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论文_谢依林

导读:本文包含了破产申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债务人,企业破产,国光,财产,税务,义务,机关。

破产申请论文文献综述

谢依林[1](2019)在《论破产申请受理后未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应否确认》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供给侧产能过剩、有效供给匮乏相关问题较为突出,规范破产制度及程序可以有效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指示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规范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公司企业重整破产清算审理工作。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法律适用相关问题,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规定(叁)《破产法解释叁》第叁条规定"破产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付款项的滞纳金无论形成于破产受理之前或之后均不属于破产债权;另一种认为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形成与破产申请前的应属于破产债权,形成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不属于破产债权。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来探讨应付款项的滞纳金无论形成于破产受理之前或之后均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为合理。(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张叶荷[2](2019)在《上海破产法庭累计收到破产申请材料571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企业破产工作经费该如何管理?“无产可破”的案件又该如何处理?昨日,2019年人大代表会前集中视察来到上海第叁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带领下来赴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0-18)

尤秀明,蔡慧红[3](2019)在《从“执转破”操作模式到破产申请义务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13-516条规定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制度,即"执转破"操作模式没有改变我国破产申请主义原则。该规定通过限制参与分配程序对企业法人的适用来促使申请查封在后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却未对债务人采取有效措施或类似规定使其主动申请破产。文章认为,可以在原有"执转破"操作模式基础上增加债务人破产申请义务的规定,促使债务人在执行过程中符合破产情形时主动申请破产,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配套制度完善,更科学地界定债务人产生破产申请义务的时间点和追究怠于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等,逐步建立我国破产申请义务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6期)

金晓平[4](2018)在《银行“抵销权”之虚影与实像——破产申请受理前银行扣款还贷行为性质的理论探析与实践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破产法解释二》)第44条"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权评论》期刊2018年01期)

徐馨荷[5](2018)在《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税务机关作为一个行政主体,是否有资格启动破产程序,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导致学界与实务界观点及做法不一。赞成者认为税务机关可以与普通债权人具有相同的资格,能够参与民商事法律关系且有权利对破产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此种观点明确了税收债权的民法性质,理由是税收征管法对于税务机关征税权参照了《合同法》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的规定。而反对者认为税务机关进行破产申请不能为国家带来任何好处,只会增加更多繁杂的手续,与行政效率原则相违背。“清理僵尸企业”不是税务机关进行破产申请的理由。他们认为税务机关无权也没必要对企业进行破产申请,是因为税务机关打着清理“僵尸企业”的旗号,申请企业破产从而减少无法收回企业已欠税款的风险,导致本已负债累累的企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针对以上问题,本文第一章和第二章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究税务破产申请权的性质,辨别了易混淆的税收债权和税收优先权这两对概念,阐述了税收优先权和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关系,税收债权和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关系并对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述。除了分析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性质,笔者还试图构建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本文第叁章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是税务机关所享有的一种公私法混合属性的税收保全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的构建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原则,不得过度干预私主体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应当在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权益保护之间实现平衡。文章第叁部分从立法上完善并构建了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主体;本文认为应当运用“引导技术”的立法方法,将这一私法权利借鉴至税法中来,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纳税人不能清偿到期税款,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行使破产申请权。”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作为税法对合同法的借鉴,同样也运用了“引导技术”的立法方法。在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制度构建上,我们应当汲取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构建的经验和教训。除了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这一权利以外,还应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出台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司法解释、转变税务机关的执法观念、提高税务系统人员的能动性。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行使绝不能简单直接适用《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税务机关作为一个公权力主体应当限制其对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权,以及破产申请权的制度构建本文都有论述;欠税企业可能会同时涉及多个税务机关。当单个税务机关申请破产未达到欠税企业的破产标准之时,不同税务机关能否联合行使破产申请权,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的构建需要考虑诸多潜在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因此,本文尝试为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的构建和具体规制提出建设性和可行性的建议,为我国税收法治的完善献出微薄之力。(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8-05-01)

卢一泓[6](2018)在《论控制债务人滥用破产申请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债务人滥用破产申请权以逃避可清偿债务的案例日益增多。至于债务人滥用破产申请权的后果则可以清晰预见——这一行为显然意味着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笔者认为现有的解决途径尚有不足之处,建议将符合条件申请破产定义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并重新分配相关的举证责任。(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于南[7](2017)在《美企Suniva破产 申请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 “201”将接力“双反”成中国光伏悬顶之剑?》一文中研究指出连日来,一项被简称为“美国201”的法律条款,在中国光伏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不亚于此前的中欧、中美光伏“双反”之争。根据相关报道,4月17日,总部位于美国乔治亚州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4月26日,该公(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7-05-18)

