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房屋拆迁制度检讨(论文文献综述)
胡欣欣[1](2018)在《基层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M镇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现如今,城镇化已逐步拉近了城乡差距,使得城乡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并且城镇化提高了农村文明,缩小了农村文明与城市文明的差距,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合理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成为必要。做好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M镇作为我国基层乡镇城市发展的一个缩影,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不少处理实际问题经验,但问题依然存在。本文以M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为背景开展实证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考察并对存在于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的解决方式。全文共包含四大部分,在第一部分中,先后论述了本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以及意义;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在对农村房屋拆迁中关于法律法规、安置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M镇拆迁安置工作为实例,尝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法获得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有较强的针对性。第二部分对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阐述了本文研究的三大理论依据: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和寻租理论。第三部分,梳理分析了M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现状,介绍了M镇现行补偿安置政策和操作程序以及近年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的成功做法;深入剖析了M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的安置滞后、迁后生活无保障、补偿安置差距太大、拆迁安置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并指出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公共决策权过度集中,民众参与机制不畅通等等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第四部分,针对前文中分析的问题及原因,从四大方面对完善M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了新的对策和思路,分别是:健全政策法规;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探索和完善拆迁安置模式和方式;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保证质量,加快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进度。
陈箫[2](2016)在《土地房屋征收钉子户问题及其治理》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立足当前我国土地房屋征收“暴力”和“暴富”交加、并存这一事实,以钉子户问题作为理论逻辑的出发点,将社会风险纳入分析框架,引入多案例分析、博弈分析、实证分析,结合对国际理论和经验的援引和借鉴,在社会协同的平台上,探索征收制度改革与社会发展、风险治理相协调的实现方式和行动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界定了钉子户问题相关概念的内涵。在中国,钉子户问题主要发生在土地房屋征收环节,反映了被征收人在土地房屋征收中拥有一种独特的垄断权力,并据此追逐“超额”补偿或追求其声称的其他权益的实现。所谓独特的垄断权力是指即便份额最小的被征收人都有能力阻滞征收项目的进行。钉子户行为,具体而言是对因征收引发的被征收入抗争行为的通称,呈现多样化的诉求,是公然抵抗公权力的行为,其行为结果通常使得征收无法如期完成。钉子户,可以指某个具体的抗争者、具体的实体或具体的事件;亦可以是对这些抗争者的代称、这些事件的描绘;还可以是对这类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的概括。(2)对逾十年以来50起典型钉子户事件的要素及统计特征进行了描述。纵观这些钉子户事件,总体呈现出媒介化趋势,钉子户行为主要以“利益受损”引发的工具性取向的诉求为主导。(3)通过观察和分析,发现钉子户问题的制度性成因主要为征收权职能扩大化和征收权质态不清晰。征收权职能扩大化主要表现为以公权性质的行为来实现私法上的目的,征收权质态不清晰主要表现为以私法手段来实现公权目的。(4)通过对钉子户行为机制的刻画,在理论上进一步验证了当征收近似市场交易时,所有被征收(拆迁)人都有成为钉子户的动机和可能;被征收(拆迁)人土地份额越小越有可能索取高价,被征土地越分散(被征收人数量越多),造成的项目延迟成本和效率损失也就越大;潜在的钉子户威胁可能会限制项目的最佳开发规模。(5)解决中国的钉子户问题的出路,在于疏解现行征收权的职能,实现征收权的质态的清晰化:“非经营性公共利益用地”取得及整合归征收权;“经营性非公共利益用地”取得及整合归市场;“经营性公共利益用地”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双重属性,需要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才能实现有效配置,因此本文构设了国家购买这一新型土地整合机制,来对“经营性公共利益用地”尝试获取。(6)在公共利益用地征收中,务必要规范征收权,强化征收权的公权性质,还原征收权的本来面目,形成整个社会对征收权应有的尊重,消解征收中的钉子户行为。综合运用概括式和列举式方法来拟定征收目录,将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非经营性公共利益用地”;在合法征收中,要坚持征收强制性,同时将法院作为独立于地方政府和被征收人的第三方引入征收程序,发挥法院裁判的定纷止争之效;以“被征收入所失”为公正补偿标准、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作为衡量“被征收人所失”的客观标准。(7)经营性用地直接入市亦即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土地开发,遭遇钉子户抵制将是不可避免的,正如美国的经验所昭示,开发者“秘密购买代理”在中国也可能相伴而生。随着征收权职能的疏解,要通过引入利益共享机制和法律规则等,来约束不利于社会最优利用的钉子户行为,探索构建兼顾个体和社会利益的高效率的市场整合土地开发模式.