、税收监管和企业生产监管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内,从经济监管高度展开对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系统研究。(2)理论分析创新。①在理论层面系统分析了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内在机理;②基于经济学效率视角,运用现代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新兴古典经济学分工和交易费用理论诠释了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必要性。(3)制度设计创新。本文探讨了会计规则和生产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的实现路径,构思了安全生产监管资金投入诉求的表外披露模式,提出了制度设计方案。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会计规则具有相对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会计规则的这些特征源于会计的固有理论结构。(2)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之间应选择分离与协调的存在模式。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具有关联性和共同属性,应加强互动、有效协调;同时,两者之间具有差异性,源于会计与监管目标各异,为满足各自目标诉求,会计规则与监管规则需要适当分离、各司其职。(3)会计规则与监管规则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与相互依存的关系。会计规则与经济监管规则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根源于经济监管行为对会计信息的依赖。会计规则与经济监管规则均作用于企业这一微观经济载体,其是两者规制作用得以同时发挥的“附着物”。(4)会计规则与经济监管规则之间异同特征明显。会计规则与监管规则的差异性根源于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存有不同,且难以取得一致;两者均属于具体制度安排,都具有政府管制属性。(5)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具有必要性。会计准则与经济监管规则的适当分离与协调遵从了会计产权的“自然优序机制”,可以有效减少监管当局公共会计产权主体诉求对个体微观会计资源的“妨害”,降低制度运行的内生交易费用,其本质是一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制度安排选择。(6)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具有有效性。实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会计规则和监管规则的适当分离与协调可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进而有助于保障会计目标的实现。(7)会计信息具有“供给”边界,会计信息仅能扩张至其具有可替代性的“供给”边界点,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全部信息需要,不应混淆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

李显才[3]2014年在《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文中研究说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的社会大背景下,会计信息由使用主体单一向主体多元化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基于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与基于税法的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对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原则和税法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相分离的原则。本文从理论与现实角度分析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模式及现实选择。

张琳[4]2008年在《论目前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税务会计模式是国内外会计界近年来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回顾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发展历史,不可否认,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与国际税务会计模式仍然存在许多差异,如何处理这些差异,是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到底是全盘接受他国税务会计模式,还是保留中国特色,本文的立场是后者。我国所处的特殊会计环境和西方国家存在哪些差异,什么问题应该注意,对今后税务会计模式应当采取什么立场和发展战略等,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税务会计模式的未来面临协调和发展两大任务。总之,形式上一味强调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合一或者分离对我国都是不适当的。在不断扩大的范围内和不断提高的程度上深刻的理解我国所处的历史时期和特殊会计环境,不盲目的追随哪个国家,而是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本文明确的观点。本文从各国税务会计模式状况出发,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试图系统地比较和分析中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对税务会计模式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今后我国选择税务会计模式的立场和总体策略。

沙莎[5]2009年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比较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日益加强,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在这一过程中,基于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与基于税法的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和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方面出现新的差异。在此制度背景下,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目前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差异,分析造成两者差异的深层次原因,揭示两者差异协调的可行性,并且从制度层面和业务层面上探求协调的可行思路。文章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述:首先,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差异根源入手,侧重从目标与原则两方面,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差异进行论述。其次,阐述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为进一步分析两者确认、计量的差异奠定基础。然后,详细阐明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具体交易事项在确认、计量方面存在的差异。最后,在综合上述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协调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的思路,这是本文的落脚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有其必然性,关键是把握好“度”。应该从制度建设和实务处理两方面加强两者的协调,使得两者“适度分离、协调发展”。本文的创新之处是,从确认、计量角度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进行研究,并将研究重点集中在新的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如何有效地协调两者差异这个问题上,并提出了差异协调的总体思路和可行方法。

盛常艳[6]2008年在《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新税收法规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税务会计的理论问题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并成为当前讨论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建立税务会计理论结构是发展我国会计理论、完善会计学科体系的需要,也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促进企业价值增值的需要。因此,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会计理论结构已成为我国税务会计改革的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论文探讨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的构建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应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从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入手,运用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分析构建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运用交易成本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解释了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的作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作用等问题,并借鉴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主要国家税务会计理论,结合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成果,提出基于博弈分析的我国税务会计理论结构。论文按照“理论基础—目标—基本假设—信息质量要求—要素—报告”的逻辑顺序对税务会计理论结构进行了分析。论文认为税务会计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令、条例为依据,向税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真实的税务会计信息,有助于税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税务决策。

