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态公益林工作站
摘要:生态公益林对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重要的作用,所以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但是在管护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基于此,文章简要分析了南宁市生态公益林管护现状,指出公益林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管护;对策
0引言
南宁市生态公益林严格遵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南宁市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16〕22号)的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为此,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公益林管理工作。
1.生态公益林管护现状
南宁市现有公益林(地)348298.81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330266.67公顷、自治区级公益林(地)2346.67公顷、市级公益林15686.47公顷)。为了保证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加大了督查力度,重点解决影响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在生态公益林管护上,加大了对各县(区)有关公益林宣传及引导方面的投入,通过制作公益林宣传牌和宣传手册以及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途径,广泛宣传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严厉打击盗砍滥伐公益林现象,认真听取采纳群众对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在管护的具体实施上,一是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使得公益林管护及公共支出兑现得到落实;二是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情况的半月报制度;三是明确各个县(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公益林管护计划。这极大的推动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良好氛围,全市的生态公益林得到较好的保护。
2.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
2.1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补助标准较低,县(区)签订管护合同积极性不高
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也仅仅依赖由中央财政及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公益林管护标准为14.75元/亩,这与逐年攀升的林地租金存在巨大的矛盾。相关统计表明,公益林的管护标准只有达到50元/亩才能获得所有县(区)林权所有人的认同。因此在现有的管护补助标准下,很多县(区)群众签订管护合同的积极性不高。
2.2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公益林管护检查任务大的需求
2016年我市进行了精准扶贫及林地整改工作,这给县(区)及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然而管护人员数量却没有提升,这也使得在生态公益林检查与验收上很多指标难以落实,使得公益林管护的工作进度受到很大的影响。
2.3公益林建设及管理机制不健全
自从我国实施了森林分类经营后,南宁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制定了严格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在公益林保护中,未能将市区饮用水源及重要物种保护界定,这就造成南宁市公益林建设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南宁市目前商品林的租赁价格为450-750元不等,而当前的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却为225元/公顷,公益补偿补偿标准与租赁价格的巨大差异,造成商品林建设与公益生态林经济效益出现巨大差异,这大大降低了林农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使得生态公益林同林农生产用地的矛盾冲突加大。
3.提升南宁市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的措施
3.1创新管理机制,搭建综合管理平台
首先,应创新南宁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强调县区以及乡镇在公益林保护中的重要性,强化县区及乡镇林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并且将各个林业占的公益林管护纳入到年度的考核指标中,对于一些完成质量较差的管护主体进行问责及追责。其次,应充分整合县区与乡镇林业资源,搭建由公益林管护任务、管护合同、管护资金等内容的综合管护平台,以提升管护效率及水平。
3.2结合管护实际,不断优化与调整规划
从目前我市公益林规划来看,存在公益林规划不能及时征求林农意见、保护等级界定同事实不符以及功能分区与实际不适应等情况。所以需要不断调整与优化现有公益林规划,将引用水源保护及重要物种保护纳入到公益林管护计划中,同时积极开展保护等级科学修边工作。
3.3拓宽补助渠道,提升补助标准
为了提高各县区林农签订管护合同的积极性,应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断提升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提升林农经济收入。具体可以建议市区财政部门适当补充公益林补偿标准,将公益林的管护补助标准提升至50元/亩。同时还应建立多渠道的补偿机制,鼓励林农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文化与生态价值,发展旅游产业及合理利用林业资源生产产品,充分调动林农生产积极性。
3.4实施公益林林相改造,促进公益林的合理经营及利用
在公益林管理中,应将自然经营理念贯穿到整个管护工作中,采取封山育林的方式,减少人为活动对公益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使公益林通过植物更新及食物链延长,逐渐超顶极自然群落演替。此外还可以在交通干道两侧、江河两岸以及大中型水库周边栽种一些景观林,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自然防护作用。
通过封山育林的生态公益林,往往具有丰富的景观价值,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公益林林地改造规划面积达到5000公顷,公益林改造后主要营造乡土阔叶林,丰富林林相季相景观。利用生态公益林景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借助森林景观优美特征,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多种效益。
3.5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宣传,营造良好的管护氛围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涵盖了自然、经济及社会多方面的内容,为了营造全民管护的氛围,可以通过开展公益林管护动员会、广播、印发宣传手册等各种途径,宣传生态公益林的环保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级的保护区以及重要物种,利用保护碑进行公示,并且定期检查与监督管护的具体情况,根据管护内容对存在的乱砍乱伐情况进行严厉的打击,形成一种法律威慑力,做到从严管理,尽可能从不同的角度引导民众自觉进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3.6适当放宽生态公益林调整条件
公益林规划的不合理对管护工作质量会产生巨大影响,所以需要对现有的公益林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争取通过林地调整及变更,将公益林从整体林地中分离出来,尤其是对于一些生态平衡度较差以及生态状况处于比较严重的公益林,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存在问题的林地进行相应调整,并且修正管护条例中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出路的款项,以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质量。
3.7抓好公益林森林生态保育与低效林改造
继续加强与严格落实保护优先原则和森林分类经营政策,继续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确保对现有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的面积不减少,对部分低效公益林进行林相改造和树种调整,促进纯林向混交林演替和打造公益林提质增效的科学经营利用示范。
4.结语
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属于造福后代、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需要各区域加强重视。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也在不断加大对公益生态林的投入与管护,采取了多种积极的措施去完善与推进,这使得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与进步。然而在生态公益林管护上依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相关人员不断进行完善,以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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