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协调论文_曹译文

导读:本文包含了多式联运协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多式,鹿特丹,集装箱,网状,责任,供应链,规则。

多式联运协调论文文献综述

曹译文[1](2019)在《综合运输立法与多式联运立法的协调向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综合运输立法与多式联运立法尚未有序展开,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厘清二者的逻辑联系与明确二者在定位与内容层面的协调问题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综合运输法是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多式联运法是综合运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运输法与多式联运法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同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综合运输法与多式联运法的合理区分是我国综合运输立法过程中应加以考虑的问题。这种区分既要考虑综合运输与多式联运的关系,亦要考虑综合运输法与多式联运法在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的定位,由此确定综合运输法与多式联运法在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定位和内容上的协调向度。(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杨波峰[2](2018)在《多式联运背景下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港口供应链协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活动和物流行业的发展,多式联运成为了企业和学者研究的热点。在多式联运背景下,港口运营商与上下游物流服务供应商组成港口供应链,以公水联运、铁水联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优质服务。这种整合不仅能提高供应链整体收益,还能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由于港口供应链参与者众多,包括:港口运营商、陆运承运人、航运承运人、货主(货代)和仓储企业等,系统的稳定性则成为了港口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因此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则成为了参与者关注的重点。结合港口供应链的实际,本文提出以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协议运量与集中决策下的协议运量匹配为协调条件,并探讨该条件下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研究了供应链参与者相关参数之间的影响,以及承运人面临竞争时,竞争者的决策对自身的影响。首先,本文在报童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需求随机情况下,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单承运人的港口供应链集中决策模型和分散决策模型。通过对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协议运量和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最优协议运量的研究,得到了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并进一步讨论了承运人的价格和收益共享系数的关系,不同类型承运人收益共享系数之间的关系,参与者最优协议运量与收益共享系数、各自的单位价格的关系。然后,在承运人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运用收益共享契约构建了需求同时具有价格敏感性和随机性的集中决策模型和分散决策模型。通过对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协议运量和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最优协议运量的研究,得到了当前情况下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拓展研究了承运人存在竞争关系时对彼此的最优协议运量的影响,承运人的期望收益值随其最优协议运量增长的幅度与竞争者决策的关系。最后,本文通过算例分析,直观表达出了相关参数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论证了上述各结论。本文在港口供应链业务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港口供应链协调的条件: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协议运量与集中决策下的协议运量匹配。此外本文借鉴报童模型,构建了需求服从随机分布以及需求同时具有价格敏感性和随机性的收益函数。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来源于《西南交通大学》期刊2018-04-01)

徐玉梅,杜鹃[3](2017)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与沿线国家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协调探析——以“最小网状责任形式”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社会对协调庞杂的国际多式联运网状立法的尝试充满困难,所选择的经营人责任形式也在多元化世界格局下相互冲突。但是,《鹿特丹规则》通过构建"最小网状责任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与现存接受程度较高的单一运输公约进行互联互通,迂回地使海运规则"上岸";而取消非海运区段国内法适用则更好地协调了货运双方利益,节约了时间成本。我国应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下与沿线国家国际多式联运发展现状,正视已显现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协调的法律问题,积极研究评估《鹿特丹规则》的影响,推进《鹿特丹规则》生效。同时,应借鉴"最小网状责任形式"完善我国国内立法,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务实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助力。(本文来源于《学习与探索》期刊2017年08期)

陈磊[4](2016)在《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协调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总结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在基础设施、技术层面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协调问题方面的不足及对应的策略。(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下旬刊)》期刊2016年06期)

孙彬,陈秋双[5](2013)在《基于多Agent的多式联运运输决策与动态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多式联运运输决策中的自治性、合作性、动态性等特点,提出一种基于多Agent的多式联运承运人选择和路径优化方法,旨在通过各个参与Agent间的动态协调与协商,构建出满足托运人要求的运输方案。构建过程包含四部分:网络初选、网络预处理、空间兼容性判断、运输方案构建。为了满足托运人的时间约束,采用重复拍卖机制来引导承运人压缩运输时间,以提高运输方案构建的成功率。此外,针对承运人的自主性,设计了一种价格引导机制,以补偿承运人由于压缩运输时间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仿真实验表明,这一引导机制可以有效加快协商过程的收敛性。(本文来源于《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期刊2013年12期)