(8)观照美国的CAI、BID以及迈克尔·赫勒(Michael Heller)的LAD等产权结构及治理创新经验和思想,对我们的集体土地制度不必妄自菲薄,在改革完善集体土地制度的过程中,要着重优化集体决策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恰当地发挥和运用集体土地制度的优势,切实化解损害社会利益的钉子户行为,警惕和防范“私地悲剧”在中国发生。(9)基于产权治理创新理论构设“土地整合区”制度,破解“一对一”协商机制下的钉子户困局。“土地整合区”制度设计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基于公权力主导(“自上而下”)的产权创新理念,通过“公私合作”和“集体协作”来实现土地高效有序整合,主要适用于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以及城中村改造等需要统筹多种用地类型的项目。第二阶段,基于契约自由主导(“自下而上”)的产权创新理念,通过“集体协作”来实现土地市场高效整合,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经营性项目。在应然层面,“土地整合区”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理土地整合中的钉子户问题。
黄奕[3](2015)在《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探析》文中认为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已不在少数且已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些纠纷多为商业拆迁引发的纠纷。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公布和施行,与此同时主导我国拆迁市场近十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宣布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房屋征收补偿活动,排除了商业性拆迁的法律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然有助于结束城市房屋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混淆不分的局面,但将商业拆迁排除在外使得商业拆迁如何得到合理规范成为疑问。由于暂时未有专门针对商业拆迁的立法,在实践中打着“公共利益”旗号的商业拆迁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因拆迁补偿引起的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愈演愈烈,这值得人们反思。房屋是人们生存的“根”,对个人房屋所有权的侵害是对个人财产权最为严重的侵害。笔者在查询我国现行拆迁相关法律的同时,将我国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与国外及部分地区的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得出了一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例如国外在拆迁立法中对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进行了严格划分、尊重和保护被拆迁人财产权等方面,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的。商业拆迁补偿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对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应该是重中之重。但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富地位悬殊等原因导致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实质上的不平等,在拆迁实践中被拆迁人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必须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规,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为了完善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本文以民法为视角对商业拆迁行为进行研究,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文章首先就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述,然后对我国城市商业拆迁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进行实证研究,接着与国外和港台地区的商业拆迁补偿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建议。希望本文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探讨能够对完善我国商业拆迁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分为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本理论的概括介绍。首先谈到了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然后对两种拆迁——商业拆迁和公益拆迁进行了比较分析。其次是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性质进行阐述,说明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民事行为。最后对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征进行概括。第二章就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现状进行分析。这一章节是对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立法现状进行描述,包括对《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和《合同法》几部法律中拆迁补偿部分的列举,并分析我国拆迁市场中现存的问题。第三章运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商业拆迁补偿制度进行阐述,包括英美法系的美国和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接着是对我国较为先进地区的代表香港和台湾的拆迁补偿规定进行介绍。然后对比几个国家和地区商业拆迁立法规定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最后得出对我国的有益启示。第四章是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借鉴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先进性规定及国内外有关商业拆迁行为的法律规定,提出几点完善我国商业拆迁补偿法律制度的个人建议,以期指导商业拆迁活动在城市建设中的顺利实施。建议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提出希望尽快制定专门针对商业拆迁补偿的《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其次是明确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界限,再次是适当扩大商业拆迁的补偿范围,最后是完善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救济途径。
