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通信管道共建共享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城市通信管道共建共享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刘昱婷

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广东广州510635

摘要:城市通信管道是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管理程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结合城市通信管道无统筹建设所带来的问题,从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监管等方面提出加快推进城市通信管道共建共享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通信管道;共建共享;问题;建议

城市通信管道作为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宽带中国”战略、构建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关键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城市通信管道建设对推动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笔者结合目前大部分城市通信管道建设及运营的现状及问题,浅谈城市通信管道共建共享的建议。

一、目前通信管道的建设运营现状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通信管道建设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成立市属(如上海)或区属国企公司(如广州番禺区、黄埔、南沙等区),统一建设运营辖区内的通信管道,一种是仍按照旧有三大运营商之间的协商模式,自行开展通信管道建设,两种在使用、价格及监管现状上如下:

(一)建设使用现状

1、统建区域通过招投标或政府发文形式,明确该区地下通信管道(管线)由相关国有企业统建统管。对于本辖区内的主干道路附属通信管道建设,基本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无统建单位的城市通信管道建设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道路附属通信管道有两家或以上单位有需求的,则由运营商发起共建模式,建设产生的所有费用按管道数量占比进行分摊,由各单位协商出资。

二是该道路附属通信管道只有一家单位有需求的,由其自行建设。

三是如该道路附属通信管道目前暂无建设需求的,则暂缓通信管道建设。

(二)价格现状

1、统建区域。统筹建设区域有统一的管道销售或租赁价格。管道建设时道路开挖与施工所有流程均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需支付道路安全评估费、占道费、赔补费、管线探测费及规划报建费等。

2、无统建区域。无统筹建设单位因无统建单位,因此也无较为统一的价格。三大运营商主要以工信部发布的《信息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为基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决定施工单位及价格。此价格虽比统筹区域的价格明显偏低,但在实际建设中,施工单位不一定完全执行道路开挖与施工流程,没有支付道路开挖赔补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因而后续需政府进行道路修缮或整改,由市政维护费用承担了通信管道的建设成本。

(三)监管现状

1、统建区域。统建区域一般通过政府正式发文,授权统建单位对本区域的通信管道建设进行管理,在巡检中发现偷挖偷建情况时会通知城管、交警等联合执法,对于管井盖破损等情况也有责任主体,故管道后续管理良好。

2、无统建区域。无统建单位的城区则缺乏专业单位对区域通信管道建设进行巡检和监管。对于共建管道的维护和管理,大部分是由三大运营商分别负责,各管一块,存在争议和扯皮情况。同时,一些施工单位时常贪图方便,不走报建流程,私自进行偷挖管道,造成道路破损并影响其他管线或公共设施的安全。

二、通信管道(管线)建设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统建区域与无统建区域的对比,可以看出缺少通信管道统筹建设单位的城区,容易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复投资、重复开挖的现象较为严重

不同运营商网络发展不同步,没有统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不能一次性建设冗余管道满足后续运营商业务发展需求。当运营商后续有业务拓展时,则需再次开挖建设管道,且为了避免破坏原有管道,须另找路由、重新设计管井位置,导致同一路段百米内三家运营商不同的管井经常出现,造成地下空间资源极大的浪费。

(二)因管理脱节、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隐患时常发生

无统建单位进行通信管道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则管井破损或丢失时,未能有明确主题负责及时修复,对公众出行安全造成威胁。同时时有施工队偷挖私放光缆的现象,不仅扰乱了通信服务市场,也因用户未备案而存在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三、推动通信管道(管线)共建共享相关建议

随着5G的发展,5G的建设对基站或天线的建设密度要求更高,而基站的数据通讯必须依赖于通信管道。为推进通信管道的有序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议按集约化建设的思路,由政府主导设立市级“通信管道公司”,对基础通信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一)统一规划、冗余规划

由统建单位每年根据国土部门道路建设规划情况,统一进行通信管道建设规划;同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各运营商等需求,适度提前规划冗余管线,以满足五年发展需要,以有效避免运营商当前阶段无需求,而随着发展过后又有需求的情况。

(二)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冗余建设

一是市统建单位完全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通信管道(管线),产权属于市统建单位。对于大型运营商,可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长租或者产权出售业务。项目工程报建前,运营商等需求方提前签署认购合同,并支付部分认购资金,待建成后市统建方计算一次性建设分摊成本并增加适当利润。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产权交易交割给予需求方。后续每年收取基础管养维护费。

二是市统建单位区域内需所有新建道路以及改扩建道路、管线迁改中涉及通信管线的建设施工均由统建单位统一建设,在施工筹备期间向市属及各区住建部门报建。

三是综合目前市场需求及城市发展预测,市统建单位在建设时可适当进行冗余管线建设,以保证运营商等需求方后续的需求可以满足,或者用于未来与有管道资源单位的资源置换等。

(三)统一维护、统一经营、有偿共享

市统建单位对属于其建设的管道资源,进行统一维护。市统建单位成立专业团队开展经营活动,同步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民间公司、各运营商等洽谈其管线资源共享上线工作。参照政府制定的取费标准,经过市场协调签订共享合同。

(四)建立统一的价格管理机制。

由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价格管理机制研究,组织统建单位、运营商商定通信管道销售或租用定价机制及取费标准(按照定额计算建安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最终由发改委确定后通知执行。同时由相关行业协会框选造价单位白名单,作为独立第三方核算管道价格参考建议,并以此作为管道建设方与需求方之间交易的价格依据。

(五)建立统一的日常监管机制

由统建单位对由其统建的通信管道进行统一监管,并逐步将存量部分的管道纳入监管,从而逐步形成统建单位统,国规、住建等部门对报建过程监管(确保信息互通,只有经上述主管部门确认的开挖才是合法的,没有的话即是非法),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监管(对于非法的开挖行为,由统建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后处理)的联动监管机制。

(六)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将通信管道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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