芦笛[7]2015年在《基于会计信息供需关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与执行研究》文中认为因涉及会计和税务领域中的交叉问题,所得税会计准则较之其他会计准则而言,更为专业,且难度也更大。与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研究起步时间较晚,现如今仍基本处于引进、修改与模仿的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研究框架和体系。目前,企业会计人员视为圭臬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业已实施八年之久,鉴于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之间的矛盾,本文基于会计信息供需关系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定与执行进行了研究,旨在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改革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从会计准则的内涵和相关理论出发,分析了会计准则本质属性,并结合财务报告目标,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参照系,构建了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与执行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价值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以及盈余质量四个维度作为检验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现状与效果的评价标准。第二,从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层面,以理论角度分析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合理性。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相关性”作为切入点,剖析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DTA)与递延所得税负债(DTL)的价值相关性。首先,把DTA按照价值相关性进行细分成两类后发现:由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作为典型项目所构成的第二类递延所得税资产(DTAⅡ),是价值无关的。对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收益确认于应税收益之前,然而却由于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导致通常在资产处置时才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考虑到时间价值等因素,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DTAⅡ)自身折现的价值近乎于零,且可提供未来税收支付的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很低;对于可抵扣亏损,却成为企业确认大额的DTA为虚增资产,增加企业净利润,进而增加净资产的工具。其次,通过对DTL构建理论模型和相应的数理推导的结果表明:DTL的最大组成部分是与折旧有关的第二类递延所得税负债(DTLⅡ),它是价值无关的。DTLⅡ的转回是由应税收益或费用在会计上的确认所触发的,并没有带来任何现金流的变化,所以DTLⅡ并不是一项真正的负债,更准确地将之应称为“未获得的税收收益”;进一步研究发现,产生于费用和亏损先从应税收益扣减后,再从会计收益中扣减的项目的DTLⅡ的价值被高估,实际的折现率应为:税收折旧率/(税收折旧率+资本成本)。第叁,从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层面,分别以会计信息供给者和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角度,阐述了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现状与效果。首先,采用调查问卷的研究方法对会计信息供给者进行调查。调研结果表明,所得税会计准则总体执行现状不佳。约有62.3%的被调查者对所得税会计准则并不了解,对准则的改革结果也不甚满意,且接近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准则不易理解与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增加了财务工作的复杂程度,对企业财务体系原有的运作方式带来了冲击,这些均说明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理解性与可靠性受到影响。其次,从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视角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并未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且我国的税会差异逐渐呈分离之势。随着总的税会差异(BTD)与操纵性税会差异(ABTD)的扩大,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也随之增加。该结果说明了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影响了盈余质量,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第四,结合我国现阶段的会计环境特点,本文提出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具体改革路径。首先提出了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其次建议应设立会计准则的执行机构,并且依据现有实际情况,加大税会之间的协调,构建多元税会模式。具体而言,现阶段建议在不改变原有框架下,仅在多元税会模式框架下对现有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相关改良,但是未来建议仍需承认税会两大系统的客观差异性,分别披露税务报表与财务报告。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总体上阐明了涵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价值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以及盈余质量四个维度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判定标准。一个“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必须达到会计准则中各方所满意的通解,即兼顾财务报告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为之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第二,理论上重点剖析了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核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之处。按照其价值相关性细分后发现DTAⅡ与DTLⅡ实为价值无关的DTA与DTL。本文揭示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DTA与DTL在理论上与其价值相关性存在着相抵触之处,突破了以往对所得税会计准则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局限,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完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第叁,研究视角上从会计信息供需双方的角度剖析了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现状与效果。采用实证检验的方法分析了总的税会差异(BTD)、操纵性税会差异(ABTD)与盈余管理(EM)之间的关系。通过Logit回归模型发现负的总税会差异(BTD-)和负的操纵性税会差异(ABTD-)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EM)正相关。这对税会差异的演化规律研究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第四,研究结论上为所得税会计准则改革的具体方向提出了两条路径,即依据现阶段框架进行具体细化、改良,以及未来承认税会差异的客观性,分别披露财务与税务报告。这对于推动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改革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侯立新[8]2011年在《所得税会计及其与税法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会计与税法差异日益扩大的事实以及国际大趋势,无疑使所得税会计成为会计界乃至整个财税界讨论的热点。基于国际趋同乃至等效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以及企业所得税统一体制的构建,更是为中国所得税会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所得税会计研究提出极具实践意义的新课题。如何在现有的概念框架中构造相对完善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协调好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本文研究的目的和重心所在。作为本文的主题,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是税法与会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鉴于学界对于“所得税会计”独立性的不同观点和认识,为了避免产生误会和歧义,这里必须强调,本文所谓的“所得税会计”,并不参与讨论其学科归属或独立性问题,而是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及其规范下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全部内容几乎都是在财务会计这个范畴之内进行的讨论,但并不是要否认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的存在。本文以当前的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改革为背景,借鉴前期较为丰富的规范研究成果与实证证据,对于所得税会计沿革以及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变化进行了历史的逻辑的分析,指出会计与税法适度分离的必然趋势,肯定了当前会计改革的成果。随后本文进行现实实践层面的具体分析,对于当前一些纠缠不清的原则问题和实践误区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有助于当前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对于具体问题的准确把握,并体现较为丰富的实践价值。这也是作者作为一个社会实践者注重实务,强调理论指导实践的偏好使然。为了把问题引向深入,本文抓住当前大家普遍关注的会税分离问题,在肯定分离的合理性与必然性的情况下,同时提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事实,即会税差异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反过来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形成掣肘。作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检验,证据没有消除人们的忧虑,这进一步坚定了本文强调二者有机协调的信念,并对此另立章节加以阐述,提出一些协调之策。至此,就基本形成一个思路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有序的研究框架。具体而言,本文的内容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本文涉及的一些重要概念范畴进行界定,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此处还交代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框架、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本文所期待的可能的突破和创新,以方便大家对全文有一个初步的印象。第二章,所得税会计研究综述与文献回顾。所得税会计就是在会计理论和现代所得税法的相互影响与互动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二者的分离与协调而展开。本章主要立足于所得税会计准则发展,对相关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成果加以梳理,从而寻求研究轨迹和所得税会计思想的进化路线,为全文观点的推展提供基础性铺垫。第叁章,会税关系之辨。本章内容是对所得税会计发展问题的一个必然递进和延伸,而不是另起炉灶,笼而统之地讨论整个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本章首先推介了国际会计史上两大会税关系模式,其中以法德为代表的会税统一模式已经日渐式微,但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会税分离模式已经成为现代会计的主流。通过会税关系的历史渊源与演化趋势的分析,所得税会计基本上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一统天下。立足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本文尝试设计出相对独特的所得税会计概念框架与核算方法体系。第四章,会税具体差异及其计量方法。这里主要考察的是会计与税法两大立法体系和社会建制在目前状态所存在的主要的、具体的差异。本文就两者在目标、职能、原则等几个主要方面产生的差异进行分析,并结合现行两大制度安排具体剖析,以明确二者各自的发展路径,并澄清当前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此外,本章还对会计差异的计量方法进行了阐释,并结合改革前后多年的数据,对会税差异变动趋势进行了描述性统计,这为研究与实证统计提供了基础性资料。第五章,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既然会税差异是与生俱来的,并且在当代呈扩大趋势,大家在承认其合理性与科学性的同时,还对其可能带来的盈余管理与避税行为表示担忧。本文基于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评论,利用新准则背景下的财务报表数据,对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予以实证分析,结论表明,盈余管理是导致会税差异加大的诱因之一第六章,会计与税法的关系协调。会税分离加大趋势引起大家的普遍担忧,如何协调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热门话题。本文分析了会计与税法过度分离的局限性,并指出二者协调的可能性。进而给出二者双向的协调之策,主要在于会计与税法要保持差异有度,各自在可接受范围内相互借鉴和引入对方先进科学的理念、原则和方法,最终实现二者的互动和双赢,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后是全文的总结和建议。本文在保证具有研究意义的前提下,基本做到了对于以前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的总结、整合和拓展,提出了一些笔者的观点与主张,同时还存在研究局限与不足。期待大家更富有真知灼见的批评与建议,毕竟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还大有可为的研究领域。

