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湖北省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创河湖管护新举措

探究湖北省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创河湖管护新举措

恩施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湖北恩施445000

摘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率先出台标志着湖北省走在河长制推行的全国前列,这使得近年来湖北省在河湖管理领域实现了较为长足的进步。基于此,本文简单分析了湖北省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并围绕河湖管护新举措开展了深入探讨,希望由此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字:湖北省;河长制;专项整治

前言:

作为“千湖之省”、“洪水走廊”,湖北省在我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以及水生态修复领域均占据着较为重要地位,因此长期以来湖北省始终较为重视河湖管理。在近年来的河湖管护中,湖北省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推进、河流湖泊警长制探索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这类成果的取得与当地采用的河湖管护新举措也存在较为紧密联系。

一、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分析

2017年1月,湖北省率先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而在意见的具体落实过程中,湖北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了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2017年底湖北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河湖管护由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截至2017年11月,湖北省便完成了河湖长制的全覆盖,全省范围内37331名河湖长进岗履职,而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已有1600余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当地河湖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恶犯罪活动严打由此获得了有力支持。在对湖北省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的验收中,省内验收、国家水利部与环保部开展的联合验收均给出了积极评价,湖北省河湖长制的落实由此得以走在全国前列[1]。

二、河湖管护新举措汇总探讨

结合笔者在湖北省恩施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工作实际,本文总结了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湖北省落实的河湖管护新举措,希望由此能够更好服务于各地河湖长制的落实。

2.1系统性谋划

为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湖北省在河湖长制的落实中将其纳入了中心任务,并结合系统性谋划明确了制度落实要点,具体要点如下:(1)纳入顶层设计。为响应国家号召,河湖长制在湖北省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党代会工作报告中均得到了重点体现,顶层设计为河湖长制的落实提供了前提。(2)目标任务加压。湖北省提出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目标,并结合自身实际扩展了河湖管护任务,“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河湖警长全面普及均由此实现。(3)组织保障制度。湖北省各地近年来组建了常设的湖长制工作机构,在机构的支持下,湖北省河湖管护的综合水平实现了进一步提升。

2.2科学化管理体系建设

在“党政责任制”基础上,湖北省的河湖管护工作开展实现了党政全员领责、党政全程督责、党政全面考责的落实:(1)党政全员领责。湖北全省17个重要河流、湖泊由在职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省级河湖长,基于“既挂帅、又出征”原则,巡河巡湖工作的开展获得了有力支持。(2)党政全程督责。为保障河湖长制的全面落实,近年来河湖长制办公室、改革办、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重点开展了河湖长制落实针对性检查,相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3)党政全面考责。结合当地实际,湖北省建立了综合的河湖长制落实考核体系,体系包含专项考核与党政年度考核内容[2]。

2.3针对性问题处理

在河湖长制的全面推进中,湖北省将水环境、水生态突出问题的整治作为突出任务,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需求的原则得到了较好落实。以长江大保护为例,作为湖北省河湖长制推行的重点,当地针对性开展9大长江大保护行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提标由此获得了有力支持,整个流域产业结构也由此实现了倒逼式的升级。“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属于长期以来湖北省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河湖问题,而结合这类实际问题,湖北省结合实际发布了第1号河湖长令,并通过集中攻坚针对性开展了河湖环境治理,最终实现了大批次污水处理厂的新建与改建、非法排污口取缔、雨污分流落实、截污管网完善、河湖黑臭水体治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由此大幅提升。

2.4联动机制构建

为保证河湖管护能够实现全省范围的工作合力,湖北省建立了河湖长办公室平台,该平台由包括省级办公室在内的15个河湖长办公室组成,由此相关工作的交办获得了有力支持。在合力推动下,全省得以树立起大生态、大环保理念,省公安厅由此完成了生态环保执法支队的组建与河湖警长的任命,省财政厅则提供了足够的资金支持,在联动机制支持下,湖北省河湖管护水平实现了进一步提升。

2.5河湖统筹落实

作为湖北省的“名片”,近年来湖北省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河湖长制的拓展,并由此逐步实现了“一湖一勘”、“一湖一档”,越来越多的湖泊开始拥有“身份档案”与“地理户籍”,而在专项保护规划编制的推进中,“一湖一策”也逐渐在湖北省普及开来。在湖北省的河湖长制探索中,官方+民间“双湖长制”推行取得了丰硕成果,政府与民间的力量整合使得当地开创了一系列借鉴价值较高的生态融合发展模式,如“大湖”+环境保护、“大湖”+产业创新,湖北省由此得以成为全国河湖长制的推行样板。

2.6“互联网+”河湖长制

为保证河湖长制更好服务于湖北省河湖管护,近年来湖北省还在“互联网+”河湖长制的新模式探索中投入了大量精力,在笔者的调研中发现,湖北省正计划结合“互联网”理念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基于河湖长制的门户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巡河(湖)系统、公众端系统组成,其中门户网站主要负责相关信息的发布;业务管理系统则需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与发布,以此满足河湖长工作要求;巡河(湖)系统需基于智能手机实现移动巡查、河道监测、巡查轨迹记录等功能;公众端系统主要为公众提供反馈相关意见的渠道,由此河湖长制即可在系统支持下真正变为“河湖长治”,“互联网+”河湖长制新模式的应用价值可见一斑。

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省近年来开展的河湖管护探索具备较高借鉴价值,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系统性谋划、科学化管理体系建设、针对性问题处理、联动机制构建、河湖统筹落实、“互联网+”河湖长制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河湖管护创新路径,而为了由此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的落实,河湖长制的宣传、各省市的交流借鉴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打赢河湖治理攻坚战谱写河湖管护新篇章[J].河北水利,2018(07):7+9.

[2]孙华.基于互联网+河长制的智慧河湖管护新模式[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8(14):86-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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