刘嘉越[4](2015)在《两岸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之比较研究——以房屋拆迁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有关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呼声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愈发高涨,随着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战略着重强调及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体现正当程序精神的行政程序法已呼之欲出。同时,台湾新出台的"大法官解释"第709号亦使房屋拆迁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再度回归人们的视线,故本文欲以房屋拆迁这一典型行政程序问题为例,对两岸正当行政程序之立法现状作以比较分析,希望能对我国正当行政程序之创设提供些许借鉴意义。
鲍莎[5](2012)在《暴力拆迁背后的伦理反思》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建设突飞猛进,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由城市拆迁引起的矛盾与冲突不断加剧,暴力拆迁事件频繁发生。暴力拆迁是一个性质极其恶劣的社会问题,已影响到社会和谐的稳定发展。笔者认为,法律、制度等强硬手段自然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对于人们内心的道德呼唤最终实现道德自律才是解决这些矛盾与冲突的长久之计。本文以伦理学为视阈,对暴力拆迁的历史根源与当前现状进行探索,通过对十五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我国前清时期的圈地运动以及我国建国以来的拆迁历程的分析,确定了暴力拆迁是人类发展历程中一直存在的问题,也是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时期较为突出的问题。本文结合实践情况,讨论和研究由暴力拆迁所引发的一系列关于地位、权利、信任、制度以及行政忠诚的伦理问题,进而对这些伦理问题展开了深入剖析,分析出产生这些伦理问题的原因,主要可归纳为功利主义的膨胀、公共利益的边界模糊、事实与价值的冲突、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官本位思想的毒害。最后,本文提出了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拆迁制度与道德伦理的有机融合、公平与效率的和谐统一以及行政忠诚的良性发展四个方面的应对之策,旨在改善我国当前的拆迁现状,预防暴力拆迁的发生,使城市化发展驶入和谐、科学、可持续的高速轨道。
钟文博[6](2012)在《我国城市拆迁问题的网络舆情调查分析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现代化发展要求和生存的双重制约下,城市的内向式发展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即拆掉矮房子来建高房子,以便提高城市的空间容积率。在这种大背景下,拆迁已经不可避免地进入我们的生活。因此,对拆迁制度的关注已成为必然。近年来,一些与拆迁有关的新闻报道屡屡见诸媒体,不管是各地“最牛钉子户”的戏剧化斗争,还是暴力拆迁引发的相关贪腐事件,或是各种拆迁户被殴打、被伤害、被拘留的不公正待遇,都使城市拆迁成为国人议论的焦点话题。我国的城市拆迁作为政府行为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城市拆迁制度也随之逐渐构建起来。现有城市拆迁制度是以《宪法》为基础,《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标尺,《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地方政策法规为中心,而共同构成的公共政策体系。2010年,是各界检讨拆迁政策法规最密集的一年。四川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由网络媒介迅速传播,紧紧抓住国人的眼球,也将城市拆迁制度推至风口浪尖。民众在同情与震惊的同时,自身财产也感受到强烈威胁,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对现有城市拆迁制度的质疑声铺天盖地。可以说,近十年积累的拆迁矛盾被这一恶性事件迅速引爆,拆迁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深刻剖析我国现行拆迁相关制度,与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相联系,与国外的土地制度相比较,指出问题,找到现实解决方案,无疑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历史阶段,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社会的必然要求,而当前拆迁制度的种种缺陷,激化了社会矛盾特别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制度改革归根到底是政策改革,回答上述提问的过程,也是拆迁政策的政策问题建构的过程。本次研究是对有关拆迁制度的网络舆情进行调查,从外显的网络舆情中分析出内隐的社会舆论,解读出大众普遍关注的拆迁制度问题。在此基础上,比照现有的拆迁制度,发掘社情民意同制度供给的差异,从而构建政策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张先贵[7](2012)在《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规范体系设计——以“土地中心主义”取代“房屋中心主义”为立法理念》文中提出目次一、理念转变:从"房屋中心主义"到"土地中心主义"二、理论证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征收客体之逻辑理据三、事实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四、制度重塑: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规范体系之展开五、结语:在理念转换中前进从房屋拆迁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乃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立法价值体系定位的应然抉择,这不仅是"土地中心主义"取代"房屋中心主义"立法理念的理性要求,也是与将来我国城乡统一征收立法理念对接的内在诉求。虽然国务院新颁布的