尤雪英[9]2007年在《税会关系模式:国际的经验与中国的实践》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双重转轨”,税法和会计标准作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革。但两者在改革、完善中均过多强调各自目标而忽视相互协调,造成税会“过度分离”,从而给税收征纳和会计核算带来前所未有的混乱和困难。因此,立足我国特殊国情,借鉴国际实践经验,研究构建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富有前瞻性的新型税会关系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论文以“模式”研究为中心,通过社会环境因素分析法,对国际上两大税会关系模式的成因进行比较;以公平与效率为议题,对两大模式的效应进行对比;在中、西环境因素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构建的税会关系模式。本文的主要结论(创新)包括:第一,比较科学地分析了“盎格鲁—撒克逊”和“欧洲大陆”两大模式的成因、特征与效应。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存在于普通法系、政府较少干预经济、资本市场发达、股权分散、公司治理外部化、会计职业界规模庞大且训练有素的环境;欧洲大陆模式存在于成文法系、政府较强干预经济、资本市场较不发达、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治理内部化、会计职业界规模弱小的环境。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在促进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直接作用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一点是勿容置疑的。但同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财务丑闻却又在不断地侵蚀着资本市场的效率。另外,该模式在税负公平、税收行政效率和对财务欺诈及逃税的发现与惩罚方面却比欧洲大陆模式逊色许多。第二,提出了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叁元”税会关系模式。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双重转轨”阶段,社会、法律、文化等各方面正经历新旧交替,多元化情况复杂。因此,要解决当前税会“过度分离”这一现实问题,我们必须优先在理论上阐明适合我国国情的税会关系模式,然后在该模式的引领下,逐步建立、完善会计标准、税法及其它配套法律、措施,最终达到理顺税会关系,解决现行税收与会计实践中的问题这一目的。为此,本论文在既立足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又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构建动态的“叁元”税会关系模式的观点,即适用于上市公司的“适度分离”模式、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适度融合”模式、适用于小型企业的“高度融合”模式。

