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银行论文_曹训立,武义海

导读:本文包含了开证银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信用证,单据,银行,凭证,原始,存单,提单。

开证银行论文文献综述

曹训立,武义海[1](2018)在《一宗无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做出到期承付后被止付的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就一宗无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发出到期承付报文后被法院止付案例进行了梳理、简析,并就此提出一些操作建议。本文重点是:提请国内受益人不要接受没有指定银行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因为没有指定银行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银行信用保障作用大大打了折扣。(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8年06期)

邵敏杰[2](2017)在《跟单信用证下银行提单担保权利——“建行荔湾支行与蓝粤能源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评释》一文中研究指出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对提单是否享有担保权利,理论与实务长期聚讼纷纭。在"建行荔湾支行与蓝粤能源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从交易习惯及基本机制出发,以《物权法》第224条为楔子,通过解释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间的质押合意,并结合银行持有单据的事实,肯定其享有"合意+合法持有"的非典型意定质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创设了新的法规范,但其裁判意见在意定质权与"当然(法定)质权"之间摇摆不定,这基因于我国民法上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构造。(本文来源于《交大法学》期刊2017年03期)

高丹[3](2017)在《备用信用证担保履约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开元公司诉渣打银行北京分行信用证开证纠纷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备用信用证具有独立性,开证行只需依约根据受益人提交符合条件的索赔要求履行相应义务;质押的单位定期存款全部提前支取时,银行应按支取日央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银行明确约定融资产生各项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等条款更为有利,可对费用条款提示客户充分注意或签名确认。(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7年08期)

车红云[4](2014)在《银行收紧铜融资信用证开证》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7日“超日债”违约的消息引发了铜市的大幅下跌,有关融资铜将会违约的担忧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融资铜由来已久,可追溯至2010年下半年。起因是中国宏观政策开始转向,对房地产和物价进行调控,中国利率开始走高,到了2011年,中国央行开始控制新(本文来源于《中国有色金属报》期刊2014-03-18)

聂开锦[5](2008)在《UCP600实施对信用证开证银行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UCP600于2007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这一新惯例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也将日益显现。本文主要从信用证开证银行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比UCP500和UCP600的相关条款,探讨UCP600对开证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风险,以及开证行应如何运用UCP600的解释规避自身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国际贸易服务。(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研究》期刊2008年02期)

张敏[6](2007)在《开证银行审单及合理拒付的重要性——两起开证银行放单失误的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在进口信用证业务项下,到单时,因开证申请人急于提货,为尽早将单据交给开证申请人,国内银行的一般做法是: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不作审核或是粗审,或是将不符单据直接交开证(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07年09期)

姜立文[7](2006)在《信用证开证银行付款中的违约责任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证自治原则是信用证交易的基础,信用证开证银行不当付款的法律责任是承担由此造成的买方的直接损失和利息,而其不当拒付的法律责任是承担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及利息。由于信用证交易的特殊性,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方承担间接损失的规定对此不应适用。(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期刊2006年10期)

蔡文婷,王继芳[8](2005)在《浅议信用证下开证银行的审单义务及其相关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信用证下开证行审单义务的法律依据信用证交易下,申请人通过填写开证申请书,委托银行向受益人开证,在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对于这种合同的性质,根据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有关规定,可认为是一种关于开证申(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05年04期)

Ravi,R,Singh,Mehta,宋悦[9](2004)在《出口商如何在信用证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在了解开证行和保兑行责任义务的基础上操作银行业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出口商为保障在信用证交易下自身的权益,应了解UCP500中对开证行和保兑行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的规定。 如果您是一个出口商,开证行修改了信用证,而这个修改对您很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您能做什么?您需要了解UCP是否规定了开证行需要征得您对修改的(预先)同意。如果它确需征得您的同意,而您却没有表示您对修改的接受或拒绝而是按原信用证的条款交了单,开证行是否会接受单据付款呢?(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管理》期刊2004年11期)

王京莉[10](2002)在《关于统一授信项下开证银行掌握货物所有权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结算业务中,跟单信用证作为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与之相联系的贸易融资较多,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也较多。企业资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进口融资业务的安全运行,资信较差、偿债能力较低的企业很有可能给银行造成进口授信风险,形成银行垫款。因此,在信用证项下叙作融资业务时,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开证行须牢牢掌握代表货权的相关单据。(本文来源于《国际金融》期刊2002年06期)

开证银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跟单信用证下银行对提单是否享有担保权利,理论与实务长期聚讼纷纭。在"建行荔湾支行与蓝粤能源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从交易习惯及基本机制出发,以《物权法》第224条为楔子,通过解释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间的质押合意,并结合银行持有单据的事实,肯定其享有"合意+合法持有"的非典型意定质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创设了新的法规范,但其裁判意见在意定质权与"当然(法定)质权"之间摇摆不定,这基因于我国民法上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构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开证银行论文参考文献

[1].曹训立,武义海.一宗无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做出到期承付后被止付的案例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8

[2].邵敏杰.跟单信用证下银行提单担保权利——“建行荔湾支行与蓝粤能源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评释[J].交大法学.2017

[3].高丹.备用信用证担保履约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开元公司诉渣打银行北京分行信用证开证纠纷案评析[J].山西青年.2017

[4].车红云.银行收紧铜融资信用证开证[N].中国有色金属报.2014

[5].聂开锦.UCP600实施对信用证开证银行的影响[J].国际商务研究.2008

[6].张敏.开证银行审单及合理拒付的重要性——两起开证银行放单失误的案例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07

[7].姜立文.信用证开证银行付款中的违约责任探讨[J].上海金融.2006

[8].蔡文婷,王继芳.浅议信用证下开证银行的审单义务及其相关责任[J].特区经济.2005

[9].Ravi,R,Singh,Mehta,宋悦.出口商如何在信用证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在了解开证行和保兑行责任义务的基础上操作银行业务[J].中国外汇管理.2004

[10].王京莉.关于统一授信项下开证银行掌握货物所有权的探讨[J].国际金融.2002

论文知识图

信用证结算方式对开信用证1 信用证结算流程简图信用证运作流程图第五部分 中国人民银行文告选编中国人民银...信用证开证管理1Figure5-1Interfa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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