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赵琪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赵琪国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泸西652400

摘要: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建筑行业的发展也竞争日益激烈,其中建筑工程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社会、投资以及环境效益,甚至还会威胁到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给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鉴于此,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分析

1、缺乏明确的质量监管主体全责

对于各建筑主管部门而言,其不能明确工程质量监管主体的全责,尤其是一些权责的交叉或模糊。当前事业编制部门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的负责部门,受相关部门改革的影响,质量监管费用有所缩减,致使工程监管的经费较少,影响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另外,重复建设队伍的问题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很多部门都能管理业内监管工作,甚至因为经费的问题而缺乏部门的有效管理,不能将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增加了质量监管的难度。

2、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之所以在建筑工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中会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不高,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够,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并没有将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落实。近些年,我国很多的地方工程出现了很多因为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了很多的工程事故。总结起来,就是归结于相关的管理人员疏忽管理再加上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以及个人能力不到位,现阶段还有待提高监督管理部门员工的整体素质,这是提高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也存在很多工作做得很好地施工单位,不论是管理的意识还是管理的质量都很优秀,管理者可以很好地制定管理策略,工作人员也会将任务完美的完成,这就使得其参与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很让人放心。那些存在不足的施工单位要向这些单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1、完善监管范围

对于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提高质量监管管理水平,首先在工程施工前,监管人员需要检查工程设计和规划,并提出整改建议,在施工过程中,监管人员需要认真排查工程用的物料,机械设备,对有问题的物料应及时指出并汇报,只有质量监管这一环节做好了,才能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并且监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每个阶段的完成情况,如果在任何一个阶段中发现了安全质量问题,监管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指出,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阶段中的任何违规现象,工作人员应把它们记录下来;在施工完成后,监管人员要做好工程验收工作,检查工程的质量是否达标,另外还要负责监管后期的运营阶段。

2、创新管理理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念层面的创新主要就是为了提升其重视程度,相应管理理念的创新主要就是为了促使其各个管理人员都能够较好意识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并且在此基础上能够进行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任务中。当然,这种管理理念的创新优化还需要重点从质量隐患的危害性角度进行有效把关,促使其能够在了解该危害性之后,杜绝了可能出现的侥幸心理,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去,为后续各项工作的落实打好基础。

3、强化技术执行的权威性

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管工作的时候需要认真考虑岗位权威的树立,但有些时候这种权威是需要我们自己树立起来的,所以只要真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就会具有较强的权威性,那么在权威的执法上也会得到自然而然的增强。但权威性的树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尤其是国有企业。首先需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然后,要对企业的质量监管人员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的操作流程及规范,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性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对国有企业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所以对建筑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定要面向建筑施工的一线工作层面,对员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全方位的培训考核工作,还要定期采取考核审查,适当进行调研交流和集中性的培训,从而引导和促进工程建设的各方都能够切实遵守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工作自觉性,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工程质量上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逐步提升他们的工作质量意识,强化技术人员自身已掌握的技术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建筑工程管理监督工作就是需要相关的企业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并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4、完善执法和立法

第一,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地方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地方性建筑法规进行合理调整,保证监督工程的有序性与合理性,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完善配套法规。只有完善配套法规和立法,落实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在执法中落实相关的罚款,以便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序实施。第三,完善立法。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应该以相关技术标准和构建完善的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建筑工程的高效建设。同时相关部门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时修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求,健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5、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

5.1加强实施阶段实体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抽查基础砌体、硅和防水等施工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有: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硅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5.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对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有:现场各种原材料、产品供应单位的资格和产品质量;搅拌站及计量设备的设置及计量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及有无违章和偷工减料行为;检查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结束语

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建筑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但是不变的是要坚持质量是第一要位。建筑工程通常规模较大,环节很多,可能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到每个环节,将工作具体落实,保证质量监督工作能够发挥作用,以此来提高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陆位忠.总承包体制下的工程质量责任分担与监管机制设计[D].重庆大学,2014.

[2]杨迪.建设工程政府质量监督的管理模式与发展现状分析[D].吉林大学,2014.

[3]张友帅,陈刚,郝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6):39.

[4]李霖霖.政府监督视角下工程质量管理模式研究[D].山东建筑大学,2014.

标签:;  ;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赵琪国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