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学评价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运用

论教学评价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运用

谢加丽(南京市沿江中学江苏南京210031)

摘要:一堂课的教学进入尾声,开始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情况,以及其个人的知识、素质、能力发展情况进行评价,但这个时候课堂氛围却突然“冷却”了下来。

XX同学本来是班级中的优等生,各学科的成绩都非常优异,在课堂教学中总是积极、踊跃的发言,及时的回应教师,可是在评价中,他就再也不对我做出任何的回应,只是默默的点头。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但是我和学生都感到非常的漫长,我一个人在教学中感到鼓掌难鸣。

关键词:教学案例,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68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0257-2826(2019)09-030-01

【案例分析】

在这个课堂教学的案例当中,学生本来都对教学具有较高的参与、配合兴趣,但是一进入课堂教学的评价阶段过后,学生就都集体的变得沉默寡言,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肯定在于教师的教学评价方法上,教学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低,导致了学生对于评价的态度冷淡,将自己置身事外,只是被动的接受着教师的点评。

【案例反思】

《道德与法治》是初中教学课程体系当中非常受关注的一门学科,其能够打开学生的思维和眼界,帮助学生更加客观的认识社会、融入社会,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道德观念与法治意识,并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让学生真正实现综合性、主体性的素质能力发展,对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具有巨大的价值意义。在如今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必须要重视并切实的做好教学评价工作,这对于学生的学习、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本案例当中,学生对于教学评价都不感兴趣,不愿意参与到评价中来,教师感到孤掌难鸣,发挥不出教学评价应有的作用、效果,经过反思,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一)评价主体单一

在传统的教学评价当中,教师是唯一的评价主体,对于所有学生的所有评价,都全部由教师给出,这样的教学评价是欠缺客观性的,很难真正全面、公平、准确的反映出教学情况。而且在这样的教学评价下,学生永远都处在被评价的地位,无法对教师做出评价,这就严重的限制了教学评价的作用价值。

(二)评价方式单一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以往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评价的方式也非常单一,往往是给予学生几句简单的评语,评价依据也只是学生在课堂中的单一表现,缺少科学、合理的方法支撑,这也极大的降低了教学评价的成效。

(三)评价内容单一

不论是以往的《品德与生活》,还是如今的《道德与法治》,其教学内容都是较为广泛和全面的,因为这样才有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发展。不过在对应的教学评价当中,教师所采用的评价内容却较为单一,不能全面反映出学生在学习中所取得的进步,难以发挥出教学评价的作用、价值。

【改进策略】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教学中,教学评价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对整体教学成效的影响非常大,作为教师必须要引起高度的关注与重视。针对案例中这样的情况,为了让学生对教学评价产生主观上的参与兴趣,积极的配合教学评价开展,与教师在教学评价中形成互动,发挥出教学评价对学生学习、成长与发展的促进作用,教师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策略,来对学生的教学评价做出改进。

(一)扩展评价主体

要想改进与完善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评价,教师首先需要做的是转变传统的教学评价思想、理念,不能将自身始终置于唯一评价主体的位置上,因为自身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始终有限,而且评价标准也过于的固定,所以在实际的评价过程当中,如果完全由自己给出对学生的评价,就会显得非常欠缺客观性,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难以让学生“心服口服”,同时也难以真正反映出教学的实际情况,不能对今后的教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为了改变这样的情况,教师必须要对教学评价的主体做出扩展,将学生、学生家长一并纳入到教学评价主体当中来,构建多维的教学评价主体体系,这样做对于提高教学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全面性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丰富评价方式

教师评价方式的选择,对于教学评价的成效影响非常之大,如果教师的评价方式单一、老旧,缺少科学性、合理性,就必然只会使得教学评价成为一种过场和形式,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为此教师应当加强学习、拓展思维,丰富教学评价方式,将一些更加科学、开放的教学评价方法应用到实践中来,从而确保教学评价可以起到更有效的作用。

(三)充实评价内容

《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性、德育性、人文性的学科,其教学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但是其始终有明确的教学框架和教学目标作为支撑和指导,所以在教学评价当中,教师应当基于教学框架和教学目标,充实评价内容,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给予学生最全面的评价。

(四)重视学生反馈、进行教学评价反思

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服务的,从学生的角度,通过学生的反馈信息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及其结果教学过程及内容的设计是否符合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并遵循其认知及思维规律,这是实现达到《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成功的必要手段。可以通过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以及学习状态的角度来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及结果。

总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过程当中,教师不仅仅要注重知识的教学,同时更要注重对学生的教学评价,而且要改进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方法,让学生也能够直接以主体的形式参与到教学评价中来,这样才能使得学生通过教学评价,得到进一步的知识以及素质发展,真正有效的发挥出教学评价的作用、意义。

参考文献:

[1]初中生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互动目标的实现[J].穆家全.内蒙古教育.2017(16)

[2]道德与法治“探究学习点”的选择[J].王存贵.教育研究与评论(中学教育教学).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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