姜丹[8](2011)在《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市的改造和扩张,使得房屋拆迁成为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短缺的土地资源如何与城市的持续发展相协调,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事情。城市发展用地与房屋拆迁安置这一对矛盾越来越突出,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与学界研究的热点。本文以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为研究对象,旨在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对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进行解析,力图找出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若干建议。本文采用调研、文献和比较的方法,通过研究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变迁,对房屋拆迁补偿制度进行分析。全文的主要内容是:首先,就近期发生在拆迁补偿中的问题,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引出研究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意义。其次,对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理论研究综述,分别介绍了国外和国内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的现状。再次,对我国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史进行简述,论述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的变化,从而找出在现实条件下制度适用和理解方面存在的不足。又次,对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体系性解释,结合新条例在立法内容上的相关变化,把握新条例中所体现的拆迁补偿重点与难点,并站在被征收人的角度,探讨补偿请求权的行驶原则与方式等相关问题。之后,指出征收补偿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希望本文的某些建议,能够为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吴光荣[9](2011)在《征收制度在我国的异化与回归》文中提出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使我国的征收制度异化为解决城市发展所需用地的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努力使被异化的征收制度回归其本来面目,但仍然有其局限性。要使征收制度真正回归,不仅要改革现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而且必须解决好城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不仅可以通过一对一的协商机制来解决,在特殊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来解决,以降低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通过集体利益适当限制个人利益,为以民主表决方式解决非公益性用地需求提供了理论基础。
林常在[10](2011)在《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也急剧增多,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与被拆迁方发生激烈的冲突,造成流血事件,这些都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2005年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这是作为指导地方拆迁工作的又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为重新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向社会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稿)》,听取反馈意见。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调整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约束拆迁方、被拆迁方与政府三方法律主体的行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自建国以来虽在逐步完善发展,但是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只是在《宪法》、《物权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立法中有所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居住权等基本人权的保障,也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它的建立与完善十分重要。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体现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的特点,它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安置补偿的方式、建立了市场评估机制等,为今后条例的修订确定了基本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公民自我意识逐步提高,这部条例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多困境,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混淆不清,评估、补偿不符合市场规律,强制拆迁权被滥用,非法暴力拆迁不断涌现。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它改变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强烈的行政命令色彩,约束行政权力,明确责任主体,体现维护和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法治要求。