孙彬[6](2013)在《多式联运供应链的协调与协同优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制造业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化,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桥梁,其运输服务网络的覆盖日趋全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多式联运更加强调物流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以及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一体化服务要求。而如何提高多式联运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仅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已成为物流优化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旨在从多式联运全局优化、以及局部协调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展开讨论。首先在分布式决策下研究企业之间的协商机制、以及多式联运供应链的动态构建方法;然后考虑多式联运中的不确定性、及碳排放等问题,以运输速度为契合点进行扩展研究;最后以集装箱码头的泊位和岸桥为例,讨论了动态不确定环境下物流终端的作业优化对多式联运计划的可靠性以及货物按时交付率的影响。本文具体的研究工作包括如下叁个方面:第一、针对多式联运中的动态性、自治性、合作性等特点,提出了一种基于多agent系统的多式联运供应链动态构建方法,旨在通过agent间的信息交互与协商,构建出满足托运人要求的运输方案。构建过程分为招投标决策和中标决策。在招投标决策中,采用重复拍卖机制,通过价格引导使承运人自主压缩运输时间,以满足托运人的时间约束,从而创建出多式联运网络。在中标决策中,通过拉格朗日启发式算法得到满足时间约束的多式联运运输方案。仿真实验表明,针对绝大部分问题实例,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求解出满足时间约束下的优化解;同时,相比固定步长下的更新机制,自主决策下的方案更新机制可以有效加快协商过程的收敛性。第二、将运输时间和中转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碳排放等问题引入多式联运供应链的动态构建,建立了多式联运随机模型。一方面,从运输速度和燃油消耗之间的关系入手,采用基于活动的方法估算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另一方面,采用机会约束来描述不确定环境下的时间窗约束满足情况,并用近似确定性等价形式代替机会约束,以提高模型的求解速度。在招投标决策中,采用基于动态中转备选集的网络变形、以及考虑期望值的节点预处理来改进上一章的动态协商机制。在中标决策中,针对模型中的机会约束,设计了一种基于变长染色体的改进遗传算法求解模型。通过仿真结果可以看出,针对大部分问题实例,本章推导出的近似确定性等价形式可以有效加快算法的求解速度。仿真实验还分析了机会约束中置信水平的灵敏度,并验证了该模型下的求解方案能够有效地降低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量。第叁、针对船舶实际到港时刻的动态不确定性,提出了一种基于鲁棒反应式策略的泊位和岸桥联合调度方法,在分布式决策下设计了多agent系统的框架模型。预调度阶段,在以计划延误时间为服务性指标的泊位分配模型中,引入缓冲时间长度作为鲁棒性指标,建立了基于冗余策略的鲁棒泊位分配模型,并采用CPLEX求解。执行阶段,采用as soon as possible的调整策略和基于合同网的协商机制,合理调配泊位和岸桥,进一步提高系统计划执行的稳定性。仿真实验表明,针对实际中的问题规模,CPLEX可以有效地求得最优解;此外,鲁棒泊位分配方案在不确定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明显高于传统方案,而相对于仅采用泊位实时调度策略,在执行阶段采用泊位和岸桥联合实时调度策略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高系统执行的稳定性。(本文来源于《南开大学》期刊2013-05-01)

潘寅颖[7](2012)在《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协调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直以来,单一运输方式在国际货物运输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与之相适应,单一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货物运输法中也占据主导地位。但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长足发展,门到门运输需求的进一步加大,各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的不足或软肋日益显现。在目前盛行的国际多式联运领域网状责任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承担方式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问题一直困扰着实务界和法律界。非定域货损和发生于多个运输区段的货损问题也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途径。货方利益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法律制度层面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将有碍于多式联运事业的发展。而且,国际上尚缺乏一个有效规制国际多式联运的生效的公约,国际上对统一多式联运领域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大。然而机械地统一各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中的责任制度似乎不太可行。当《鹿特丹规则》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其采用了一种更为含蓄、迂回的方式来协调各个既存的公约之间的关系,不失为明智之举。本文试图通过对比各个主要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和《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承运人责任制度,来探讨这些公约之间是否存在统一的可能。试图通过案例来说明这些既存公约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当然,每一个单一运输方式公约诞生的背景不一样,其涉及的运输方式也各有特点,统一之路似乎很漫长。当统一似乎在当下难以实现时,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新出台的《鹿特丹规则》中对条约冲突的应对,分析其中的利弊,看其是否能实现各个既存的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之间的协调,以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统一。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际多式联运的起源、概念、特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多式联运单证系统的组成、种类及其单证的流转过程。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当下国际多式联运的法律框架,分析了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各自的特点。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对比了网状责任制、统一责任制和经修改的统一责任制。还分析了网状责任制度的缺陷。第叁章着重对比了各个主要单一运输方式国际公约在责任期间、责任基础、责任限制等方面的规定,以探求这些制度本身是否存在统一的可能性;并用案例的形式分析了这些公约之间存在的潜在冲突,以说明协调公约之间关系的现实性和紧迫性。第四章以《鹿特丹规则》为蓝本,详细解读了其中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二条,分析了《鹿特丹规则》在应对公约冲突,协调新规则与既存公约关系中的巧妙之处。同时也指出了《鹿特丹规则》存在的一些小瑕疵,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建议。期待《鹿特丹规则》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统一大业上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2-04-15)