张瀚元[10]2015年在《优化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对策研究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势态发展良好,对外开放的扩大程度也与日俱增,在这种大趋势下我国的会计规范准则和税收相关政策所处的条件环境也随之发生了改变,由此税务会计和的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也处于动态变化中。一时间,如何选择构建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成为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和热点之一。我国税务会计的理论方法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会计模式的研究起步也相对较晚,然而西方税务会计方法和理论的研究已发展到一定成熟阶段,并且在国际上形成了多种税务会计模式。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税法都或多或少的对会计标准有不同程度的依赖和影响,正是这样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税务会计关系模式。整合现有的研究成果,目前最具典型性的税务会计模式可以概括为叁种:一是以美英为代表的财税分离模式;二是以法德为代表的财税合一模式;叁是以日本为代表的财税混合协调模式。要想针对我国国情,构建出适合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就不能仅仅从局部的视角去尝试协调二者之间的差异,而是要求我们必须用系统的观点去看待会计标准和税法的关系,并对影响税务会计模式形成的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税法和会计标准是一个国家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形成及发展变化,有着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多方面背景因素的影响,所以分析国际典型税务会计模式的形成背景因素是找到借鉴方法的关键所在。本篇论文研究优化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对策有助于搞清我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二者之间的分离程度,为选择出适合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提供理论方向的指导,进而有利于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稳步发展。本文以应用研究为主,采用比较分析方法,首先对目前国际上存在的叁种税务会计模式:以美英为代表的财税分离模式,以法德为代表的财税合一模式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财税混合协调模式,进行了层层分析与比较,主要是对其形成因素进行深层分析对比。其次,对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现状进行了综述,同时进一步研究了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客观形成背景,得出适合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方式及未来发展方向。最后,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税务会计模式的成熟经验,提出优化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理论分析与现实选择[D]. 刘姣.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2]. 会计规则和经济监管规则分离与协调研究[D]. 佟玲. 天津财经大学. 2014

[3]. 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J]. 李显才. 金田. 2014

[4]. 论目前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张琳. 长安大学. 2008

[5].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比较研究[D]. 沙莎. 天津财经大学. 2009

[6]. 税务会计理论结构研究[D]. 盛常艳. 天津财经大学. 2008

[7]. 基于会计信息供需关系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与执行研究[D]. 芦笛. 西北大学. 2015

[8]. 所得税会计及其与税法的关系研究[D]. 侯立新. 东北财经大学. 2011

[9]. 税会关系模式:国际的经验与中国的实践[D]. 尤雪英. 厦门大学. 2007

[10]. 优化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对策研究的研究[D]. 张瀚元. 延边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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