针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实施困境,新条例严格规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对拆迁申请做实质审查,评估机制更加具体、公平,完善救济程序,禁止暴力拆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尽管如此,新条例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主要采用历史比较法和规范分析法,从纵横两向去考察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发展,同时从宏观、微观的层面去深入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全文按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实施的时间先后论述,内容上阶梯式的推进,首先,阐述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其次对从建国到现在的城市房屋拆迁立法进行分类和比较,梳理出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和时代背景;然后,以城市房屋拆迁的现行法规政策为研究对象,重点以最近实施和颁布的两部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蓝本,就其中被拆迁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行政权力不当行使、房产评估机制的缺位、补偿的原则和方式不合理以及强制拆迁权的滥用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剖析。最后,以2011年新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背景,详细分析它的进步与不足之处,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成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研究我国房屋拆迁立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梳理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的相关房屋拆迁制度,阐述我国现有的房屋拆迁立法体系,并说明城市房屋拆迁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分析199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主要特征,研究它在立法或者现实中的积极作用,并结合近几年的实践出现的问题和困境,从被拆迁人、行政权力以及条例本身三方面去寻找实施困境的原因。第三,分析2011年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时代背景,将它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剖析它的进步之处和不足之处。第四,提出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立法建议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议。
二、我国房屋拆迁制度检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房屋拆迁制度检讨(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M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及概念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城市化 |
2.1.2 拆迁 |
2.1.3 补偿安置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博弈论 |
2.2.3 寻租理论 |
3 M镇征地拆迁安置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M镇征地拆迁安置基本情况 |
3.1.1 M镇拆迁安置程序 |
3.1.2 M镇拆迁安置工作的调查分析 |
3.1.3 M镇拆迁安置工作的经验 |
3.2 M镇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 |
3.2.1 安置房建设进度迟缓 |
3.2.2 补偿安置差距较大 |
3.2.3 拆迁安置补偿偏低 |
3.2.4 拆迁后生活缺乏长期保障 |
3.2.5 拆迁安置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 |
3.3 M镇拆迁安置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
3.3.2 公共决策权过度集中,民众参与机制不畅通 |
3.3.3 对拆迁安置工作人员管理有待提高 |
3.3.4 信访部门履行职责不够、相关制度不健全 |
4 完善基层政府拆迁安置工作的对策 |
4.1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确保拆迁安置有法可依 |
4.2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和完善拆迁安置模式和方式 |
4.2.1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 |
4.2.2 加强拆迁安置工作人员监管,健全管理机制 |
4.2.3 建立与完善公共政策制定的信息系统,提高决策活动的科学性 |
4.2.4 完善拆迁安置后社会保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
4.3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
4.3.1 完善信访制度,化解拆迁安置矛盾 |
4.3.2 强化部门联动,保障拆迁安置有序开展 |
4.3.3 倡导公众参与,加强拆迁安置监督 |
4.4 科学规划合理统筹,保证拆迁安置目标实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土地房屋征收钉子户问题及其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 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预期价值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成果应用去向 |
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国外钉子户问题研究 |
2.1.1 钉子户问题的内涵、表现及成因 |
2.1.2 钉子户行为逻辑:多视角分析 |
2.1.3 钉子户问题的危害及其校正 |
2.2 中国钉子户问题研究 |
2.2.1 钉子户问题的成因 |
2.2.2 钉子户及相关利益主体行为分析 |
2.2.3 钉子户问题的校正 |
2.3 文献评价及研究切入点 |
3 钉子户事件的要素及统计特征 |
3.1 场景 |
3.2 主体 |
3.3 行为 |
3.3.1 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行为分析 |
3.3.2 钉子户行为分析 |
3.4 收场 |
3.5 本章小结 |
4 钉子户问题的制度性成因 |
4.1 征收权职能扩大化 |
4.1.1 征收权内涵及其发展 |
4.1.2 征收权职能扩大化及其表现 |
4.1.3 征收权职能扩大化和钉子户问题 |
4.2 征收权质态不清晰 |
4.2.1 征收权性质 |
4.2.2 征收权质态不清晰的表现:制度层面 |
4.2.3 征收权质态不清晰的表现:实务层面 |