林静[8](2011)在《浅析海西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集装箱多式联运打破了行业界限,各承运人可选择最佳运输方式、路线,组织合理运输,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从而在提高运输效率的情况下,保证降低运输成本,通过多式联运,提供优质服务,方便货主。(本文来源于《福建质量管理》期刊2011年Z2期)

齐恒[9](2010)在《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物流企业协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海峡西岸经济区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存在的不足,研究了物流企业协调问题,通过引入不同的第四方物流运作模式,为集装箱多式联运企业的运作提供一个更先进的解决方案,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综合效率和综合效益。(本文来源于《实验技术与管理》期刊2010年12期)

杨晓娜,于晓丹[10](2010)在《基于协同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协调问题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运输工程系统,其组织协调工作仍存在严重不足,多式联运系统应具有的整体效果不能充分发挥。因此,只有各运输方式之间和参与多式联运的企业之间相互协同合作,才能达到联运全程系统化,实现多式联运的综合效益。本文对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中存在的协调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应用协同管理理论进行研究,对多式联运组织系统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本文来源于《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3期)

多式联运协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经济活动和物流行业的发展,多式联运成为了企业和学者研究的热点。在多式联运背景下,港口运营商与上下游物流服务供应商组成港口供应链,以公水联运、铁水联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优质服务。这种整合不仅能提高供应链整体收益,还能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由于港口供应链参与者众多,包括:港口运营商、陆运承运人、航运承运人、货主(货代)和仓储企业等,系统的稳定性则成为了港口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因此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则成为了参与者关注的重点。结合港口供应链的实际,本文提出以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协议运量与集中决策下的协议运量匹配为协调条件,并探讨该条件下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研究了供应链参与者相关参数之间的影响,以及承运人面临竞争时,竞争者的决策对自身的影响。首先,本文在报童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需求随机情况下,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单承运人的港口供应链集中决策模型和分散决策模型。通过对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协议运量和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最优协议运量的研究,得到了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并进一步讨论了承运人的价格和收益共享系数的关系,不同类型承运人收益共享系数之间的关系,参与者最优协议运量与收益共享系数、各自的单位价格的关系。然后,在承运人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运用收益共享契约构建了需求同时具有价格敏感性和随机性的集中决策模型和分散决策模型。通过对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协议运量和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最优协议运量的研究,得到了当前情况下收益共享契约参数需要满足的条件。拓展研究了承运人存在竞争关系时对彼此的最优协议运量的影响,承运人的期望收益值随其最优协议运量增长的幅度与竞争者决策的关系。最后,本文通过算例分析,直观表达出了相关参数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论证了上述各结论。本文在港口供应链业务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港口供应链协调的条件:分散决策下各参与者的协议运量与集中决策下的协议运量匹配。此外本文借鉴报童模型,构建了需求服从随机分布以及需求同时具有价格敏感性和随机性的收益函数。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多式联运协调论文参考文献

[1].曹译文.综合运输立法与多式联运立法的协调向度[J].河北法学.2019

[2].杨波峰.多式联运背景下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港口供应链协调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8

[3].徐玉梅,杜鹃.“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与沿线国家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协调探析——以“最小网状责任形式”为视角[J].学习与探索.2017

[4].陈磊.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协调策略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

[5].孙彬,陈秋双.基于多Agent的多式联运运输决策与动态协调[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13

[6].孙彬.多式联运供应链的协调与协同优化研究[D].南开大学.2013

[7].潘寅颖.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协调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8].林静.浅析海西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协调[J].福建质量管理.2011

[9].齐恒.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物流企业协调问题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

[10].杨晓娜,于晓丹.基于协同的集装箱多式联运协调问题的研究[J].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10

论文知识图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流程国际铁路进口铁路运单国际铁路运输委员...第一篇 综合报告第二章 2006年中国物流的新...第一篇 综合报告第二章 2006年中国物流的新...多式联运流程分层示意图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协同运作模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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