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差异视角下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对策探讨

公共性差异视角下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对策探讨

李国毓

身份证号:4528261975xxxx6534

摘要:尽管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但不容忽视的是:公共性才是市政公用事业的本质。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根本原则,立足我国具体国情,研究市政公用事业各行业在公共性上的细微差异,主动化解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关键期的双重矛盾。

关键词:公共性;市政公用事业;差异

自温家宝总理2004年提出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理论准备与法律建设不到位,忽视西方发达国家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也经历一个漫长的渐进化过程(平均20年左右),全方位配套改革没有跟上,盲目引进外国所谓先进经验,急于求成,造成了当下我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许多问题和缺陷,旧弊端与新矛盾叠加,陷入尴尬的“双轨病”[1]。

一、公共性暨公共性差异

有学者以为:公共性指现代政府作为公民权力的授权者和委托执行人,必须按照社会共同利益与人民意志,一切从保证公民利益出发,制定、执行公共政策。具体到市政公用事业,则其公共性体现为:市政公用产品的提供必须以维护、实现公共利益(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原则。——在另一方面,市政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又为自然垄断性与公共消费属性双重决定。

我们必须注意到,人民、社会,这些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的对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并不是封闭的,人民、城市、社会也会随着时代而动态发展,并具有明显的内部差异性、层次性、具体个别性、需求弹性。——这也就决定了不同的市政公共产品在公共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不可一概而论。

二、反思市政公用事业盲目市场化

有人引经据典,说根据马克思的定义,凡是凝结人类劳动,用于交换的非个人消费的产品都是商品,所以市政公用产品也是一种商品。有人还搬出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说什么根据公众的消费特点、收费的权利、设施服务公平性、市场的竞争能力以及环境外部性这五项指标划分城市公用设施,结论是:除了城市道路之外,垃圾收集、污水处理、公共汽车都可以实行市场化。

那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私营化在国内外造成的种种后果吧!——在美国,电力公司陷于拼低电价的恶性竞争,电网日益老化也舍不得维修更不愿意再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结果于2003年造成5000万户全国大停电的特大事故,堂堂世界第一超级大国,贻笑于天下[2]!在阿根廷,国家电信公司被私有化之后,通讯质量反而远远落后于乌拉圭!在玻利维亚,自来水公司私有化后穷人缴不起水费,喝不起自来水,最后引发大批群众上街抗议,社会动荡,政府不得不掏钱收回私有化!穷折腾(这在整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在马里,全国自来水与供电为法国公司垄断,洋人趾高气昂,为所欲为,贫民窟里的黑人敢怒不敢言!在法国格勒诺布尔,自来水公司私有化后奸商与当地政府互相勾结,贪污寻租,滥涨水价,联手盘剥市民,最后激化社会矛盾,市长下台,重新实行市有化!在印度,水务私有化后每年还是有二十万人活活渴死,13亿全国人口的一半缺水[3]。

而我国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也明显重蹈拉美与加勒比地区的覆辙。改革以前,绝大多数公用产品仅仅进行象征性定价(五分钱一张车票!五元钱一张月票!是几代人的“美好回忆”!),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几十年带病亏损经营,国家财政赤字不堪重负,历史欠债滚雪球般越积越多,与时俱进;公用企事业没有任何自主权,不允许存在自身积极性,外无竞争压力,内无积累动力,生产与服务效率低、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差;人员机构编制庞大,非生产性支出膨胀,程序复杂,失真度高,沦为吃清闲饭的官僚主义大衙门。

2002年改革之后,打破了垄断,初步建立了公用事业市场与价格形成机制,将一些公用企业逐步转型成现代市场企业主体,但从总体上看,旧的弊端仍然没有根治,而新的矛盾又层出不穷——相当数量的公用事业生产、服务,仍由政府部门暗中管理,甚至公开直接管理;垄断所有的局面勉强被打破,垄断经营的局面却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公用服务市场上仍然缺乏多元竞争;垄断亏损的局面也由于市场化而进一步扩大,大部分转轨的自来水、煤气、公交公司资不抵债,是公开的秘密;价格形成机制不敢放开,价格竞争根本流于空谈,而水价、电价、煤气价、公交票价却一涨再涨,冲击了社会公平,更恶劣的是,转轨改制后的公用企业,员工工资恶性膨胀,公开炫富,标榜自己已经“提前跻身中产阶层”,“我是共和国的长子,我不垄断谁垄断!”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有民谣曰“电老虎,水霸王”,已经成为威胁和谐社会建设的定时炸弹[4]。

三、立足公共性差异改革市政公用事业

有专家具体分析,认为污水处理、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的自然垄断程度较低,消费属性较高;而供水、供热、供气的自然垄断程度较高,消费属性较低。因此,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个别情况个别分析,根据不同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差异,分层次改革。

1、有选择的市场化

特许经营权的出让,必须仅仅涵盖“规模经济”;而合同外包,则可以扩大外延;自然垄断企业必须逐步竞争,而其它已经存在竞争的领域,必须坚决、立即民营化,甚至引进外资(如出租车),倒逼改革。

2、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必须建立反映市场变化的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各种公用产品公共性差异的大小,先易后难,逐步、有序、但坚定不移的放开价格,无论代价有多大。目前出租汽车服务价格已经放开,效果良好;下一步应该向城市污水处理推进,最后啃水、电、气的硬骨头。同时,健全补贴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众的财政转移补贴。必须秉持取之于民,还之于民的原则放开价格,坚决铲除内部寻租。

3、形成全民参与改革、监督改革的局面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缺乏实时问责机制与舆论压力场。因此,更有必要在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上,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一切改革的立足点与最高目标。

结束语

对市场的盲目迷信,同过去对计划的盲目迷信,也是一种教条主义。我们必须有清醒的头脑,看清自己的问题,解决自己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爱国,毛冰洁,徐刚,黄磊.基于“公共性”差异化视角的市政管理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7(14):48-53.

[2]王玉娟.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多元供给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4.

[3]邱建洲.新环境下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J].现代经济信息,2014(08):154.

[4]吴玉臻.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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