4.2.4 征收权质态不清晰和钉子户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5 钉子户的行为机制 |
5.1 钉子户行为规律:定性分析 |
5.2 钉子户行为规律:定量分析 |
5.2.1 模型设定 |
5.2.2 钉子户行为策略 |
5.2.3 钉子户行为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6 钉子户问题治理的基本逻辑及路径 |
6.1 钉子户问题治理的本土制度逻辑 |
6.2 钉子户问题治理的域外经验及其逻辑 |
6.2.1 私人项目:引入秘密购买代理 |
6.2.2 公共项目:引入征收权 |
6.2.3 突破困局的另类尝试:产权结构及治理创新 |
6.2.4 结论和启示 |
6.3 中国钉子户问题治理的路径选择:一个总括 |
6.3.1 征收权改革 |
6.3.2 产权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7 钉子户问题治理的路径(一):征收权改革 |
7.1 征收权性质界定:强化征收权的公权性质 |
7.1.1 公共利益的认定 |
7.1.2 强制性征收程序 |
7.1.3 公正补偿的实现机制 |
7.2 征收权职能疏解(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
7.3 征收权职能疏解(下):引入国家购买机制 |
7.4 结论和讨论 |
8 钉子户问题治理的路径(二):产权优化和创新 |
8.1 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机制优化 |
8.1.1 集体土地所有权:一个概说 |
8.1.2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机制:实证分析 |
8.1.3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机制:优化设计 |
8.2 土地产权整合创新 |
8.2.1 “土地整合区”制度的法理基础 |
8.2.2 “土地整合区”制度的运行机制 |
8.2.3 “土地整合区”制度的比较优势 |
8.2.4 “土地整合区”制度的未来突破 |
8.2.5 “土地整合区”制度的辅助手段 |
8.3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3)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本理论问题 |
(一)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概述 |
1.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 |
2.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征 |
(二)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分析 |
1.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性质 |
2.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比较 |
二、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现状分析 |
(一) 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立法现状 |
(二) 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
1. 商业拆迁补偿法律法规不完善 |
2. “公共利益”的滥用致使补偿不合理 |
3. 补偿范围不科学 |
4. 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 |
三、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相关制度的介绍及启示 |
(一) 各国的拆迁补偿规定 |
1. 美国 |
2. 德国 |
3. 日本 |
(二) 我国港台地区的拆迁补偿规定 |
1. 香港 |
2. 台湾 |
(三) 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1. 尊重和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 |
2. 严格区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 |
3. 排斥公权力的非法干预 |
4. 补偿范围涵盖较广 |
四、完善我国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建议 |
(一) 加快制定《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
1.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理念 |
2. 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 |
(二) 明确公共利益概念,严格区分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 |
1. 公共利益的内涵 |
2. 严格区分公益和商业拆迁 |
3. 建立动态确认机制——听证制度 |
(三) 扩大商业拆迁的补偿范围 |
1. 将土地使用权纳入补偿范围 |
2. 将房屋的预期收益和无形利益纳入补偿范围 |
(四) 完善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救济途径 |
1. 司法救济 |
2. 非诉讼救济 |
3. 法律援助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两岸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之比较研究——以房屋拆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正当行政程序之立法比较 |
(一)我国台湾地区 |
(二)我国大陆相关立法规定 |
二、房屋拆迁制度之比较 |
(一)台湾文林苑都更案及法律分析 |
1.受告知权[8] |
2.听证权15 |
3.人民申请之要件(同意比率) |
(二)我国拆迁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建设 |
三、结论:对我国的启示 |
(5)暴力拆迁背后的伦理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文献综述 |
1.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暴力拆迁概述 |
2.1 暴力拆迁的界定 |
2.2 暴力拆迁的历史追溯 |
2.2.1 英国圈地运动 |
2.2.2 前清时期圈地运动 |
2.3 暴力拆迁的历史现状 |
第三章 暴力拆迁引发的伦理问题 |
3.1 被拆迁人“弱势群体”化 |
3.1.1 弱势程度加深 |
3.1.2 生存意识矛盾 |
3.2 公民的权利遭到侵犯 |
3.2.1 侵犯被拆迁人的人身权 |
3.2.2 侵犯被拆迁人的财产权 |
3.3 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信任危机 |
3.3.1 官民之间的信任缺失 |
3.3.2 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
3.4 拆迁工作欠缺公平 |