李德勇,小宜[8](2017)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一文中研究指出李某公司由于资不抵债,已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由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李某曾经和某公司有一份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对方已经多次催告李某尽快履行,但是李某公司一直没有答复。(本文来源于《江淮法治》期刊2017年08期)

李小康[9](2017)在《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研究来源于温州国税局申请欠税企业破产的实践、税收债权债务关系的理论及税法私法化的时代背景。当企业存在不能清偿逾期税款的情形而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税务机关在穷尽税务处罚、税收保全及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的前提下,为实现国家税收债权,有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权利。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是税务机关所享有的一种公私法混合属性的税收保全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的构建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原则,不得过度干预私主体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应当在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权益保护之间实现平衡。本文认为应当运用“引导技术”的立法方法将这一私法权利借鉴至税法中来,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纳税人不能清偿到期税款,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行使破产申请权。”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作为税法对合同法的借鉴,同样也运用了“引导技术”的立法方法。在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制度构建上,我们应当汲取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构建的经验和教训。除了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这一权利以外,还应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出台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司法解释、转变税务机关的执法观念、提高税务系统人员的水平和构建税务信息系统。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的行使绝不能简单直接适用《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本文主要以问题为导向对税务机关申请破产的构成要件、主体适格性、申报债权内容、管辖权、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程序的规制等具体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探究,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7-03-01)

何廷婷[10](2016)在《论公司清算组的破产申请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公司清算的过程中,清算组对公司资产享有无可置疑的处置权,但也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要保护债权人和公司的资产不遭受额外的损失。我国法律对清算组的责任和义务有如下规定,即清算组在处理公司资产的时候,如果了解到公司的资产情况越来越糟,并且达到破产的界限,需要依规定进行破产申请。这是法律规定的清算组的义务。不过,法律对此的规定并不详细,而且相应的处罚规定也很模糊,惩处力度也不够,这都是当前法律规范的不足之处。实际上,清算组的此项义务具有非常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对于公司来说,及时申请破产有利于遏制其资产不断损失的情况,也有利于对其剩余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避免公司资源的浪费;对于债权人来说,能够保护其不受过多损害;此外,能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据此,本文针对建立和完善清算组破产申请义务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本文在综合运用多种研究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对课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思路是:第一部分是关于公司清算组破产义务的理论分析,具体从概念、发生的过程等方面进行研讨,为下文正式展开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从法律方面对有关内容展开了分析,主要介绍了跟公司破产清算有关的法律条文,并对及时申请破产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探讨;第叁部分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多个方面分析了清算组在申请公司破产时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四部分针对完善清算组的破产申请义务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当前中国有关清算组破产申请义务在法律规定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多需要处理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出现需要解决的难题,经常会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将有关责任方所要承担的义务从法律上进行确定,对于维护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也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基于此,本文围绕着清算组的破产申请义务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依次从理论基础、重要性和法律责任方面展开了论述,接着针对当前法律方面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希望促进我国清算组破产申请义务在法律方面的完善。(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6-05-01)

破产申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企业破产工作经费该如何管理?“无产可破”的案件又该如何处理?昨日,2019年人大代表会前集中视察来到上海第叁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带领下来赴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破产申请论文参考文献

[1].谢依林.论破产申请受理后未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应否确认[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2].张叶荷.上海破产法庭累计收到破产申请材料571件[N].上海法治报.2019

[3].尤秀明,蔡慧红.从“执转破”操作模式到破产申请义务制度的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9

[4].金晓平.银行“抵销权”之虚影与实像——破产申请受理前银行扣款还贷行为性质的理论探析与实践选择[J].中国人权评论.2018

[5].徐馨荷.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8

[6].卢一泓.论控制债务人滥用破产申请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8

[7].于南.美企Suniva破产申请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201”将接力“双反”成中国光伏悬顶之剑?[N].证券日报.2017

[8].李德勇,小宜.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J].江淮法治.2017

[9].李小康.税务机关破产申请权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2017

[10].何廷婷.论公司清算组的破产申请义务[D].东北师范大学.2016

论文知识图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GDP增长率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图美国安然事件中基于5日移动平均的流动...第五部分 专题材料企业破产状况和存在的问...第五部分 专题材料企业破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重工业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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