3.4.1 制度安排的不公平 |
3.4.2 执法程序的不公平 |
3.5 行政人员的行政忠诚滑坡 |
3.5.1 行政人员盲从 |
3.5.2 行政人员失责 |
第四章 暴力拆迁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功利主义的膨胀 |
4.1.1 人性关怀的弱化 |
4.1.2 公平价值的偏离 |
4.2 公共利益的边界模糊 |
4.2.1 公共利益的界定困难 |
4.2.2 公共利益的异化演变 |
4.3 事实与价值的冲突 |
4.3.1 行政人员偏重事实 |
4.3.2 被拆迁人偏重价值 |
4.4 制度的不健全 |
4.4.1 拆迁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
4.4.2 公共权力的滥用 |
4.5 官本位思想的毒害 |
4.5.1 行政人格扭曲 |
4.5.2 权利与义务相倒置 |
第五章 暴力拆迁伦理问题的应对之策 |
5.1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
5.1.1 “以人为本”的伦理意蕴 |
5.1.2 “以人为本”的实现途径 |
5.2 坚持科学发展的价值诉求——拆迁制度与伦理的有机融合 |
5.3 效率与公平的和谐统一 |
5.3.1 拆迁效率与公平原则的伦理认知 |
5.3.2 基于公平,保证效率,实现双赢 |
5.4 行政忠诚的良性发展 |
5.4.1 情感与道德相结合:仁爱、正义 |
5.4.2 理性与勇气相结合:行政不服从 |
5.4.3 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
致谢 |
(6)我国城市拆迁问题的网络舆情调查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目的 |
(二) 文献综述 |
1. 从新闻、法律、经济等视角探究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
2. 物权法背景下的制度研究 |
3. 拆迁制度中公共利益的问题 |
4.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比较 |
5. 国外研究情况 |
(三) 研究方法 |
1. 内容分析法 |
2. 文献法 |
3. 统计分析 |
(四) 研究框架 |
(五) 研究设计 |
1. 构建政策问题的重要性 |
2. 回应普通大众诉求才能建构出合适的拆迁政策问题 |
3. 从网络舆情中寻找大众的政策诉求 |
一、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概述 |
(一) 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与特征 |
1. 所调整利益关系复杂 |
2. 房屋拆迁具有公益性 |
3. 法律关系交错 |
(二)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变迁及分析 |
(三) 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1. 法律体系的缺陷 |
2. 拆迁补偿标准不明确 |
3. 混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 |
二、城市拆迁制度现状、问题:网络舆情调查结果 |
(一) 单向式发布平台调查结果 |
1. 新华网发布平台调查结果 |
2. 凤凰网发布平台调查结果 |
3. 房地产搜索网发布平台调查结果 |
(二) 互动式发布平台调查结果 |
1. 人民网强国论坛调查结果 |
2. 新浪微博调查结果 |
3. 天涯社区调查结果 |
(三) 网络舆情调查结果引发的思考 |
(四) 民众关注的五大问题 |
(五) 新政策应树立正确的政策目标 |
三、城市拆迁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 政策方案及建议 |
1. 建立一套针对拆迁危机事件的危机管理机制 |
2. 做好拆迁政策评估监督和调适工作 |
3. 关注拆迁整体流程,关键部分重点协调 |
4. 调整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
5. 完善失地农民保障体系 |
6. 严格执行拆迁工作程序 |
(二) 在新媒体环境下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1. 建立并创新性地构筑依托于网络技术的话语沟通平台 |
2. 职能部门应加大对舆论发生规律的深入研究 |
3. 主动进行议题内容设置,慎用技术化的管制手段 |
4. 把握好网络舆论引导方针,切实做好舆论引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研究文献的综述 |
1.2.1 国外房屋拆迁补偿的理论研究 |
1.2.2 国内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相关研究 |
1.2.3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理论研究的待完善性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2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的制度变迁 |
2.1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历史思考 |
2.1.1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历史变迁 |
2.1.2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现状分析 |
2.2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变迁原因探悉 |
第三章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因素 |
3.1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则 |
3.1.1 “公平”原则 |
3.1.2 “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三原则 |
3.2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主体的重新界定 |
3.2.1 征收入 |
3.2.2 被征收人 |
3.2.3 利益相关者 |
3.3 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 |
3.4 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和方式 |
3.4.1 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 |
3.4.2 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 |
第四章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与成因 |
4.1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分析 |
4.2 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缺陷成因 |
第五章 完善征收补偿制度体系的策略性思考 |
5.1 重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
5.2 正确界定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 |
5.3 完善拆迁程序相关制度,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
5.4 合理定位征收中的政府角色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概述 |
(一)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
1. 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 |
2. 城市房屋拆迁的特征 |
3. 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 |
(二)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发展的过程 |
1. 起步时期 |
2. 转变和发展时期 |
3. 矛盾激化和深入改革时期 |
(三) 目前国内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相关立法 |
1. 宪法上的有关规定 |
2. 法律上的有关规定 |
3.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上的有关规定 |
4. 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上的有关规定 |
5. 司法解释上的有关规定 |
(四) 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意义 |
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实施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
1. 确定《条例》的适用范围 |
2. 确定专门性立法的结构 |
3. 明确拆迁双方的权利义务 |
4. 确立安置补偿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
5. 建立市场评估机制 |
6. 明令禁止八类违法行为 |
7. 赋予拆迁方较多的权利 |
(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实施困境 |
1. "商业拆迁"假借"公共利益"之名 |
2. 拆迁补偿标准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 |
3. 安置补偿不到位 |
4. 房屋价格评估制度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
5. 强制拆迁权的滥用 |
(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困境的原因分析 |
1. 行政权力的原因 |
2. 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上的原因 |
3. 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 |
三、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修改解读 |
(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背景 |
(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进步之处 |
1. 改"拆迁"为"征收" |
2. 严格区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 |
3. 对征收中请作实质性的审查 |
4.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制具体化、公平化 |
5. 关于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补偿新规定 |
6.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
7. 倾向于被征收人利益的保护 |
(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不足之处 |
1. 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矫枉过正的倾向 |
2. 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规定 |
3. 听证程序的规定不到位, |
4. 房地产价格评估办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
5. 没有对承租人的利益补偿规定 |
四、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相关问题的建议 |
(一) 统一拆迁立法,加强对地方立法的审查力度 |
1. 尽快制定征收征用的专门性法律 |
2. 加强对地方立法的审查力度 |
(二) 完善行政政绩的考核标准和行政问责制 |
(三) 设立公共利益的听证会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 |
(四) 完善听证的相关规定 |
(五) 确保拆迁评估的公正 |
1. 建立评估人员的回避制度 |
2. 建立评估主体信息公开制度 |
3. 加强对违法评估的责任追究 |
(六) 保证补偿的公正、合理 |
1. 补偿应当包括财产未来增值的部分 |
2. 补偿须考虑被拆迁人的隐形损失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四、我国房屋拆迁制度检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政府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M镇为例[D]. 胡欣欣. 江西师范大学, 2018(03)
- [2]土地房屋征收钉子户问题及其治理[D]. 陈箫. 浙江大学, 2016(10)
- [3]商业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制度探析[D]. 黄奕. 广西师范大学, 2015(08)
- [4]两岸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之比较研究——以房屋拆迁为例[J]. 刘嘉越. 法制与社会, 2015(12)
- [5]暴力拆迁背后的伦理反思[D]. 鲍莎. 湖南工业大学, 2012(03)
- [6]我国城市拆迁问题的网络舆情调查分析研究[D]. 钟文博. 内蒙古大学, 2012(01)
- [7]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规范体系设计——以“土地中心主义”取代“房屋中心主义”为立法理念[J]. 张先贵. 私法研究, 2012(01)
- [8]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研究[D]. 姜丹. 中南大学, 2011(03)
- [9]征收制度在我国的异化与回归[J]. 吴光荣. 法学研究, 2011(03)
- [10]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完善[D]. 林常在. 广西师范大学,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